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中有人好做官”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人人身怀绝技,个个身手不凡。他们之中,有的是出类拔萃的法学教授,有的是名震四方的大牌律师,有的是誉满全美的著名法官,有的是权倾朝野的高官显要。相比之下,以在美国法律界的资历、地位、声望而言,奥康纳初出茅庐,平淡无奇,默默无闻。她只干过五年县法院法官,一年多(21个月)的州上诉法院法官。她为何能脱颖而出、青云直上,跨越州最高法院、联邦地区法院、联邦上诉法院的阶梯,一跃而成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呢?
实际上,在提名任命大法官问题上,候选人的资历、地位、声望固然重要,但并非决定性因素。1972年,尼克松提名伦奎斯特出任大法官。此公年仅47岁,以前在亚利桑那州干过执业律师,时任联邦司法部部长助理,执掌司法部法律顾问处,一天法官都没干过,根本谈不上显赫的资历和声望。伦奎斯特和奥康纳平步青云,飞黄腾达,除了个人素质之外,恐怕只能用“朝中有人好做官”来解释。
在美国宪政体制中,影响大法官候选人提名的因素错综复杂,神秘难测。一般而言,总统本人熟悉赏识以及国会和党内领袖人物、现任大法官、联邦司法部部长、白宫法律顾问的举荐是影响大法官候选人提名的主要因素。
亚利桑那虽然是个毫不起眼的边远小州,但却是当代美国保守主义的大本营。亚利桑那州联邦参议员、退役空军准将戈德沃特(Barry Goldwater)号称当代美国保守主义的开山鼻祖。此公是1964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虽然败于约翰逊总统,但他长期担任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在党内声望极高,一言九鼎,在意识形态和党务人事方面对尼克松和里根总统影响极大。尼克松执政后,因戈德沃特推荐,亚利桑那州著名律师克兰典斯特(Richard Kleindienst)前后出任联邦司法部副部长、部长;州党部竞选大将伦奎斯特出任司法部部长助理,后来一不留神当上了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康纳能一鸣惊人,与其“亚利桑那帮”的党内背景密切相关。
现任大法官的举荐,是影响大法官提名的另一关键性因素。1970年,首席大法官伯格(Warren E.Burger,1969—1986年任职)推荐童年挚友、结婚典礼上的男傧相、时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布莱克门(Harry A.Blackmun,1970—1994年任职)出任大法官。里根执政时,由于当年美国法律界稍有声望的黑人和女性都是民主党人,他只得另辟蹊径,不拘一格,破格拔擢“女流之辈”。在此关键时刻,伦奎斯特“内举不避同窗”,鼎力举荐奥康纳出任大法官。他与奥康纳同学(法学院)、同事(州党部)多年,深知她柔中有刚,素质超凡,若非被长达十多年“随军家属”“家庭煮妇”的贤妻良母生涯给耽误了,她很可能早已名震全美,誉满天下。
在大法官候选人提名问题上,联邦司法部部长是具体经办人,其作用和影响不言而喻。当大法官职位出缺时,一般由司法部部长和白宫法律顾问主持物色人选,经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审查个人背景,由美国律师协会对每位候选人的法律才能做出专业评估,共有杰出、优秀、良好、一般四档,然后拟出候选人名录,供总统参考选择、拍板决策。司法部部长史密斯虽有“重男轻女”的名声,但是,在推荐奥康纳出任大法官的问题上,此公扮演的幕后角色举足轻重。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朝中有人”,但绝大多数法律界人士并不看好奥康纳的“官运”。美国政界官场历来有“多样化”的“潜规则”,伦奎斯特和奥康纳不仅是同班同学,而且来自同一个西部边远小州,这是个相当致命的“政治硬伤”和“官场忌讳”。没料想,“西部牛仔”奥康纳面试时轻松自如,谈笑风生,“临场发挥”极佳,赢得里根总统赏识青睐,令华盛顿观察家跌破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