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正文】
乃哭即位¹ 。毕哭² 。内史□策而哭³ ,曾祝捧馈而哭⁴ ,御者□祈而哭⁵ ,抗者觞夕而哭⁶ ,佐者承斗而哭⁷ ,佐者衣衾佩□而哭⁸ ,乐□人陈琴瑟、□竽、籥、 、筦而哭⁹ 。百众官人各□其职事以哭¹⁰ 。
【注释】
¹哭即位:各就其位,哭祭死者。郭璞注:“就丧位也。”
²毕哭:大家一起哭吊。毕,全,都。
³□策:读策,即宣读来宾名册。郭璞注:“‘策’上宜作‘读’,《既夕礼》曰‘主人之史读赗(古时送给丧家用于丧事的财物)’,是也。”□,檀本作“读”字。案,□策,似作“执策”更合适。
⁴捧馈:双手捧着祭祀用的食物。捧,郭璞注:“两手持也。”
⁵御者:侍从。《仪礼·既夕礼》:“御者四人,皆坐持体。”郑玄注:“御者,今时侍从之人。”□祈:捧肵,即捧着肵俎。□,捧。祈,应作“肵”。肵,肵俎,古代祭祀时盛装心、舌的器具。《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升肵俎。”郭璞注:“侍御者。《礼》曰:‘御者入浴。’”檀萃云:“浴,浴尸也。‘祈’同‘肵’,肵,俎也。言捧肵俎而哭之也。”陈逢衡云:“如檀说,则空方当作‘捧’。‘御者入浴’,见《丧大记》。”翟云升云:“檀说似是,‘祈’盖‘肵’之讹。”王贻樑云:“檀说与郭注去之甚远。由上文言‘馈’、下文言‘觞’视,则此檀说‘祈’同‘肵’可参。但亦可如此理解:郭注盖意在释御者之主职,而檀疏重在所捧之物,则两者只是侧重不同。此段叙丧祭毕而丧哭。”
⁶抗者:举衾的人。抗,举。郭璞注:“犹举也。《礼记》曰:‘小臣四人抗衾也。’”檀萃云:“‘小臣四人抗衾’,谓抗衾以蔽尸,所以便于浴也,为外丧也。若内丧,则内御者抗衾而浴。是抗者盖内御,非小臣也。”觞夕而哭:捧着酒器在傍晚哭吊。《仪礼·丧服》:“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檀萃云:“‘觞夕哭’者,捧觞而助既夕哭也。”王贻樑云:“《周礼·天官》女御职云:‘大丧,掌沐浴。后之丧,持翣。’则内丧当以女御、内御浴死者,方合于情理。”
⁷佐者:此指辅助殓尸之人。承斗:捧着舀水的木勺。郭璞注:“佐,敛者也。斗,斟水杓也。”陈逢衡云:“《周礼·鬯人》‘大丧之大渳设斗’注:‘斗所以浴尸也。’”王贻樑云:“浴尸毕可以哭丧也。”
⁸佐者:此指辅助穿戴之人。郭璞注:“佐饮食者。”郭注疑与下文倒错。陈逢衡云:“本文并无‘饮食’二字,郭注疑误。此二‘佐者’当是上‘抗者’之佐。”佩□:佩带。陈逢衡云:“空方疑是‘带’字。”
⁹乐□人:即乐人,指歌舞演奏的艺人。□,衍文。□竽:笙竽,即笙和竽,两种管乐器,因形制相类,故常联用。郭璞注:“疑‘竽’上宜作‘笙’,笙亦竽属。”籥(yuè):古代一种似笛的吹管乐器。郭璞注:“如笛,三孔。”王天海云:“古代管乐器。有吹籥、舞籥两种:吹籥似笛而短,三孔;舞籥长而六孔,可执作舞具。此当为吹籥。” :应作“篍”(qiū)。篍,竹箫。郭璞注:“今戟吏所吹者。”王贻樑云:“ ,当‘篍’之讹。《说文》:‘篍,吹箫也。’(《玉篇》《广韵》《集韵》同。)”筦:同“管”,古代乐器名。似笛,竹制。《诗经·周颂·有瞽》:“既备乃奏,箫管备举。”郭璞注:“筦如并两笛。音管。”《周礼·春官·小师》郑玄注:“管,如篴而小,并两而吹之。”
