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罗马秩序的形成
1989年结束了短暂的二十世纪,正如1914年结束了漫长的十九世纪。在国际体系存在(近代欧洲的历史范式往往使人误以为它是永恒的)的大部分历史时期内,外交、联盟和对抗产生于实力相近的大国或政治联盟之间。实力不在同一数量级的弱小国家只能作为联盟的一部分实施有效干预,或者根本不能实施有效干预。只有在迦太基灭亡到埃及灭亡、以及柏林墙倒塌至今这两段时间内,国际体系呈现极为独特的现象:第一,国际体系仍然存在,并未或尚未被帝国结构取代。第二,罗马之外的旧日列强完全解体,任何其他实体或新兴实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可能达到实力相近的数量级。罗马有能力仅仅依据国内和盟国的需要实施单边行动。加强国内力量或缔结反罗马联盟的努力会增加、而非减少失败的危险,远不如游说和争取罗马政治家和选民政治集团更现实而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罗马人民的朋友”资格变成了最大的国家利益。获得元老院的安全承诺,跟已经获胜没有实质区别;争取罗马人民的不干涉承诺失败,跟已经失败没有实质区别。如果元老院宣布帕加马为罗马的敌人;该国就会被邻国和国内敌对政治势力瓜分,因为这是唯一能增加权力而又不冒毁灭性风险的途径。于是,罗马世界的国际纠纷逐渐从属于罗马各党派的斗争。政治习惯长期化,形成路径依赖。最后,这个利益攸关者组成的多国共同体被公认为“罗马帝国”(尽管从法律上讲,“罗马人民的朋友”有自己的元老院和民众会议,还有其他某些部分甚至连罗马的行省臣民都不是)。
罗马世界并非产生于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的扩张意志,而是产生于罗马宪法与世界秩序的自然交融。希腊和东方各邦逐渐丧失了产生和维持国内外秩序的能力,越来越频繁地求助于罗马的干涉。罗马一旦撤回它的干涉,造成的局势不是独立而是混乱。最后,罗马的仲裁权构成了文明世界各邦不成文宪法的核心。
外邦人反对单边主义的呼声和冲突实际上不断强化罗马秩序,因为这些反对只有两种来源:其一,罗马盟友或利益攸关者有不同意见。无论这种意见是否能改变罗马政策,都会开启或强化盟友或利益攸关者对罗马政治结构的依赖程度。如果诉求针对罗马,主要就会增加罗马的权威,其次才会增加诉求胜利者的权威,最不可能增加诉求失败者的权威。中国的科索沃外交、利比亚外交属于这种模式。其二,不对称政治集团发动的非常规战争。这种战争不可避免会损害罗马秩序,从而损害盟友或利益攸关者。后两者的自卫和反击能力远不及罗马,因此势必形成维持秩序的国际协调行动。这种协调主要有利于罗马,在较小的程度上有利于后两者;但后两者不能采取其他行动,因为它们无法承受即使是较小的损失。中国的反恐外交属于这种模式。当代世界体系没有或尚未彻底罗马化,主要原因在于美国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