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长到乡约

  下载全书

胡庆钧

在前面《两种权力夹缝中的保长》一文里,我曾经指出保甲制是上级政府法定的设施,可是基层地方机构还有一种传统的型式.

这一种型式的重心是在乡约的身上。

乡约制度也产生在中国历史的传统里,它的最初出现充分表现了绅权的强大。这一种制度的名目在今天的传统地方权力结构里还可以找到它的地位,可是它却已经失去了历史上的地位。我们要了解今天乡约的特质,要了解传统中国社会结构里绅权与皇权的关系,却还得从它的流变与社会历史的背景里去追寻,方足以解释目前乡约的处境。

175 难于生根的自治机构

乡约这一个名目的出现最初也见之于多事之秋的宋熙宁时代;熙宁三年,王安石用政府的力量推行了保甲新法;熙宁九年,陕西汲郡的儒士吕和叔在他的本乡蓝田推行了一种新型的地方政治制度,这便是吕氏乡约,也叫做蓝田乡约。

乡约制度是县级以下在村落推行的一套地方自治机构,它的地位正可与王安石的保甲制相当。可是,乡约制度的产生却是保甲制的一个反动,我在前面《两种权力夹缝中的保长》一文里曾经指出:保甲制是上级政府为了适应当时苦难的局面向下推行的一套施政机构,“编户口、练民兵”是它的主要功能。可是乡约制度的作用并不在此,它是人民自动结合的机构,这就是吕和叔先生所说的:“乡人相约,勉为小善。”他给乡约厘定的四大条款是:

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这四大条款就描写了乡约制度的主要功能,它是绅士以领导者的身份,作为教育与组织人民的工具,冀以形成为人民自动结合的

176

机构。在这个目标下面,它有一套简单的组织,这就是设约正一人至二人,由公正贤明的绅士担任,任期不定。约正的下面有一个直月,所谓直月便是按月轮选一次,这就是按年龄大小,大部分由农民出身的人物来承当。

作为约正的绅士,他的责任就在每月定期的集会里面,讲解约文,感化约众,主持礼仪赏罚,乡约的倡导显然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可是它的目标并不止于教育,这就是要从教育里面去组织或者结合人民,成为一个自动奉公守法知礼习义的单位,也就是一个具有政治意义的团体。

可是吕氏乡约的推行在当时的社会里就碰到了一个基本的困难,这便是一批绅士以自己的行为标准作依据,要在农民的身上冠以绅士的教育,然后以儒家的共同伦理标准来约束众人,好比“德业相劝、礼俗相交”等等。这制度,由缙绅世家博学鸿儒的吕氏兄弟来领导,个人的声望还能感召一部分人,然而这“感召”的作用是有它的危险的。这一套儒家的做人标准,一套繁文缛节,只是能有知书识礼的闲暇的绅士所能讲究的规矩,并不足成为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准则。一个肼手胝足的农民,成年工作在田地里,他所对付的主要是自然物和土地。他虽然不太懂这一套“做人”的标准,可是“礼不下庶人”,正描写了他们并不太需要这一套讲究。从熙宁

177

九年到元丰五年和叔的逝世,吕氏乡约只在本乡推行了五年半。这短短的五年半当中,吕氏乡约也并没有充分地发展,从和叔致其长兄的函件中,就指明入约的固多,出约的也不少,乡约的参加采用了自由而非强迫的办法。这种自由参加与人约后出约的情形,就正描写了它不为农民所太需要的事实。

在另一方面,政府当局的怀疑态度也是乡约制度推行的第二个困难。当时在皇朝荣任宰相之尊的便是吕和叔的二哥微仲,若使这位二哥真正很赞成和欣赏这一套制度,或者说是能够讨取皇帝的欢心,他尽可以通过皇帝的谕旨,把它推行到全国。相反地,微仲却函劝乃弟,放弃乡约,出来游宦,或者改为家仪学规,以合时俗,这些话都表示绝对的皇权下并不欢迎这一套人民自动结合的公开出现。和叔就靠了这点兄弟的情分和乃兄的面子,才把这一种制度在本乡的推行维持到及身而止。到南宋,吕氏乡约虽然得到理学大师朱熹的提倡,可是朱子所做的工作只限于乡约的考据增损,朱子虽然仕宦多年,并没有把乡约实地推行,这就因为他自己明白推行的困难,乡约制度变成了一个理论的架子。

钦定的基层地方组织

从南宋经金元以至明朝,由于朱子提倡的光辉,乡约活在士大178

夫的心里。可是乡约制度在明朝的重新被提出已非复先前的本来面目,在精神上已经有一个很大的转变,这就是由人民自动结合的机构,变成了皇权钦定的基层地方组织。王阳明的南赣乡约一开头就用了这样的口气:“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

