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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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适越而昔来(1)。
【注释】
(1)今日适越:今日,这里作“今时”解;现在,此时。日,古有“时”义。适,往,至。
【译解】
与“南方无穷而有穷”所表述的空间维度上的“南”、“北”的相对性相应,“今日适越而昔来”要告诉人们的是时间维度上的“今”、“昔”的相对性。破解这一论题的关键在于松开“今日”的执著。时光如水,原是刹那刹那都在流逝的。人们通常以“今日”、“昔日”计时,把时间分成有节奏的段落,只是为了生活上的方便,但习惯也往往使人们静态地看待某一时段,以致把这一时段与那一时段绝对地间隔开来。有学者谓“今日适越而昔来”之说“殊违反逻辑,不免涉于诡辩”(张默生著、张翰勋校补《庄子新释》,济南:齐鲁书社,1993年,第754页),其所致误即在于今昔时段的机械划分。实际上,“日”在古代兼有“时”的意思,因此“今日”也可以解释为“今时”。如果以“今时”解“今日”,“今”与“昔”的相对就是当下的相对而不只是某个较长时段的相对。在时间之流中,今当下即是“昔”,才说是“今”,“今”已成“昔”。时间的方“今”方“昔”,正好与“日方中方睨”的理趣相贯;才“中”即“睨”方有日影的移动,才“今”即“昔”方有时间的永无止息的流逝。“适越”在“今”,但“今”在刹那间即变为“昔”,由“今”、“昔”的刹那转换领会“今日(时)适越而昔来”,并没有逻辑上的扞格,称这一论题“不免涉于诡辩”,实在是委屈了论题提出者的灵动的智慧。时间是流向无尽的未来的,这一往不返的流程的每一刹那都曾经是“今”,而这曾是“今”的那一刹那又无不因着下一个刹那的“今”的出现而成为“昔”,同一刹那会合了“今”、“昔”之“异”,这是时间维度上的“合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