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底线特质
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在什么意义上是可以成立的?又在什么意义上是值得期待的?或者在什么角度看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这些问题在全球治理实际展开的时候,我们面对全球价值建构的需要,必须予以回答。由于人类的价值主张始终是支持人类具体行动的深层力量,因此,建构起能够为地理位置、文化传统、制度安排、价值渊源各有不同的民族-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全球精英都认同的价值理念,就是一个关乎全球治理前景的关键问题。
全球价值的建构,显然是一个长时段才可以解决的问题。而对于全球价值建构的现实性的预期与现实性的判断,则也是一个目前处境下无法轻率地予以回答的复杂问题。我们现实可以做的事情,首先是确立一个与全球治理相吻合的全球价值建构的原则立场。这种价值建构立场,不是落在什么价值观念是我们必须选择的、什么价值理念是我们必须排斥的这类问题上。而是落在我们究竟基于什么视角来看待全球价值的建构问题:是基于一个由权力系统保证的,因此人们必须接受并实践的价值理念来建构全球价值呢,还是基于一个兼综各文明体系基础价值并经由协商而产生认同的价值理念来建构全球价值呢?答案当然是后者。问题在于,这样的全球价值具有什么样的价值特质?它是从最理想的高度着眼,兼综各传统价值体系的最高价值主张而凸显出来的上限价值理念呢,还是从底线出发,兼综各传统价值体系的最低价值主张而凸显出来的下限价值理念呢?从“全球”价值结构的应有特质来看,只能是后者。
之所以说全球价值必须是一种底线价值,是因为底线价值具有最为广泛的认同空间。从价值结构特质上讲,底线价值之为底线价值,就在于它既可以是各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价值主张、价值传统都可能认可的价值,也可以是理想价值、制度价值和生活价值共同实践的价值规范。这就注定了底线价值是一种人类之构成人类活动的不可突破的底线原则,它源自人类活动的共同结构、相似经历和应付环境的共同处境。虽然人类活动划分为族群、区别为政治地域、形成有进路相异的思维方式,但是方式上的区别与实质上的类同,决定了各个素有传统的文明(文化)体系乃至于国家结构之间在这类价值建构上的共同性。这从全球伦理建构已经取得的经验上可以得到印证。在孔汉思等人撰写全球伦理宣言的时候,他们就强调,全球伦理必须是一种底线伦理。但是底线伦理并不是低度伦理,它要展现“世界诸宗教在伦理方面现在已有的最低限度的共同之处”。 [17] 全球价值理念也具有相同的精神特征,它既不是基于完备性的意识形态建构,也不是要取代素有渊源的各文化传统的高级价值理念,而是基于对各文化传统的价值理念的共同之处的凸显,来勾画出全球价值的基本构成内容。它的排斥性特别的弱,而兼容性特别的强。它的观念清理要求特别的低,而行动导向特别的强。在价值理念上讲,它仅仅内涵了关乎人类尊严与德行的核心价值观念或基础价值观念,那就是全球治理起码得以维系的价值理念,诸如民主、平等、公正、自由等。至于核心价值、基础价值之外的匹配性价值、相关制度需求以及具体的日常生活模式,则与各文明文化传统各自的渊源相联系。
诸如民主、平等之类的全球治理价值,如何可以真正成为参与到全球治理过程中的人们所共同认可的价值理念呢?这就既依赖于人们的理性选择,又依赖于人们的实际经验,更依赖于人们的后设证实。
从第一个方面分析,参与全球治理的各方,只能在底线上认同一个“全球价值”。原因在于,全球治理既是一个在民族-国家时代里诞生的话题,它究竟与具有现实支配性的主权国家统治(government)模式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不得不首先解决的问题。假如这个问题得不到清晰的解释,那么全球治理就是一个非全球的、国家的治理问题。同时,全球治理又是一个在诸社会政治经济力量介入治理过程的动态发展中,获得它的现实理由的,那么,势必对它产生深层影响的价值理念,究竟直接根植于诸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和全球公民社会的运作之中,还是一种各有表述的价值理念,也就对它在“全球”层面是否足以成立构成直接制约。前者是一个全球治理的结构问题,后者是一个全球治理的精神基础问题,两者的解释勾连为全球治理的价值理性抉择问题。这就需要在全球化时代被纳入全球治理的诸方面健康地互动,以至于可以达成一个最广泛的理解,形成一个关乎全球价值的最宽泛的认同。缺乏这样的健康互动,就缺乏全球价值的理性认同,也就缺乏全球治理的价值支持。
从第二个方面观察,全球治理对于人类来说,还是一种新鲜经验。全球治理的各种论说,还充满了一种惊诧感。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在全球治理基础上的全球价值建构,也就势必显现为一种初级的状态:究竟是直接从西方的高级价值中直接汲取价值资源呢,还是需要对这些价值进行一种全球性改良?如果是需要改良的话,究竟以什么为基本坐标来作为改良的参照指标?这些问题不是逻辑的解答就可以圆满回答的问题,而是一个在人类今后的全球治理实践过程中逐渐凸显答案的问题。全球治理的经验积累,为全球价值的建构提供现实基础和提炼素材。全球价值的理性建构,又为全球治理提供引导行动的理论指南和精神方向。两者的相互促进,是全球治理向前推进的两种动力。而这都是需要时间的:只有在时间的绵延中,经验才会向我们敞开、向我们展示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全球价值,抑或说诸如民主、平等等现在显示为全球价值的理念如何是可以现实的接受的全球价值理念。
