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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1728—1730)
我走出维尔塞里斯夫人家时的情况,同我走进她家时的情况差不多。我又回到了我原先那个女客店主人那里,住了五六个星期。在这期间,由于我身体好、年轻,又闲着无事可做,因此便经常心情烦闷。我感到不安,思想不集中,恍恍惚惚像做梦似的;我时而哭泣,时而哀声叹气。我希望得到幸福,但又不知道我想得到的幸福是什么样子。我甚至感到我希望得到的幸福世上或许并不存在。我当时的这种状况,真是难以描述,我可以说,能够设身处地地想象它的人也不多,因为大多数人早已过上了既令人苦恼又令人感到甜蜜的美满生活,陶醉在自己的希望中,品尝着未来的幸福。我沸腾的血使我的脑子成天都在想那些未婚的姑娘和已婚的少妇,但又不知道她们对我有什么真正的用处。我在脑子里胡思乱想地缠着她们,但又不知道下一步应当如何对待她们。这些奇异的想象虽使我的感官一直处于令人难受的活跃状态,但值得庆幸的是,它们没有告诉我如何满足我的感官的办法。当时,要是能找到一个像戈登小姐那样的姑娘相会一刻钟,就是叫我死,我也愿意。然而,现在已不再是像小孩子那样聚在一起玩耍的时候了。与对坏事相辅而行的羞耻心,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强烈,使我天生的腼腆的心理达到了难以克服的程度。但是,无论是在当时或以后,我都从未主动向女人提出过做爱的要求,即使我明知对方并不在乎这种事,只要我一开口就准行,我也没有主动提出过;相反,除非对方首先提出,并采取某种强迫的方式,我是不敢贸然采取行动的。
我骚动的心情后来竟发展到难以控制我的情欲的程度,因而只有采取最荒唐的办法来发泄。我特意到小街小巷或偏僻的角落去,以便在那里能够远远地向女人做出我本想在她们面前做的表现。我暴露给她们看的,并不是那个可以引起淫欲的东西(这个东西,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而是令人好笑的臀部;我把臀部显示给她们看。用这个办法来寻求乐趣的想法之傻,真是难以形容,以为这样做,只差一步就可以得到我想得到的满足。我满以为只要我耐心等待,必然有那么一个从我面前经过的胆子大的女人来与我寻欢作乐。这一愚蠢的想法,结果给我带来一场令别人好笑但却使我一点也乐不起来的灾难。
有一天,我躲在一个院子的尽头;院子里有一口水井,院子里的姑娘们常到井边来取水。在这个院子尽头的地方,有一个小斜坡,斜坡上有几条通往地窖的通道。我在昏暗的光线中探察了一下这几条地下通道,发现它们又长又昏暗,一直延伸至不知何处为止,因此我认为,如果我被人发现,人家要来逮我的话,我可以躲进通道里,准保安全。怀着这样的信心,我向那些来井边取水的姑娘摆出了一副与其说是勾引她们还不如说是让她们好笑的架势。有几个聪明的姑娘假装没有看见,另外几个笑出了声,还有几个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因此喊叫起来。我躲进通道里去;有人追了上来;我听见其中有一个男人的声音(我怎么也没有料到会出现一个男人)。于是,我冒着迷失方向的危险,往地下通道里跑。人们的脚步声、女孩子们的喊叫声和那个男人的声音紧紧在我后边追来。我原来以为可以依靠通道的昏暗藏身,哪知却突然出现了明亮的光线。我全身哆嗦,赶紧往通道的深处钻,可是一道墙挡住了我的去路,无法再往前跑了,只好待在那里听天由命。突然一下,我被一个大汉逮住了。他长一脸大胡子,头戴一顶大帽子,身边挎一把大砍刀;他身后跟着四五个老太太,她们每人手里端着一把笤帚,另外还有那个揭发我的坏丫头,她肯定是想来亲眼看一下我的长相是什么样子。
那个身挎大砍刀的男人抓住我的胳臂,粗声粗气地问我到这里干什么。人们可以想象得到,我当时是一句话也答不出来的。不过,我很镇定,并且在这关键时刻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巧妙的脱身之计,结果很成功。我用乞求的语气对他说,请他看在我的年龄和处境的分上饶了我。我还对他说,我是一个出身高贵的外乡青年,我的脑子有毛病,因为家里的人想把我关起来,所以我就从我父亲家逃了出来;如果他把我交出去,我就完蛋了;如果他放了我,我有朝一日会感谢他的大恩大德的。真没有料到,我这番话和我的表情马上产生了效果。那个可怕的大汉被打动了,对我说了几句简短的责备的话以后,就不再追问我,并轻轻松松地放了我。那个坏丫头和那几个老太太看见我就这样走了,便很不高兴。我发现,我原来害怕的那个大汉对我大有用处,而要是只有那几个女人在场的话,我是不会这么轻松地就走人的。我听见她们叽里咕噜地不知道说些什么,不过,我毫不在乎,因为,只要那个男人和那把刀不参战,我敢肯定,凭我矫健有力的身体,对付她们这几个娘儿们和那几把破笤帚,是绰绰有余的。
过了几天,我和一位年轻的神甫(他是我的邻居)一起经过一条大街时,迎面碰见了那个腰挎大刀的大汉。他把我认出来了,并且还学着我说话的腔调冲着我嘲弄道:“我是一位亲王,我是一位亲王,可我同时又是一个胆小鬼。殿下,我劝你别再玩那套把戏了。”此外,他便没有多说什么,而我,虽然马上低下头赶快躲开,但心里是感激他这样给我留面子的。我敢肯定,那几个可恶的老太太一定责备过他对我过于轻信。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彼埃蒙人,他的确是个好人;每当我想起他的时候,我都要对他心存感激之情,因为这件事情太令人好笑了,单单是想拿我取乐,如果不是他而换成另外一个人,也会当场把我捉弄得颜面尽失的。这件事情虽然没有给我造成严重的后果,但却使我老实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家当差期间结识了几个人;我和他们时相过从,希望他们将来对我有帮助。其中有一位是萨瓦省的神甫,名叫格姆先生。我经常去看他;他是麦拉尔雷德伯爵的孩子们的家庭教师。他年纪轻,很少与人交往,但他很有见识,为人正直,头脑十分聪明,是我所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之一。我之所以喜欢到他那里去,并不是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经济上的帮助;凭他的地位,他也不可能帮我谋得一个差事。然而我发现,从他身上我可以学到许多使我终生受益的宝贵的东西;我所遵循的许多道德规范和至理名言,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在我的兴趣和思想逐渐形成期间,我总是对自己的要求不是太高就是太低:有时候是阿喀琉斯,有时候又是德尔西特(1);时而是英雄,时而又是无赖。格姆先生十分耐心地教我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教我要自己认识自己;对我既不姑息,也不挫伤我的自尊心。他非常诚恳地对我分析了我的天性和我的才能,并向我指出我身上存在哪些障碍使我不能发挥它们的优势,因而在他看来,我的天性和才能不仅不能成为我飞黄腾达的阶梯,反而正是因为我有这种天性和才能,我才不去追逐名利。他给我描绘了一幅人生的真正图画,使我如梦方醒地看出我对人生的看法全是错误的。他向我指出:一个贤明的人应怎样在逆境中获得幸福,怎样在逆风中一直坚持到幸福的彼岸。他还告诉我为什么没有美德就没有真正的幸福,怎样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一个贤明的人。他大大削弱了我对高官厚禄的羡慕,并向我证明:那些统治别人的人既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更幸福。他对我说了一句经常回荡在我脑际的话;他说:“如果每一个人都能了解他人心中所想的,那么,自谦的人就会比自负的人多。”他这番有真知灼见而又不夸夸其谈的话,使我受益终生,使我始终保持平静的心态,安于自己的本分。他向我详细讲解了心地善良的真谛,而我过去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那么虚浮,总以为在行事善良方面宁可过之,而不可不及。他使我认识到,对崇高的道德的热爱,在社会上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一下子把目标定得太高,往往会从高处摔下来的。从小事做起,继续不断地尽到自己应尽的本分,这样一直努力下去,其效果并不亚于英雄行为。这种做法,可以使人获得更好的荣誉和幸福;受到人们一贯的尊敬,比受人们偶尔几次称道,是强一百倍的。
要正确理解做人的天职,就需要追溯一下它们的本源。我所走的这条道路,导致了我目前的处境,因此,我必须在这里谈一下宗教问题。人们可以想象得到,那位萨瓦省的牧师(2)的原型,至少有一大部分是取自这位诚实的格姆先生。只不过由于他为人十分谨慎,说话非常小心,所以在某些问题上才讲得不那么清楚。除此以外,他奉行的信条,他对宗教问题的见解,甚至他在劝我回到我的故乡方面所说的那些话,都和我后来向公众叙述的内容是完全相同的,因此,他对我谈了些什么问题,用不着我多讲,人们也是可以想象得到的;而我要在这里补充的是:他对我所讲的那些富有教育意义的话,是颇富哲理的,尽管当初没有产生什么效果,但它们在我心中播下了美德和宗教信仰的永不消失的种子,只等另外一只更亲切的手来培育,就会开花结果的。
尽管我改宗天主教的诚心不太坚定;但我依然受到了他的感动。我对他所讲的话,不但不感到厌腻,反而很喜欢听,因为他讲得既简单又明了,尤其是我在他的话中感到了一种他对我发自内心的关怀。我对那些希望我好的人,比对那些曾经为我做过好事的人是更加心怀敬意的。在这一点上,我的观察从来没有出过错;我对格姆先生的敬爱,完全出自真心,可以说我是他的第二个弟子;与他的交往,当时就已经使我获得了不可估量的益处,扭转了我因成天无所事事而造成的爱做坏事的倾向。
有一天,我压根儿没有料到德·拉·洛克伯爵派人来叫我。由于我前几次去见他,都没有和他说上话,所以就感到厌烦,就不大愿意再到他那里去了。我以为他把我忘记了,或者还依然对我抱有坏印象:我这些想法完全错了。他曾多次亲眼看见我是多么勤勤恳恳地为他的姑母服务,他甚至还把他所看到的情况告诉了他的姑母。这件事,连我自己也记不得了,而他还一再向我谈起。这一次,他很亲切地接待我;他告诉我:他以前并不是向我随便许愿让我空欢喜。他说他真的是想替我找个工作,现在还真的找到了,说他将使我走上一条成为某种人物的道路,至于这条道路以后怎么走,那就要看我的了。他说他介绍我去的那个家庭是很有权势和威望的;今后,我不用再找其他的保护人,就可以事业有成,虽然开头依然按我原来的身份当一个普通的仆人,但他叫我放心,一旦那家人看出了我的才学和本事高于仆人,就一定不会让我永远当仆人的。这段话的结尾彻底打破了这段话的开头使我怀抱的美好希望:“什么!仍然是当仆人!”我怀着恼恨的心情自言自语地在心中这样嘟囔道。不过,我的自信心立刻就平息了我的愤怒;我认为,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我都不像仆人,所以用不着担心别人会永远让我干仆人的工作。
德·拉·洛克伯爵把我领到古丰伯爵家。古丰伯爵是王后的侍从长,是赫赫有名的索拉尔家族的族长。这位可敬的老人的威严气派,使他对我的亲切接待倍加感人。他饶有兴趣地问我话,而我也很真诚地回答他。他对洛克伯爵说我的相貌很讨人喜欢,是一个有才干的人的样子。他觉得我虽不缺才干,但这还不能说明我一切都好,还要看我其他方面的表现如何。接着,他转过头来对我说:“孩子,凡事总是开头难,不过,你的工作不是太难的,你要老老实实地干;尽量让大家都对你满意,这就是你目前唯一的工作。你努力干吧,我们会善待你的。”他立即把我领到他的儿媳布莱耶侯爵夫人房中,把我介绍给她,然后又把我介绍给古丰神甫。我感到这样开端是个好兆头。我从种种迹象断定,若是把我当一个仆人看待的话,他们是不会这样热情接待我的。的确,他们也真的没有把我当仆人看待;我虽被安排与仆人们在同一个食堂吃饭,但特许我不穿他们穿的那种号衣。有一次,当年轻气盛的法弗里亚伯爵让我站在他的马车的后挡板上跟他外出时,他的祖父立即禁止;他不允许任何人让我站在马车的后挡板上到街上去。不过,我还是要侍候主人吃饭,在家里做一个仆人该做的那些事情,只不过我相当自由,不特别专门听任何一个人的使唤。除了笔录主人口授的信件或者有时候按照法弗里亚伯爵的吩咐剪贴一些图样以外,白天的时间差不多都由我自己支配。这样的生活方式,我没觉察到它是很危险的,甚至是不合情理的,因为我成天这么悠闲,没有太多的事情做,会使我染上一些本来不会染上的恶习的。