正任着庐陵使,是治下人民的顶头上司,他把这套制度用政府的力量推行下来,这样的乡约也由自由参加的传统,变成了强迫参加的组织。

吕新吾的乡甲约也承继了南赣乡约由上而下推行的形式,从这里可以看到乡约与保甲的合一。不同的是推行的范围:南赣乡约只得到局部的推行,乡甲约便开始了全国普遍的开展。另一方面,乡甲约与南赣乡约对于乡约与保甲的联系有不同的配搭:南赣乡约是以保甲为主乡约为辅的,乡甲约却把乡约真正吸收为上级政府向下推行的基层行政机构,以乡约为主,保甲为辅。从这次以后乡约与保甲就似乎结了不解缘,一直到今天的农村传统地方权力结构里面还保留着他们互相辅助的地位。

然而不管是南赣乡约或者乡甲约,推行的方式和组织的规模虽与吕氏原约有些不同,可是乡约里面的负责人选仍得由绅士出来担任。嘉靖末年图书编的乡约规条说:“该州县即移文该学。共推请乡士大夫数位为约正,以倡率士民。”可怜的是这种“倡率士民”

6L1

的约正,被高高的皇权抓到了手,便课定了他一件特殊的任务—讲圣谕,约正成了帝王的使徒。

作为帝王使徒的约正,讲圣谕成为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这一件特殊的使命原来起自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图书编的乡约规条便说明了“保甲既定,即此举行乡约,诵读圣谕六言”。明末吕新吾的乡甲约制度也规定得相当详细,在他的实政录里还有一张图,圣谕的前面得摆着香案,约正就位讲谕,约众得跪下听讲,所讲的要旨就是明太祖的圣谕六言: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满清统治下的乡约制度特别加强了圣谕的宣讲,主持讲约的约正还是“素行醇谨,通晓文义”的人,顺治九年的钦颁六谕完全抄袭了洪武六谕的底子,康熙九年六谕增为十六款,十六款的主旨无非是教人民重人伦、息争讼、惜财用、端士气等。这种讲圣谕的方式,从清初直到清末,通过官府的命令与绅士的提倡,可以说是风行全国,有些地方志里还有关于讲谕的记载,有些偏僻的省份好比云南的农村,甚至到今天还保留着这种讲圣谕的方式。

讲圣谕,这就是皇权下达的一个具体表现,在传统农业社会结构的体系之下,皇权虽然不能直接控制每一个小民,可是却能从约正的讲谕中,给他和人民之间建立起经常的联系。

180

地方权力结构里面的执役

在中国传统的地方权力结构里面,好比今天的云南农村,我们依旧可以看到乡约的存在。可是传统地方权力结构里面的乡约已经不是上述历史上的乡约,历史上的乡约是指整个地方社区的组织,现在所谓乡约是指行使公务的个人身份。不过这里所谓“传统”的意义,大体是指清中叶以后,一直到二十六年实行保甲制之前的阶段。

今天云南农村的地方传统权力结构,好比我在呈贡所观察到的是:每一个村落有个“大公家”的组织,在大公家里面,绅士握有管理地方公务的权力,乡约是在绅士的领导下,负着执行公务的责任,他是由农民中按着一定的规则轮选的,这里的乡约已经没有在历史上的尊荣地位,他没有权力,在许多处理日常公事的场合,他得随时侍奉在管事绅士的左右,变成了地方权力结构里面的执役。乡约地位的改变是因为在皇权的压力下,原有制度的组织与精神已经逐渐丧失,已不复为地方绅士领导人民自动组合的单位。它就依据各地方的不同情境,逐渐被吸收到当地原有的地方权力结构里面,虽则都用“乡约”之名,但内容上却有很大的分化,云南农村

181

的乡约可能是分化后的一种形式。

正如保长一样,云南农村的乡约所以由农民担任是绅士巧妙运用权力的结果,自从乡约与保甲合一之后,乡约在讲圣谕之外还得管理地方的公务。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情形下,地方公务除了一部分地方自治事项外,还有一部分是上级政府委托的公事,这都是些琐屑的行政技术事项。如果这个乡约由绅士来承当,他自己就会直接受制于皇权,假如他受制于皇权,他所支配的地方自治机构就难发生效力。为了维持地方自治机构的实际存在,而且保持自治机构和统治的皇权机构的调适,绅士就得退隐在已为统治机构所控制着的乡约的幕后,把乡约的位置让给农民一类的人物去担任,自己做个牵线人;就靠这一点后台的工作,也因为传统农业社会交通的不便,才能使县级以下的村乡自治力量得到适当的发挥,一直到今天,中国民主的幼苗还得从这里面去追寻。

