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怎样口述的
七四
胡适之先生是个有“历史癖”的人,“历史”也是他的“训练”。可是“口述历史”对他却是个新鲜的玩意儿!谈到“口述历史”(Oral History),一般学者总以为是哥大教授芮文斯(Allan Nevins)先生一人提倡起来的,殊不知它是我国历史学里的老传统。
两千一百多年以前,当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末期,东亚大陆上发生了一件轰动国际的大政治谋杀案——“荆轲刺秦王”。荆轲原是燕国派往秦国商讨解决边界纠纷的大使,谁知这位荆大使在呈递国书时,忽然在地图内抽出一把刀来,搞出一幕追杀秦王的闹剧。
这一件所谓“图穷匕见”的暗杀案,从开始到结束,不过短短数分钟。当时在场者除荆轲与秦王之外,只有一个医生夏无且在侧。夏医师手无寸铁,介入打斗之中,他只好用装药品的皮口袋向刺客打去,为秦王救命。他君臣二人最后总算把那位发疯的燕国大使制服了。
这样大的政治谋杀事件,不用说是当时东亚大陆的“头条新闻”了。外界人不明真相,新闻记者再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便传出一些荒诞不经的什么“天雨粟、马生角、乌头白……”的传奇故事来。
后来数十年过去了,当事人也都死了。历史学家司马迁要写这段历史,他当然不会相信这些荒谬的传说。为发掘历史的真相,他可能也像刘绍唐先生一样,举办了个历史人物座谈会,敦请了夏无且医生的老朋友公孙季功和一位董先生来主讲。他二人都听过夏医生亲口说过这件暗杀事件的始末,现在司马公再访问他二人以明真相。最后他才根据这个访问记录,写出那比较可靠的惊心动魄的《刺客列传》来!
这就是我国史籍中最早的“口述历史”。《史记》里根据“口述”而写出的“历史”还可以数出很多条。司马迁那时虽然还不会使用“录音机”,“口述历史”的笔记记录,倒被这位杰出的史家充分地利用了。
可是这个了不起的“口述”传统,后来我国的史学界却没有认真地承继;因而这个埋没了两千多年的“文艺”,到二次大战后,才被芮文斯先生“复兴”了出来。但是在50年代出产的录音机,仍是个很笨重、复杂、一般人不太容易操纵的机械。白马社成立之初,我们就曾劝适之先生自己录音,交我们整理发表。胡先生迟迟不做的道理,虽然可能是因为我们所编的小侨刊学术分量不够,使他迟疑;而他这位中国传统士大夫不善于操纵美国“机器”,也未始不是原因之一。胡先生对一些复杂的机器是望而却步的,他在美国住了二十多年,就始终不会开汽车!
据胡先生告诉我,他在1917年回国时,汽车还不太普遍;等到他十年后重访美洲时,几乎每家都有一辆。一些白发苍苍的老教授夫妇,居然也开着汽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使他坐在车中,心惊胆怕。
可是美国人也不一定个个都是像赛珍珠所说的“玩机器的动物”。相反的,有许多美国教授,笨手笨脚,望机器而兴叹的程度,也不在胡先生之下。记得当吴国桢先生应邀参加哥大“口述历史”之时,校方以吴氏当时是位是非人物,因而以海关“检疫”(Quarantine)的方式把他孤立起来,以期保持他口述记录的绝对机密。为着访问他,校方也扳请了一位守口如瓶的退休老教授来和他“密谈”。笔者当时虽被指派为该老教授的“技术助理”,但不许旁听。我把机器装好,就得“回避”。谁知这位老教授对机械毫无办法,没有我这位“修械士”在侧,他就无法录音。虽然我把那架机器使用表,向他详细解释,他仍然食而不化,真是“临表涕泣,不知所云”!
“这真使我丢尽‘面子’(face)!”老教授摆出个中国通的味儿,尴尬地笑着向我说。
“但是我们仍然充满了‘信念’(faith)!”灵巧的吴先生,信口答下去,真是恰到好处。
最后承他二老对我有faith,要求我坐在一旁,专司“录音”。对他二人“绝对保密”的对话,“充耳不闻”!
“唐君!”老教授有时在他们谈话的高潮时,半真半假地提醒我一下,“你不许听呀!”
“不听!不听!”我向他老人家保证。
但是我又不是聋子。他二人讲到有趣之处,我也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又犯禁了!你又犯禁了!”老教授阴阳怪气地、无可奈何地望着我傻笑。
以上所说的只是“口述历史”访问录音的一部分。至于录音以后的“回放”(play back)、誊清、校对、节删、增补、考订等等,麻烦是搞不尽的。“口述历史”一本本地搞出来,也实在不太简单。所以胡先生试了一下,便说这是个professional job(专业性的工作),不是个amateur(非职业或“玩票的”)可以承担得了的。
为着写他自己的“口述”自传,胡先生总是向我叹息说,这工作有谁能承担起来,职业化一下就好做了!可是那时除胡公本人之外,我们都是有“全时”或“超时”工作的人,有谁人能来帮他老人家“职业化”一下呢?!
