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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经】
【原文】
3.1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1]。
3.2 三月庚戌,天王崩[2]。
3.3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3]。
3.4 秋,武氏子来求赙[4]。
3.5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5]。
3.6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6]。
3.7 癸未,葬宋穆公[7]。
【注释】
[1]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此为前720年2月22日之日全食,是全世界最早的有确切日期的日食记录。隐公三年,当周平王五十一年,前720。己巳,初一。日食必在初一。
[2]三月庚戌,天王崩:庚戌,十二日。天王,此指周平王。崩,天子死叫崩。
[3]夏四月辛卯,君氏卒:辛卯,二十四日。君氏,隐公之母声子。
[4]武氏子来求赙(fù):周平王死,周室使人来求助丧财物。按,对此古人有讥鲁不供奉王丧、讥周求赙非礼,以及周、鲁交讥三种意见。杨伯峻曰:“考《周礼·宰夫》郑玄《注》云:‘凡丧,始死,吊而含禭(送死者口中所含之珠玉及所着衣),葬而赗赠,其间加恩厚则有赙焉,《春秋》讥武氏子求赙。’推郑玄之意,则以为含禭赗赠是正礼,鲁已行之。赙以大量财币是加礼,鲁未如此,故使人求之,非礼。郑说可采。”武氏子,周大夫之子。赙,助丧用的金帛财物。
[5]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庚辰,十五日。宋公和,指宋穆公,名和,武公司空之子,宣公力之弟,在位九年。卒,死。凡人死皆可谓卒。又《礼记·曲礼下》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春秋》之例,鲁君死书“薨”,其他诸侯死书“卒”,似为内(本国)外(他国)之别。
[6]齐侯:此指齐僖公。齐,国名,姜姓,姜太公之后,侯爵,建都于营丘,在今山东临淄。郑伯:郑庄公。石门:齐地名,在今山东长清。
[7]癸未:十二月二十日。
【译文】
鲁隐公三年春周历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三月十二日,周平王去世。
夏四月二十四日,隐公母声子去世。
秋,周大夫武氏之子来求取助丧的财物。
八月十五日,宋穆公和去世。
冬十二月,齐僖公、郑庄公在石门结盟。
十二月二十日,安葬宋穆公。
【传】
【原文】
3.1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1],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2]。
【注释】
[1]壬戌:二十四日。
[2]赴以庚戌,故书之:周平王是壬戌日死的,而讣告上说是庚戌日,《春秋》就记为庚戌日。杜预注云因天子葬期有一定期限,想让诸侯早日临丧,所以提前十二日,说是庚戌日死。杨伯峻非之,曰:“恐是臆测之辞。襄二十八年《经》云:‘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传》云:‘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征过也。’与此可以互相发明。”赴,同“讣”。告丧。
【译文】
鲁隐公三年春周历的三月二十四日,周平王逝世。讣告上写的是十二日,所以《春秋》也记载死日为十二日。
【原文】
3.2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1],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2]。
【注释】
[1]“不赴于诸侯”六句:声子虽是隐公之母,但非惠公之正夫人;隐公虽当时为鲁国之君,却自谓代桓公摄位,故去年十二月,桓公之母仲子死,以夫人之礼葬之,《春秋》亦书云“夫人子氏薨”,此时声子死则不按夫人之礼治丧。杨伯峻曰:“所谓以夫人之礼治丧者,当其初死,讣告于同盟诸侯,一也;既葬返哭于祖庙,虞于殡(虞为葬后迎死者之魂,祭而安乐之之礼)——此从沈钦韩说——二也;卒哭(虞后三月,卒无时之哭——意谓以后哭死者有时),以死者之主祔(以后死者祔于祖庙曰祔)于祖姑,三也。若三礼皆备,则书曰‘夫人某氏薨’,又书曰‘葬我小君某氏’。声子之死,既未向同盟诸侯讣告;葬后,隐公又未反哭于寝(祖庙);卒哭后,亦未祔于祖姑,三者皆不具备,则是不以夫人看待声子,故《经》书其死用‘卒’字,而不用‘薨’字;只云‘某氏’,而不云‘夫人某氏’;又不书其葬。”赴于诸侯,讣告于同盟诸侯。反哭于寝,死者既葬后,亲属回到祖庙哭吊。寝,祖庙。祔(fù),以新亡者神主(牌位)附祭于宗庙。姑,婆婆,此指婆婆的神主。
