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绅权
胡庆钧
权力分配的不平均,在人类社会中早已存在,有的人获得了控制别人的权力,有的人却得受人家控制。在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成为领导人物的绅士就获得了一种权力,这便是我们所了解的绅权。近些时日来,对于绅权的讨论已经发生了两派极端的意见,一派认为绅权是代表着地方人民说话的,它便是中国历史上的代议制,一派认为绅权是皇权的延长,绅士与官僚站在同样的地位剥削人民。我们现在不管这两种说法谁是谁非,让我们从云南农村的实地调查与观察里,去了解绅权的性质。
地方威权
绅权是一种地方威权,所谓地方威权是对于一个地方社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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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领导权力,这社区好比一个县或一个村落,能够领导一个县的我们可以叫做县绅,领导一乡或一个村落的可以叫做乡绅。绅权是有区域性的,区域性的意义是指出绅士的领导地位有一定范围的界限,虽然范围是有大有小的。一个绅士离开了他所在的社区,不会对别人的生活发生影响,便无从发生控制别人的权力。
地方威权的另一个意义,是绅权就代表地方上的一种长老权力,在一个以地缘为基础的复姓村落,它是村长权力。若是一个血缘结合的同姓社区,它是族长权力。无论是村长或族长,成为长老的意义是他对于地方的风俗习惯负有指导的责任。好比云南的呈贡的河村与安村,自从保甲制度推行后,虽然领头绅士已经不再保有村长或乡长的名义,可是他们的地位仍旧继承原来长老的部分。在传统的秩序下,特别是在社会文化还没有发生激烈变迁的时候,老一辈人的经验获得应有的尊重,年轻的人都得接受老辈所遗留下来的规律。规律的遵守就有赖于长老的教化。这教化的工作,每个家庭的家长负着很重要的一部分,好比吃饭穿衣和会客的规矩礼节等。社区里面有一套共同的规律,教化是以共同的规律做指针的。然而各家人所习的容许要发生歧异,如果歧异只是一些无关宏旨的技术事项,大家还不必去管它,若是歧异影响了伦理的生活,长老权力就得出来运用了。好比奸淫是不容许发生的,如果谁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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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必诉诸法律制裁,长老根据当地的传统可以定出惩罚的规则,河村与安村的领头绅士都曾经处理过这一类的案件。特别是近代西洋文化没有输入以前,这一种传统规律是非常严格的,据安村的赵老爷告诉我:在前清乾隆年间,绅士郎老爷在世时,村中的妇女是不敢打伞过街的,若是有谁违犯了,给郎老爷发现,他就把这个妇女的家长叫了来,当面指斥,这就是长老权力的具体表现。
赵老爷是卸任的本村领头绅士。他带着感伤的色彩,显然在慨叹近些年来的“世风不古”!由于近代西洋文化的输入,和传统农业社会的伦理标准发生了性质上的冲突,河安二村都有不少的青年子弟,他们离开了本社区去接受了一些新式的教育,带着些新的观点回到本村来。他们反对传统,主张改革,在这种情形下,长老权力显然已经在逐渐发生动摇。长老即使要坚持传统,不愿向青
学习,可是他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仍然板起教诲别人的面孔。对于家庭生活的调协,伦常关系的维持,领头绅士就感到力不从心的痛苦,好比安村的领头绅士陈老爷,虽然是呈贡县一位著名县绅,连他自己的几个儿子都管不住,大儿子好赌,做老子的只好装做不知道。一个媳妇的丈夫去从军,有天得罪了公公,被气狠的公公打了两拳,这位媳妇哭哭啼啼地向陈老爷来投诉,竞使他不知如何处理这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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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权的产生
长老权力的产生是根据传统的,所谓传统是社会文化的历史发展里面传留下来的东西,它是从社会继替的过程里面发展出来,权力是依靠身份获得的。在不变的秩序下,传统的权力不易遭受别人的反对,人们可以乐于接受它的控制,绅权的大部分是根据于这一来源。
可是为什么绅士能获得这一种权力?什么人可以当绅士?绅士如何是长老,长老的资格是否根据年龄与经验来计算的呢?我们知道:在初民部落里面的长老权力,年龄与经验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可是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面的绅士,它的意义就显得更为复杂。
在河村与安村,领头绅士并不见得是本村最年长的人,他们都还不过四五十岁左右,两个村落里七八十岁的老头子都还有好几位,很明显的年龄与经验并不是完全决定的因素。两个领头绅士的地位与能力虽不尽相同,他们却具备了相同的条件,这就是曾经受过相当的教育,具备着相同的经济基础—田产和房屋。
