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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君书 - 石磊译注
壹言第八
【题解】
壹言,就是论统一,具体而言就是“国务壹”、“壹民务”。“国务壹”就是国家政令统一,有明确的规范,这样民众才能够服从调配,国家的力量才能够显现,才能够强大。“壹民务”就是民众所从之业统一,即专心从事农耕和作战,国家就能够富强。达到“壹”的办法是“开公利塞私门”。文中谈到了“开”与“塞”、“抟力”与“杀力”的辩证法,颇有新意。本文如同前篇,仍然一贯地强调法制,强调根据社会现状立法。
【原文】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¹,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知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²,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³,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臣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⁴,富。
【注释】
¹时:合于时宜。
²从事:做事。死制:死于制,为遵从国家法制而死。制,法令。
³下:轻视。
⁴末:末业,指工商业。
【译文】
凡是要建立国家,对于制度的订立不能不仔细考虑,政策法令的制定不能不慎重研究,国家的政务不可不谨慎处理,从事国家的根本之业不能不集中力量。国家的制度合于时宜,那么国家的风俗就能改变,而民众就服从制度;政策法度清明,那么官吏就不会做邪恶的事;国家的政务统一,那么民众就服从国家调用;从事国家的根本之业集中力量,那么民众就会喜欢农耕而愿意去打仗。圣人确立法令政策而改变风俗的目的,是让民众早晚从事农耕,这是不能不弄明白的。民众所以肯为国家拼死效力,那是因为君主设立了荣誉和爵位、制定了明确的奖赏和惩罚的制度,民众不用靠空谈、请托私人门路便能建功立业。民众所以喜欢从事农耕而愿意打仗,是因为看见君主尊重从事农耕和作战的人,轻视那些喜欢空谈和靠技艺吃饭的民众,更鄙视到处游说的人。所以民众专心从事农战,他的家一定富裕,而且自己也会在国中显贵。君主开启公利而堵住行私的门路,用这种办法吸引民众的力量;为私人效力不能在国家中显达,私人也不能在君主面前请托。如果这样为国立功的人得到鼓励,那么君主的命令就能执行而荒地就能得到开垦,民众就会停止四处游荡而犯罪现象也就不会发生。治理国家能集聚民众的力量专心从事务农作战,国家就会强大;能够使民众从事根本之业而禁止商业、手工业,国家就会富足。
【原文】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民也¹。夫开而不塞,则知长²;长而不攻³,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⁴;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以攻敌也。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⁶,其国强;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注释】
¹事(zì):也作“剚”,刺杀。
²知:同“智”。长:增长。
³攻:攻打敌国。
⁴浑:糊涂、愚昧。
⁵废:衰败,此指削减。
⁶齐:古“剂”字,调剂。
【译文】
圣明的君主治理国家,能凝聚民众的力量,也能消耗民众的力量。制定制度时考虑周全民众的力量就能集中,民众的力量集中了却不引导民众的力量就发挥不了,民众为国家出力却不能使自己致富就会发生动乱。因此,治理国家,凝聚民众的力量,是为了使国家富裕军队强大;消耗民众的力量,是为了消灭敌人鼓励民众立功。如果国君只打开为国出力受赏的门而不堵住为私人效力请托的门路,那么民众的想法就会增加;民众的想法多了而不攻打敌国,那么就会产生邪恶。堵住私人门路而不打开为国家出力受赏的门路,那么民众就会愚昧;民众愚昧又不被使用,那么民众的力量就会增长;民众的力量增长又不攻打敌国,那么就会产生虱害。所以集中民众的力量用于专心务农,消耗民众的力量用来攻击敌人。治理国家贵在使民众努力的目标一致,民众专一就淳朴,淳朴就会务农,民众务农就会变得勤劳,勤劳就会富裕。让富人用官爵消耗他们的财产,他们就不会放纵;用刑罚制止放荡之人的行为,他们就会去务农。所以能集中民众的力量而不能使用民众的力量的国家一定会动乱,只能使用民众的力量而不能集中民众的力量的国家一定灭亡。因此君主知道调剂这两个方面,国家就强大;君主不知道调剂这两个方面,这个国家就会被削弱。
【原文】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¹;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卑、不长乱也。秉权而立,垂法而治²,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³;赏罚断,而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举⁴。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今而不时移⁵,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故民之于上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⁶。故圣王之治也,慎法、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注释】
¹卑:卑下,此指平庸。
²垂法:运用法律。
³不:同“否”(pǐ),恶也。
⁴伦徒:民众。
⁵时移:因时而变。
⁶干(ɡān):干犯,触犯。
【译文】
民众没有治理好的原因,是因为君主采取的政治措施不高明;国家的法规不能严格执行的原因,是因为君主助长了动乱。所以英明的君主不能采取平庸的统治措施,不能助长动乱。国君掌握大权主持朝政,运用法律治理国家,在上能够捕获奸邪之人,而官吏也就没有邪恶的行为;赏罚决断有据,做出的各种器物有一定的规矩。如果这样,那么国家的制度清楚而民众的力量也能被充分使用,君主设置的爵位尊贵而民众也能被任用。现在各国的君主都想要治理好民众,却滋长了动乱。并不是他们乐于让民众动乱,是因为他们固守过去的陈规旧习而不清楚当前的形势。这样的话,他们虽然向上效法古代而得到的东西却在今天行不通,向下拘守现状却不能够因时而变,不明白社会风俗在变化,不了解治理民众的实际。因此滥用奖赏反而招致了使用刑罚,减少刑罚又使奖赏没有效用。君主设立了刑罚而民众不服从,奖赏用尽了财物而邪恶犯罪的事情更多。所以民众对于国君,都是先接受刑罚的约束而后受到奖赏。因此,圣明的君主治理国家,不效法古代不拘守现状,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政策,考察社会风俗来制定法令。假如法度不考察民众的实际情况而设立,就不会成功;政策能适应当时形势来推行,就不会被抵触。所以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一定慎重立法、考察时势,将精力集中在农耕和作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