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本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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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立本,就是强军之本。商鞅认为强军胜敌有三个步骤:一是用兵之前推行法治,二是用法治促成民众积极从事农战的风气,三是在这种风气影响下全国上下的力量都为战争所用。显然,在这三个步骤中,推行法治是其基础。文章同时指出,推行法治的关键在于国家对法治的重视和贯彻程度。本文再次强调赏赐必须出于农战这一个途径。

【原文】

凡用兵,胜有三等¹: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俗成而用具²。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³: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⁴;恃其备饰者⁵,谓之巧⁶;恃誉目者⁷,谓之诈⁸。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⁹。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¹⁰,斗则力尽,力尽则备¹¹,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¹²。三者有论¹³。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¹⁴。

【注释】

¹等:台阶,引申指步骤。

²用:器用。具:完备。

³势:情势。

⁴葺(qì):用茅草覆盖房屋。此言其多而无用,徒有其众。

⁵备:武器装备。饰:装饰。

⁶巧:美丽,此言徒有其表。

⁷誉目:好名声。

⁸诈:欺骗,此言徒有其名。

⁹禽:“擒”的古字。

¹⁰刚:强健。斗:争胜。

¹¹备:无往不利。

¹²过:疑当作“运”。饰:显示。

¹³论:通“伦”,条理,秩序。

¹⁴论:考察,弄清楚。

【译文】

凡是用兵作战,获胜的步骤有三:军队还没有出征就制定法度;制定法度,使民众形成风气;风气形成了,那么战争所需要的一切便都具备了。这三个方面一定要在国内都实现了,然后军队才能出征。实现这三点有两个条件:一是君主辅助推行法治而法治得以实行,二是君主措施得当而法治得以确立。所以,仗着自己人多势众的,叫做徒有其众;依仗武器装备美观的,叫做徒有其表;仗着虚名的,叫做徒有其名。这三个方面,有其中一条,他的军队就一定被对方擒获。所以强国的兵士一定强健勇于争胜,勇于争胜就能尽全力打仗,拼尽全力打仗军队就会无往不胜,这样的军队才能无敌于天下。国家的政策法令实行了,财富就会积累起来;财富积累起来,那国家的奖赏就能丰厚。奖赏专门发给有战功的人,君主赐予的爵位就尊贵;爵位尊贵,国家的奖赏就会产生有利的效果。所以说,军队由政治而生,又因政策的不同而不同;风俗由法治而生,又随法治的变化而变化;运用权势出于精心考虑,就会显示出无往不胜的形势。这三个方面理顺了,国家的强大就可以保证了。因此,强大的国家一定社会安定,社会安定的国家一定强大;富裕的国家一定社会安定,社会安定的国家一定富裕;强大的国家一定富裕,富裕的国家一定强大。所以说,社会安定强大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定要弄清它的根本。


战法第十兵守第十二

立本第十一|商君书 - 石磊译注|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