幸运的是,这种情况没有发生。格姆先生对我的教诲深深印在我心里;我对他向我讲的话是那么爱听,以致我有时候还偷偷跑去听他的指教。我相信,那些看见我悄悄走出去的人,是很难猜出我到哪里去的。再也没有什么人比他对我的行为的评说和指导更正确的了。我开头那段时间的工作是做得很好的;我非常勤奋、细心和热情,每一个人都对我感到满意。格姆神甫看问题看得很深;他告诉我:开头这股热乎劲儿,要适可而止,以免以后一松劲儿,就会让人家看出来。“你开头时候的工作,”他告诉我,“是人家衡量你的一把尺子;力气的使用,你开头要悠着点儿,往后才一点一点的多起来。不过,你千万要记住,无论什么事,你必须做得比以前好,而不能比以前差。”
由于人们对我小小的才能没有仔细观察和研究,认为我只不过有我生来就有的那一点儿能力而已,因此他们并不打算让我大显身手。尽管古丰伯爵曾经多次对我说过要让我发挥我的才能,但后来由于许多事情分散了他们对我的注意,因此他几乎把我完全忘记了。古丰伯爵的儿子布莱耶侯爵当时是驻维也纳的大使;宫中发生的动荡也反映到古丰伯爵家里来了。家中人人惶惑不安,一直忙乱了好几个星期,因此就没有时间考虑我的问题。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依然是那样勤奋,没有丝毫的懈怠。可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对我有利也有害的事情,它一方面虽使我没有受外界的干扰,但另一方面却使我对我的工作不那么专心了。
布莱耶小姐和我的年龄差不多。她身材长得很匀称,面貌也相当漂亮,白白的脸蛋儿,黑黑的头发;尽管她原本是一个皮肤棕色的女孩子,但脸上却流露出金色女郎的温柔。她这个长相,简直令我愈看愈销魂。她穿的那身非常适合少女穿的宫中礼服,更加显示了她美妙的身材,露出了她的胸部和两肩,尤其是由于她当时正在服丧,所以就使她的肤色更加细嫩迷人了。人们也许会说,府中的小姐们的容貌,一个当差的仆人是不该那样仔细地看的。是的,我这样做,是错了。不过,我当时的确是仔细看了许多次,而且注意看她的,不止我一个人。家中的总管和打扫房间的仆人有时在吃饭的时候也谈论布莱耶小姐的美,而且言语是那么粗俗,使我听了感到很难过。我的头脑当时还没有迷糊到以为我会被她看中的程度,我没有忘记我自己的身份,我安分守己,不敢想入非非。我喜欢看布莱耶小姐,喜欢听她说一些能显示她的聪明才智和高尚人品的话。如果说我有什么非分之想的话,那也只不过是巴不得有为她效劳的机会。仅此而已,从来没有超过我的职责范围。在吃饭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机会为她做我一个仆人该做的事。只要一看见她的仆人离开了她的身边,我马上就过去接替他。如果没有接近她的机会,我就站在她的对面,注视着她那双眼睛,看她需要什么,看她是不是想换菜盘子。我想尽一切办法试图引起她对我的注意;我多么希望她吩咐我做点儿什么事,或者看我一眼,对我说句话啊!可是,我一个目的也没有达到。我感到难过的是:她对我视而不见,甚至没有觉察到我在她的身边。不过,他的哥哥在吃饭的时候还偶尔对我说几句话。有一次他说了一句不太礼貌的话,而我对他的回答是那样巧妙和那样得体,以致引起了她的注意,转过脸来看了我一眼。这一瞥虽很短暂,但已经足够使我高兴得心花怒放了。第二天,我又有了一次机会,而且充分地加以利用了。这一天,府中大宴宾客,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府中的总管身佩短剑、头戴礼帽;他这身打扮使我很吃惊。席间,宾客们忽然谈到绣在一张带有国徽图案的壁毯上的索拉尔家族的那句箴言:“Tel fiert qui ne tue pas.”彼埃蒙人多半都不熟悉法文;有一个人说箴言中有一个拼写上的错误;他说“fiert”这个词中多了一个字母“t”。
当老古丰伯爵正要回答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我在抿着嘴巴笑,但又不敢说什么,于是他命令我发言。我说:我不认为字母“t”是多余的,因为“fiert”是个古法文词,它不是来自表示“恐吓或威吓”的名词“ferus”,而是来自表示“打或打伤”的动词“ferit”,因此我认为“tel frappe qui ne tue pas”这句箴言的意思是:“只打伤之,而不杀之。”
满座的宾客都盯着我,吃惊得面面相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这一生都没有见过有人竟吃惊到这种程度。不过,最使我得意的是,我非常清楚地看见布莱耶小姐很明显地露出了满意的样子。这个如此骄傲的女孩又再次看了我一眼。这第二次看我,至少同第一次看我是同样珍贵。接着,她又转过脸去看他的祖父,好像是希望马上听到她的祖父说几句夸奖我的话。果然,她的祖父带着非常高兴和满意的神情着实把我大大称赞了一番。他的话立刻得到满座宾客的一致鼓掌赞同。掌声虽然很短暂,但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是令人陶醉的。这一刹那,是极其难得的时刻之一:它恢复了事物的自然秩序,替我被命运践踏的才华出了一口气。隔了几分钟,布莱耶小姐又抬起头来看我,用既害羞又亲切的声音叫我给她端杯水去。人们可以想象得到,我一听到她的吩咐就马上照办的;然而在我端着盛得满满的水杯走近她身边的时候,我全身哆嗦得那么厉害,以致把杯子里的水洒在她的菜盘子里,甚至溅到了她的身上。她的哥哥粗声粗气地问我为什么抖得这么厉害;他这一问,愈加使我感到惶恐不安,而布莱耶小姐的脸儿也羞得通红,甚至连白眼珠也红了。
我这段浪漫经历到这里就结束了。人们可以看到,这段经历的结局,同上次与巴西尔夫人相爱的结局是一样的,甚至和我此后一生的爱情经历也是相同的。我和女人的爱情,没有一次获得了圆满的结果。我怀着满腔的热情守候在布莱耶夫人卧室旁边的小屋里,结果,枉自在屋子里白等一阵。她的女儿也不再对我有任何关心的表示;她进进出出她的房间,连瞧都不瞧我一眼,而我也不敢抬起头来看她。我甚至是如此的愚蠢:有一天,她在我面前经过时掉了一只手套,我不仅没有赶快过去把它拾起来使劲亲吻,反而呆在那里不敢动,竟让一个其胖如猪的仆人把它捡走了,当时,我恨不得把他掐死。我发现,布莱耶夫人也不怎么喜欢我,这就使我更加感到不安了。她不但不吩咐我替她办事,甚至连我主动为她办事,她也不乐意接受。有两次她看见我待在小屋里,竟用很冷淡的语气问我是不是没有事情可做了。现在,必须马上离开这间可爱的小屋;开头我还有点儿舍不得,后来由于许多事情分了我的心,我就不再想它了。
布莱耶夫人看不起我;她的公公发现我受到了冷落,便多方关心我,使我感到了莫大的安慰。他在上次宴会的当天晚上,和我谈了半个小时的话,看来,他对这次谈话很满意,而我也受到了极大的鼓舞。这位和蔼可亲的老人虽然有学问,但他的学问不如维尔塞里斯夫人大,不过,他的心肠很好;我在他身边事事都很顺心。他让我到他的儿子古丰神甫那里去当差,说这位神甫很喜欢我,如果我能很好地利用他对我的关心的话,不仅对我大有好处,而且还可使我学到别人认为我缺乏的本事。第二天早上,我就到神甫那里去了。他不把我当仆人看待,让我坐在他的火炉旁边,用极其亲切的态度只问了我几个问题,便立刻发现我尽管学了许多东西,但没有哪一样东西是学到了家的,尤其是我的拉丁文更差,他答应教我继续学下去。我们商定:我每天上午都到他那里去学,而且从第二天就开始。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往往发生许许多多这类奇怪的事情:在同一个时候,我的身份既很高又很低;在同一个家庭里,我既是学生又是仆人;在当差侍候主人的同时,又在跟一个只有国王的孩子才能聘请到的出身名门的教师学习。
古丰神甫是他家中的最小的儿子,大家都希望他将来能荣升主教之职。为此,他必须比一般的世家子弟学更多的东西,拥有更高深的学问。他被送到锡耶纳大学念书;在大学学习的几年里,他染上了克鲁斯卡学院的语言纯洁癖:说话字正腔圆,书写的文字十分规范。像他这样满肚子学问的人在都灵的名望,几乎同当年丹若神甫在巴黎的名望差不多。由于他对神学不感兴趣,便转而研究文学。这种情况,在意大利的高级神职人员中是常见的。他读过许多诗人的作品,他用拉丁文和意大利文作的诗,也写得相当不错。看来,他有心培养我学他的那一套本领,并把我脑子里装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好好加以梳理。不过,也许是由于我东拉西扯地瞎说一气,使他摸不清我的学问到底有多大,或者是由于他觉得教初级拉丁文太没意思,因此在开始的时候就把施教的起点定得太高,刚刚让我译了几段费得尔的寓言之后,就让我译维吉尔的诗,而我对这位诗人的作品根本就看不懂。正如各位读者即将看到的,他这种教法虽能迫使我此后不得不继续不断地学拉丁文,但一辈子也学不好。不过,我当时的学习热情还是很高的,古丰神甫对我花费的心血也是很多的,直到今天,我回想起来,我对他还是很感激的。我上午大部分时间都是和他一起度过的,一部分时间用来跟他学习,另一部分时间用来为他服务,不过,不是为他个人生活上的事服务,他从来不让我做这类工作。他让我做的工作是笔录他口授的文件或者抄写一些东西。我从这份秘书工作中学到的东西,比我跟他当学生学到的东西还多。我不仅学到了纯正的意大利文,还对文学也产生了兴趣,尤其是学到了鉴别好书和坏书的能力。这一点,在拉·特里布太太那里是学不到的;这些收获,对我日后独立工作大有好处。
在我这一生中,只有在这段时间我心里不仅没有追逐女人的念头,而且还头脑清醒地琢磨要怎样才能有出人头地的希望。神甫先生对我很满意,逢人就夸我;他的父亲更是喜欢我简直喜欢得出奇。听法弗里亚伯爵说,这位老人甚至还在国王面前提起过我。布莱耶夫人也不再那么瞧不起我了。最后,我成了这一家人的宠儿;这引起了其他仆人的忌妒;他们看见我成了这家主人的儿子的学生,便以为我不会像他们那样长期当仆人了。
由于听到了仆人们无意中说出的有关我的前途的那些话,我便仔细地思考了一番;我发现:一心想当驻外的大使,甚至往后还想当大臣的索拉尔家中的人说不定早有打算,想培养一个有才学的人;这个人,今后要完全依附于他们,获得他们的信任,并为他们效劳。古丰伯爵的这个计划是很好的,是很明智和有远见的。只有肯提拔他人和有眼光的大贵族,才能想出这么一个计划。不过,由于我当时还不了解他的计划的细节,所以在头脑里感觉到他的计划太令人难以思议了,要求我为他家死心踏地地效劳的时间也太长了,而我的全部野心,只不过是想通过奇遇来寻找机缘。由于我发现他的这个计划中没有一句话提到女人,因此我觉得,用这个办法去谋求显达,进度实在太慢、太辛苦和太吃力了。其实,我这些看法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愈是没有女人参与这件事,这个办法才愈稳妥和可靠,何况女人们欣赏的才能,肯定不是索拉尔家族认为我具有的才能。
一切进行得很顺利。我几乎已经获得了大家的敬重,对我的考验已经结束。这一家人都普遍认为我是一个最有前途的年轻人;现在虽屈居人下,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然而,我认为,我的前途是不能由别人来安排的;我要通过完全不同的道路去争取。在这里,我要谈一下我天生的个性;对于这种个性,我无须多加解说,只把它向读者陈述清楚就行了。
在都灵,虽然有许多像我这样改宗天主教的人,但我不喜欢他们,不愿和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来往。但是,我见到的几个日内瓦人,却与他们大不相同,不是他们这号人;其中有一个名叫穆萨尔先生,绰号“特大嘴”,是一个细笔画工,和我还有点儿亲戚关系。这位穆萨尔先生打听到我在古丰伯爵家里,便和另外一个名叫巴克勒的日内瓦人来看我。这个巴克勒,是我从前当学徒时候的一个好伙伴;他很风趣,成天乐呵呵的,满嘴的俏皮话,由于他年轻,所以大家都觉得他的俏皮话很招人听。我一下子就被巴克勒迷住了,甚至被迷到一刻也不能离开他的程度。他不久就要回日内瓦去,这对我将是多么大的损失啊!我觉得这个损失实在太大了。为了充分利用他尚未离开都灵的这段时间,我决定一步也不离开他,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他本人也不愿意离开我。开头,我还没有着迷到白天不请假就跑出去和他玩的程度,但府中的人不久就发现他天天来找我,于是就不让他进伯爵府的大门。这一下,我着急了,而且着急得除了我的朋友巴克勒以外,其他一切全忘了。我不再到神甫先生那里去了,也不去侍候伯爵了。白天在府中再也见不到我这个人了;大家斥责我,我不听;后来又威胁我说要辞退我。他们对我的威胁,逼我走向了绝路,使我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与其让巴克勒单独一个人走,还不如我与他同行好了。从这个时候起,我认为,除了与他一起旅行以外,便再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快乐、命运和幸福可言了。我满脑子想的,全是这样一次长途旅行的无穷乐趣,何况旅行之后,说不定还可见到华伦夫人,尽管要等到十分遥远的将来才能见到她;至于回日内瓦么,我压根儿没有这个打算。现在出现在我心中的是:层层叠叠的山峦,碧绿的草地,茂密的森林,潺潺的流水和大大小小的村庄。它们每一个都向我呈现出各自独有的美景;我的灵魂好像被这个美妙的旅行计划完全占领了。我回想起上次来都灵时沿途看到的迷人风光,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何况这次旅行完全是由自己独立做主,这是何等的惬意啊,再加上还有一个与我年龄相同、兴趣相同,而且脾气也好的伙伴同行,无拘无束,无牵无挂,想走就走,想歇就歇,这是多么令人快乐啊。除非是疯子,否则,谁愿意放弃这次旅行而去追求什么既遥遥无期、又诸多障碍而且还毫无把握的富贵梦啊。何况这种梦呓即使有朝一日,能实现,无论它是多么的荣耀,也抵不上青年时期所享受到的一刻钟的真正快乐与自由。