绅士的经济基础只有从他与地主的结合才能了解的,大多数绅士便是地主。土地、世袭财产与权力已经长时期的交织在控制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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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构中间,土地所有权带来了对于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的控制,地主是从控制佃农着手的。绅权的一部分显然是建立在这经济的锁钥上。“钱能通神!”“有钱可使鬼推磨!”这类的词句都描写经济本身具备有役使人的权力。
可是更重要的还在教育,教育就是知识的传授。在传统社会里,教育的性质和现代社会很不相同。教育或者知识的传授是以文字作工具的。现代社会里面的文字是用来传达意见,或者解释和分析一件科学的事实,教育的普及使文字不再成为一件稀罕的东西,它本身也不再具备有神秘的魔力。可是在传统社会里,只有少数绅土地主稳拿着地租,他们的弟子就获得了充分受教育的机会。大多数农民的子弟没有这种福分,文字知识几乎变成了绅士的独占品。对于一个大字也不识的农民,文字是具有神秘性的。“敬惜字纸,功德无量!”对于文字的敬重就附会在这种神秘性上面。文字是教条,绅士的话成为金科玉律,权力也从这种神秘性里面出来。
因此我们看出:独占了文字知识的绅士在任何场面下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能力也从这里面训练出来。因为只有绅士才知书识礼,懂得地方上的一切规矩。在河村与安村,我就深切地感觉到绅士的势力。一个农民从生到死,都得与绅士发生关系。这就是在满月酒、结婚酒以及丧事酒中,都得有绅士从场,他们指挥着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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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行,要如此才不致发生失礼和错乱。在吃饭的时候他们坐着首席,还得接受主人家的特殊款待。这样的绅士也便是本村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代表性就使得他在地方上获得了领导权力,领导权力不仅是传统伦理风俗的指导,而且进入到地方公务的处理上面。一个
村落社区生活的意义就表明各家人不可能只关着门管自家的事,修
桥补路就得与别家合作,公共事务总得要发生的。公共事务可以包括两部分:一是地方自治的公务,一是上级政府委托的公务。
从这里面我们就可以知道;绅权不是从现代民权的概念所能解释的。他不是基于社区人民的同意信托,经过自由的推选。一个绅士的为好为歹,作正作劣,完全根据个人的修养与训练,而不受社区人民或者团体的约束。一般关于同意权力的看法,就是基于互相契约,从合作的过程里面产生的权力,在村落社区里面虽可找到踪迹。但是这种同意权力只存在于绅士与绅士,或者农民与农民之间,分化后的社会阶层之间是不可能产生同意权力的,绅权便是指对农民的控制而言。因此我们用不着追寻绅权的基础,而只需要了解绅权的实际运用,也就是分析绅士所做工作的性质。
经济利益
一切权力的运用都有一定的实际目的,这就是经济利益的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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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们要了解绅士所做的工作,就只需要知道绅权究竟保护了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利益。面对着政府权力,他是否真的以所在的社区为基础,保障了地方的利益。
现在我们先说地方利益,基于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地方利益可以分成两部分:一是绅士地主的利益,一是农民的利益,农民的范围又可以包括各级的农工、佃农、自耕农等。在本质上,基于租佃关系,绅士地主利益与佃农利益是冲突的。这冲突至少可以归结到绅士的既得利益不容许别人染指,因此任何有损于既得利益,以改善农民生活的措施,必定要遭受绅士地主的反对。相反地,绅士地主只在如何设法稳固自己的既得利益,以免本身及其子孙沦于小农衣食不足的困厄惨境。绅士与农民的基本冲突的存在,也就是“耕者有其田”迟迟不能实行的根本原因。