七五
天下事有时就有巧合。正当我们为口述历史职业化动脑筋之时,忽有一位前美国驻华记者罗拔·卜顿(Robert A.Burton)君自西雅图转来纽约。卜君于1949年脱离新闻界之后,便自福特基金会申请一笔研究费,留在香港访问中国共产党创造者之一的张国焘先生。工作经年,积稿数百页。这一份外人所不知的第一手史料,惹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兴趣。
卜君之“计划”(project)原是由西雅图华盛顿州立大学出面“赞助”(sponsor)的。稿成之日,卜君经该校介绍来哥大的“中国历史研究部”(Chinese History Project)从事校订工作,因为这个“研究部”原是哥大、华大两校联合设立的。[1]
笔者为着糊口,那时也在该部做个“半时研究员兼翻译”,因而与卜君朝夕见面。罗拔是位十分爽朗热诚的美国青年。我们个性相投,所以很快地便处得如兄若弟。半时工作不够糊口,笔者又在哥大“东亚研究所”(East Asian Institute)兼一个“半时助理研究员”,作为该所代所长C.Martin Wilbur(后取中文名曰“韦慕庭”)教授的研究助理。
“中国历史研究部”所“研究”的主题是“汉代社会史”;韦慕庭教授的研究范围则是“北伐”;而笔者本人有待完成的博士论文则是美国内战期间的外交史。所以我那时的“研究工作”,说来可笑,我上午搞汉书,下午参加“北伐”,夜晚钻美国档案。一日三餐前后所“研究”的是三个毫无关系的学术题目!
好友罗拔对我这“一鸡三味”的研究方式不以为然。他认为我既然学位已快读完,就应赶快脱离这三个不同的“势力范围”,来自己招兵买马,像他一样做个“割据一方”的“小军阀”。
卜君之言可谓深得我心。可是“小军阀”又岂是容易做的呢?罗拔给我的建议是仿效他的办法,先找一位中国名人做访问对象,然后再向福特基金申请一笔研究费,组织个小“计划”。如此,我就可以自做一寨之主,无须再为人作嫁矣。卜君并说关于向福特基金申请补助,他可以帮很大的忙。第一,福特基金会的辅助政策正在向此方发展;第二,他的挚友包大可(A.Doak Barnett)君,正主持此事,他很有把握,不过要怎样去找访问对象(subject)那就是我自己的事了。
我告诉罗拔说,中国“名人”那时在纽约当“难民”的真是“车载斗量”了,不过我所认识的只有胡适之先生和陈立夫先生二人。卜君闻言大为高兴说他二人之中有一位答应访问就成。他说话的语气大有“伏龙凤雏,得一可以安天下”之慨,不过他认为陈立夫先生更具“诱惑力”。
立夫先生那时住在纽约郊外有六十英里之遥。我为历史的好奇心所驱使,虽也曾随老友张渊扬先生之后,去拜看过他一次,而我个人与立夫先生初无渊源,我又未尝加入过国民党。只有一面之缘,他老人家是否记得我名字还是问题。冒昧函请,未免荒唐。所以我就向卜君说还是胡先生对我比较适当,因为适之先生与我早已谈过多少次了。
“‘胡适’也绝对是个好题目!”罗拔说。所以我就向适之先生打电话了。
有关他的学生张国焘先生写自传的故事,胡先生这时还是第一次听到。至于哥大芮文斯教授“口述历史”进行的程序,他也不太清楚。当我把这些方面情形向他陈述时,胡公颇感兴奋,并夸奖我“有办法”!
胡先生和我谈了一整晚他自己的“传记”或“自传”写作应当采取的方式。谈得起劲了,他并找出本地图,用张薄纸蒙在上面,为我画了一张他故乡的地图。那是1956年的冬季。
根据卜君为我们的策划:先由适之先生和笔者共同拟定一个研究计划,言明进展速度和费用项目;然后由我二人联名向福特基金会递申请书,申请资助。我们的口味很小,但其中亦包括一部分胡先生的“研究费”,也可说是“生活费”吧。那时福特基金对中国研究,挥金如土,所以罗拔和我们都很乐观。
当胡先生和我把一切文件都预备齐全之后,却独缺“东风”。原来一切研究“计划”向基金会请款,一定要有个“赞助机构”。由这个机构来替你管账、打杂。而胡先生和我这个小“计划”应请什么“机构”来“赞助”呢?“中国历史研究部”?该部当时已接近尾声。加以主持人魏复古教授又因政治问题与哥大同事意见相左,校园之内一个“驱魏”的暗潮正在滋长。“中国历史研究部”之被迫迁,只是时间问题,它不可能“赞助”我们。
我们的另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选择,便是“东亚研究所”了。当我把这“计划”告诉遇我极厚的老教授晏文斯先生时,晏先生和晏师母也都认为和“东亚研究所”合作是顺理成章的事。适之先生也认为那是“较适当的选择”,所以我才去看韦慕庭教授,希望他“赞助”!
