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权的本质
史靖 一、分割基层权力的几种人物
在一般的乡村社区中,在基层权力的运用上能够扮演角色的人,除了我们以后所说的绅士之外,照例还有下述的一批人物,这批人物虽然在实际上和绅士既不易分别,且不可分离,但依据中国的传统标准来说,彼此在理论上是有分别的而且应该是不相容的。这批人包括:
一是暴发户型的人物,在暴发之后有钱有势,对地方事务有干预,对于基层的权力能操纵,但是这种人虽然可以权势威胁他人,都不能使人心悦诚服;暴发之户多乏仁义之心,自不免增人厌恨。这样的人是不能隶属于绅士之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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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利用父兄子弟或威谊的地位权势而在本乡本土炫耀的人,往往倚恃人事的关联,干涉地方公私的事务;地方有若干人也往往因必要而通过他们人事的关联,企图解决纠纷困难或倚势凌人。利用父兄子弟或戚谊的关系而神气起来的人,在中国一向视为当然,不过既是因他人而富贵,他们自己也就无须具备若干知识与能力等等条件。另一方面,这种幸运固然引人羡慕,也足以引人讥评,大致上这一型的人物和暴发型者有不可分的关系,骤然间能从子弟戚谊那儿分来权势的人,其子弟戚谊必为暴发户无疑,这样缺乏传统根基的人物,在短时期中,其位是不易为人承认的。
三是新制度制造的一种人物,即是通过保甲制度出来的地方“行政人员”。由于保甲制度在理论上是和绅士的利益冲突的,在实际上又参入一些党团的训练,对于作为一个正派的人物,多半是不好意思直接参加的,因此,各个地方的绅士既要继续操纵地方的权力,自己又不能实际参加保甲的工作,因此只好就便指使一批无业游民或流氓地痞去接受新制度的指使,而且也只有这样一批人才能做才愿做。
以上这三种人物,虽然都分别有所倚仗,虽然在一定的社区里对若干事务也有决定的力量,但在一个注重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他们却都缺乏传统的根基,因此可以做豪强,做恶霸,自称为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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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衿,却毕竟不是绅衿。
此外,还有一些在社会阶梯的轨道上正企图向上攀登或在挣扎着不肯沉落的人,大都没有什么外在权势可以倚恃,多半靠在地方权要之间的周旋得当与否来决定其地位。其中一种是好事者流,
心有余,而成事不足。这种人大半是缺乏现代的常识,不过正因为缺乏现代的常识,其思想意识便往往能代表一般落后的乡民,而一知半解的油腔滑调,尤足以迷乱乡愚听其指使,和足以阿谀权要。每当地方上发生事故,这种人照例是不惜奔走呼号,无孔不入地到处殷勤。其上焉者是凡事折中调和不求甚解,婚丧喜庆固然少不了他们,买卖产业做中作价这些必要的形式和手续也照例少不了他们,这种人就从这些工作得到点暂时的款待和些许报酬,并借着这一类的工作来提高自己的身价。其下焉者则包揽词讼,武断乡曲,到处挑拨是非,增多嫌恨,然后就投机取巧从中获利。这种人物大半是些比较聪敏能干的中农,在富庶区域里往往是些保有大量永佃权的佃权总管,温饱无忧之后,不甘于陷于“下贱”,便要竭力向上爬登。虽然在实际权力上并没有决定的作用,但如上述却有影响的作用。
还有一种人是大户人家没落的子弟,中年废读或中小学毕业,俨然长衫阶级,既不肯与农民为伍,又不事家人生产,便只好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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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闲到处惹是生非。来源容或不白,结果必然是与前者同流合污,终至声名狼藉为人所不齿。没落的大家子弟照例是好吃懒做把家产荡尽,然后只好利用祖宗和姓氏的招牌招摇撞骗,并借着一件长衫或一套新式的制服,在外表上的确不同于普通乡民,遂得钻营奔走,在地方事务上希图染指。念过几句书识几个字见过一些世面,就一方面可以吓唬乡人,一方面可以应付官场或和邻乡交涉。因此,他们实际上虽然是社会的废物,也似乎有些用场了。这种游手好闲的大家子弟最容易和流氓地痞交好,并且也会很快变成地痞流氓,种种不名誉的事情少不了他们,每逢年节庙会更是他们得意之秋,新制度兴起之后,眼看着这批社会的废物一个个变成地方的官员了。以这样的人物行“新政”,新政本身的成败固勿论矣,然而在旧的主宰未去,又加上一重主宰者,老百姓可大遭其殃了。
