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西记者高勤荣反腐败受诬冤案
这是一个哄动中国、由地方政府一手制造的诬陷记者的著名冤案。整个事件梗概如下:
高勤荣,男,1955年1月19日生,中共党员,原山西青少年报刊社记者,后借调至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杂志社工作。1998年5月率先揭露运城地区弄虚作假大搞假渗灌工程,因而被诬入狱。
1、山西运城政府耗资数亿制造假喷灌工程
根据当地政府文件“运城地区经济工作汇报提纲”,运城地区喷灌工程累计投资2.85亿元,完成渗灌控制面积103万亩,配套76.7万亩。(当地官方传媒《运城日报》曾报道全地区投资1.7亿元、完成渗灌控制面积61万亩。而政府主管部门运城水利局的有关材料上却说是70万亩。)高勤荣因听当地农民反映运城地区的渗灌工程有造假问题,加上官方公布的三种资料的数据矛盾百出,于是开始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发现这个耗资2·85亿的所谓“样板工程”,实际上是一个弄虚作假、劳民伤财、为领导脸上贴金的“腐败工程”。
在调查过程中,高勤荣在运城地区跑了七、八个县,查看了许多渗灌池,拍了100多张照片,又实地录了像。他说:“我所到之处,尤其是公路两边的渗灌池,几乎没有一个能派上用场的。有的渗灌池中间在虚土上垒了个架子,底部也没有做防渗处理;有的渗灌池里杂草丛生,还长了果树、向日葵什么的;有的渗灌池安了上水管,可那管子是插在土里的,一拔就起来,管口还塞了木桩,怎么蓄水?纯属弄虚作假!更有邪的,很多池子根本没有出水管,就是个摆设,公路边上还居然有‘半弧形’渗灌池,远看像池,近看缺一半,问干部,他们说:‘谁象你看那么细!’”
整个采访过程中,各级官员们都不愿意对渗灌工程发表看法,但民众却毫不客气地揭露渗灌工程造假。被当地政府树为“渗灌典型”的王高升(渗灌池的发明者)听说“40天完成50万亩渗灌田”,连连摇头“绝对不可能,那纯粹是为了应付现场会!”另一位农民告诉高勤荣:“当时为迎接现场会,让我们6天就得盖好渗灌池,并且让在虚土上插根上水管,等参观的人走了,再把管子拔了。后来,他们发现记者来采访,又命令3天之内必须拆除渗灌池,不拆就用推土机推,还要罚款50元。”在芮城县学张乡,一位农民在田里告诉记者:“渗灌池建了,但没用过,不起作用!”正在一旁的乡长听到了她的话,立即训斥她:“你胡说什么?谁胡说了我马上收拾他!”
2、腐败者逍遥法外,检举腐败者受惩
高勤荣义愤填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使他给《人民日报》写“内参”,向中纪委反映真实情况。他万万不会想到,那个学张乡乡长要收拾农民的话,不久后会在他头上应验。
1998年5月27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刊登了高勤荣采写的文章“山西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紧接着,《南方周末》、《民主与法制画报》、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中华新闻报》等多家不属于山西省管辖的新闻媒体,都相继报道了这一地方政府主导的造假工程。在舆论压力下,中纪委负责人批示,要求“山西省纪委先行查处”--必须说明,这是中国反腐败惯例,检举贪污腐败者的信经常被上级政府发回被检举者手里,让他们自己查处。这种“查处”的结果当然是查处检举腐败者。
果然,山西省当局“查处”的目标并不是假渗灌工程的制造者们,而是揭露此事的记者高勤荣。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人找到高勤荣。高勤荣没有想到,省纪委来人不问运城的假渗灌工程,反而让他交待三个问题:1、为什么要写这篇“内参”?2、写作动机是什么?3、谁提供的线索?