由于我脑子里充满了这种自以为美妙无比的荒唐想象,我就想方设法达到了让主人辞退我的目的。说一句实话,要想被人家赶走,也需要动一番脑筋呢。有一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总管告诉我说,伯爵先生已下令把我辞退了。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因为他们辞退我,正好给我一个开脱自己、诿过于他们的借口说是他们赶我走,我才迫不得已走的。本来我的行为已经是够荒唐的了,现在又产生了这种想法,这真是既不公正,又忘恩负义啊。法弗里亚伯爵派人来告诉我,让我第二天上午在离开府第之前到他那里去一下,他有话对我说。人们以为我当时的头脑已经迷糊,很可能不去见法弗里亚伯爵,于是告诉我说:总管只有在我去见了法弗里亚伯爵之后,才把预备给我的钱给我。说实在话,这笔钱,我不该接受,因为主人从来没有把我当仆人使用,所以就没有规定给我多少工钱。
法弗里亚伯爵尽管年纪轻、行事十分莽撞,但他这一次对我说的话却很合情理,我甚至可以说他的话非常温柔;他用十分动情和感人的语气向我述说了他的叔父对我的关怀和他的祖父对我的期望,并向我指出我这次离开他家去冒险将遭到多大的牺牲;他还向我提出了和平解决这件事情的办法:只要我不再和那个勾引我的小坏蛋见面,一切都好商量。
很显然,他讲的那些话,不是他本人的意见;尽管我很愚蠢,我也猜得出来是出自我的老主人的一片好心,因此使我受到很大的感动。但是,这次有趣的旅行的情景已如此深深印入了我的脑际,以致任何力量也不能消除它对我的吸引力。这时,我完全失去了理智:我一再坚持我的计划,而且我的话越说越硬,甚至装出一副傲慢的样子斩钉截铁地回答说:“既然你们已经把我辞退了,而我也接受了,我们双方都不用反悔了。不论我今后的情况如何,我都绝不愿意被同一个家庭的主人撵我两次。”一听这个话,年轻的法弗里亚立刻发火了(他发火,可以说是有道理的),骂了几句我该挨的骂,抓着我的肩膀就把我推出了他的房间,并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我神气十足地走出了他们家,好像打了一个大胜仗似的。为了避免再打第二仗,我竟然没有到神甫那里去向他说一声感谢的话就不辞而别了。
要想知道我这时的心思荒谬到什么程度,就需要先了解我的心何以会对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那么着迷,何以会那么专心地琢磨一件吸引我的事物,尽管那件事物有时候是那么的虚妄。最奇怪的、最幼稚的和最荒唐的计划,往往会引起我极大的兴趣,使我认为它们真有实现的可能。一个年近十九岁的少年竟想今后靠一个空瓶子挣钱吃饭,这谁相信呢?此事的经过,且听我细细道来。
几个星期前,古丰神甫送了我一个小小的“埃农”喷水器(3),非常精致,让我喜欢得几乎爱不释手。由于一边玩这个喷水器,一边谈我们的旅行计划,我们(聪明的巴克勒和我)灵机一动,忽然想到这个玩意儿对我们的旅行很有用处,可以让我们在旅途中多玩几天。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是像埃农喷水器这么稀奇的吗?我们挣钱吃饭的美梦就是从这个看法中产生的:我们每到一个村庄,就把农民招引来看我们的喷水器,这个玩意儿准能使他们迷糊得把饭和菜源源不断地送上来。巴克勒和我都认为种庄稼的人是不在乎这些东西的,一定会让我们吃饱的。如果他们不让路过他们村庄的人吃饱,人家会说他们的心肠不好的。我们以为到处都有人在举行宴会和婚礼;我们不花一文钱,单凭说几句话和喷水器里的那一点儿水,就可以走到彼埃蒙,走到萨瓦,走到法国,甚至走遍全世界。我们的旅行计划拟了一个又一个,没有个完。我们打算开头往北方走,其目的,是为了领略翻越阿尔卑斯山的乐趣,而不是为了在某个预定的地方停下来。
现在,我要开始执行这个计划了。我毫不惋惜地抛弃了我的保护人、我的老师、我的学业和我的前途,也不再等待那几乎是已经到手的富贵;我要开始过一个真正的流浪者的生活。再见吧,都灵;再见吧,王宫、野心、虚荣、爱情、女人和我从去年起就一直盼望的奇遇。我带着我的喷水器和我的朋友巴克勒出发了。虽然钱包里的钱不多,但心里是高兴和踏实的,一门心思只想着去领略漫游各地的快乐,因为我的种种美妙的计划的目标,就为的是追求这种快乐。
这次荒诞的旅行一路上得到的乐趣,几乎和我们预期的差不多,但在不同的地方,情况又不完全一样,因为,尽管我们的喷水器让各个客店的女老板和她们的女佣人乐了一阵子,但临走时,该付多少住店钱,还得付多少,一文也不能少。不过,这倒也不使我们感到不快,因为我们只是想在我们缺钱花的时候,才用这个东西来救急。好在有一件意外的事情使我们免去了鼓捣这个东西的麻烦:在快到布拉芒的时候,喷水器忽然坏了。它坏得正是时候,因为我们已开始感觉到这个东西实在是个累赘,只不过我们不把这一点说出来罢了。这件倒霉事反倒使我们比前些时候更高兴了,而且大笑我们太愚蠢:在我们的衣服和鞋都穿破了时,竟妄想靠玩喷水器这种把戏挣钱去买新衣和新鞋。我们继续旅行,我们的心情和开始时候的心情同样的轻松和愉快,只不过所走的路线不再绕道,而是直奔我们的目的地,因为我们钱包里的钱已越来越少,使我们不得不加快行程,尽快到达终点。
到了尚贝里,我开始沉思起来。我思考的,不是我此行的荒唐,因为从来没有哪一个人会对他刚刚过去的事情马上就做总结的。我思考的,是华伦夫人将怎样接待我:我已经把她的家看做是我父母的家了。我到古丰伯爵家时,曾经写信告诉过她;她知道我在这家府第里的情况,也曾回信向我表示祝贺,并谆谆告诫我应当怎样回报这一家人对我的恩惠。她认为,只要我不犯错误,我今后的前程是大有希望的。如今,她看见我又回到她的家,她将怎样说我呢?我虽然不认为她会对我关上大门,但我担心我会使她感到伤心;我怕她对我的责备,比怕穷怕苦还怕得厉害。我决定一声不吭地忍受一切,想尽一切办法来平息她对我的怨恨。在这茫茫无边的宇宙里,我只有她一个亲人了,如果她不喜欢我,我连一天也活不下去。
最使我感到难办的,是我这个同行的伙伴;我不愿意给华伦夫人带去这个多余的人。我担心:要摆脱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和他分手做准备,在与他同行的最后一天,我便对他相当冷淡。这个小子头脑虽简单,但绝不是傻子:他一看我的表情,便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以为他对我这种不够朋友的表现会生气。我错了;我的朋友巴克勒一点儿生气的样子也没有。我们刚一进安纳西的城门,他就对我说:“你到家了,快回家去吧。”他拥抱我,说一声再见便转身就走了,消逝得无影无踪,此后,我就一直没有他的消息;我们的友谊和感情只持续了大约六个星期,但对这六个星期的回忆,是令我终生难忘的。
在走近华伦夫人家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多么厉害啊!我两腿战栗,眼睛好像蒙上了一层雾,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也看不清谁是谁了。我接连好几次停下脚步来调整我的呼吸和心态。是不是因为害怕得不到我需要的帮助才心慌意乱到这种程度呢?像我这样的年纪,难道说死亡和饥饿就会把我吓成这个样子吗?不,不会的。我可斗胆说句实话:在我这一生中,我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因为腰包里有了钱便神气十足,也没有因为腰包里没有钱便提心吊胆;这些表现,我从来没有过。在我坎坷不平、多灾多难的一生中,尽管居无定所、生活艰难,但我始终都以同样的心情看待荣华和贫困。在没有饭吃的时候,我也可以像别人那样去乞讨或者去偷,但绝不会因为没有饭吃就心慌意乱到如此程度。世上像我这样叹息,像我这样在一生中流过这么多眼泪的人是不多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因为贫穷和担心陷入贫穷而叹息过一声或流过一滴眼泪。我的心灵曾一再经受命运的考验,但它所感到的真正幸福和真正痛苦,都与命运无关;正是在我衣食无忧、什么都不缺的时候,我才感到我是世上最不幸的人。
我走到华伦夫人的跟前,一看她脸上的表情,我就放下了心。一听见她的声音,我心里一颤,立刻跪在她的面前,欣喜若狂地使劲握住她的手亲吻。至于她,我不知道她是否预先知道了我的消息;她的脸上丝毫没有吃惊或伤感的样子。“可怜的孩子,”她用安抚的语气对我说道,“你又回来了?我知道,你现在年纪还小,不适合于这样长途旅行,好在情况还没有发展到令我担心的程度,所以我也就放心了。”接着,她让我讲述我这一年多来的情况;我对她讲得虽然不够详细,但非常忠实,除省略了几个细节以外,其他的事情,我既没有少讲,也没有为我辩解。
现在谈到了我住在什么地方的问题;她征求了一下她的贴身女仆的意见。在她们商量的时候,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当我一听见她说让我住在她家里时,我差一点儿高兴得控制不住自己了;当我看见有人把我小小的旅行包送到指定我住的房间时,我高兴的心情和当年圣普乐看见有人把他的马车领进沃尔玛夫人家的车棚时的心情差不多是一样的。(4)我尤其高兴的是,我听见她们说这样安排不是暂时的。当她们以为我在想别的事情时,我听见华伦夫人说:“别人爱怎么说,就由他们怎么说。既然上帝又把他送回到我家来了,我就绝不抛弃他。”
现在,我终于安心地住在她家了;不过,就目前来说,我虽住在她家,但这还不能说是我一生幸福日子的开始,而只能说是为过这种日子做准备。尽管这种使我们真正体验到生活乐趣的内心感受是来自天性,或者也是来自我们的身体机能,但它也需要一定的环境才能发展起来。没有这种诱发的原因,一个人即使生来就是重感情的,他也一点儿也感觉不出来,以致还没有领略到他的人生的乐趣就死了。在此以前,我的情况大体上就是如此。如果我不认识华伦夫人,或者,即使认识了她,但没有和她在一起生活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受到她对我的温情的感染,也许我永远也是这个样子。我敢直言:一味追逐爱情的人,并不见得就真能体会人生的美究竟美在哪里。我还有另外一种感情,它虽不如爱情那么强烈,但却比爱情甜蜜一千倍;它有时候和爱情联系在一起,但更多的时候和爱情毫无关系。这种感情也不是单纯的友情;它比友情更温柔和更令人陶醉。我认为,这种感情是不可能发生在同性朋友之间的。无论从哪方面说,我都是一个重友情的人,但我从来就没有对我的男朋友产生过这种感情。对于这个问题,我现在虽然还难以把它说清楚,但以后会把它讲清楚的,因为感情上的事,是只有通过它们的效果才能说明白的。
华伦夫人住的是一座老房子;房子相当大,其中有一间很漂亮的空屋子装修成了一个陈列各种摆设的花厅。我就被安排住在这间屋子里。它位于我在前面提到的过道上;我和她第一次交谈就是在这里。从我的屋子可以看见小溪和花园那边的田野。这种景致,不能不使一个年轻的住客产生许多联想。自从离开波塞以后,我这是第一次看见我窗前有花草之类的植物。由于我离开安纳西以后住的屋子四周都有墙遮挡;推开窗子看到的,全是住户和灰暗的街道。现在看到这么新鲜的景象,我心里是多么快乐啊!它使我的心感到极大的温暖,感到她对我的柔情。我把这美妙的景色也看做是华伦夫人给我的一份恩情。我觉得她是特意把我安排在这里欣赏这一美景的。我要心情闲适地在这迷人的景色中陪伴她,在红花绿叶中处处跟随她,让她的美和春天的美一起呈现在我的眼前。我这颗一直感到压抑的心在这样的环境中活跃起来了,我的呼吸在这果树园中也更为自由了。