[2]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声子姓子,依一般宫人死时记载惯例,宜曰“子氏卒”。但隐公时为鲁君,声子是其生母,如此对待声子,或者有伤隐公之心。当时习惯有“君夫人氏”之称,此故省“夫人”两字,称之为“君氏”。公,指隐公。
【译文】
夏,君氏去世,君氏就是声子。没有发讣告给诸侯,安葬后没有回到祖庙哭祭,没有把神主放在婆婆神主的旁边,所以《春秋》不称“薨”。又由于没有称她为“夫人”,所以不记载下葬的情况,也没有记载她的姓氏,只是因为她是隐公的生母的缘故,所以才称她为“君氏”。
【原文】
3.3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1]。王贰于虢[2],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3]。王子狐为质于郑[4],郑公子忽为质于周[5]。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6]。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7]。秋,又取成周之禾[8]。周、郑交恶[9]。
【注释】
[1]卿士:执政大臣。
[2]贰于虢:不专任郑伯,又同时将一些政事交给虢公处理。虢,西虢公。
[3]质:作抵押的人或物。此指人质。
[4]王子狐:周平王之子,后即位为周桓王。
[5]公子忽:郑庄公太子,后即位为郑昭公。
[6]王崩,周人将畀(bì)虢公政:此句指周平王一死,周人准备将执政权交给虢公。畀,给予。
[7]祭足:郑大夫祭仲。温:周王畿内的小国,在今河南温县南。
[8]成周:周的东都,遗址在今河南洛阳市王城公园。禾:稷类谷物。
[9]周、郑交恶:指郑国用武力强取了王室温地的麦子和成周的谷子,以示对周王重用虢君的抗议。这样一来,周王室和郑国结下了怨仇。
【译文】
郑武公、郑庄公先后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暗中又将朝政分托给虢公,郑庄公埋怨周平王,平王说:“没有这回事。”所以周、郑交换人质。周王子狐在郑国作为人质,郑国的公子忽在宗周作为人质。平王死后,周王室的人想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的祭足带兵割取了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的谷子。宗周和郑国彼此怨恨。
【原文】
君子曰:“信不由中[1],质无益也。明恕而行[2],要之以礼[3],虽无有质,谁能间之[4]?苟有明信[5],涧、谿、沼、沚之毛[6],、蘩、蕰藻之菜[7],筐、筥、锜、釜之器[8],潢、污、行潦之水[9],可荐于鬼神[10],可羞于王公[11],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12],《雅》有《行苇》《泂酌》[13],昭忠信也[14]。”
【注释】
[1]信不由中:诺言不发自内心。信,指人的言语。中,同“衷”。
[2]明恕:即对于自己是发自诚心,对于别人则能谅解。
[3]要(yāo):约束。
[4]间(jiàn):离间。
[5]苟:假如。明信:明显的诚信。
[6]涧、谿:山沟。沼、沚(zhǐ):池塘。毛:凡地上所生植物都叫毛,此指野草。
[7](pín):浅水中所长的植物。蘩(fán):白蒿,草本植物。蕰(wēn):一种水草。
[8]筐、筥(jǔ):均为竹木编的盛器,方的为筐,圆的为筥。锜(qí)、釜(fǔ):均为烹饪用的器具,有脚的叫锜、无脚的叫釜。
[9]潢(huánɡ)污:此指不流动的死水。潢,积水池。污,池塘。行潦(hánɡ lǎo):道路上的流水。
[10]荐(jiàn):进献。
[11]羞(xiū):进献食品。
[12]《风》:指《诗经》中的《国风》。《采繁》《采》:《诗经·国风·召南》中的两篇,均写妇女采集野菜以供祭祀。
[13]《雅》:指《诗经》中的《大雅》。《行苇》《泂酌(jiǒnɡ zhuó)》:《诗经·大雅》中的两篇,内容均有关宴享。
[14]昭:显示,表明。
【译文】
君子说:“诚意不发自内心,即使交换人质也没有益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来办事,又用礼仪加以约束,虽然没有人质,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假如确有诚意,即使是山沟、池塘里生长的野草,、蘩、蕰藻这一类的野菜,筐、筥一般的竹器和锜、釜一类的器皿,大小池塘的积水乃至道路上的流水,都可以献给鬼神,进给王公,何况君子建立两国的信约,按照礼仪办事,又哪里还用得着人质?《国风》有《采繁》《采》,《大雅》有《行苇》《泂酌》这些诗篇,就是为了表明忠信。”
3.4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译文】
武氏的儿子来鲁国求取办丧事的财物,这是由于周平王还没有举行葬礼。
【原文】
