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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君书 - 石磊译注
境内第十九
【题解】
境内,乃取篇首二字为题,无实际意义。本篇零星记录了秦国的一些制度,主要是军事制度。其中包括户籍制度、仆役分配和服役制度、军队建制、军规、奖功罚过的办法、核定功过的程序、攻城围邑的办法,等等。有学者以为本篇是商鞅拟定的一个律令草案,因年代久远,散佚严重。本篇虽然内容零散,但却又不失翔实,通过本篇我们可以对秦国刑法的具体内容窥见一斑,能够充分体会其法令的细致严苛。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译文】
国境之内,男女都在官府登记名字,新生的人就填写上去,死去的人就注销。
【原文】
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¹,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²,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军³。
【注释】
¹乞:乞求,讨要。庶子:类似仆人。
²役事:军事。
³养:烹饪,做饭。
【译文】
有爵位的人乞要无爵位的人做他的“庶子”,每一级可以要一个。没有战事的时候,庶子每月为他的大夫服役六天。有战事的时候,随着主人到军中为他做饭。
【原文】
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公士¹。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²,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束薄为伍³,一人兆而刭其四人⁴,能人得一首则复⁵。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首,斩;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⁶,百将、屯长赐爵一级。五百主⁷,短兵五十人⁸。二五百主,将之主,短兵百。千石之令短兵百人⁹,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国尉¹⁰,短兵千人。将,短兵四千人。战及死事¹¹,而刭短兵。能一首则复。
【注释】
¹公士:爵的第一等。
²不更:爵名。第四级。
³薄:即簿,簿册。
⁴兆:通“逃”。刭:受刑。
⁵首:敌人的首级。复:恢复,免除先前的处罚。
⁶盈论:满足规定的数量。
⁷主:指将官。
⁸短兵:持刀剑之兵,与持弓箭之兵相对而言。
⁹千石之令:俸禄为一千石粮食的长官。令,行政长官。
¹⁰国尉:官名。掌管军权。
¹¹死事:死于战斗。
【译文】
爵位从一级以下到小夫,叫做校、徒、操,爵位是公士。从二级开始到不更,叫做“卒”。打起仗来,五人编为一个名册为一伍,一人逃跑就惩罚另外四个人,如果谁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免除刑罚。每五人设一屯长,一百人设一将。作战时,将、屯长如果得不到敌人首级,就斩杀;如果得到敌人首级三十三颗以上,就算达到了规定的数目,将、屯长可以升爵一级。五百人的将领,有短兵五十人。统率两个五百的将,是将中的统领,有短兵一百人;享一千石俸禄的县令,有短兵一百人;享八百石俸禄的县令,有短兵八十人;享七百石俸禄的县令,有短兵七十人;享六百石俸禄的县令,有短兵六十人。国尉,有短兵一千人。大将,有短兵四千人。如果将官战死,短兵要受刑罚。如果其中有人能够得到敌人的一颗首级,就可免除刑罚。
【原文】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¹;故爵上造,就为簪袅²;故爵簪袅,就为不更³;故爵不更,就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⁴,则赐虏六⁵,加五千六百⁶。爵大夫而为国尉⁷,就为官大夫;故爵官大夫,就为公大夫;故爵公大夫,就为公乘;故爵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⁸。故爵五大夫,就为大庶长;故大庶长,就为左更;故三更也⁹,就为大良造¹⁰。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¹¹。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¹²。故客卿相¹³,盈论,就正卿¹⁴。
【注释】
¹上造:二等爵。
²簪袅(zān niǎo):三等爵。
³不更:四等爵。
⁴县尉:官名。掌一县之军权。
⁵虏:奴隶。
⁶加五千六百:此句意思不详,似言增加俸禄。
⁷大夫:五等爵。以下每晋级一次爵位直至五大夫,爵位高一等。国尉:武官名。
⁸税邑:食邑。卿大夫的封地,收取其租税。
⁹三更:爵列十二、十三、十四等分别叫做左更、中更、右更,合称三更。
¹⁰大良造:爵名。大上造,十六等爵。
¹¹受客:接受门客。
¹²御:车夫。参:骖乘。战车上居右之人。
¹³客卿:官名。请其他诸侯国的人来秦国做官,其位为卿,而以客礼待之,故称。
¹⁴正卿:春秋时诸侯国的最高执政大臣,权力仅次于国君。
