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
第一稿:經第四組主任委員崧秋「否決」之中央社通稿的草稿(停止抄送)
中央黨部第四組關於北平海淀鎮叛亂案之中央通訊社通稿抄送少康辦公室昇上將、行政院新聞局代理局長楚瑜
中央社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十日北平電:據十二月十日民眾舉報,北平直轄市有關部門當天晚上在海淀鎮的一家飯庄內,破獲共黨叛亂反動滋事分子重大犯罪團伙密謀企圖擾亂社會秩序,並當場搜出炸藥等多項違禁物品。中央社記者獲悉,當晚七時許,民眾舉報海淀鎮一家名為美麗XXX食堂的飯庄有數十名形跡可疑的滋事分子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聚眾尋釁,發表叛亂言論,並懷疑藏有爆炸物品及大量附共反動宣傳品,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高度重視,當即出動大批有關人員趕到現場,嚴密監控包圍該所飯庄,好言規勸飯庄內的非法聚眾滋事分子自動投案,遭到滋事分子悍然拒絕。此時飯庄廚間發生一宗爆炸事件,有關部門為確保附近居民及商戶之安全,向飯庄內發射數枚催淚彈,迫使四十多名男子及衣履不整之女子慌忙鼠竄出該飯庄。但該團伙之人仍拒不就範,對有關執法人員穢言相向,態度惡劣,甚至以肢體暴力攻擊有關人員,令人髮指。有關人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悉數將該等男女依法加以逮捕,全部移交有關部門的有關人員押送至有關指定地點依法刑事拘留。事後有關部門在該飯庄現場內搜出大量違禁物品包括十數斤炸藥、共黨宣傳印刷品及不良反動書刊,經有關人員查明,清楚無誤的證明該等陰謀叛亂滋事分子正在非法集會聚眾密謀不軌,涉嫌嚴重違法犯罪,幸得民眾及時舉報,有關部門的有關人員果斷出動執法,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民眾對有關部門此次按憲依法辦理的出勤執法行動表示滿意並加以讚揚。
第二稿:經文工會主任委員崧秋「同意」之中央社通稿的定稿(立即抄送)
黨中央委員會文化傳播工作會關於北平海淀鎮涉嫌未經許可超過五人非法集會案之中央通訊社通稿抄送行政院新聞局代理局長楚瑜
中央社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十日北平電:北平市保安警察縱隊暨內政部警政署駐直轄市維安特勤隊於十二月十日晚八時採取聯合行動,在海淀鎮老虎洞一家名為美麗臺客情食堂的飯庄內外拘押四十三名涉嫌未經許可超過五人非法集會的市民,行動期間共發射四枚催淚彈,無人受傷。據悉被拘押者包括多名工人、企業員工、商人、大學生、作家、教師、大學教授、律師、新聞出版及文化從業者。現時有關司法部門正在查證事件真相,暫時尚未對被拘押者提出檢控。行政院表示司法部門將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查核人證物證,依法究責……
新中國烏有史尚未終結,敬請注意建豐之治今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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