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辽宁省记者姜维平揭露该省高层腐败,锒铛入狱
中国的辽宁省一直是个贪污腐败高发地区,当地公众对此敢怒不敢言。香港《文汇报》驻东北办事处主任姜维平从1998年开始,以笔名撰写一系列文章揭露辽宁省高层领导贪污腐败的行径,“薄熙来专制下大连市民叫苦连天”一文,揭露了中共元老薄一波之子,中国太子党中正在升起的政治明星薄熙来的一些腐败丑闻,包括一些性丑闻;“沈阳市副市长澳门输掉四千万”的文章,揭露了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用公款在境外赌博,一次输掉几千万人民币。其它的文章还揭露了大庆市市长钱棣华贪污公款,为他的29个情妇购买公寓等腐败丑闻。由于这类文章根本没有可能在大陆发表,姜维平只得将这些文章陆续发表于香港几家政论杂志如《前哨》(Front-Line)上,这些杂志一直被共产党视为“反共”杂志。
尽管姜维平使用的是笔名,但对于中国安全部门来说,在中共特务遍地的香港查出作者真实身份毫无困难。1999年底,在国家安全部的压力之下,姜维平先是被香港《文汇报》变相解雇:该报将驻东北办事处从大连迁往沈阳,家在大连的姜维平无法随报迁徙,只得离开该报。这件事对姜维平非常不公平。因为香港《文汇报》驻东北办事处其实是姜维平一手创办,该报只是给了姜维平一个名义,姜维平利用自己的能力与在东北地区广泛的人际关系,白手起家开办了该办事处。这种解雇是出于以下原因,第一,《文汇报》是中共投资的报纸,该报要撇清与姜维平的关系,让姜维平不连累该报;第二,解雇姜维平,报社在姜被捕以后,完全用不着承担为姜说话的道义责任。
2000年12月,姜维平被辽宁省大连市国家安全局秘密逮捕。在被秘密关押了一年多以后,2002年1月25日下午2时,大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这次审判被有关当局故意安排成“公开”形式,但到庭的50多人全是当局所安排,许多人根本不了解案情,而姜维平的家属想参加旁听,却遭到拒绝。在这次审判中,姜维平被控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姜维平当庭否认控罪,并扔掉要他签字的钢笔,疾声谴责对他的判决是“对法律的践踏”,表示将会上诉,尽管这种上诉最后还是会以“维持原判”告终。
这次被指控的三项罪名,完全是根据中共国安局的需要罗织而成的莫须有罪名。其中第一项是“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证据是他在香港杂志上报导了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在澳门豪赌输掉3,000万元。虽然马向东在澳门豪赌确属事实,马本人因此后来被捕,马的腐败案件在大陆媒体上也有很多报导,但给姜维平定罪的理由是姜的报导比大陆媒体早了几个月时间,所以仍然算“泄露国家机密”。第二项控罪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证据是姜维平报导了大连一个地方剧院“天天乐”上演地方戏“二人转”,其中有的戏是讽刺官场腐败,表达了民间的愤怒与不满。尽管这个剧场至今仍在演出这样的戏,内容也无多大改变,当局也并未指控该剧场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姜维平却因报道这样的戏指控为“煽动颠覆罪”。第三项罪名是“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证据有两条。一是姜维平报道台湾市议员林滴娟在辽宁海城遇害事件时,向公安局借了一份验血报告,报告卷宗上注有“机密”两字,但文章写完后该卷宗忘记归还。其二是多年前国务院颁发的一份文件,关于允许内地企业在境外报纸上登广告的一份境外报刊名单。当时姜维平是《文汇报》驻东北办事处主任,专门负责为该报在东北地区找广告客户,他需要掌握政府的有关政策,手头有这份文件完全是工作需要。
据了解情况的人士透露,这次判刑的第三项罪名其实是在国安局搜查了姜维平的家以后才决定增加的。指控的罪名当中有意回避了姜维平揭露薄熙来腐败的文章,而实际上姜维平被捕完全是薄熙来在背后操纵的结果viii。2006年1月,遭政府关押五年、身体状况严重恶化的姜维平提前获得释放,外界猜测与胡锦涛2006年4月访问美国有关,但此种猜测遭美方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