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职难觅的“女秘书”
奥康纳的妹妹和弟弟比她小将近10岁,在牧场的童年时代,她缺乏朋友和玩伴。空闲时间,她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种书籍,对莎士比亚尤为入迷。由于牧场附近的学校一塌糊涂,为了宝贝闺女今后的“窈窕淑女”形象,奥康纳被父母送回得州老家,住在爷爷奶奶家读书求学,进入当地颇有名望、中规中矩的私立女校。16岁时,奥康纳连跳两级,考入著名学府斯坦福大学,主修经济学。1952年,她以优异成绩获得斯坦福大学法律博士(J.D.)学位。
在斯坦福法学院1952届102位毕业生中,奥康纳的成绩名列第三,荣任《斯坦福法律评论》的编辑。当年的第一名伦奎斯特(William H.Rehnquist,1972—1986年任大法官,1986—2005年任首席大法官)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据说此公当年曾与奥康纳有过短暂恋情。在法学院1953届毕业生中,名列榜首的那位混得也挺不错,后来成为奥康纳的丈夫。
想当年,美国法律界性别歧视的现象相当严重。奥康纳毕业后,奔波辗转,一职难觅,很难找到律师的工作。令人来气的是, 洛杉矶市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The Law Firm of Gibson, Dunn and Crutcher)有眼不识泰山,竟然以“女秘书”的职位回复奥康纳的求职信。此事如今已成为美国法律界的天大笑话。
联想到中国法律界,著名律师史良女士在20世纪30年代名震上海滩,新中国成立后出任国务院首任司法部部长。相比之下,当年美国“女权运动”的进展似乎远逊于中国。1993年克林顿执政后,因第一夫人希拉里幕后影响,哈佛大学法律博士、佛罗里达州司法部部长雷诺(Janet Reno)成为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女性联邦司法部部长。当然,美国人对这么个“比法”并不服气。在他们看来,史良有职无权;雷诺位高权重,又有第一夫人“撑腰”,在克林顿内阁中权倾一时。
几经周折,奥康纳后来在加州圣·马托县(San Mateo County)政府找到了一个助理检察官的工作,薪水微薄。1953年,奥康纳的丈夫从法学院毕业时,突然收到服兵役的命令(当时美国是抽签式义务兵役制),军训结束后被调往驻德美军部队,在军事法院担任军法官(Army Judge Advocate)。奥康纳遂辞去来之不易的法律工作,赶赴德国与丈夫团聚,成为“随军家属”。后来,她在原西德法兰克福市的军需物资中心找到一个民事律师的工作。
1957年,奥康纳的丈夫从军队“复员转业”,回到亚利桑那州,重操律师业,事业成功,声誉甚佳。回老家后,奥康纳发现,亚利桑那州的律师事务所同样不雇佣女律师。一气之下,她与朋友合办了一个小型律师事务所。后来,奥康纳连生了三个儿子,遂决定回归家庭,当了大约8年左右的“家庭煮妇”,相夫教子,夫唱妻随,家庭温馨,婚姻美满,空闲时间从事志愿法律服务和共和党基层党务工作。这种温婉平实、注重“家庭价值”的贤妻良母形象,再加上沉稳内敛、外柔内刚的个性和气质,是奥康纳在保守派中声望甚高、人缘极佳的主要原因之一。
1965年,当最小的儿子上托儿所后,奥康纳重返政坛,大放光彩。她历任亚利桑那州助理司法部部长(1965—1969)、州参议院议员(1969—1972)、州参议院议长(1972—1975,美国历史上首位女性州参议院议长)、亚利桑那州玛立库帕县法官(1975—1979)、亚利桑那州上诉法院法官(1979—1981)等要职。跟她打过交道的律师们回忆说,奥康纳是一位“令人生畏”的法官,她聪颖超群,反应机敏,准备充分,比涉案律师还熟悉案情细节,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敏锐的判断力。