因此,在制度上,虽然乡约已经被皇权钦定为县级以下的基层行政机构,可是实际上,这机构就好比个脱缰的野马,跑得快,乡约制度就变了质,融人传统地方权力结构里面,皇权就只到县衙门为止。

可是县长虽然是亲民之官,他并不能够到处乱跑,他只得委托一批皂隶差人做代理人,不给他们太高的地位,也不给他们以实

182

权,让他直接与乡约接洽公事。一个农民出身的乡约,他就是在绅士的指导之下,地方自治机构里面出来的代表,他成为绅权与皇权的交点。

这样,一个乡约的职务虽是由地方自治机构所赋予,没有经过政府的委任,可是他得同时侍奉两个上司:一是上级政府,一是地方绅士,这种情形有点像今天的保长,不过地位并不完全相同。保长是经过政府委任的人物,他成为政府编制的基层行政机构里面的公职人,他比较偏重于政府一方面。可是乡约不是这样,他是由地方绅权产生的,他的立场就应当站在地方这一方面。同时,传统的上级政府讲究无为而治,对于县级以下的地方公务并不太注意。乡约的主要工作就重在好好侍奉绅士,他成为绅士的随从。

公务活动

明白了传统地方权力结构里面乡约的地位,现在就得进一步分析他所担任的工作,这个须得从公务活动里去了解。

我在前面曾经指出:地方权力握在绅士而不在乡约的手里,乡约侍奉在管事绅士的左右,他所做的就只有琐屑的公务技术事项。

技术事项可以分成两方面:一是地方自治的公务,好比修沟、

183

筑路、调解是非等,乡约在这些公务的处理上都得请绅士决定,在绅士的上面没有更高的权力,推行起来自不必要经过政府的决定。可是另一方面,遇到上级政府委办的公事,性质就两样了。在这里,绅士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权力—统治者,绅士对于这些事情

并没有决定的力量,如果这件公事太违反地方的利益,绅士固然可

以在幕后拉拢政府官吏,请求收回,或者联合各村的绅士出来反对,也往往不得不使政府官吏修改他的命令。可是,政府公事中有多少是带着强制性的,好比差摇租粮,除非遇着灾难的年岁,绅士便没有说话的余地。一个公正守法的绅士固然要以身作则,按规定缴纳钱粮。然而要是他表现了最坏的一面,就是利用自己传统的地位或现任的权势,拒缴或漏缴一部分粮款,这份欠交不足的数目自然没别人承担,承担下来的是蚩蚩小民的乡约。

我在安村时,许多清末民初担任过乡约的老者都向我面诉当年的辛酸,至今犹有余痛。从前征粮的办法,每年开征时要请各会绅老从场,酒肉款待,叫做“作卯”。到归粮时欠交的数目总有一份,这份数字有时候要多到全数的五分之一。明知是某些人隐瞒了,可是自己没有正确的粮簿,所用的粮簿是经过绅士窜改的,这一份差数便只有自动贴出。

另一项痛苦的公事是从前的差徭,传统官僚政治的作风规定县184

官出来也得坐八人大轿,过境的官吏随时有,还需要更多的差徭。当时安村一共有两个乡约,为了应付可能随时派来的差徭,一个乡约就索性住在离村四十华里的县城里,只要听到了大官过境需得派伕的消息,便打马奔回本村,连夜派好佚去复命。乡约的办事稍有失误,便得受县府差人的逮捕与吊打!另一方面,地方绅权多少还带着封建的色彩,对于政府规定的钱粮向不缴纳,这份钱粮也得由乡约从中贴补。乡约也得随时侍奉在管事绅士的左右,绅士进茶馆喝茶,或者上馆,都得接受乡约的招待。因此只要轮着当乡约,便注定是一个贴钱挨打的苦差!到后来街邻都感觉乡约太苦,而且迟早会要轮到自己的头上,才想出贴补乡约的办法,从大公家与各会的公产中提出一笔相当的数字,以作乡约的开销。云南呈贡安村观音寺嘉庆七年的石刻碑记上,有下面的几句话:

古者保长之设,所以卫民而非以病民,后世公务日繁,差徭渐冗,躬肩厥任者,每有遗大投艰之患·····每遇替任之年,或防患而贿赂求免,或畏难而逃避他乡。愁苦之状,莫可胜言!因而互相酌议,约为善处,本寺中无论士庶,每月公捐钱文,送账二根,将所获钱银,制买田亩,收横租息,帮贴保正,以供差摇之需。