此外要提到的是若干保产主义者,这些人多半是富农和小地主,家道小康的人参与地方的事务,目的乃在借此结识他人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除了应付环境而外,不发生积极的作用。虽然其中也不乏人想图谋发展跻入绅士之林。不过实际上的作用还是在以进为退地保产而已。目的既如此之单纯,只要能够得到安全,这批富农小地主除了尽可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人身上,自身是非常识事务而不大图进取的。这批人大都兢兢于原有产业的维护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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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私事务的场合里是尽量避免卷人是非的旋涡,在许多意见的表示上往往是趋于保守的方面。保产主义的人虽不敢积极去占取别人的便宜,无论如何自己总不能吃亏。因此他们也需要绅士的头衔,因为这头衔可以给他们一些方便和好处,比如免丁役省征摊·····事实上保产主义者一方面的确是绅士的候补人,一方面他们自身基于利害的关系也往往能产生出一种代表的人物和各阶层抗衡,虽然他们对于作为一个绅士的许多条件并不齐备,但在地方上基于恒产和家世也往往能获得若干人的信任。
这以上六种类型的人物,是我们可以在各个地方的基层权力活动的结构中随时碰得到的,在有的地方是同时出现的,在有些地方也许只有某数个类型,这些人在各个社区中都似乎是以绅士的姿态在热心地参与地方的公私事务,有的且因能参与而沾沾自喜,由于他们的活动和热心以及种种的实际表现,对于一个观察基层权力活动的人也每每易于造成一种错觉,真的把他们当成绅士看待,而实际上他们并不是绅士,他们在广泛的舆论上得不到承认和信服,因此尽管奔走呼号异常热心,尽管在事务上不能缺少他们,甚至可以蛮横把持一切,然而在真正绅士的地方,毕竟没有决定的权力;决定社区之内的事务权力,是操在绅士的手里,除了强大的暴发户外如像军阀时代的军人政客现代的党政要人—其他类型的人物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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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绅士的干部,只能在绅士的主宰下去分割一些权力(至于没有绅士的地方自然是由他们自主地去分割了)。所以我们说这各个类型的人虽然在理论上和传统所认为的正绅是不相容的,而在事实上则是不可分的,没有干部绅权就无法施展,干部离开绅权也就失
去保障,所以在以下讨论究竟是哪些人才配称为绅士的时候,我们
虽不免把绅士理想化了,甚至还不免要招来为绅权辩护的嫌疑,但是只要明白理论上和实际上并不是一回事情,因此理论上绅权虽然依据传统思想及标准而显得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的表现则是利用一种微妙的手法,在一种灵活的运用下,绅士与干部互相利用相得益彰。权力与利益实际上是共同分割的,而在出了乱子的时候,绅土照例是不会负担责任,而且多半要以俨然超然的姿态发表意见的。这即有赖于微妙灵活的统治术的运用,也是绅士及其干部实际关系的一种剖视,所以二者的确很难令人分别而且土豪恶霸要变成衣冠正绅,也只是时间问题,不过在同一时列内二者是有一个分别的,干部之流在进行剥削掠夺人民时是以无赖敲榨的姿态出现而不择手段的;绅士则是要顾全面子要讲究手段的,他们是如下节所述是依仗传统基础去进行一种经常的不觉察的剥削。绅士与其干部之有分别者就在这毫厘之间,而绅士之易于招致直接的攻击者,也在乎此。
195 二、绅士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什么样的人才叫做绅士呢?传统的回答是非常确定的:“士大夫居乡者为绅。”绅也就是缙绅,是专指那些有官职科第功名居乡而能得到乡里敬重的人士,这个回答可以说是绅士最好的定义,在合乎这个定义的就是绅士,否则便是恶霸、是土豪、是地痞、是劣绅、是绅士的干部。在今天倘如要把这个定义依据各地实际的情况来详细加以解释一番的话,可以把它分成下列几点:
第一,作为绅士的人在家世方面必得有一个光荣的过去,值得乡人景仰羡慕,消极要清白没有恶名恶迹,积极的要有优越于别人的地方。功名富贵,都是被作为品评的根据。