虽然号称“令人生畏”,但奥康纳作风低调,循规蹈矩,不事张扬,既无锋芒毕露、心雄万夫、咄咄逼人的“女强人”色彩,也从未表露出特立独行、蔑视传统、让保守派一见就头疼的激进女权主义姿态。对于那种把婚姻家庭、生育子女、口红胸罩、项链高跟鞋等一概视为妇女解放束缚羁绊的激进女权观念,奥康纳从未予以认同。在一次对女学生的公开演讲中,她颇为自豪地宣称:“我今天戴着胸罩和结婚戒指而来。”
很多人可能没注意,名震天下的“奥康纳”大法官的姓氏,系因她结婚后循规改用丈夫约翰·奥康纳(John O' Connor Ⅲ)的姓氏而来,可谓“妻贵夫荣”,青史留名。个别中国学者和媒体不明真相,把“奥康纳”(O' Connor)译为女性化的“奥康娜”。实际上,即使在华盛顿,奥康纳夫妇也常常被圈外人“混为一谈”。有一次,他们在一家小餐馆被人认出。几个“看门道”的内行礼貌地上前与“奥康娜”大法官攀谈,轻松愉快,如沐春风;一群“看热闹”的追星族则围住“奥康纳”大法官,不听任何解释,非要请他签名留念,气氛热闹,尴尬可笑。
为人处世过分低调,常常会有“副作用”。1993年,前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名鼎鼎的联邦上诉法院女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1993年至今任职)出任大法官后,奥康纳又面临与金斯伯格“混为一谈”的尴尬处境。即使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因过分紧张,出庭律师常常乱中出错,把奥康纳误称为金斯伯格。为此,奥康纳一度挂上“这是奥康纳”的小牌出庭,幽默地提醒律师不要“张冠李戴”。
言归正传。1981年,里根总统执政后,决定履行竞选诺言,提名一位女性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说出来可能没人敢信,天下竟有如此巧合,当年让奥康纳出任“女秘书”的那家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资深合伙人史密斯(William French Smith),官运亨通,平步登天,当上了联邦政府司法部部长。是年初春,奥康纳冷不丁接到史密斯一个长途电话,请她专程到首都华盛顿来一趟,说是涉及一个重要的联邦政府职位的提名。
在电话中,史密斯起初卖了个关子,没有挑明提名职位的详情。奥康纳寻思,史密斯所在的事务所一向“重男轻女”,他说的这个重要职位,可能又是“秘书”(Secretary),或许是联邦商务部“秘书”,或许是联邦劳工部“秘书”。英文“Secretary”为多义词,既有秘书之义,亦有部长、书记、大臣之解。在美式英语中,秘书与部长可以混用。所以,奥康纳借机发挥,玩了个文字游戏的幽默。不过,中国法学界把官职汉译英时,一丝不苟,泾渭分明,将“部长”统一英译为“Minister”。
出乎意料的是,电话临近结束时,史密斯向奥康纳泄露了“天机”:里根总统提名她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首都华盛顿, 依照法定程序,司法部部长史密斯代表总统,正式向奥康纳宣读了提名委任状。他不但对“女秘书”奥康纳的卓越能力和出众品格称颂有加,而且毕恭毕敬,执礼甚恭。在参议院听证会上,奥康纳谈吐得体,应对自如。结果,参议院以99票同意、0票反对作出表决,迅速批准了提名。在20世纪美国国会史上,当涉及最高法院大法官批准任命时,这种“一致决定”、全票通过的情况相当罕见。
消息传出,当初“有眼不识泰山”的律师事务所追悔莫及,无地自容。后来,这家事务所借建所百年大庆良机,特邀当年被拒之门外的“女秘书”大驾光临,并以嘉宾身份发表贺词。奥康纳大法官“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计前嫌,欣然前往,举杯同庆,宾主尽欢。此情此景之高度戏剧性,恐怕连好莱坞最佳编导都编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