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键
以前,人们习惯将涉黑“保护伞”当成“个人”行为。多年来的反腐斗争也都聚焦于个人,尤其是关键群体的反腐。
其实,现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某种程度上更多是“制度性产物”。
反腐败理论里,有一个普遍认可的公式:腐败行为=腐败动机×腐败条件。
这里的腐败条件,就是我们常说的“制度漏洞”。为了堵住原有的制度漏洞,人们会设计出更加复杂、更具制衡性的制度。
制度更完善了,怎么还会有“保护伞”呢?
这是因为,单个官员的可操作空间少了,但并不可能完全杜绝这个空间。行政是多个主体、多个体系联动的结果,再怎么弥合行政缝隙,行政环节之间总是要有人去扣上的。一旦有人抓住关键点,攻入行政环节,就有可能破除其完整性。
结果就是,个体的“微腐败”是止住了,但很可能是以集体性的“微腐败”为代价。
比方说,过去在交警执法过程中,执法过程差不多是“一手交罚款、一手交罚单”这么个过程。但罚多少、怎么个罚法,可以商量。这就滋生了很多腐败。随着制度和技术的更加完善,一线交警执法可操作的空间很小。结果就是,违规者就会从其他的更高环节去攻入。
比如,2019年6月,黑龙江伊春市就发生了一起“一人违法,全家被抓”的事。6月10日,伊春森工集团原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殷广慧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在派出所时,他打电话给在铁力市人大担任主任的妻子王君华,王又给铁力市公安局局长张某打电话,请托出面帮忙。
这期间,殷广慧在铁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的女儿和在铁力林业局纪委工作的女婿又赶到现场,阻碍干警执法。后来,公安局局长张某赶到派出所,在没有对殷进行酒精检测的情况下,让殷离开派出所等候处理。
6月27日,经群众举报,伊春市纪委监委对上述5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的人还被刑拘。——就这么一件小事,就揪出来一家子违纪违法,非常讽刺。
这说明,过去的“微腐败”多,风险分散,腐败分子之间也许不需要合作;现在腐败的数量可能相对少了,但风险集中的程度也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