第二,还要看其人及其父祖或其家族对地方的贡献,贡献且必须是具体的事实而非空言,绅士的责任不但要维持一地的风习和秩序,还要负责推动地方的公益事业和建设,贡献越多其声望就越大,举凡修桥补路,办教育、兴实业、办慈善救济、主持节令庙会,与夫维持治安,都有赖于绅士主持。
第三,典型的绅士一定是居乡的士大夫,是有功名科第的退休林泉的官员,功名愈高,官职愈大,其作为绅士的地位也愈高,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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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愈大。绅士之所以重要者就在曾有功名官职,他之所以与皇权不可分者,就在曾有这种关联。这里绅士首先与一般老百姓不同的地方是他有知识,然后有功名官职,知识与功名官职不仅是与一般老百姓最易识别的一种分野,而且一个人可以因这些关系扩大生活的广度,在人事上可以通过同年同学同僚种种关系比普通人增加较多交往结纳他人的机会,因而不单在本乡可以树立起权势,在本乡之外也可得到关系或权势的支持,和官府的承认与看重。
第四,每一位绅士照例有一份丰厚的
可分,占有土地愈多其为绅士也愈大,虽然所有的地主不一定都是绅士,不过绅士则一定是地主,并且是大地主。财产愈丰厚,生活自然舒适闲暇也就愈多,地主绅士的生活除了享受豪华之外(这是相对着普通农民而言的),一方面要培护教养下一代的子弟,一方面自己必要参加地方的活动,在这个兼并吃人的世界消极退让往往无以自保,有了丰富财产的人不仅要保护既得的利益,还要增加新的利益。
第五,绅士必须有地方人民的拥戴。作为绅士的人也必能得到相当多数的拥戴,这因为基于财产和家世两项,每一绅士总可以得到一定基本的群众支持。基于财产,可以得到佃户及佃户的家属戚谊的听从;基于家世,可以得到本族人口的推崇。所以绅士的家世
197 不仅要有光荣的过去和将来,最好还要是隶属于一方的大族。
第六,敬老尊长是中国传统社会里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虽然单纯的凭年老并不足以得到尊敬。但年纪倘如能配合上其他的条件,不仅尊敬随之而来,而且多半被称颂为年高德劭了。试计算一下合乎标准的绅士,从学而优则仕,由仕而退休,依照一般的情况来说年纪大约该到五十了。这样的年纪不算太老还可以亲自行动,也不算太小福气好的早已儿孙满堂了,有了这样的年纪,经验与资历才可能有效地累积起来,办起事来也比较方便。
第七,当以上的条件齐备之后,就可以建立起一种威望和崇高的地位,受人尊敬被人信服,更可以借此招致官府的倚重,或用以挟持和对抗官府,这种威望和地位实即绅士最鲜明的标帜。
根据以上的陈述,可以充分见出这种威望和地位的建立绝非一蹴可就,不仅要具备当前的条件,还必须从时间上去争取传统的承认。因此,要去了解绅士的究竟,一方面固然要看表面上他是否具有上述的威望和地位,尤应分析他是否具有建立威望地位的各个条件,这些条件在我们看来(除了另外一些机会的因素之外)是不能缺少任何一个的。比如仅仅具有钱势的暴发户,只能使人畏惧而不能使人信服,这因为一个道地的绅士不仅要有财富和权势,还要这
权势和财富能有历史和传统的支持(应该声明的是这仅是时间的问198
题,事实上在中国的累积在开始的时候有几人是以忠厚得来呢?)。在乡土社会中,如大家所深知的,历史和传统对于许多事情都可以发生拘束和限制的作用。自然也是同样的,仅仅凭依历史和传统的支持而失去了财富和权势,那是些大家没落的子弟,是更不足道了。而绅士之所以在中国社会蕴含着巨大的力量者,就因为他有权势财富,还有根深蒂固的传统予以支持,绅士在基层社区里之所以利害者,就因为他不仅能使人畏惧,还能使人信服。追究那所谓的传统,实即遵循正统的思想,把握住中国社会价值和道德的标准,制造出一套主权分歧的意识形态,从长时间中用各种方式渗人各个阶层的人心,从而维持着一个当然的秩序,上对国家皇室尽
忠,下能表率一方群伦,这就是一个道地的绅士,也是一个道地的
绅士的基本责任,这种绅士必然是在本地要保持社区的稳定,要尽量减少阶层的流动,要设法阻止和压抑任何绅士的代兴;对于整个局势也必然是要维护传统憎厌革新的。
三、绅权的本质