3.5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1],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2],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3],得保首领以没[4],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5],以主社稷[6],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冯也[7]。”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8],是废先君之举也[9],岂曰能贤[10]?光昭先君之令德[11],可不务乎[12]?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13]!”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
【注释】
[1]大司马:宋国官名,掌邦政。孔父:名嘉,又称孔父嘉,正考父之子,孔子的祖先。属:嘱咐。殇(shānɡ)公:宋宣公之子与夷,宋穆公的侄子。
[2]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指当年宋宣公废弃太子与夷而立弟弟穆公。先君,指宋宣公。舍,舍弃,废弃。寡人,诸侯谦称,喻寡德之人。
[3]以大夫之灵:意即托大夫之福,仗大夫之力。灵,威灵。
[4]保首领以没:当时俗语,指善终。
[5]子:您,此是对孔父的尊称。奉:事奉,奉戴。
[6]主社稷:执政。土神叫社,谷神叫稷,社稷指代国家。
[7]冯:穆公之子,后为庄公。
[8]德:穆公以让国为德。让:让国。
[9]举:选拔。
[10]能贤:能够称为贤者。
[11]光昭:发扬光大。令德:美德。
[12]务:努力从事。
[13]吾子:表尊敬的代词,您或你们。
【译文】
宋穆公病重了,召见大司马孔父把殇公嘱托给他,说:“先君废弃了他的儿子与夷而立我为国君,我不敢忘记。如果托大夫的福,我能得善终,先君如果问起与夷,将用什么话回答呢?请您事奉与夷来主持国家事务,我虽死也没什么后悔的了。”孔父回答说:“群臣愿意事奉您的儿子冯啊!”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有德行,才让我主持国家事务。如果丢掉道德而不让位,这就是废弃了先君的提拔,哪里还能说有什么德行?发扬先君的美德,难道能不努力从事吗?您不要废弃先君的功业!”于是命令公子冯到郑国去住。八月十五日,宋穆公去世,殇公即位。
【原文】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1]。立穆公,其子飨之[2],命以义夫[3]。《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4]。’其是之谓乎!”
【注释】
[1]知人:能了解人。
[2]飨(xiǎnɡ):通“享”,享有。宋宣公立穆公,穆公卒,仍立宣公子为君,所以说“其子飨之”。
[3]命:宣公的遗命。
[4]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见《诗经·商颂·玄鸟》,意谓殷王受天命皆合道义,因此承受天赐百福。殷商王位多兄终弟及,宋国为殷商后裔,宋宣公也不传位儿子而传弟,所以作者引《商颂》赞扬他。
【译文】
君子说:“宋宣公可以说是能了解人了。立了弟弟穆公,他的儿子却仍然享受了君位,这是因为他的遗命出于道义。《诗经·商颂》说:‘殷王传授天命都合于道义,所以承受了各种福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3.6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1]。庚戌[2],郑伯之车偾于济[3]。
【注释】
[1]寻卢之盟:寻盟,当时俗语,重修旧好。寻,温。卢,地名,在今山东长清。卢之盟发生在春秋之前。
[2]庚戌:十二月无庚戌日,当是记日有误。
[3]偾(fèn):翻车。济:济水,在山东齐河。
【译文】
冬,齐国和郑国在石门会盟,这是为了重温在卢地结盟的友好关系。庚戌日,郑伯在济水翻了车。
【原文】
3.7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1],曰庄姜[2]。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3]。又娶于陈[4],曰厉妫[5],生孝伯[6],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7],庄姜以为己子。
【注释】
[1]卫庄公:名扬,卫武公之子,在位二十三年。东宫:太子所居之地,后常称太子为东宫。得臣:齐庄公的太子,未即位便已死去。
[2]庄姜:卫庄公的妻子,是齐庄公嫡女,齐僖公姊妹。庄是丈夫谥号,姜是娘家的姓。
[3]所为:为之。赋:作诗。《硕人》:《诗经·国风·卫风》中的一篇,赞美庄姜之美。硕人,美人。硕,大。古人以硕大颀长为美。