在华伦夫人家里,没有我在都灵看到的那种豪华气派,但整个房子收拾得很干净和整齐,呈现出一种与豪奢迥异其趣的古色古香的朴实气氛。她没有多少银餐具,没有任何一件珍贵的瓷器,厨房里没有悬挂野味,地窖里没有收藏外国酒,但在厨房和地窖里储藏了很多足够大家食用的东西。用陶瓷杯子给客人端来的咖啡,非常可口。无论谁来看她,她都要留他和她一起吃饭或者在她家单独用餐。不论是工人还是信差或过路人,没有一个不是在她家酒足饭饱之后才走的。她的仆人一共五人;一个贴身侍女名叫默尔塞赫,是弗里堡人,长得相当漂亮;一个男仆名叫克洛德·阿勒,是她的同乡,关于这个人,后文还要谈到;一个女厨和两名在她外出访友时给她抬轿的轿夫。不过,她外出访友的时间不多。对每年只有两千利弗尔年金的她来说,这些开销是相当的多了。好在她住在一个土地肥沃、物价低廉的地方,所以她的收入虽少,但还是满可以应付的。可惜的是,她从来不知道节俭,以致经常举债度日,而且钱一到手,马上花光,一个铜板也不剩。
她治家的方式,正好是我想采用的方式,因此,我借此机会乐得享用一番。我不太那么赞成的是,每顿饭花费在吃饭上的时间太长。她不喜欢汤和菜刚端上来的那股气味,几乎一闻到就感到头晕。她的这种厌恶感要持续很长的时间,要慢慢缓过劲儿来以后才开始吃。这时候,她只好和大家瞎聊一气,一点儿东西也不吃;要等半个小时以后,她才开始吃第一口菜。花这么多时间,我三顿饭也吃完了;她还没有开始吃,我早就吃饱了。为了陪伴她,我只好再吃。我这样虽吃了双份,倒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我在她身边尽情享受幸福生活的甜蜜,无忧无虑,满以为她手中的钱足可以支持。这时候,我还不太详细了解她的家底,以为她一直是这么富足,因此我在她家也一直高高兴兴地尽情享受。后来,当我了解到她家的真实情况,知道她已预支了几年的年金,我就不再那么无忧无虑地享受了;一想到往后的日子怎么过,我的心就乐不起来了。我已经预感到她的家业必然败落;对于这种前景,我是无法躲避的。
从第一天起,我们之间就建立了亲密的关系,而且后来在她一生中,她对我一直是这么亲密。她叫我“孩子”,而我则称呼她“妈妈”,甚至后来我们已相处多年,几乎已经消除了我们之间的年龄差异感时,我们仍然以“孩子”和“妈妈”互相称呼。我觉得,这两个称呼把我们的关系的密切、交往方式的淳朴,特别是我们两人的心灵的沟通,表达得非常贴切。她是我最慈爱的母亲;她从来不寻求她自己的快乐,而一心只为我好,即使在我对她的依恋之情中掺杂有感官的成分,也不仅没有改变我们之间的关系的性质,反而使它令人感到更加甜蜜,感到我有这样一位年轻漂亮的妈妈亲切地抚爱我,简直令我无时无刻不心醉神迷。我在这里所说的“抚爱”二字,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尽管她经常吻我,像慈母那样爱我,但我从来没有滥用过她对我的爱。也许有人会说,我和她后来终于有了另外一种关系,这,我承认,但那是后来的事情,我不能把后来的事情拿到这里来一起说。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刹那,是她唯一使我真正动情的瞬间;使我感到吃惊的,也是这一瞬间。我贪婪的目光从来没有偷看过她前襟下边的东西,尽管那个在前襟下面遮挡得不够严密的丰盈隆起的部位最能引起我的注意。我在她身边,既不感情冲动,也不产生情欲,我只静静地感到心醉,而又不知道为什么会心醉。我可以这样在她身边度过我的一生,永远这样,绝不会有片刻的厌腻。她是我唯一感到谈话不枯燥的人;不像和别人谈话那样,明知他的话十分无味,但出于礼貌,也要硬着头皮听下去,简直像受苦刑。我们俩人单独在一起时,我们的谈话,与其说是商讨什么事情,还不如说是没完没了地山南海北闲聊天,没有人来打扰,就不会停止。她从来不强要我说这说那,反而常常叫我赶快闭嘴。因为她在心中要思考她的这个或那个计划,以致常常陷入沉思。这很好嘛!我让她沉思,我一言不发,我静静地注视着她;这时候,我感到我是男人当中最幸福的男人。我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癖好:我虽不指望她时时刻刻和我单独相处,但我总是不断地寻找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并尽情地享受和她单独在一起的乐趣。这时,如果哪个冒失鬼来打扰我们的话,我会急得发疯的;不论来打扰我们的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我都会气得嘟嘟囔囔地口出怨言,立刻走开,而不愿意在她身边当个第三者看着别人和她说话。我在她房间旁边的小屋子里,一分钟一分钟地计算着时间,千百遍咒骂那些赖着不走的客人。我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有那么多话要说,我只知道我要说的话,比他们还多。
我只有在看不见她的时候,才感觉到我对她的爱恋是多么强烈。只要一看见她,我就高兴得不得了。当她外出,不在家的时候,我不安的心情是非常痛苦的。想和她在一起的心情有时候使我激动得竟流出了眼泪。我永远记得,在一次大节日,当她到教堂做祷告时,我虽然是一个人到城外去散步,但心里充满了她的形象和希望能和她朝夕相处的愿望。我看得相当清楚:这个愿望目前是不能实现的,我所享受到的如此美满的幸福也将是短暂的。一想到这些,就给我的心平添了许多忧伤,不过还没有使它感到沮丧,因为有一个令人欣慰的希望给它带来了安慰。令我的心弦颤动不已的钟声,鸟儿的鸣啭,灿烂的阳光,宜人的景色和稀稀疏疏的农舍(其中有一个,我觉得,正适合我们居住),这一切使我获得了一个既如此深刻动人同时又使我无限感伤的印象,以致使我神思恍惚地好像觉得幸福的时光已经来临,我们已经住进了那幸福的住所。我的心充满了喜悦,尽情领略这难以形容的令人陶醉的心灵的快乐已经够我享受了,哪有时间去想肉体的快乐?我不记得我后来还再次有我当时的那种激动和幻想。最使我惊异的是,在这个幻想后来实现之时,我发现,其情景竟和我当初幻想的样子完全一样。如果说一个头脑清醒的人的幻想有时候真的像先知的预言的话,那么,我当时经历的便是这种幻想。我的幻想中唯一出现的错误是幸福持续时间的长短问题:我本想天天如此、年年如此,甚至一生都如此不可更改地平平静静过这种幸福的生活,哪知到头来它持续的时间只是一瞬间。唉!我永恒的幸福原来是一场梦,在它刚要实现的时候,我就醒了。
如果要我把我亲爱的妈妈不在我眼前的时候,由于我思念她而做的那些傻事都一一详细叙述的话,那将永远也叙述不完。一想到她曾经在我这张床上睡过,我就无数次地亲吻它!一想到我房间的窗帘和家具是她柔嫩的手摸过的,我就无数次地亲吻它们!一想到我脚下的地板她也曾经在上面来回走过,我就无数次地趴在地板上亲吻!有时候甚至当着她的面我也情不自禁地做出一些只有疯狂的爱才能使我做出的荒唐举动。有一天,在吃饭的时候,当她正要把一块肉放进嘴里时,我大叫一声说肉上有一根头发,她立刻把那块肉扔在她的菜盘子里,而我一下子就把那块肉抓过来塞进嘴里吞下肚去。现在,在我和最疯狂的情人之间只有一个区别,不过,这个区别是实质性的区别,因而使我的情况从道理上讲,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我从意大利回来后的情况,同我去意大利时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了,也许同任何一个像我这样年龄的人从意大利回来时的情况也不一样。我从意大利带回来的,不是童贞的心,而是我的处男之身。我觉得我的年龄越来越大了,本能的冲动终于暴露出来。第一次爆发完全是无意识的;它使我对自己的健康感到担忧。这一点,比任何其他情况都更能说明我的身体直到现在依然保持了童贞。没过多久,我就觉得这没有什么可担忧的,因为我发现了一种能欺骗天性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办法虽有危险,但可以临时应付本能的需要,而且还可以使许多有我这种癖好的年轻人不去干那种有损健康、精神甚至生命的淫乱事。这一见不得人的事,那些胆小怕羞的人做起来也很方便;对于那些有很强的想象力的人来说,也是很有吸引力的;可以说,用这个办法就能使他随心所欲地去占有女人,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来满足他的乐趣,而又不需要问她们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在我经常采取这个有害的办法之后,我就一再损害大自然赋予我的健康的身体;我这副健康的体魄,是我花了多年时间的锻炼才有的啊。我这一恶习的养成,除了我本身的原因以外,还与我当时所处的环境有关:我住在一个漂亮的女人家里,她的形象经常出现在我的脑际;白天我时时见到她,夜里在房间里见到的每一样东西都使我想起她,又睡在她睡过的床上。这一切,是多么使人动心啊!读者若是从这几段文字描述的情况来看我的话,也许会以为我已经是一个半死的人了。其实,恰恰相反,原来以为会毁灭我的这件事情,反而挽救了我,至少在一段时间里挽救了我。由于我沉醉在与她朝夕相处的生活的乐趣里,希望永远生活在她身边,因此,无论她在或不在我面前,我都把她看做是一位慈祥的母亲、一位亲爱的姐姐、一位漂亮的女友,仅此而已。我始终都这样看待她。我心目中,除她以外,便别无他人。她的身影一直萦回在我心里,没有给旁人留下任何位置。在我看来,好像世界上只有她这样一个女人使我产生的温柔感情没有给我留下去想得到别的女人的余地,因此,既保护了她,也保护了其他女人。总而言之一句话:因为我爱她,所以我总是循规蹈矩,非常老实地与她生活在一起。关于这方面的情形,我现在还不能讲得十分清楚,至于我对她的依恋之情属于什么性质,人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而我能说的是:如果人们认为我对她的感情现在看起来是非常奇怪的话,往后还将显得更加奇特。
尽管我每天都这样快快乐乐地生活,但做的事情却不太令我感兴趣:成天草拟这样或那样的计划,誊写这样或那样的文稿,登记收支账目,挑选草药,研磨药粉和看管蒸馏器;此外,还要应付路过的行人和讨饭的叫花子、接待来访的客人;无论是士兵还是药剂师、俏女人、修道院的司铎和杂役,我都得一个一个地应酬。对这一帮可恶的家伙,我在心里骂个不停,一个劲儿地诅咒,巴不得他们立刻被魔鬼抓去送进地狱。可是她,无论对谁都是那么一脸笑容。她见我气成那个样子,竟哈哈大笑得流出眼泪来;她看我愈生气;便笑得愈厉害,竟致最后连我自己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其实,在我嘀嘀咕咕不停地抱怨的那一会儿,我心里是很快乐的,因为,在这个时候,如果又来了一个讨厌的家伙,她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取乐,故意拉长和那个家伙谈话的时间,频频瞟我一眼,气得我真想过去打她一下。她看见我因出于礼貌而不敢对客人发火,只用生气的目光盯她,她才没有笑出声来。我虽然很生气,但在心里还是不由得感到这种场面是十分可笑的。
这一切,虽然它们本身没有什么使我感到喜欢的地方,但我觉得还是满有意思的,因为它构成了我所欣赏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我周围发生的事情,人们让我去做的事情,虽然没有一样合我的口味,但都令我很喜欢。如果不是因为我不喜欢闻药味,所以才做出许多使人不断取笑的怪样子的话,我认为,我会最终爱上制药这个工作的。这门技术能产生这样的效果:只要我一闻一本书的气味,我就知道它是不是一本药书(这也许是第一次我敢吹牛)。而且有趣的是,我还很少有判断错误的时候。她常常让我尝味道最苦的药,弄得我想跑也跑不了、想躲也躲不开;尽管我使劲反抗,并做出最难看的怪相、而且紧紧闭着嘴巴、咬紧牙关,但一看见她沾有药汁的纤纤细指一伸向我的嘴边,我只好张开嘴巴舔她的手指,尝一尝药的味道。当这个小小的家庭中的人都聚齐在同一间屋子时,如果人们只凭我们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又笑又叫的欢声来判断的话,也许还以为我们是在演什么滑稽剧,而不知道我们是在配制提神剂或芳香剂。
我每天的时间并不全都用在这些零七八碎的小事上。我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这样几本书:《旁观者》(5)、普芬道夫(6)的著作、圣埃弗尔蒙(7)的著作和《亨利亚德》(8)。尽管我不再像从前那样喜欢读书了,但在闲着没事的时候,我也偶尔看一下这些书。我尤其喜欢看《旁观者》,它使我获益匪浅。古丰神甫曾经告诉我读书的要诀不在于书读得多,而在于读后要多加思考。这个阅读方法使我得到很大的好处,我经常反复思考作者遣词造句的方法,研究如何才能把句子写得更美,并学会了如何分辨纯正的法语和外省法语,例如通过《亨利亚德》中的下面这两行诗,就纠正了我和日内瓦人常犯的一个拼写上的错误:
Soit qu'un ancien respect pour le sang de leurs maîtres.