¹⁰百众官人:即百官众人。百众,郭璞注:“犹百族也。”陈逢衡云:“下有‘百官众人倍之’句,则此当亦是‘百官众人’之错互。”“案,‘众’与‘官人’字连,不与‘百’字连。既曰‘百’,又曰‘众’,无此文法。”洪颐煊校注:“‘百’下本有‘□’字,案,注文不宜有,今删。”□:司,执。檀本作“执”字。
【译文】
于是各就其位,开始哭祭死者。大家一起哭吊。内史捧着简册哭泣,太祝捧着供品哭泣,侍者捧着肵俎哭泣,举衾的人则捧着酒器在傍晚哭泣,辅助浴尸的人捧着木勺哭泣,辅助穿戴的人捧着佩带哭泣,歌舞演奏的艺人陈列着琴瑟、笙竽、籥、篍、筦等乐器哭泣。所有百官众人都在各自的职位上哭泣。
【正文】
曰士女错踊¹ ,九□乃终² 。丧主伊扈,哭出造舍³ ,父兄宗姓及在位者从之⁴ 。佐者哭⁵ ,且彻馈及壶鼎俎豆⁶ 。众宫人各□其职⁷ ,皆哭而出⁸ 。井利□事⁹ ,后出而收¹⁰ 。
【注释】
¹士女:成年未婚的男女。错踊:古代一种交相跳跃的丧礼仪式。错,交错。踊,跳跃。
²九□:九踊。郭璞注:“哭则三踊,三哭而九踊,所谓成踊(古代丧礼之一,指哭者捶胸顿足表示极度悲哀)者也。”王贻樑云:“九踊,天子王室之礼。”
³造舍:祭祀亡灵的房屋,犹灵堂。郭璞注:“倚庐(古人为父母守丧时居住的简陋棚屋)也。”《礼记·间传》:“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王天海云:“郭注于此不确。”造,祭祀名。《礼记·王制》:“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郑玄注:“类、宜、造,皆祭名,其礼亡。”
⁴父兄宗姓及在位者:盛姬的父兄、同族和盛伯的属官。陈逢衡云:“父兄,盛姬之父兄,与下文周室父兄异。宗姓,亦盛姬之族党。在位者,谓盛伯之属官。”
⁵佐者:此指辅助祭食之人。郭璞注:“佐敛者也。”陈逢衡云:“郭上已注‘佐敛’,此又云‘佐敛’,误。案,前云‘承斗’‘衣衾佩□’,是‘佐敛’之‘佐’者,此云彻馈及壶鼎俎豆,当是佐饮食者。郭以佐饮食注于上,亦误。”
⁶彻馈:撤去献祭的食物。彻,撤除。壶鼎俎豆:四种祭祀时盛物的礼器。泛指各种祭祀器皿。详见上。郭璞注:“皆佐者主为之。”
⁷宫人:官名。负责君王的日常生活事务。《周礼·天官·宫人》:“宫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孙诒让云:“此官掌王寝,亦主服御之事。”□:司,执。檀本作“供”字。
⁸皆哭而出:都哭着走出灵堂。郭璞注:“事毕。”
⁹□事:竣事,即哭祭完毕。王天海云:“缺文疑‘竣’字。”
¹⁰后出而收:指井利留后负责收拾丧祭所用的器物。郭璞注:“井利所以独后出者,典丧祭器物收敛之也。或曰井利稽慢,出不及辈,故收缚之。”檀萃云:“郭之二议,前议优。”陈逢衡云:“收,敛也。盖谓井利竣事收敛而后出也。与下文‘百物丧器,井利典之’是一例。”刘师培云:“下文云‘百物丧器,井利典之’,下文又云‘百嬖人官师毕赠,井利乃藏’,此文‘而收’与彼文‘乃藏’一律。‘收’当作‘收敛’,即收敛丧器也。郭前说是。”王贻樑云:“自前‘天子命哭,启为主’至此,尸祭哭丧毕。”
【译文】
哭丧的男女交相跳跃,三哭九踊后结束。丧主伊扈哭着走出灵堂,盛姬的父兄、同族和盛伯的属官都跟着伊扈走出灵堂。辅佐祭食的人一边哭泣,一边撤去献祭的食物和壶鼎俎豆等祭祀礼器。所有的宫中官员各司其职,都哭着走出灵堂。井利等哭祭完毕,收拾好祭祀所用的器物,最后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