一 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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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乱象,最典型、最为民众熟知也痛恨的,恐怕非“贿选”莫属。
就笔者长期调研经验看,但凡有利益聚集的村庄,选举时都难逃“贿选”的诱惑与魔咒。毕竟,在很多经济发达的农村,“村干部”这一身份本身就意味着市场机会,是“有产者”利益争夺的空间;哪怕是普通村庄,由于掌握上级惠农政策的知情权以及部分集体经济分配权,“村干部”也一直被视为“不错”的职业。
因此,“贿选”这一毒瘤,有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农村扩散的趋势。只不过,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其形式多在人情往来的掩盖下出现,如以办喜事的形式公开“搭长棚”请村民吃饭,借走亲访友之名变相送礼吃请,等等。
在一些地方,“贿选”的程度令人瞠目结舌。在媒体报道和公开通报的案例中,一个村庄动用高达千万元金额“贿选”,大家可能见过。但在最近的调研中,笔者发现,居然有的村竞选双方还组建了自己的“参谋集团”,精确计算己方和对方的票数。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不仅如此,在很多地方,“贿选”已经在候选人和村民之间形成了某种“高度默契”。简单来说,就是在候选人看来,如果选前不“走动走动”“意思意思”,便很难表达自己的参选意愿;在村民看来,选举阶段也是村干部和群众走得最近的一次。
令人惊叹的是,一些地方由于对“贿选”习以为常,还形成了某种高度“市场化”的约定俗成。村民为了不得罪人,不论是哪位候选人的贿金,都照收不误。但选举结果出来后,不论哪方落选,村民都会将贿金如数还给落败方——看上去非常具有“契约精神”:都没选上,怎么好意思还拿对方的好处呢?
而对于那些没有像上述这样形成约定俗成规则的地方来说,候选人一旦落选,便意味着巨大的损失——不仅没选上,钱还花出去不少。因此,接下来常见的现象则是落选的一方心有不甘,不停举报胜选方“贿选”,虽然他们自己也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