185

这一段碑文就描写了乡约的苦恼,他得随时与政府派来的差人接头,差人到了乡约的家里,乡约得好好地加以款待,然后将政府的公事持去向管事绅士请示。如果绅士赞成,这件事情可由差人与乡约共同了结,或者留交乡约代办。如果这件事情太损害地方的利益,不为绅士所赞成,他却无须乎见差人一面,然后设法约集本村各绅士共同讨论,分头向上级政府官吏说情。

差人下乡普通办理的公事有三项:一是刑事,二是田产纠纷,三是租粮。这些事情随时可以发生,一年下乡的时候就得有七八十次。差人中的领头叫做大老总,没有重要的公事,好比人命案子,大老总不会下乡。大老总来时总带着两个差人,他自己手里拿着大烟筒,没有枪。大烟筒,这一个握有权力的象征,也是一个和平时代的象征!

乡约与保长

从人民自动结合的机构到钦定的基层地方组织,再从地方组织到传统地方权力结构里面的执役,乡约性质改变就带来了地位的贬质,可是今天的乡约却已经再度贬质,这就是二十六年保甲制度推行之后。

186

保甲制是政府推行的县级之下一套基层政治制度,尽管这一套制度现在已在地方自治的美名下进行,可是在权力随枪杆俱来的情形下,保甲的编制成为合法的行政单位,它的地位就浸浸乎要代替旧制的“大公家”,在整齐划一的编制下,不啻宣布旧制的死亡。传统的“大公家”在今天虽然还没有死,可是在这种情形下,乡约的地位却不能不再度贬质,乡约的名义虽然存在,他的地位已经被摆在保长之下,变成了一个“保丁”!

作为一个现制的乡约,他只须回忆七八年前的往事,就有远较今日尊荣的地位:那个时候还有人叫他做乡约老爷,他的地位也相当于现在的保长,至少可以使一般农民不敢随便惹他。可是今天的乡约却如是其微,怎能不使一个位居保长之下的乡约感到难言的委屈!

我在呈贡河村时见到现任姓土的乡约,一个生长在小村兼营捕鱼的农民,五十多岁,忠厚的面孔,一个大字也不识。他的两个儿子都已成年,现在继理着父亲的旧业,这就给老子从劳作里面抽身出来,不时上大村进茶馆或者喝酒。这年被轮上了乡约,我很想知道他所要做的工作。可是他一见着我便摇摇头,总是说:“我们这个一点事情也管不着啦,谁有保长那么势派!”他的那双不大张得开的眼睛显然瞅着保长:“受人支派,什么也说不上!”可是在同样

187

农民出身的保长面前,他却也就不肯真低首下心,乖乖地做个“保丁”!

有一天我去保长家里,碰巧乡约也

转成古铜色,没有一点笑容,显然是满肚子的不高兴,想借今天喝着点酒发作出来。他们谈到本村管理磨坊的事,村子里面有一个磨坊,是大公家的财产,私家可以租用,一天缴付一升租米。在旧制里,管理磨坊的工作完全交给乡约,可是新制的保长来了,他却只管收租米,而把管钥匙的工作交给乡约。这就是遇有谁来使用磨坊,乡约须得开门关门,随时照料,而使用完了交来的租米却送到保长的家里,由保长报销。这一份气自然使乡约受不住。他借着三分酒意,就在这个机会把一肚子的积郁进发出来,保长问他的磨

坊钥匙,他就撒开手,红着脖子,死命地叫道:“我不管!”“这是

你的责任!”保长也提高了嗓子。他们吵了起来,乡约走了,可是第二天,他仍得拿了钥匙去开磨坊的锁。

作为一个帝王的使徒,绅士出身的约正多少还能说出自己所要说的话,他可以算是传统权力结构里面的一个真正代表。可是乡约的制度从地方社区的组织改变到个人身份,乡约从绅士里面贬出来,到由农民担任的情形下,他的地位已经不是代表地方,而是地方代表的下属、绅士的随从了。今天乡约的地位已经再度贬质,他

188

的地位还在保长之下,这就表示传统的地方自治权力已被政府权力压服,乡约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民权久已乎没有踪影了!

缅怀着八百多年前吕和叔创制乡约的情形,我们怎能不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前途唏嘘叹息!吕和叔若犹有灵,他怎能想象自己一手培植的乡约变成现在丑陋不堪的样子!


两种权力夹缝中的保长绅权的本质

从保长到乡约|皇权与绅权 - 费孝通、吴唅等|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