这次调查之后,噩运降临高勤荣头上。
3、政府竟然成了绑匪
1998年12月4日夜,正在北京继续向中纪委和全国记协反映问题的高勤荣接到一个熟人的电话,叫他去一家饭店。高勤荣不假思索就去了。黑暗中,他的身边围上来几个人:“你就是高勤荣?请你配合一下!”话音未落,他被反剪双手,并被解下裤带。当天夜晚,来人押着高勤荣,租了一辆出租车秘密返回山西。高勤荣被抓到运城,押到夏县看守所。因没有拘留原因和手续,看守所拒收。于是,他又被押解到芮城县看守所。
对高勤荣,是先抓人,再寻找罪名,用中国法律的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先行拘留,再定罪名”。要不然,夏县看守所也不会“拒收”。这一期间,对高勤荣的指控罪名一变再变,一会儿是“敲诈勒索”,一会儿是“招摇撞骗”,到后来这些罪名均不成立。但1998年12月26日高勤荣还是被正式逮捕。1999年4月28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对高勤荣提起公诉,运城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地审理了高勤荣案件,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准任何人旁听。
4、国家诬陷之下有冤难诉
对高勤荣的起诉书指控高犯有“受贿罪、诈骗罪、介绍卖淫罪”。法院关于这三条罪的指控全部是为了陷高勤荣入罪而临时构陷(编造)的。比如“诈骗罪”一项所指控的事实如下:1997年5月高勤荣替别人从运城大酒店里领了20,000元,对此事的所谓“报案时间”是绑架高勤荣之日此前6天。据辩护律师的调查,该报案手续是被公安局要求制作并且是后补办的,上面的签名也是在高勤荣被抓前几天才签署的。关于“介绍卖淫罪”的指控涉及两个行为(作者注:以下为原文):“1、“1996年6月份……被告人通过电话联系到一个叫明生(基本情况不详)的找来一个卖淫女(基本情况不详)……”律师认为:“这种指控违反了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有效的法律指控‘基本事实必须清楚’、‘基本证据必须充分’。用‘可能’‘大概’这样的语言对一个公民进行刑事犯罪的指控,而且连基本的人证都‘基本情况不详’,能认为此案的基本情况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吗?这样的指控太不严肃了!”2、“被告人在×地向张介绍了卖淫女王××,在×地向肖介绍了卖淫女杨×……”律师认为:卖淫女王、杨早已在当时各自的证言中明确说明,她们与嫖客肖、张认识时,与被告人无关。这个证言真实而且充分。何况该治安案件已结案,依法不得再提起。特别是当时对4个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中均没有出现过高勤荣的名字,整个案卷中也没有出现过。而两年以后,又(由政府)找到当时的当事人,叫他们共同再指控高勤荣介绍卖淫,这是没有效力的证据……”
至于受贿罪,根据律师的调查,也是子虚乌有强加给的高勤荣的罪名。然而就是在这种莫须有的指控下,1999年5月4日,高勤荣被指控犯有“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判刑12年,现服刑于山西省晋中监狱。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那场轰轰烈烈的“假渗灌工程”运动,运城的主要领导已经承认自己错了。前一任地委书记检讨道:“我感觉心里很内疚,花那么多钱,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给党和人民带来的损失太大。”后一任地委书记说:“现在看来,当时的这个工程是不符合实际的,对以后的工作,教训是很深刻的iv。”然而,揭露此案的记者高勤荣作为“严管”犯人,依然在服漫长的12年刑期。据其家属说,因为政府有令,他在监狱里受到极其残酷的对待。
对于高勤荣的冤狱,中国国内一些报刊杂志在被控制的缝隙里给予了最大的声援,想尽办法登载了高勤荣被构陷入狱的真相,但马上遭到了“上级部门”的警告。还有一些知识分子联合发布签名信以示声援,国际人权组织也相继表示抗议,但最后这些援救活动都石沉大海,中共山西省委可耻地保持沉默,一直自我标榜为“正确”的中共中央也对此视若无睹。直到2006年12月7日,高勤荣“刑满释放”,但释放的理由据称“是因为狱中表现好,多次立功,共获得4年减刑”。
除了高勤荣本人受到残酷的迫害之外,帮助高勤荣将有关山西运城假喷灌的材料转给中纪委、并为高提供了两条运城官员腐败线索的高满强(时任山西运城地区行署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并兼下属黄河大酒店总经理)也因此得罪了运城当局,于1998年9月被抓入狱,被运城地方当局以“伙同他人伪造军方文件,编造假干部经历,骗取官职。驻京其间,非法私刻四枚公章”之罪名判刑七年,并被山西媒体作为“骗取官位的假官”大肆报道。高满强在狱中受尽非人折磨,妻子被气成重病,80岁的老父为他进京上访;25岁的儿子受牵连被解职,患了精神病,抑郁而死,落了个家破人亡的结局。令人发指的是高满强在出狱当天,刚走出监狱大门,就被三个来历不明者持铁棍暴殴致残。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