农民利益与绅士利益虽是一个冲突的局面,传统社会秩序的安定却只在求得农民与绅士关系的和谐,和谐的获得却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在传统农业社会里面,农民的要求并没有太高的调子,他们并不要求获得绅士地主的既得利益。一个绅士,他领导推行地方的自治公务,只要他不利用特权,侵夺公产,而真能用之于公,做些有益地方的工作,他就可以获得公正绅士的美名,得到农民的赞仰与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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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一个绅士所领导的地方武力,也可以尽保土卫乡的功用。太平天国战争的时候,曾国藩所领导的湘军还是从这里面出来的,只要他真能够顾到本社区的利益,他就可以获得农民的拥护,这种例子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还不占少数。少数特殊的例子,为了宗教的虔诚,或者爱人的狂热,一个绅士地主毁家纾难,或者捐资兴学,修桥补路,大做功德,他的言行就成为地方社区各级人民的共同楷模。
然而,无论是平时或者战时的工作,一个绅士地主若只注意稳固自己的既得利益,他就与全社区的农民站在冲突的地位,这样的绅士攫握了地方的威权,他可以不必考虑农民的利益,而只顾及个人或者绅士阶层的利益,这种事例在过去曾数见不鲜,也就是今天充斥在农村里面的劣绅。
政府权力的加入
若使绅士只考虑到个人或者绅士阶层的利益,绅权的剥削性质是很明显的,劣绅的腕下所表现的是孤行权力,很显然的他会要遭到全社区农民的唾骂与反对。于是绅士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就必须与政府官吏勾结,得到政府权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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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方面,当政府官吏要控制一个地区时,他第一得拉拢的便是绅士,因为绅士是地方上的代表人物。
政府权力的控制也有他的实际利益。与地方利益相对,这便是政府的利益。政府利益的获得向来是建立在对地方人民的压榨上,好比夫役的征派与租税的征收,它是跟着武力而来的,这是一种强暴权力。
如果政府权力的兵威不及,它不能达到县级以下的村落,也就不能实际控制基层社区。为了地方的利益,绅士还可以发挥反对的力量,对于政府委托的某种公务可以不加理睬,或者对于政府的差人施以苛暴。在今天的云南许多边地社区,强大的汉族绅士地主还有一部分保持着政令自行的方式。即使云南的中心地区玉溪,民国初年,一个县府差人还不敢单独下乡承办公事,至少得结合三人以上,携带武器,否则随时有丧失性命的危险。充其所极,这种地方威权或者土霸权力可以发展到政令自行的方式,他们就是政府或统治者,可以私征厘卡,购置军械,私订刑律,反抗政府的干涉,不受官家法律的制裁,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不少这种例子。
然而,即使在政府功令所及的范围之内,政府权力还没有透到基层,在上级政府委托的公务中,或者是地方社区人民向政府有所吁请时,绅士还可以表示他的倔强力量,保护地方利益。清乾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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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安村就有这么样一件故事:当时安村的领头绅士姓郎,是一个秀才,也是本村最大的地主,有一年村中发生水灾,房屋被淹倒塌的很多,郎向县官报灾,县官亲自坐着八人大轿下乡来勘查。勘查的结果认为灾情不严重,这就触怒了郎绅士。他说县官如此糊涂,着人把县官的坐轿打坏。县官在这阵难堪之下,只好溜出安村。后来呈报上去,省城派大员下乡来调查,郎率领全村人在离村三里处迎接,执礼非常恭谨,大员也就不再追究这件打轿子的事。
可是,当政府权力的压力加重,这种打轿子的事是不敢轻于尝试的,谁冒犯了也许还有砍头的危险。在这种情势下,绅权就得逐渐萎缩,公开反抗是不敢了,要保护地方利益,也只有用口头的请求或者书信往来的方式,以求得政府官吏的谅解,减轻对地方的压榨。在这里,绅士已经与政府官吏结合,他所具备的写信或者口头恳求的资格,与其说是根据他在本社区的领导地位,不如说是根据他与其他政府官吏的关系。一个县官并不怕得罪绅士,怕得罪的是支持在绅士后面的强有力的政府官吏。
官绅的结合表现在最有权力的绅士往往是退休的政府官吏一点上,因为只有他才可以结交许多在任的政府官吏。安村的马军门退隐归来,就曾经有过一件非常人所能的回护地方利益的故事。光绪十二年,云南的督抚衙门为了重办土地陈报,以作田赋征收的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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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派了清丈员分赴各乡去作实地测量。这批清丈员到了安村,工作做得非常仔细,一寸一土都得计较。当时马军门退休归来,村人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他很不高兴起来,把清丈员唤了来,粗着嗓子说:“你们要好好丈量,要不然的话,我要扎了你们的猪脚!”
