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为什么总是揭露腐败者受到惩罚?
上述事例充分说明,中国政府这些年来很少及时处置因贪污腐败而造成社会不安的各级政府官员,只是忙于封杀所有勇于揭露事实真相的记者和传媒。中国政府强调“开展舆论监督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说法,其实完全是本末倒置。它充分表明,中国政府对“社会安定”的看法与民主国家相反,也与中国民众的看法相反。在中国政府的眼中,官员的渎职腐败并非社会不安定的根源,新闻媒体对官员渎职腐败的报道才造成了社会不稳定。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政府从来就有控制思想言论的传统。在1979年以前,这类罪行一律冠之以“反革命罪”。改革开放以后,这条滥杀无辜的“反革命罪”因为中国社会公众对其深恶痛绝,并被视为中共专制的象征而被废除,但1979年邓小平为了给主张民主化的魏京生定罪,很聪明地用“泄露国家机密罪”作借口将魏京生逮捕入狱。此后,中共政府认识到用这种罪名入人以罪,比用臭名昭著的“反革命罪”方便有利得多,因为第一,以思想言论入罪事实上已经声名狼藉,被批判的对象反而因此获得社会尊重,故中国社会有“越批越香”之说;第二,在共产党完全控制舆论等宣传机器的情况下,用各种刑事罪名入人以罪,被诬者无从辩护,还可以损毁被诬者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1994年江泽民在上海秘密下达指示:“政治问题要非政治化处理”,意即若能以各种社会声名狼藉的刑事罪(如嫖娼、诈骗、贪污腐败)对政治犯治罪,就以各种刑事罪治罪;如果一时栽不上这种罪名,则一律诬指为“泄露国家机密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从此以后,中国政府对待思想言论等良心罪,一律按照这一方针处理。
在一个漠视人权的专制国度里,忠于记者职业操守的记者们只能遭逢到如此悲惨命运。
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活埋)了460个儒(知识分子),我们坑了46,000个儒。我们镇反(镇压反革命),还没有杀掉一些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辨论过,你骂我们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秦始皇,是独裁者,我们一贯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
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1958年5月8日)
对于政治问题要非政治化处理。(作者注:即要用国家诬陷方式,对主张言论自由或民主政治的人士,抓捕时要用腐败、刑事犯罪等罪名抓起来,以免国际人权组织抗议)
江泽民1998年的秘密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