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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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之下再看山东的新规矩更有意思。可以说,这些新规矩不仅事关作风建设,更是对山东官场长久以来形成的固有习气之改革。
一是打破“只对上负责”的官僚习气。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治理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都在不断加强,“规矩”在政府行为中越来越起决定性作用。某种意义上,干部“只对上负责”是不够的,甚至是错误的。干部不仅需要对上级负责,还需要对规则负责、对老百姓负责、对大局负责。
作为国家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在山东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就是大局。在此意义上,哪怕是最基层的地方主官,只要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都可以直通省委。
二是打破“固守成规”的官僚病。在山东调研时,笔者不止一次听到,“只要听领导的就行了,不要自己思考”。这倒是非常符合科层制的关于“官僚”的职业要求,却不一定适合实践。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有一个切身体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的很多基层政府都在轰轰烈烈地宣传自己的基层治理创新,唯独山东比较少。经过几次实地调研,笔者发现,其实山东很多地方的做法非常有借鉴意义,宣传却很少。
为什么不宣传?和基层干部交流后才知道,这些“创新”,都是被问题倒逼出来的,故而必定真实有效。但当地干部觉得,既然是被问题倒逼出来的,也就意味着当地是有问题的,至少曾经有问题——那么,一旦宣传,是好是坏?况且上级没有要求宣传,既然自主宣传有风险,干脆不宣传好了。
这么一看就明白了。山东的干部不是没有创新能力,但固守成规的官僚病束缚了他们主动创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