具备了上节所述的条件而成为一个道地的绅士之后,就可以得到社区之内各阶层的敬重,也一定会为官府所倚托。因其能受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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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故得支配地方上的事务,因其能得官府的倚托乃得有外力支持以凌驾他人。权力一旦建立,运用倘如得当,就不仅成为社区之内各种事件决定的人物,也变成社区代表可以与官府周旋,于必要时还能有所挟持抗衡。绅权之所以微妙而易确定其性质者,就因为他具有决定和周旋抗衡这两种不同的运用的姿态。当其对社区之内定一切的时候,他是一方的领主,可以主宰乡民的祸福。当其向官府周旋抗衡时似俨然为地方为人民争权利谋幸福,因此我们极易把绅士当成中间人物看待,比如在三征政策的奇重负担之下,我们也可能经常听见各地省县参议会诸公不断提出申诉以至于抗议,要求减低三征的负担。名义上都是为了“以苏民困”,固然三征真的取消了人民的生活当然可以改善很多,不过实际上三征政策也同样不利于绅士地主阶层。征实征购固然使人民无隔宿之粮,也要削减绅士们的收入,征兵如果太多,虽然征兵永远不会征到绅士家里,但壮丁外流势必要影响社区之内的人工和生产,这些都和绅士们的财产生活有密切的关联,在可能时自然要表示不满。
在过去皇权统治之下,绅士们的些微抗议往往是可以得到满的答复的(往往甚至可以赶走地方首长)。但是新的皇权既早从保甲制度中埋伏下彻底集权的种子,即在过渡时间也削减了绅士们不
少的权力,在当前戡乱期中更迫于需要皇权更深入了基层,在豪门200
势盛的时候,地主绅士的利益已经不是皇权主要的更不是像从前是
文样抗议尽管抗议,效果则是很少的。为了不“损害”自己的利益,作为地主绅士的人必然要损失转嫁为佃户和乡民的负担,从而不择手段地加强剥削了。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绅士们所笃信的正统思想中庸之道,而自毁其威望和信誉,也一定要因这种行为加速农民的愤恨和反抗,事情一旦演变到如此田地,绅士们所一贯强求的“社会安定”固不可得,而且对于这种后果的造成也许不是始作俑者但也首当其冲了—当民
权从基层社区抬头的时候,第一防线的敌
政府
(中央集权或皇权) 人就是地主绅士。至此,绅士们所做的就
不只是损失的转嫁,而是完全站在对立的地位了,只有在这种关头绅权的面目才表现得最为清楚。而且一般的情形之下,绅
绅权 权可以上图表示之:箭头表示权力的行使
和主从的关系,当政府权力直接施诸人民身上,绅士是保持中间姿态的;当政府权力施诸绅士身上,绅土是抗衡政府的;当
(民权) 他们自己将权力施诸或代政府将权力施诸
人民时,绅士是和人民对立的;一旦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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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时,他们是和政府皇权一致的。他们的利益是和皇权共休戚而权力也是相掩不可分的,至于相掩部分的大小则视时代而转移的,在今天可以如上图较小,但在过去可以很大,有时且曾一度混同。对于整个权力结构来说,如果以县以下为界限的话,皇权与绅权一向是分工合作的。分工的方式相当于税制中的承包制,绅士在往昔似乎即是整个权力结构中基层地方上的一个承包代理者或是受委托的代理者,负责办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义务履行的事务,酌量各地情形拨订一个负担的标准,绅士即负责经手交纳,政府在经常的情形下照例不得另加干涉或多所勒索,这种方式在田赋徭役上也许还不大明白,那北伐以前的厘金制度就很清楚了,许多地方的厘金关卡多半是绅士主持而由其干部奔走的。他们和政府最易引起争执的地方就在盈亏之间,当年岁丰收或税收旺盛远过了原定应交的数额,政府必要设法另立名目的增取一些;当年岁款荒或税收不旺获利有限以至于要赔本的话,绅士们自然要向政府请求减少定额。无论是哪一方面向哪一方面要求,总得费些口舌波折,结果如何,等于是对绅士力量的一种考验,如果绅士能相互团结或者能倚恃较地方政府更大的官员,多半可以胜利。倘如地方官长坚持则往往采取控告的手段,予县长以警告甚至迫其去职。但近年以来情形稍有改变,各地绅士的潜势力虽仍然很大,不过在新的政权迫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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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承包办制的方式已很难继续,在绅士和新制度相互利用的过程中,为了使政令与实情不相抵触,又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分割制,如像各县的财务委员会一样,对于地方财产及一部分税收绅士任保管,县长司出纳。这样,过去是分工,现在则是合作了。方式虽先后稍有不同,本质则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