Parlât encor pour lui dans le cæur de ces traîtres.(9)
我注意到“parlât”这个动词用的是第三人称虚拟式,有一个“t”,而不是像我从前那样无论是书写或发音时都用第三人称直陈式过去时“parla”。
我有时候向妈妈谈论我读的书,有时候就在她的身边阅读,读得特别高兴。我着重练习抑扬顿挫地朗读,这个方法使我很有收获。我已经说过,华伦夫人是很有才情的,现在又正当她风华正茂的时候,所以有好几位文人都争相讨取她的欢心,指导她如何阅读优秀的作品。依我看,她的思想有点儿像新教徒。她对我谈到拜尔(10)的时候特别多,并对那位在法国早已被人遗忘的圣埃弗尔蒙十分尊重;但这并不妨碍她对文学有一定的造诣,谈起文学来,头头是道。她是在上流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来萨瓦时,她还很年轻,在和萨瓦上流社会人士的交往中,她已逐渐丢掉沃州人说话娇声娇气的腔调。沃州的女人们以为说话文雅才能表现上流社会的才情,因此一开口就咬文嚼字,文绉绉的。
尽管她只是顺道去看过一次王宫,但这匆匆一瞥已足够使她对宫中的情况有相当的了解。她在宫中有几位好朋友;尽管有人暗中嫉妒她,对她的行为和债务缠身的事说了许多闲话,但她依然照领她的年金。她有与人打交道的经验,又有如何利用这些经验的头脑,这两点,是她最喜欢谈论的话题;对于像我这样爱好空想的人来说,这两点,正是我需要学习的本领。我们两人一起读拉布吕耶尔(11)的书;她喜欢拉布吕耶尔的作品,而不太喜欢拉罗什福科(12)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读起来往往令人感到忧郁和悲伤,尤其是在那些不按人的本来面目评判人的青年们看来,更是如此。一谈论道德问题,她有时候就海阔天空地越说越走题,这时,我只能不时吻一下她的嘴或她的手,我才有耐心听下去而不感到她的长篇大论令人腻烦。
这种生活太美了,所以不可能长久如此。这一点,我早有觉察,我担心它不久就将结束:这是我在享乐中唯一感到不安的事情。正是在闹闹嚷嚷嬉戏逗乐的过程中,妈妈仔细观察我,问我一些问题,为我的前途制订了许多计划,而这些计划,我后来一个也没有用。幸亏她认为除了研究我的个性、爱好和小小的才能以外,还需要寻找和创造发挥它们的机会,而这就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了。正是这个可爱的女人看重我的才能,所以才推迟了我发挥才能的时机,才难以确定选用什么方法发挥它们才好。不过,由于她对我的考虑十分周到,因此事情的进展倒也符合我的心意。然而,她对我的估计太高了,使我很难达到她的希望:我平静安宁的生活从此就结束了。
她有一个名叫奥波纳的亲戚来看她。此人很聪明,诡计多端;他也像她一样,头脑一热,就能制订出一个这样或那样的计划。不过,他虽然是冒险家一类的人物,但他倒也没有因此而破产。不久前,他向红衣主教德·弗勒里提出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发行彩票的计划。主教对他的计划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于是他转而向都灵的宫廷提出这个计划,结果还真的被采纳和实行了。他在安纳西待了一段时间,而且爱上了这里的地方长官的夫人。这位夫人很漂亮,我也很喜欢;在来妈妈家中做客的女人当中,只有这位夫人我看起来很顺眼。奥波纳先生看见了我,于是妈妈就对他讲了一下我的情况。他答应妈妈对我进行一番考核,看我适合于干什么。他说,如果他发现我确实有能耐的话,他就为我谋个差事。
华伦夫人接连两三个上午找借口派我到他那里去办事而又不告诉我办什么事。他想了许多办法迫使我不得不发言。他在一旁观察我,尽量让我感到轻松,并对我既东拉西扯地讲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又谈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一点儿也不像是在考核我,丝毫没有故意安排的样子,就好像是非常喜欢和我无拘无束地聊天似的:我被他迷住了。他对我考核的结果是:尽管我的外表和我聪慧的相貌看起来好像很有前途,但实际上,虽不能完全说我是一个蠢人,但至少可以说我是一个没有多少才情、没有思想和几乎没有任何知识,总而言之一句话,无论从哪方面看,我都是一个前途有限的年轻人,将来能当一个乡村布道师就算不错了,就算到头了。他对华伦夫人所讲的对我的评价,就是如此。这是第二次或第三次我被人们这样评说了,不过,这还不是最后一次,因为后来马塞隆先生对我的看法,曾一再得到人们的赞同。
人们对我做出这样评价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我的性格,因此,不能不在这里解释一下。人们对我的评价,我从来没有打心眼儿里心悦诚服地赞同过。老实说,不论马塞隆先生、奥波纳先生和其他许多人怎么说,我从来没有把他们的话当一回事儿。
有两个互不相容的东西,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会在我身上结合在一起。这两个东西,一个是火热的心,满腔的激情;另一个是迟钝而又混乱、事后才完全清楚的思想。可以说,我的心和我的头脑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比闪电还快的感情一下子就充满了我的心,但它不仅不能照亮我的心,反而使我心情冲动,净犯糊涂。我感觉到一切,但又什么也看不清楚;我非常兴奋,但反应却很迟钝。我必须冷静下来,才能进行思考。令人吃惊的是,只要给我时间,我也能拿出应付事情的好办法,也能深入分析问题,甚至讲得头头是道;闲来无事,我也能写出很好的诗句;但仓促之间,我却从来没有做过一件得体的事或说过一句得体的话。正如人们所说的,西班牙人只有在下棋的时候才心明眼亮;我也一样,我只有在写信的时候才能写出很好的词句。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则笑话说:一个萨瓦省的大公已经走出巴黎城很远,才想起一句如何回答一个说话粗野的巴黎商人的话,转过头去对着巴黎的方向大声骂道:“巴黎的商人,当心你的狗头。”我认为,我的情况同那个萨瓦省的大公是完全一样的:只会放马后炮。
我不仅和别人谈话时有这种头脑迟钝而感觉却很敏锐的情形,甚至在独自一个人工作时,也是如此。我的思想在我的头脑里简直乱得令人难以相信,很难理出一个头绪;它在我的脑子里嗡嗡直响,像发酵似的使我激动不已,使我的心怦怦直跳。在这激动不已的过程中,我什么也看不清楚,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使我只好静静地等待,等这种激动的感觉慢慢平静下来,我才能把乱糟糟的头脑逐渐理出头绪,把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妥善安排。当然,这个过程是很慢的,而且是要混乱一段很长时间之后才能整理清楚的。诸位不是都看过意大利歌剧吗?在换场另布新景的时候,戏台上乱哄哄的各种声音吵得令人讨厌,而且要经过很长的时间之后才停止。在更换各种道具时,台上忙忙乱乱,好像闹翻了天。等一切都安排好了,一样都不缺了,那时,人们将吃惊地发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忙乱之后,出现在观众面前的是一个绚丽多彩的新场景。这种情况,和我每次动笔写作之前脑子里的那种乱劲儿差不多是一样的。只要我耐心等待,我就能把各种事物的美描绘出来,这时候,我敢说,能超过我的作家,没有几个。
因此,对我来说,写作是很困难的。我的稿子,涂抹和修改的地方甚多,有时候弄得乱七八糟,几乎难以辨认,这就证明我的写作是花了多么大的心血;没有一部稿子不是反复誊抄四五遍之后才送到印刷厂去印的。如果我手里拿着笔,坐在桌前面对稿纸,我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我只有在山石和林木之间散步的时候,在夜里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我才能开动脑筋构思。人们可以想象得到,对一个记性特别差、一辈子也未能做到完整地背六七首诗的人来说,这样写作,其速度是多么慢啊。有些文章我要花五六个夜晚在脑子里反复思考,才能落笔写在纸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的那些需要花许多力气才能写出的作品比书信之类只需一挥而就的东西好得多。如何写信,我始终不得要领,因此,写信就简直是如同受苦刑;就连写一封无关紧要的信,我也要花好几个小时。如果要我马上把心中想到的话都写在纸上,那我就不知道如何开始和如何收尾了。我的信写得又长又乱、啰啰唆唆,读了半天,也不知道我想说明什么问题。
我不仅在表达自己的思想方面要花许多力气才能表达清楚,而且在领会别人的思想方面,也要花许多力气才能弄明白。我曾经对人进行过研究,我认为我是一个相当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于我所看见的现象,却不能当时马上就看出一个所以然来,只是事后回忆,才能逐渐明白。我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能发挥我的本领。对于别人说的话或做的事,对于发生在我眼前的一切,我当时一点儿感受也没有,觉察不出其中的奥秘。当时触动我心弦的,只是现象的外表,而事后一回想,我才能完全清楚其内容、地点和时间以及别人的声调、眼神、姿势与环境,我全记得,一个细节也不遗漏。这时候,根据别人说的话或做的事,我就能弄清他的思想,而且很少有弄错的时候。
我独自一人的时候尚且如此之掌握不好自己的思想,可想而知,我和别人谈话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和别人谈话要谈得得体,就既需要反应快,又需要考虑方方面面,这对我来说,的确是难上加难。一想到和别人谈话要注意那么多礼节,而自己又准定会有一星半点疏忽时,我就感到害怕。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竟敢在稠人广众之中高谈阔论;人们须知,在这种场合,每说一句话都要考虑到所有在场的人,必须了解他们的性格和职业,才能有把握地不说任何一句得罪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话。在这方面,那些久在上流社会中混的人就掌握了其中的奥秘,因为他们知道哪些话不该说、哪些话说了准没有错。不过,尽管如此,他们也常常免不了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蠢话。那样有阅历的人尚且如此,请大家想一想,一个涉世不深的人又该如何呢?要他不说错话,那是一分钟也办不到的。在面对面地与一个人单独谈话时,还更令人伤脑筋,因为两个人必须一刻不停地不断说话;人家问你,你就得回答;对方的话一停,你就得重拾话题,接着他的话茬儿讲。单单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不愿意与人交谈。最令我感到难受的是,硬要我发言,而且没话也要找话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我非常讨厌受拘束的缘故;如果硬要我讲话,我就不可避免地非讲一大堆蠢话不可。
更要命的是,当我无话可说的时候,我就该闭着嘴巴不说了吧,可谁知我这时候反而像急着还债似的一个劲儿地讲起话来,结结巴巴地抢着发言,说一大堆毫无意义的废话;如果真的毫无意义,那还算我走运,否则还会把我弄得尴尬难堪哩。本想克服或掩盖我这个弱点,我反而把它一再暴露出来。在这方面的许许多多例子中,我在这里只举其中的一个,这个例子,不是我青年时候的事,而是我已经在社交界混了几年,已经能够摆出一副从容不迫、侃侃而谈的时候的事。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这个男人,我不妨说出他的名字,他的名字是贡铎公爵。屋子里没有别人,我很想在这次四人谈话中插几句嘴,而那三个人根本就不愿意我插嘴,因此,我插的那句嘴,真是糟糕透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女主人叫人端来一块含鸦片的膏剂,因为她的胃不好,一天要服用两次。另外那个贵妇见她龇牙咧嘴的样子,便笑着问她:“是特农香先生配制的鸦片膏剂吗?”女主人用同样的声调回答说:“我看不是。”这时,自以为聪明的卢梭冷不丁地插话说:“就算是,这种药也不见得有效。”一听我的话,大家都愣住了,谁也没有说一句话,谁也没有笑。过了好一会儿,大家才把话题转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如果是别的女人,也许只把我这句蠢话当作一句玩笑话而已,但对一位不容许别人在言语上稍有不敬的女人说这样的话,那就太不合适了。虽然我不是故意冒犯她,但这句话也是不该说的。我相信在场的两位证人(一男一女)费了很大的劲儿忍住,才没有笑出声来。这就是我在没话找话说的时候脱口说出的一句傻话。我很难忘掉这句话,因为,除了它本身值得记忆以外,我认为它还产生了一些使我常常想起这句话的严重后果。