【译文】
能在围攻敌国的城邑时,斩获敌人首级八千颗以上的,就满足了规定的数目;在野战中斩获敌人首级两千颗以上的,就满足了规定的数目。将吏从操、校到大将都可得到赏赐。军队中的官吏,旧爵是公士的,升为上造;旧爵是上造的,升为簪袅;旧爵是簪袅的,升为不更;旧爵是不更的,升为大夫。旧爵为小吏升为县尉的,赏赐六个奴隶,另加五千六百俸禄。旧爵为大夫,担任国尉的,升为官大夫;旧爵为官大夫的,升为公大夫;旧爵为公大夫的,升为公乘;旧爵为公乘的,升为五大夫,并赏给他三百户的食邑。旧爵是五大夫,升为大庶长;旧爵为大庶长,升为左更;旧爵为三更的,升为大良造。大庶长、三更及大良造都赏赐三百户的封邑,另赏赐三百户的地税。爵位为五大夫,有了六百户的租税和食邑,就可以接受门客。将军、车夫、骖乘都赏赐爵位三级。原来是客卿身份为相的,满足了朝廷的规定,就升为正卿。
【原文】
以战故,暴首三日¹,乃校三日²,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³。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罢其县四尉⁴,訾由丞尉⁵。
【注释】
¹暴(pù)首:陈列斩获的敌人首级。
²校(jiào):校验。
³不疑:谓对战功没有疑问。劳爵:其意不详,暂解为按劳授予官爵。
⁴罢:罢免。
⁵訾:估量,评判。
【译文】
停战之后,把所获敌人首级示众三天,也核实三天,将军认为没有疑问,就按功赏给战士和大夫爵位。赏赐的爵位,县里过了三天还没有落实赏给将士和大夫的爵位,就撤去该县尉的职位,评判的权利在该县的丞尉。
【原文】
能得甲首一者¹,赏爵一级,益田一顷²,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³,乃得入兵官之吏。
【注释】
¹甲首:甲士之首。也指军队中的伍长,为小军官。
²益:增加。
³除:给予。
【译文】
能够斩获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赐给爵位一级,增加田地一顷,增加宅地九亩,赐给庶子一人,还可以担任军队或朝廷的官员。
【原文】
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罢,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¹。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²;小夫死。
【注释】
¹贬:降级。
²已:停止,此指取消。
【译文】
其刑法规定,由爵位高的人审判比他爵位低一级的人。爵位高的人被罢免后,不再给他有爵位的人所享用的奴仆。二级爵位以上的人,犯了罪就降低他的爵位。一级爵位以下的人犯罪,就取消他的爵位;小夫犯罪则处死。
【原文】
公士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¹。
【注释】
¹墓树:春秋战国的墓葬文化,在墓旁植树,级别越高种的树越多。
【译文】
公士以上直到大夫,死后爵位每高一级,他坟旁种的树就多一棵。
【原文】
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¹。国尉分地,以校、徒分积尺而攻之²,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穴通则积薪³,积薪则燔柱⁴。陷队之士⁵,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⁶,不得,斩首。队五人⁷,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⁸。不能死之⁹,千人环规¹⁰,黥劓于城下¹¹。国尉分地,以中卒随之¹²。将军为木台,与国正监、与王御史参望之¹³。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其陷队也,尽其几者¹⁴。几者不足,乃以欲级益之。
【注释】
¹司空:官名。掌管工程。訾(zī):测量。城:城墙。
²积尺:立方尺。
³积薪:堆积柴草。
⁴燔(fán):焚烧。
⁵陷队之士:相当于今所言敢死队。
⁶疾斗:速战速决。疾,急。
⁷队:古同“坠”。
⁸一人后:言家族中可以有一人承其爵位。
⁹死:拼死力战。
¹⁰环规:围观。规,通“窥”。
¹¹黥:在脸上刺字的酷刑。劓(yì):割鼻的酷刑。
¹²中卒:中军之卒。
¹³参:一同。
¹⁴几者:自愿申请之人。几,通“冀”,希冀。
【译文】
在围攻敌国城邑的时候,国司空测量那个城墙的面积和厚度。国尉划分攻打的地点,校、徒分别限定以体积掘取,定出期限,并命令说:“最先完成的立头功,最后完成的斥为末等。两次被斥为末等就撤了他的爵位。”打穿了洞穴就堆上柴草,烧起木头。敢死队的士兵,城墙的每一个方向分布十八个。敢死队的士兵,都知道拼死力战,不成功,就要斩首。一个队如能抓获五个敌人,那么这个队的每个士兵,就获得爵位一级。如果战死,他的族人可以有一人承其爵位。如果怕死退避,就在千人围观之下,在城下遭受黥刑或劓刑。国尉划分地段,中军的士兵听从分派。将军搭起木台,和国家的正监、王的御史一同观望。士兵先进城的评为头功,后进城的评为落后。敢死队的士兵,尽量用自己申请的人。自己申请的人不够数,就用希望晋级的人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