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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
【经】
【原文】
8.1 八年春[1],宋公、卫侯遇于垂[2]。
8.2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3]。庚寅[4],我入祊。
8.3 夏六月己亥[5],蔡侯考父卒[6]。
8.4 辛亥[7],宿男卒[8]。
8.5 秋七月庚午[9],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10]。
8.6 八月,葬蔡宣公。
8.7 九月辛卯[11],公及莒人盟于浮来[12]。
8.8 螟。
8.9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13]。
【注释】
[1]八年:鲁隐公八年当周桓王五年,前715。
[2]宋公:此指宋殇公。卫侯:此指卫宣公。垂:卫地名,在今山东曹县。
[3]宛:郑国大夫。祊(bēnɡ):地名,在今山东费县东。
[4]庚寅:二十一日。
[5]己亥:初二。
[6]蔡侯考父:即蔡宣公,侯爵,当时为周卿士。
[7]辛亥:十四日。
[8]宿男:宿国国君,男爵。
[9]庚午:初三。
[10]齐侯:此指齐僖公。瓦屋:周地名,在今河南温县西北。
[11]辛卯:二十五日。
[12]莒:国名,子爵,在今山东莒县一带。浮来:今山东莒县西有浮来山。山半有莒子陵,则浮来为莒邑。
[13]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杜预《注》云:“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卒而后赐族,故不书氏。”无骇卒,鲁国之卿,展禽(柳下惠)之父。见隐公二年《经》。
【译文】
鲁隐公八年春,宋殇公、卫宣公在垂地非正式会面。
三月,郑庄公派大夫宛来归还祊地。二十一日,我国入驻祊地。
夏,六月初二,蔡宣公考父去世。
十四日,宿国国君去世。
秋,七月初三,宋殇公、齐僖公、卫宣公在瓦屋会盟。
八月,安葬蔡宣公。
九月二十五日,鲁隐公和莒国人在浮来会盟。
有螟虫为害。
冬,十二月,无骇去世。
【传】
【原文】
8.1 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1],有会期[2]。宋公以币请于卫[3],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4]。
【注释】
[1]齐侯将平宋、卫:下文云“齐人卒平宋、卫于郑”,此处当指齐侯居中调停,使宋、卫两国与郑国和好。杨伯峻曰:“《国语·郑语》云:‘齐庄、僖于是乎小伯。’韦昭《注》云:‘小伯,小主诸侯盟会。’此或者亦是齐僖公小伯之一事。”
[2]有会期:已经确定了结盟的日期,即下文四月“会于温,盟于瓦屋”之期。
[3]币:财币,礼物。
[4]犬丘:即垂,一地两名。
【译文】
鲁隐公八年春季,齐僖公准备调停宋、卫两国和郑国讲和,已经有了结盟的日期。宋殇公用财币向卫国请求,希望先行见面。卫宣公同意,所以在犬丘举行非正式会见。
【原文】
8.2 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1]。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注释】
[1]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泰山之祀,郑庄公之祖郑桓公为周宣王同母弟,因此赐郑国以祊地,作为天子祭祀泰山时郑君助祭的汤沐之邑(按周制,诸侯朝见天子,天子赐以王畿以内供住宿和斋戒沐浴的封邑)。周王曾赐周公许田,作为鲁君朝见周王时朝宿之邑。春秋时天子不再祭祀泰山,因祊近鲁,许近郑,郑国于是提议以祊易许。因许地有周公之庙,郑伯恐鲁国以不愿废祀周公为由拒绝,所以申明愿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祊地易许田。释,舍弃。许,地名,在今河南许昌。田,田地。
【译文】
郑庄公请求免除对泰山的祭祀而祭祀周公,用泰山旁边的祊地交换鲁国在许地的田地。三月,郑庄公派遣宛来致送祊地,表示不再祭祀泰山了。
【原文】
8.3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1]。
【注释】
[1]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隐公三年《传》已记载周王有意让虢公做卿士(执政大臣),并引起郑庄公的猜忌。此时虢公才担任卿士,所以用一“始”字。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引程启生云:“郑伯为左卿士,则虢公右卿士也。郑伯夺政之后,盖周公黑肩代之,故桓五年伐郑之役,虢公将右军,周公将左军。”
【译文】
夏季,虢公忌父开始在周王室做卿士。
【原文】
8.4 四月甲辰[1],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2]。辛亥[3],以妫氏归。甲寅[4],入于郑。陈子送女[5]。先配而后祖[6]。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7],非礼也,何以能育[8]?”