我认为,上面所举的这个例子就足以说明我虽然不是傻子,却常常被人看做是傻子的原因。甚至那些很有判断力的人也这样看我,更糟糕的是,虽然从我的相貌和眼睛看,我是一个很有前途的人,但人们对我的期待却往往落空,因此在别人看来,我的确是一个蠢人。这件事情虽然是在一次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但对于了解我往后叙述的事情是很有用处的,它是了解人们认为我是由于我的性情孤僻(其实我的性情并不孤僻)而做的许多事情的钥匙。如果不是由于我深知在社交场合不仅会暴露我的弱点,而且还会失去我的本色,我也会和别人一样,很喜欢和人交往。我之所以决定深居简出、从事写作,就是因为这样的生活最适合于我。我站在别人面前,他绝对看不出我有多大本领,甚至根本就不认为我有本领。这种情况,就发生在杜宾夫人身上;尽管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但我在她家住了好几年,她也没有看出我是一个有才气的人。这一点,她亲自对我说了好几次。不过,也有一些例外;这,我留待以后再说。
我的才能的大小,就这样被人们评定了;适合于我干的职业,也这样被人们选定了。剩下来的事情,就是再次看我怎样表现了。困难在于我没有正式上过学;我会的那一点儿拉丁文,连当个神甫都不够用。华伦夫人打算把我送到神学院去学习一段时间,她和神学院的院长商量此事。院长是一个遣使会教士,名叫格罗,个头不高,人很忠厚,一只眼睛是瞎的,身体很瘦,灰头发,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学而又最少学究气的遣使会教士;老实说,我对他的这个评价,并不过分。
他有时候到妈妈家里来做客。妈妈很欢迎他、喜欢他,甚至戏弄他;有时让他帮她系她上衣后面的带子,而他也非常乐意帮她系。当他帮她系带子时,她故意忙来忙去,从房间的这边跑到那边,而格罗院长就被带子牵着跟在她身后在房间里转,嘴里不停地嘟囔道:“好了,夫人,别跑了。”看他两人跑来跑去的样子,真是好玩极了。格罗先生非常赞成妈妈的计划。他答应教育我,只收我一点儿膳宿费。现在的问题,就看主教是不是同意了。主教不仅同意,而且还愿意替我付膳宿费,并允许我在通过考试达到预期的成绩以前,一直穿俗家人的衣服。
这个变化多大啊!我只好服从。我像进监狱似的进走了神学院。神学院只不过是一座死气沉沉的房子,特别是在我这么一个刚从一位美丽的女人的住宅来到这里的人看来,更是如此。我随身只带了一本书到神学院去;这是我恳求妈妈给我的,它给了我很大的安慰。读者也许猜不出这是一本什么书,我告诉你:它是一本乐谱。在她所学的各项学科中,就包括了音乐。她的嗓子很好,唱得也还可以,还会弹一点儿羽管键琴。她曾经耐心地教我唱歌。因为我连圣诗都不会唱,所以必须从最简单的歌曲开始教起。她只给我上了八九次课,而且常常有人来打扰,所以我不仅没有学会看着谱子就能唱,而且连乐谱的符号也不认识几个。不过,我对音乐这门艺术还真的特别喜欢,因此打算自学,自己一个人琢磨。我带到神学院的这本乐谱,并不浅易,是克莱朗波谱写的合唱曲。请大家想一想,我一个既不懂变调又不懂节拍的门外汉,终于把谱子看懂了,而且还准确无误地会唱《阿尔菲和阿赫都斯》这首合唱曲的第一首咏叹调和第一首宣叙调,我是下了多大的工夫,多么顽强地练习,才做到这一点啊。当然,这首曲子的节拍是谱写得很准确的,因此,只需按照拍子唱歌词,自然就合拍了。
在神学院,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神甫经常找我的麻烦,因而使我对他教的拉丁文也不愿意学了。他头上的头发剪成平头,头发黑而发亮,脸盘儿像一块香料蜜糖面包,说话的声音像水牛,两只眼睛像猫头鹰;胡须不长,活像野猪的鬃毛。他的微笑总带着讽刺人的样子,手脚活动起来就像木偶的手脚那样呆呆板板的。他那讨厌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但他那副笑里藏刀的面容,我始终记得。我一想到它,就不寒而栗。我有一次在走廊里遇见他的情形,至今还记得。他彬彬有礼地用他那顶到处是油渍的方形帽向我打招呼,示意让我进他的房间;我觉得他那个房间比牢房还可怕。请各位想一想,拿这样一个教师同我那位曾经当过宫廷神甫的古丰老师相比,两人的判别何止十万八千里啊!
如果再让我受这个恶魔的摆布两个月,我敢说,我会发疯的。好心的格罗先生发现我心里不舒畅,吃不下东西,人也瘦了,于是稍一思索便弄清了我心情郁闷的原因。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把我从那个畜牲的魔爪下救出来,交给一个性情非常温和的老师就行了。这个老师名叫嘉迪耶,是弗西尼地区的一个年轻教士;他是到神学院来深造的。他一方面是为了帮格罗先生的忙,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仁爱之心,所以愿意从他的进修时间中抽出一部分时间来教我学习。我从来没有见过谁的面貌是像嘉迪耶先生的面貌那么动人的。他一头金发,胡须近似赤红色。他的言谈举止,跟他家乡人的言谈举止完全一个样。他憨厚的面容下隐藏着大智慧;而他身上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有一颗与人为善的爱心;他那双蓝色的大眼睛里,流露出既温柔多情而又有几分忧伤的目光,使看见这种目光的人无一个不关心他。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的目光和声音来判断,可以说,他似乎早已预料到他的命运,已经预感到他生来就是为了吃苦的。
一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他的性格;他既耐心又和气,他好像是在和我一起学习,而不是在教我。由于格罗院长为了搞好我和他的关系已预先铺平了道路,所以没过多久,我就很喜欢他了。然而,尽管他为我花了许多时间,尽管我们两人都很努力,他的教法也好,但我无论怎样用功,我的进步都不大。说来也很奇怪,虽然我的理解力不错,但除了我的父亲和朗伯西埃先生以外,我从未在哪一个老师那里学到什么东西。我这一点点儿知识,都是我自学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文还要谈到。我的性情急躁,没有耐心,不愿意受任何形式的束缚和时间限制。我愈担心学不好,反而愈不专心听老师讲;因为怕使教我的人犯急,我只好假装听懂了,于是,教的人继续往下讲,而我却什么也没有听明白。我的头脑要按照它自己的时间行进,而不愿意跟着别人的时间走。
举行圣职授任礼的时间到了,嘉迪耶先生要回到他家乡去当副祭师。临分别的时候,我们两人都依依不舍,两个人的心都充满了惜别之情。我对他的祝愿,也像我对我自己的祝愿一样,后来都没有实现。几年以后,我听说他升任了一个教区的神甫,并和一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生了一个孩子;他的心从未爱过任何一个女人,唯独对这个姑娘产生了温柔的爱心。在一个管理严格的教区里,和一个未婚的姑娘私通,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丑行。按规矩,神甫只能和已婚的妇女发生关系生孩子,由于他违反了这条规定,他被关进了监狱,名誉扫地,最后被逐出了教会。我不知道他后来是不是恢复了职务,由于我对他不幸的遭遇深表同情,所以后来在撰写《爱弥儿》的时候又想起了这件事情,于是便把嘉迪耶先生和格姆先生两个可敬的神甫的形象合并在一起,构成那个萨瓦省的牧师的原型。我很高兴的是,我在《爱弥儿》中的描写,没有玷污这两个模特儿。
我在神学院期间,奥波纳先生被迫离开了安纳西,起因是那位地方长官先生认为自己的妻子同奥波纳勾搭是一件丑事。他这种做法,同看守菜园的狗的做法是一样的(13),因为,尽管柯尔维奇夫人相当漂亮,但他对她很不好,他不喜欢她那种山区人的习气,因此对她很粗暴,甚至提出分手的问题。柯尔维奇先生是一个坏蛋,像鼹鼠那样阴险,像枭那样狡猾;由于一再欺压好人,结果他本人终于被大家撵走了。有人说:普罗旺斯人是用歌曲来向他们的敌人报仇的;奥波纳先生写了一出喜剧来报自己的仇。他把这出喜剧的剧本寄给华伦夫人,她把剧本给我看了,我觉得写得很好,使我也产生了写一个剧本的念头,看一看自己是不是像奥波纳先生所说的那么蠢笨。不过,这个想法直到我到了尚贝里才得以实现,写了一本《自恋者》(14)。我在这个剧本的序言里说我写这个剧本的时候是十八岁,但我实际上不止十八岁,我瞒了好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的本身并不重要,但对我却产生了一些影响,而且在我已经把它忘记的时候,反而在社会上有人议论纷纷。神学院允许我每个星期外出一次;我怎样使用这段外出的时间,我在这里就用不着说了。有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妈妈家里的时候,临近她家的方济各会的一间屋子着了火。这间屋子是方济各会的厨房,里面堆满了干柴,一会儿全都烧着了。被风吹过来的火苗已经到了妈妈的房子的房顶上,情况十分危急,大家赶快从屋子里往外搬东西,把搬出的家具堆在我以前住的房间的窗户对面的花园里。在花园与我的房间之间隔着一条小溪,这,我在前边已经说过了。我当时是那样的慌乱,无论抓到什么东西都不分青红皂白地往窗子外面扔,连平时搬不动的一块大石臼也扔出去了;如果不是有人拦住我的话,说不定我把一面大玻璃镜也扔出去了。那一天,好心的主教也正好来看妈妈,他也没有闲着;他把她搀扶到花园里,和她与其他在场的人一起开始祈祷。我晚了一会儿才到花园里,看见大家都跪着,我也跟着跪下。在主教祈祷的时候,风向变了,而且变得如此突然和如此及时,使房顶上的火苗以及眼看就要从窗子蹿入房间的火苗全都转到院子的另一个方向去了;妈妈的房子毫发未损。两年后,贝尔奈主教去世了,他的老会友们——安东尼会的修士们为了给他举行宣福礼,便开始收集有关的材料。应布德神甫的请求,我就把我刚才讲的情况写成一份作为见证的材料。这,我做得很对,而我做得不对的是,我把这件事情说成是奇迹。我的确看见主教做祈祷;在他祈祷的时候,我看见风向变了,而且变得很及时,我能说的和能证实的,就是这两个事实。至于这两个事实中,哪一个是另一个的原因,我就不该证明了,因为我不可能知道嘛。就我的记忆所及,我那时是真诚的天主教徒,说的全是实话。一方面是出于对奇迹的喜爱(这是非常符合人之常情的),另一方面是出于对德高望重的主教的尊敬,再加上自以为我对那次奇迹也出了一份力气,因此便暗自在心中感到骄傲。这三者合在一起,便促使我犯了那次错误。不过,如果那次奇迹真的是人们诚心祈祷的结果的话,那么,我敢断言,这当中也确有我的一份功劳。
三十多年后,当我的《山中来信》出版时,我不知道弗雷隆先生怎么发现了这份证明材料,并在他的文章中提到了它。应当承认,发现这个材料是件好事,但这么凑巧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现,这在我本人看来,就真的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了。
我命中注定,世上没有任何一样是适合我做的事情。虽然嘉迪耶先生对我的进步的书面报告写得尽可能好,但人们认为,报告中的话与我的学习成绩对不上茬儿,这就无法让我再继续学下去了。因此,主教和院长对我灰了心,把我又送回到华伦夫人家里。他们虽然说我当一个神甫还不够格,但认为我的确是个好孩子,没有任何恶习。正是这个缘故,尽管他们说了许多不利于我的话,华伦夫人才没有抛弃我。