从第三个方面理解,全球价值的凸显,不是一个先设的价值模型的认取,也不是一个先设的价值系统的自我确证。全球价值之为全球价值,它必须是在全球治理过程中充分显现其价值功用之后的一个证明。这就注定了全球价值的后设验证性质。当然这里似乎有一点反讽,好像全球价值只能显示在全球治理达成之后。其实,从全球治理的历史起点到全球治理的漫长过程,全球价值始终在渐渐地显示自身。正是在这种逐渐的显示过程中,全球价值,比如像民主、平等、责任、自由等价值理念,才逐渐可以获得建立在同意基础上的全球性认同。这种认同的逐渐广泛,就是全球价值后设证明的体现。也是全球价值从底线出发,而不是从理想出发的一个经验性质的证明。
[1] 本章曾以同题论文刊登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2] 俞可平主编《全球化:全球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13页。
[3] 〔美〕詹姆斯·N.罗西瑙主编《没有政府的治理》,张胜军等译,第二章“没有政府的治理:19世纪欧洲国际政治中的多头政治”,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57~58页。
[4] 参见俞可平主编《全球化:全球治理》,第3页。
[5] 参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年出版的丛书“全球化论丛”,以及江西人民出版社近期出版的丛书“当代西方主流学术名著译丛”,就可以大致窥见西方学术界关注全球治理的状况。
[6] 参见李惠斌主编《全球化与公民社会》所收英国学者托尼·麦克格鲁《走向真正的全球治理》一文,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7] 参见〔德〕赖纳·特茨拉夫主编《全球化压力下的世界文化》,吴志成等译,导论“全球化——‘第三世界’——前景忧虑与赶超希望之间的文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8] 参见詹姆斯·N.罗西瑙主编《没有政府的治理》,第99~102页。
[9] 参见〔英〕汤因比《历史研究》,曹未风等译,第一部,绪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
[10] 参见石云涛《早期中西交通与交流史稿》,绪论第三部分“中西文化交流的历程”,学苑出版社,2003。
[11] 参见〔英〕齐格蒙特·鲍曼《后现代伦理学》,张面岗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以及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现代性》相关章节,欧阳景根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
[12] 参见张穗华主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使”精华丛书之《通往自由之路》,尤其是罗米拉·塔帕的文章《一个不明确的理想》,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
[13] 参见〔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第一章“内容”第三节“历史上的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联书店,1998。
[14] 参见《没有政府的治理》第九章“治理与民主化”。以及〔英〕戴维·赫尔德《民主与全球秩序——从现代国家到世界主义治理》,胡伟等译,导论,第二节“民主、全球化与国际治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5] 20世纪的革命史,可以看做西方与非西方从价值理念、制度安排到生活方式选择的冲突史。这种冲突,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显现为对民主的普世价值的实践。从中可以看出,全球价值之体现为某些价值获得全球性的条件。参见程玉海等《20世纪的世界革命》相关章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6] 参见〔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第四部分“文明的冲突”,第八章“西方和非西方:文明间的问题”,新华出版社,1998。
[17] 参见〔德〕孔汉思等编《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何光沪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