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地員篇其立后而手實 吕惠卿因行手實之法 蘇軾論管仲之無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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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員篇云:「管仲之正天下也,其施七尺,【原注】施者,大尺之名。瀆田悉徙,五種無不宜。其立后而手實。」【原注】謂立君以主之,手常握此地之實數〔一〕。「手實」之名,始見於此。吕惠卿因以行手實之法。蘇文忠論管仲之無後,利不可與民争也,蓋有激云。
【元圻案】地員篇「正」作「匡」,此避宋諱。〇宋史吕惠卿傳:「立手實法,用弟曲陽尉和卿計,制五等丁産簿,使民自上其家之物産,官爲注籍。尺椽寸土,檢括無遺,下至雞豚亦徧抄之。訐告隱匿,賞以貲三分之一,民不勝困。」〇東坡論管仲無後云:「左氏云:『管仲之世祀也,宜哉。』謂其有禮也。而管仲之後,不復見於齊者。予讀其書,大抵以魚鹽富齊耳。夫以孔子稱其仁,丘明稱其有禮,然不救其無後,利之不可與民争也如此。桑弘羊滅族,韋堅、楊慎矜、王涯之徒皆不免於禍,孔循誅死,有以也夫。」〇厚齋原注皆管子注文,「瀆田悉徙」句下注云:「瀆田,謂穿溝瀆而溉田。悉徙,謂其地每年皆須更易也。」
〔一〕「常」,原作「嘗」,據元刊本、清嘉慶本改。
75 張嵲讀管子知功業所本 管子書多古字 注管子甚陋例 管子乃尹知章注非房注77 管子過半是好事者所加 古史謂管子書多申韓言 朱子謂管子書非管仲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