我带着她的那本乐谱又得意洋洋地回到了她的家;我从这本乐谱中真的学到了许多东西,而我在神学院的学习成绩,只是学会了唱《阿尔菲和阿赫都斯》。她看见我喜欢音乐,便产生了让我专门学这门艺术的想法。机会多得很:在她家,每个星期至少要举办一次音乐会;这种小型音乐会的指挥,是教堂的音乐总监。这位总监经常来看她;他是巴黎人,名叫勒·梅特,是一位很优秀的作曲家。他性格很活泼,经常是一脸笑容,年纪不大,身材很匀称;尽管学识不多,但从各方面看都是一位好人。妈妈把我介绍给他;我很喜欢他,他也不嫌弃我。妈妈和他讨论了食宿费问题,没有几句话便商定了,接着,我便到了他的家,我很愉快地在他家度过了一个冬天;尤其令人高兴的是,教堂的儿童唱诗班离妈妈家只有一二十步远,所以我们一有空便到她那里去,并经常和她在一起吃晚饭。
人们可以想象得到,教堂唱诗班的生活,经常是歌声不断,非常快活的。和唱诗的儿童与音乐家在一起,比在神学院和遣使会的神甫在一起,愉快多了。不过,这种生活虽比较自由,但班里的规章并不比神学院少,而我生来是喜欢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约束的。不过,我从来没有滥用过我的自由,在整整六个月中,除了到妈妈家或去教堂以外,我就没有外出过一次,甚至根本就不想出门。这段期间是我一生中心情最平静的时期,如今回想起来,真是愉快极了。在我经历的各种各样的环境中,有几处环境是那么的美好,以致现在回忆起来,还历历在目,好像我还身在其中。我不但记得当时的时间、地点和人,而且还记得周围的各种事物、气候的温度、空气的气味、天空的色彩和只有那个地方才有的某些特色。一回想起这些,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些地方似的,例如唱诗班的孩子们练习的曲子和演唱的歌、人们的动作、大司铎身上穿的又美丽又庄严的教士袍、神甫们穿的坎肩、唱诗班的孩子们头上戴的锥形帽、音乐家的表情、那位吹低音巴松管的瘸腿老木匠和拉小提琴的矮个子金发神甫;我还记得勒·梅特先生解下佩剑以后,在他的世俗服装上披上一件破旧的长袍,再穿一件好看的宽袖白色短上衣到唱诗班去指挥的情形。我怀着骄傲的心情拿着一支短笛,坐在祭坛的乐队席上一边等着演奏勒·梅特先生特意为我安排的一小段独奏曲,一边在心里想着演出完毕以后的盛馔和吃饭时的好胃口。总之,在我的脑海里一再出现的情景,使我感到的快乐,跟当时一个样,甚至比当时还要快乐。我记得在圣诞将临前的一个星期天,天还没亮,我还睡在床上的时候,听见人们在教堂的石阶上按照当地教堂的仪式,按一长一短的节拍唱的《圣洁的众星之神》中的那段颂歌,声音之柔和与清丽,简直是动人极了。妈妈的贴身侍女默尔塞赫小姐也会一点儿音乐;我永远不会忘记勒·梅特先生让我和她一起唱的那一小段《献礼曲》。她的女主人聚精会神地听了,非常高兴。最后,连那个被唱诗班的孩子们惹得生气的好心的女仆佩琳娜的样子,我也记得非常清楚。一回想起当初那种幸福和天真的时光,我的心既感到快乐,同时又感到事过境迁,令人十分忧伤。
我在安纳西生活的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可让人指摘的事情,大家对我都很满意。自从我离开都灵以后,我就没有做过蠢事;在妈妈的监护下,我没有做过任何错事。她循循善诱,时时指导我。我对她的依恋已经变成我心中唯一存在的感情:这不是疯狂的感情。能证明这一点的是,我的心培养了我的理智。是的,这唯一的感情,可以说是耗尽了我的全部精力,使我什么也没有学好,甚至连音乐也没有学好,尽管我努力学了。不过,这不能怪我,因为我的确曾尽心尽力,下了一番苦工,但我总是分心,总是出神,常常叹气。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呢?在力求学好方面,我该做的事情,一样也没有少做,而要让我去干新的蠢事,只需一个人来稍一怂恿,我就去干了。这个人一出现,料想不到的事便一桩桩、一件件地出现,读者在后文即将看到:我混乱的头脑又要趁机作怪,胡思乱想了。
二月的一个晚上,天气很冷。大家都在围着炉子烤火,忽然听见有人在敲临街的大门。佩琳娜提着灯笼下楼去,把门打开,一个年轻人走进来,跟着她上楼。他从容不迫地来到我们跟前,向勒·梅特先生打了一个招呼,说了几句很有礼貌的客套话。他说他是一个法国音乐家,由于囊中羞涩,所以希望能在教堂里干活,挣点儿路费。一听这位法国音乐家的话,好心的勒·梅特先生吃了一惊,因为他热爱他的国家和他从事的这门艺术,所以对这个年轻人表示欢迎,并留他住宿。这正合这个年轻的过路人的心意,因此没有怎么推辞就住下了。当他一边烤火、一边东拉西扯地瞎聊等吃晚饭的时候,我仔细打量他:他个头不高,但肩膀很宽;我虽看不出他的身体有什么畸形的地方,但我总觉得有点儿不匀称,因此可以说他是一个“溜肩驼子”,而且好像走起路来还有点儿一瘸一拐的。他穿的黑色上衣,虽不旧,但已经破了,有好几个碎片吊在衣服上。他的衬衣很考究,袖口镶有花边,不过已经穿得很脏了。他的腿肚子套着腿套,腿套很肥大,每个腿套差不多可以放进两条腿;他腋下夹着一顶遮雪用的小帽子。尽管他的装束这么可笑,但他一举一动却很有气派;他的脸庞很秀气,很讨人喜欢。他很会说,可就是说话不太庄重。这一切表明这个年轻人虽行为浪荡,但是是受过教育的,现在虽向人讨饭吃,但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乞丐,而倒像是一个演滑稽剧的小丑。他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叫汪杜尔·德·维尔勒夫,是从巴黎来的,走迷了路;他好像忘记了他的职业是搞音乐的,突然一下说他要到格勒诺布尔去找一位在议会工作的亲戚。
在晚饭席上,大家谈起了音乐问题。他很健谈,谈得头头是道。一提起某个大演奏家、著名的曲子、著名的男演员和女演员、漂亮的女人和大人物,他说他全都认识。别人说什么,他好像就知道什么,但一深入话题,他就插科打诨,满嘴的俏皮话,弄得大家哈哈大笑,把刚才讨论的问题全忘了。这一天是星期六,第二天要在教堂里举办一次音乐会,勒·梅特先生请他参加演唱,他回答说:“没有问题。”问他唱哪一个声部的曲子,他回答说:“男高音……”说完就把话题扯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在去教堂以前,勒·梅特先生把他要唱的那段曲子的歌片给他,让他先熟悉一下,可是他连瞧都不瞧,这么傲慢的样子,使勒·梅特先生大吃一惊。勒·梅特对着我的耳朵低声告诉我:“你看见了吧,他连一个音符都不认识。”我回答说:“我很担心。”我怀着不安的心情跟他们一起去了。音乐会开始了,我的心怦怦直跳,因为我替他捏了一把汗。
我很快就放下了心。他非常准确地演唱了他那两段高音独唱,唱得很有韵味;最令人吃惊的是,他的嗓音非常好,我听了之后,高兴得了不得,像这样的高兴劲儿,我以前还很少有过。做过弥撒以后,汪杜尔先生受到大家的祝贺,教士和乐师们对他纷纷表示赞扬。他虽然用开玩笑的语气答谢大家对他的称赞,但态度还是很诚恳的。勒·梅特先生一个劲儿地拥抱他;我也衷心拥抱他,他看见我满心欢喜,他也十分高兴。
我敢肯定:人们根据我对巴克勒先生那样的粗人尚且那么入迷的情况来判断,一定会说我现在见到了既有教养,又有才能,头脑又灵活,而且有处世经验的可爱的浪子汪杜尔先生,当然是更加入迷了。是的,事情的确是这样。我认为,任何一个青年人处在我的地位,都会这样,特别是一个有爱才之心的人愈是对他人的才能表示倾慕,便愈会像我这样敬爱汪杜尔先生。无可争辩的是,汪杜尔先生的确有才,尤其是他有一种像他那样年纪的人少有的一种特点:他深藏不露,不急于显示自己的本领。是的,他爱吹牛,好多他根本不了解的事情,他也瞎吹一气,而对于他真正了解的事情,反而闭口不谈,一字不提。他等待展示他的才能的机会,机会一到,他才不慌不忙地把他的本领一个一个地使出来。他这样做,效果反而更好。由于每件事情他只约略提及而不深谈,人们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把他的全副本领全都使出来。在与人谈话时,他总是爱开玩笑爱逗趣,东拉西扯没个完。他一直是面带微笑,但从不笑出声来;他能把最粗俗的事情说得很文雅,让人听了不觉得刺耳。甚至连最正派的女人也很纳闷儿:当时听了他的那些话为什么就听任他那么胡说八道;她们本该生气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生不起气来。他最喜欢淫荡的女人,但我不相信凭他那副样子会讨得女人的欢心,他的做法只能让那些交际场中的人把他取笑一阵。好在他有那么多讨人喜欢的才能,在一个既识才又爱才的地方,要让他长期局限在音乐家的圈子里,那是很难的。
我之所以喜欢汪杜尔先生,是经过一番理智的考虑的。因此,尽管比我对巴克勒先生的喜欢更强烈、持续的时间更长,但没有做出什么荒唐事。我喜欢和他见面,喜欢听他讲话,他的一举一动我都觉得很可爱,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觉得像是神的启示。不过,我对他的倾慕并没有达到须臾不可离开的程度。我身边有一道很好的护栏(15),使我不致做出越轨的事情。另外,我发现他的那一套行为方式适合他,而不适合我,我不能采用。我需要的是另外一种享乐方式;对于这种方式,他根本就没有概念,而我又不敢对他讲,因为对他讲了,他一定会取笑我的。不过,我非常愿意让我所倾慕的人和我最钟情的人认识一下。我十分高兴地对妈妈谈起他;勒·梅特也对他极力夸赞。她同意我把他带去见她,但这次会面的结果很糟糕:他说她附庸风雅,是一个爱卖弄才学的女人;而她则说他流里流气,像一个二流子。妈妈对我有这样一个坏朋友,感到担心,因此,不仅不允许我再把他带去见她,而且还给我讲述了和这样一个年轻人交往的坏处;她要我多加谨慎,不要和他交往过深。好在我和汪杜尔先生不久就分手了,因此,我的人品和思想没有受他的影响。
勒·梅特先生喜欢音乐,也喜欢酒。在吃饭的时候,他很有节制,喝得不多,但在他的小屋子里工作起来,就喝个没完。他的女仆很了解他的习惯,一看见他铺开作曲纸、拿起大提琴,便立刻把酒壶和酒杯给他送去;一壶喝完了,又送去一壶。不过,他虽然常常喝得醉醺醺的,但从来没有彻底醉倒过。他本质上是一个好青年,成天乐呵呵的,连妈妈都戏称他为“小猫”。但是,如果他老这样下去的话,这的确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他喜欢音乐,工作的时间多,但不幸的是,他喝的酒也多,这对他的健康和性情都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因而有时候疑神疑鬼,动不动就发脾气。他说话从来不粗声粗气,对任何人都很有礼貌,即使对他的唱诗班的孩子们,也没有说过一句难听的话。不过,他也不允许任何人对他有失礼貌,这个要求当然是合理的,可惜他不大动脑子,分不清别人说话的语气和性质,以致往往为了一点点儿小事,便大发雷霆。
昔日的日内瓦教务大会,如今在流亡中虽失去了它的光彩(过去有许多王公和主教都以能参加这个大会为荣),但依然保持着它的尊严,想参加的人必须是一个贵族或索尔邦神学院的经师。如果说它有什么虽情有可原但过于严格的要求的话,那就是:除了个人的功绩以外,还要看每个人的出身。另外,神甫们对于他们雇用的俗家人的要求,通常也是很苛刻的。神甫们对待可怜的勒·梅特,就是如此。尤其是那个名叫维多勒的领唱神甫,他对人虽很讲礼貌,但由于他因自己的出身高贵而过于自以为了不起,便往往不按勒·梅特的才能来对待他;勒·梅特当然不能忍受他的这种轻蔑态度。在这一年的圣周(16)期间,大主教按惯例宴请神甫;勒·梅特也受到了邀请。可是在席间,他和维多勒发生了比平日更为激烈的争吵。这位领唱神甫对勒·梅特做了一个有失礼貌的动作,并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于是勒·梅特先生当即决定第二天夜里离开此地;谁也劝不住。在他去向华伦夫人告别的时候,尽管她对他百般劝解,也未能使他打消此意。他要报复那些专横的神甫,因为在复活节期间,他们正需要他指挥音乐,而他不辞而别,这会使他们感到难堪的。不过,勒·梅特也有难处,因为他想带走他自己的乐谱,这就不容易了,因为装乐谱的箱子很大又很重,是不可能挟在腋窝下边随身带走的。
妈妈做的事,我觉得完全对;即使是现在,换成我,我也会这样做的。既然百般劝说也留不住他,见他铁了心地一定要走,妈妈便决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我敢说,她这样做是应该的,因为勒·梅特先生也曾经尽力帮助过她,无论是在音乐的演唱方面,还是在为妈妈办事方面,他都是按照她的想法去办的,而且实心实意地办,使妈妈很高兴;而现在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在紧要关头对一位朋友这三四年间对她的帮助的回报而已。当然,她没有想到她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了却自己回报的心愿。她把我叫到她跟前,命令我至少要一路陪伴勒·梅特先生到里昂。他需要我跟随他多久,就跟随他多久。后来她曾坦白对我承认她这样安排,和使我远离汪杜尔有很大关系。至于如何搬运箱子,她和她忠实的仆人克洛德·阿奈商量了一下。阿奈认为,千万不可在安纳西雇驮东西的牲口,因为雇牲口运,一定会被人发现,因此,最好是在夜里抬着箱子走一段路,到一个村子里去雇一头驴一直驮到西塞尔。到了那里,就进入了法国国境,就什么也不用怕了。大家采纳了阿奈的意见,于是我们在当天晚上七点钟出发。妈妈借口说是给我的路费,给可怜的“小猫”的那个小钱袋里添加了好些钱,这对勒·梅特当然是很有用的了。园丁克洛德·阿奈和我一口气尽快抬着箱子到最近的一个村子去雇了一头驴,当天夜里我们就到了西塞尔。