【注释】
[1]甲辰:初六。
[2]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此句与上年《传》末章“乃成昏”相衔接。古人除天子外,都必须亲自前往女方迎娶。新婿先到女家,迎接新娘归。所以公子忽亲迎妇妫。妇妫,即新娘陈妫,陈国妫姓,所以又称妇妫。
[3]辛亥:十三日。
[4]甲寅:十六日。
[5](qián)子:陈国大夫。
[6]先配而后祖:按古礼,公子忽迎娶陈妫归来,应先祭祖庙,报告迎娶之事,后同居。公子忽则先同居后祭祖,不合于礼法。配,同床共寝。祖,返国时告祭于祖庙。
[7]诬:欺骗。
[8]何以能育:此指养育子孙而繁盛郑国。育,《说文》:“养子使作善也。”杨伯峻曰:“郑公子忽果不终享郑国,则其纵有子孙,亦难以存于郑。”
【译文】
四月初六,郑公子忽到陈国迎娶妻子妫氏。十三日,带着妫氏回来。十六日,进入郑国。陈子送妫氏到郑国。他们先结婚而后告祭祖庙。子说:“这不能算夫妇,欺骗了他的祖先,这不合于礼,怎么能够使子孙繁衍兴旺呢?”
【原文】
8.5 齐人卒平宋、卫于郑[1]。秋,会于温[2],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3],礼也。
【注释】
[1]卒:终于。
[2]温:古地名,在今河南温县。
[3]以释东门之役:如果宋、卫仍因曾经围郑东门而唯恐郑会报复,则难于调停。齐僖公早与郑庄公相亲而谋议,足以代表郑国表示其尽弃旧嫌之心,故此会虽平宋、卫于郑,而郑庄公可以不与盟。释,捐弃,解开。
【译文】
齐国人终于让宋、卫两国和郑国讲和。秋季,在温地会见,在瓦屋结盟,捐弃东门这一役的旧怨,这是合于礼的。
【原文】
8.6 八月丙戌[1],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2]。
【注释】
[1]八月丙戌:八月无丙戌日,当是记日有误。
[2]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郑庄公为周王卿士,率领齐僖公朝周王,以示服从王室,这是合乎礼的。郑伯,指郑庄公。以,率领,引导。
【译文】
八月丙戌,郑庄公带着齐国人朝觐周桓王,这是合于礼的。
【原文】
8.7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1]。
【注释】
[1]成纪好:达成对纪国的友好。隐公二年《传》云:“纪子帛、莒子盟于密,鲁故也。”纪、莒两国既为鲁国而盟会,则鲁与莒盟,亦是表示与纪友好,故云“成纪好”。
【译文】
隐公和莒子在浮来结盟,以达成对纪国的友好。
【原文】
8.8 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1]。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2],以鸠其民[3],君之惠也[4]。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5]。”
【注释】
[1]告成三国:报告宋、卫、郑三国成功和解。
[2]三国之图:指三国互相侵伐报复的打算。图,打算,图谋。
[3]鸠(jiū):安定。
[4]君之惠:国君所给予的恩惠。
[5]敢不承受君之明德:指齐僖公平三国之举,有如盟主之功,鲁隐公于是表示敬佩。
【译文】
冬,齐僖公派人来报告宋、卫、郑三国成功讲和的事。隐公派众仲回答说:“国君使三国舍弃相互侵伐报复的图谋,安定了他们的百姓,这都是国君的恩惠。寡君听到了,岂敢不承受国君的完美的德性。”
【原文】
8.9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1]。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2]。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3]。官有世功,则有官族[4],邑亦如之[5]。”公命以字为展氏[6]。
【注释】
[1]谥(shì):古代帝王、诸侯及大夫等死后,朝廷根据其生平言行给予的表褒贬的称号。此礼大约从周共王、周懿王开始实行。
[2]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zuò)之土而命之氏:大意为,天子建立有德之人以做诸侯,根据他的生地而赐姓,分封土地而又赐给他氏。建德,选用有德之人为诸侯。胙,赐予。
[3]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大意为,诸侯以字作为谥号,他的后人又以这作为氏族。古制,诸侯之子称为公子,公子之子称为公孙,公孙之子不可再称公孙,便以祖父之字为氏。
[4]官有世功,则有官族:以先世有功之官名为族氏。
[5]邑亦如之:以先世所食之采邑以为族姓。
[6]展氏:无骇为公子展之孙,所以以其字为氏,称为展氏。
【译文】
无骇去世,羽父为他请求谥号和族氏。隐公向众仲询问关于族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选用有德之人让他做诸侯,根据他的生地而赐姓,分封土地而又赐给他族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他的后人又以此作为族氏。世代做这种官职而有功绩,他的后人就以官名作为族氏。也有以封邑为族氏的。”隐公命令以无骇的字作为族氏,就是展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