几位清丈员都惧怕马军门的威势,也明白他说这几句话的用意,于是丈量工作就马虎了事。因为这几句话,安村的粮谷并没有征到实额,每年只有八十多石谷子,到民国二十一年云南省财政厅再度举办清丈,征谷增加到一倍以上。
谁也明白,这个场面里所表演的绅权,是依附了政府权力的。马军门虽然退休,可是他仍有政治上的潜势力,这样他才敢于以上级官吏的口吻来对付这几个清丈员,清丈员也得服从他的指示。
在这里,也就到了政府利益与地方利益的交点,马军门虽然保障了地方利益,可是官绅的结合,地方利益就逐渐要被政府利益所压倒。当政府权力继续往下面伸张,也就是保甲制度推行的今日,这种情形就更见明显,绅权只有逐渐减弱,甚至于整个投附于政府权力之下,绅士与官吏勾结。
在这种勾结的局面之下,统治者只有一个,绅士成为统治者的帮凶,尽管他现在还可以讨价还价,可是躺在统治者的怀里,也只有撒娇作态的份儿。政府权力的向下伸张是有某种目的的,这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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榨取地方利益,可是他得通过绅士,于是在政府官吏与绅士的私下往来间,绅士利益与农民利益分开了,绅士利益得到尊重,政府的征派也可以不付,抽丁也抽不到绅士的子弟,从而转嫁到农民身上。
说绅权是政府权力或者皇权的延长,我想应当从这里面去了解,这是指属于政府权力的一部分。
不仅是政府权力的往下伸张,近些年来,由于时势的推移,传统伦理风俗的不易维持,长老权力的逐渐丧失也加强了绅权的依附性。在这社会改组的过程里,绅权只有依附着政府权力才能存在。
于是,一个传统的比较正直的绅士,他明白自己已成为这个时代的落伍分子,在政治上又遭受了前所未闻的压迫,若是他真能以社区人民的利益为重,为了不愿意得罪农民,或者基于慈善的心肠,他就宁愿洁身引退,不再过问地方的公务。即使有一天他被派着了差事,在贪官污吏横行的今日,得到了农民的拥护,就得不到政府官吏的支持。他不曾有实际的权力,也就不能忠实地执行自己的职务,结果也只有洁身引退的一途,继之而起的是与政府官吏勾结的劣绅。
一个劣绅,毫无疑问,他是地方人民攻击和怨恨的对象,他的权力不是建筑在人民自动的拥护上,而是依附在统治者的指挥刀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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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也就是强暴权力的具体表现。这种人主持了地方的公务,也就只知顾及绅土或者个人的利益,好比对于上级政府的征派,他们不但不能代表地方,吁请减轻人民的负担,反而巧立名目,滥收征粮,以求中饱,或者拒缴自己所应付的部分,转嫁在别人的身上。对于地方自治的公务,他们也可以想尽方法,侵吞公款,为所欲为!今天河村与安村的领头绅士,都是这一流人物!
劣绅继承了历史传统里最污秽的一面,官绅的勾结虽则使政府权力严密控制着基层社区的农民,阻碍着民权的发展,可是另外一方面,它也逼上梁山,造成集体农民的武装叛变。从农村到市镇,从市镇到都会,今日何处不演着这种官绅勾结压榨小民的例子!劣绅变成了腐化政治机构身上的一个毒瘤,如何能够割治这个瘤,这是今天中国政治上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