我在前面已经说了,我有时行事是如此的不像我本人,以致有些人把我看做是另外一种性格的人。现在就举一个例子。西塞尔的神甫雷德勒先生是圣皮埃尔修士会的成员,因此和勒·梅特先生是老熟人,是勒·梅特此行最应当躲避的人。可是我的看法却相反,我主张径直到他家,找个借口去求宿,好像我们是得到了教务大会的批准才路过他家似的。勒·梅特觉得这个主意很有趣,既报了他对教务大会的仇恨,又拿教务大会开了一次心。于是,我们就大着胆子到了雷德勒的家。他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勒·梅特告诉雷德勒说,他是受主教的委托到柏勒去,在复活节那一天指挥人们演唱他作的曲子,而且还说,几天之后回安纳西时,还打算从这里路过,而我则从旁帮腔,穿插了许多像真有其事的假话。我说话的态度是那样的自然,以致雷德勒先生竟认为我是一个好青年,并把我当朋友看待,说了许多夸奖我的话。我们吃得很好,住得也很好,雷德勒先生不知道用什么好酒好菜招待我们才好,分别时我们竟像老朋友似的约定回来时在他家多住几天。我们从他家走出不远,一看身边没有旁人,勒·梅特和我便开始哈哈大笑;老实说,直到现在一回想起此事来也依然忍不住好笑,因为我们当时根本就没有想到我们的那套谎话竟编造得那么天衣无缝,把那个雷德勒神甫着实捉弄了一番。如果勒·梅特先生不那么没完没了地喝酒,不老是那样胡言乱语,还犯了两三次老毛病,这件事情会使我们一路之上都会笑个不停的。他的老毛病好像是癫痫病,弄得我不知道如何办才好,因此感到很害怕,准备尽早想个办法抽身离开他。
我们真的是像我们对雷德勒先生说的那样到柏勒过的复活节。尽管我们是不请自到的不速之客,但还是受到了乐队指挥的热情接待和大家的热烈欢迎。勒·梅特在音乐界是挺有名气的,他也的确值得大家尊重。柏勒的指挥对于自己的作品是很得意的,因此很想得到一位如此有名望的评论家的好评。勒·梅特不仅是一位行家,而且为人很正直,既不嫉妒人,也不奉承人;他比外省的乐队指挥高明得多,这一点,他们自己也很清楚,因此,他们不把勒·梅特看做是他们的同行,而把他看做是他们的老师。
我们在柏勒待了四五天,接着又登程上路,继续前进。除了前面所说的那些事情以外,便没有发生别的事情。到了里昂,我们住在慈悲圣母旅店,等我们的乐谱箱子,因为我们用另外一个谎言,托好心的雷德勒先生帮我们把它送到罗讷河的船上去了。在这个时候,勒·梅特先生便去拜会他的朋友,其中有方济各会的加东神甫(后文还要谈到他)和里昂的伯爵多尔坦神甫。这两个人都热情地接待了他;但是,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这两个人后来又出卖了他。勒·梅特的好运到雷德勒家就结束了,以后就是噩运临头了。
到里昂之后的第三天,当我们经过离我们下榻的旅店不远的一条小街时,勒·梅特先生又犯病了,而且病得很厉害,使我害怕极了。我赶快大声喊叫,求人来帮助;我说出我们住的旅店的名称,求大家把他抬回旅店去。然而,正当人们赶来救一个倒在街上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的病人时,他唯一的朋友和可以依靠的人却抛弃了他,趁大家没有注意我的时候,我赶紧走出小街,溜之大吉。感谢上苍,我终于把我第三件难以说出口的丑事(17)坦坦白白地全盘说出来了;如果还有许多类似这样的事要讲的话,我也许就放弃写这本书的念头,索性不写了。
我在前面所讲的事情,每一件都在我生活过的地方或多或少留下一些痕迹,而我在下一卷要讲的,就几乎全是人们所不知道的事情了。它们是我一生中所做的最荒唐的事情,幸运的是,它们的后果都不严重。我的脑子虽然曾一度按照别人的乐器的调子运转,结果思路紊乱走了调,但是,好在它又自动调整了过来,因此,我也就停止了我的那些荒唐的行为,或者说,我的荒唐行为至少是比较符合我本来的天性的。我对我青年时期的记忆,最为模糊,因为在那个时期,几乎没有任何一件事情的印象是深刻到足以使我的心能够清清楚楚地回忆起来,何况那时候我东奔西走,接连不断地变换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因此在时间和地点方面难免不弄错。我是完全凭记忆写的,没有任何可以帮助我回忆的文件和材料可资查阅。在我一生经历的事情中,有一些事情回忆起来好像是刚才发生似的,然而也有许多缺漏和空白的地方,我只好用跟我残缺不全的记忆同样模糊的文字加以填补。我有时候可能弄错,特别是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方面,在没有找到可资佐证的材料以前,便更容易记述错了,但在大事方面,我深信我的叙述是准确的和忠实的。我将永远这样做,请各位读者相信我在这里所做的承诺。
我一离开勒·梅特先生,就立即决定回到安纳西。我们离开安纳西的原因和行动的秘密,曾使我对我们此行的安全十分担心,使我接连好几天都在心中考虑这个问题,而没有考虑是否回安纳西。现在,我发现安全已经不成问题,于是我的心便马上思念起我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了。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引起我的兴趣,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留住我。现在,我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赶快回到妈妈身边。我对她的依恋和我对她的真情,打消了我心中所有的一切空想的计划和狂妄的野心。我感到只有厮守在她身边,才是真正的幸福。我每离开她一步,就感到远离这真正的幸福一步。因此,一有可能,我就要尽快回到她身边。我曾做过许多次旅行,对于这许多次旅行的情况,我都清清楚楚地记得,然而,唯独对这次从里昂到安纳西的情况却一点儿都不记得了,因为我是那样的行色匆匆,急于赶路,因而没有分心去欣赏一路的美景,所以旅途的情况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除了离开里昂和到达安纳西的情况还依稀记得以外,其他一切全忘了。请各位读者想一想:这段时间的事情怎么能在我的脑子里记得住呢!我回到了安纳西,但是却没有见到华伦夫人:她已经到巴黎去了。
我始终没有弄清楚她此次去巴黎的秘密原因。如果我硬要她告诉我的话,我相信她一定会告诉我的。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像我这样对朋友的秘密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从来不打听的。我的心唯一无二地只专注于眼前;眼前的事情已经装满了我的心,除了那些可供我日后回味的过去的欢乐以外,我的心没有一丝空隙容纳其他的事情。在她告诉我的那一点点情况中,我约略觉察到她此行的原因,与由于撒丁国王逊位而在都灵引发的革命有关:她担心革命发生以后,她将遭到忽视,因此想利用奥波纳的暗中活动,从法国宫廷中得到同样的好处。她曾经有好几次告诉我,她希望能得到法国宫廷的接济,因为法国宫廷要办的大事多得很,顾不上像都灵这样令人不愉快地老监视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更奇怪了,因为在她从巴黎回安纳西以后,谁也没有说她什么;她的年金照发,从未中断过。许多人都认为她的巴黎之行是负有某种秘密使命的,不是受了主教的指派到法国宫廷去办本该由他亲自去办的事,便是受了另外一个更有权势的人的指派,所以从巴黎回安纳西之后才表现得那么高兴。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说,他们选派这样一位女使节到巴黎去办事,真是选对了,因为她当时年轻貌美,又具有一切在谈判桌上稳操胜算的必要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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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喀琉斯和德尔西特都是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描写的人物;前者是一位英雄,而后者则是一个卑劣的小人。——译者
(2) 指卢梭《爱弥儿》下卷《一个萨瓦省的牧师的信仰自白》中的那位牧师。(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77页)——译者
(3) 一种利用空气压力喷水的玩具。——译者
(4) 圣普乐和沃尔玛夫人是卢梭著《新爱洛伊丝》中的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沃尔玛夫人,即朱莉。关于这里所说的圣普乐和朱莉重逢时的心情,请参见《新爱洛伊丝》卷4第6封信:“……在进入韦威的时候,我的心情很不轻松,我的心跳得很厉害,几乎使我的呼吸都很困难。我说话的声音也变了,有点儿发抖……到达克拉朗时,我让马车停在栅栏旁边……朱莉一看见我,马上就认出来了;她立刻叫我的名字,跑步过来投入我的怀里。……她的目光,她的声音,她的姿态,立刻使我产生了信任、勇气和力量。”(卢梭:《新爱洛伊丝》,李平沤、何三雅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422—423页)——译者
(5) 英国人约瑟夫·阿狄生1711年在伦敦创办的报纸,1714年集结成册译成法文,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发行。——译者
(6) 普芬道夫(1632—1694):德国法学家和史学家。——译者
(7) 圣埃弗尔蒙(1614—1703):法国作家。——译者
(8) 伏尔泰1723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史诗。——译者
(9) 这两行诗的意思是:
也许是对他们主人的子孙仍怀着旧日的敬意,因此在这些叛徒们的心中还在为他哀鸣。
——译者
(10) 拜尔(1647—1706):法国哲学家和史学家,其著作(如《历史词典》)对法国18世纪“百科全书”派哲学家影响很大。——译者
(11) 拉布吕耶尔(1645—1696):法国散文作家,著有《众生相,或本世纪的风气》一书,文笔明快,风行一时。的确,标题中的“‘本世纪的风气’,真是一语破的。一个世纪或一个国家的风气之良窳,政治是否修明,从活跃在它的社会中心的人物就可以看出来”。(《法国散文精选》,李平沤选编,北岳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译者
(12) 拉罗什福科(1613—1680):法国散文作家;他的《警句集》一书,对人类社会持悲观态度。他说:“我们的美德,往往是披上伪装的恶行。”——译者
(13) 意即看守菜园的狗自己不吃园里的蔬菜,但也不让别人来偷园里的蔬菜。——译者
(14) 即《纳尔西斯,或自恋者》,是卢梭1731年前后在尚贝里写的一部喜剧,直到1752年12月18日才在法兰西剧院首次演出。——译者
(15) 指华伦夫人的监护。——译者
(16) 每年复活节前的一周。——译者
(17) 卢梭难于说出口的第二件丑事,是他诬陷女佣玛丽蓉,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玛丽蓉丝带事件”(见本书第二卷),而第一件丑事是他早熟的性意识和可笑的表现,而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改宗天主教。因为在18世纪,一般的穷苦人改宗他教是平常事,哪个宗教给饭吃,就改信哪个宗教,当时已习以为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