[4]陈:诸侯国名,妫(ɡuī)姓,虞舜之后,都于宛丘,在今河南淮阳。
[5]厉妫:人名,其中厉为谥号,妫为姓。
[6]孝伯:卫庄公与厉妫之子,早死。
[7]娣(dì):妹妹。古代诸侯嫁女,要以侄娣陪嫁,所以自嫡室以下诸妾都叫“娣”。戴妫:人名,厉妫之妹,谥号戴。桓公:卫庄公之子,名完。
【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东宫得臣的妹妹,称为庄姜。庄姜漂亮却没有生孩子,卫国人因此为她创作了《硕人》这首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了一个妻子,称为厉妫,生了孝伯,很早就死了。跟厉妫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原文】
公子州吁[1],嬖人之子也[2],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3]:“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4],弗纳于邪。骄、奢、淫、泆[5],所自邪也[6]。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7]。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8]。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9]。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10]。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11]。君人者将祸是务去[12],而速之,无乃不可乎[13]?”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14],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5]。
【注释】
[1]公子州吁(xū):卫庄公之子。
[2]嬖(bì)人:指爱妾。嬖,宠幸。
[3]石碏(què):卫大夫。
[4]义方:正确的礼仪规矩。
[5]泆(yì):放荡恣肆。
[6]所自邪:邪恶由此而来。
[7]阶:阶梯。指以宠爱为阶梯作乱。
[8]“夫宠而不骄”五句:受宠爱则骄傲,地位下降则怨恨,怨恨则思作乱而不能自安自重,一般人常如此。石碏认为州吁也是如此。能降,安于地位下降。憾,恨。眕(zhěn),镇定自重的样子。鲜(xiǎn),少。
[9]“且夫贱妨贵”七句:州吁与桓公完相比,从地位说,州吁庶出为贱,完夫人嫡子为贵;以年龄说,州吁年少,完年长;以亲疏说,州吁疏远,完亲近;以历史关系说,州吁是新进之人,完是耆旧之人;以情势说,州吁小,完大;以道义说,州吁淫邪,完忠义。所以如果立州吁,是犯了“六逆”。妨,妨害。陵,凌驾。间,离间。加,侵凌。破,破坏。逆,悖理的行为。
[10]“君义”七句:国君行事得宜,臣下坚决服从,父亲慈爱儿女,儿女孝敬父母,兄长爱护弟妹,弟妹尊敬兄长,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六顺”。顺,顺理之事。
[11]速祸:加速祸患的到来。
[12]君人:为人之君。将祸是务去:即“将务去祸”,一定要把祸患去掉。
[13]无乃:恐怕,只怕。
[14]游:交游,往来密切。
[15]老:告老隐退。按,此本与下年《传》“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为一段,被后人割裂。
【译文】
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庄公宠爱,喜好武事,庄公不加禁止,庄姜则讨厌州吁。大夫石碏劝庄公说:“我听说疼爱孩子应当用正道去教导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骄横、奢侈、淫乱、放纵是导致邪恶的原因。这四种恶习的产生,是给他的宠爱和俸禄过了头。如果想立州吁为太子,就确定下来;如果定不下来,就会酿成祸乱。受宠而不骄横,骄横而能安于下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况且低贱妨害高贵,年轻欺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压迫强大,淫乱破坏道义,这是六件背离道理的事。国君仁义,臣下恭行,为父慈爱,为子孝顺,为兄爱护,为弟恭敬,这是六件顺理的事。背离顺理的事而效法违理的事,这就是很快会招致祸害的原因。作为统治民众的君主,应当尽力除掉祸害,而现在却加速祸害的到来,这大概是不行的吧?”卫庄公不听劝告。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但未能如愿。到卫桓公即位做了国君,石碏就告老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