韦慕庭翻一翻胡先生和我所拟的计划,立刻就说:“你来的时间正好!”原来他在组织一个更大规模的“计划”叫“中国口述历史计划”(或译为“学部”,Chinese Oral History Project)。他叫我不要另外组织了,把胡适和我所拟的小“计划”就并到他的大“计划”里去算了。
这种大鱼吃小鱼,大企业并吞小企业,大“计划”并吞小“计划”,本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之常规,是无法抗拒的,也不值得大惊小怪。我那时本不知道韦公已有此腹案,所以才去找胡先生自行组织的。我如早知他有此计划,我们也不会另行组织了。
胡先生和我这一小“计划”之胎死腹中,对我来说,并无关紧要,但是胡先生多少有点失望。
“Wilbur是学什么的?”胡氏问我,“他做得了吗?”这是我第一次体验到胡先生对欧美“汉学家”不大信任的内心感觉。他并要我找一份韦氏的“学历”来看看,并问他论文写的是什么题目。我告诉他韦氏论文题目是“汉代奴隶制度”,他的论文导师是魏斯特曼(William Linn Westermann)教授[2]。
“他是Westermann的学生?”胡先生惊奇地问我。
“是的!”我说。
“那,他可以做!他可以做!”胡先生对魏斯特曼教授倾慕的神情是十分真实的。他对魏氏的学生也完全信任。这也可以看出胡氏治学的门户之见。
关于我们那个“计划”小事,胡先生以后也就未再提了。我当然也失去了一个做“小军阀”的机会。其后在哥大竟一直做了十来年的“雇佣兵”,夫复何言!
以上这段小故事,笔者在哥大的一批同事们,资历较浅的,当然不会知道;年资较深的,可能也忘怀了!可是胡适之先生虽早已谢世,而当事诸人健在者犹多,口述历史,均可复核也!
七六
哥大这个“中国口述历史学部”在福特基金拨助之下,果然渐次形成了。我也被指派为胡公的助手,正式工作。胡氏也尽释前嫌,开诚与哥大合作。他要我拟订一个“访问计划”,我也就遵命拟订了一个志大才疏的“工作大纲”。
我计划的第一步是把胡氏有关他自传的著作如《四十自述》、《藏晖室札记》、历年日记以及其他零星散文排个队,并择要整编一番;第二步我再以“访问”(interview)方式来填补这些著作的“空白”,作出个详细的“胡适年(日)谱”[3];第三步再根据这个系统中的高潮,择要而做其文章——一方面我可以帮助“胡适”“口述”其“自传”;另一方面我自己也可以根据这个系统和资料,从旁补充而评论之。
哥大已退休的中国文学教授王际真先生(《红楼梦》和《阿Q正传》的译者),就反对人写“自传”。他说写“自传”的人,多半是自己“卖膏药”,“胡吹一通”。当然,“胡吹”的自传,实在太多了。有的甚至吹得太离谱了。
但是“自传”这个东西也是个“两刃刀”——它能帮我辈没啥可吹的人“胡吹”一泡;它也限制了大有可吹的人,使其不能充分地“自吹”。各政党的高层领袖们,新旧两派的尖端学人们……他们都大有可“吹”之道,但是写起自传来却不能自吹自擂。
所以“自传”和“传记”是两门不同的学问。“自传”是“史料”,人人可得而保存之;“传记”是“史学”,是有训练的历史学者的工作。写“自传”的人,其内容的真实性和所保存史料的价值,则是根据作者自己对社会的贡献而定;他要凭自己的记忆力、组织才能、见识和私德来写作,信不信由你。
写“传记”的人则根据他的“职业训练”(professional training)和“职业道德”(professional ethics)而执笔。偏信无征,则是训练不足;曲笔厚颜,则是道德有亏。训练不足,是情有可原的;道德有亏,则其著作就是古人所说的“秽史”了。如果一位执笔人自信训练有素,而道德无亏,则为人作传,虽不中亦不远矣。所以笔者当时替胡先生所拟的“胡适口述历史计划大纲”是“自传”、“传记”两方兼顾的。我要把“胡适学”里面的资料,尽量发掘出来。发掘的方式是以老胡适做矿工,我做助手!
另一方面则是根据这些真实而完备的第一手史料,让公正无私的历史写作者——包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笔者自己在内——在高度“职业道德”的标准之内,是则是之,非则非之。当吹者,从而鼓之;当批者,则揪出而批判之。这才是学术界应有的批判态度。中国史学批评界,如尚有前途的话,愚意便认为这是唯一的可通之途!
“四人帮”说,写历史要“七真三假”。张春桥、姚文元这批文人,坏事做尽。但是他们却说出了一句做坏事的老实话。写历史的人们所怕的则是,所搞的全是“七真三假”,而嘴偏说是“全真不假”。我想许多读者一定也会同意的,试问吾人今日读历史——尤其是近代史——有几本不是“七真三假”呢?!说良心话,这也是笔者当时对海内外捧胡、骂胡、批胡等等洛阳纸贵的大作,读后所起的反应。
胡先生看了我的计划书以后,也倒颇为欣赏,但是他说我的“计划”“Too ambitious(野心太大)!”那时他出长“中央研究院”的呼声已甚高,胡氏亦显然有意返台,他或许自知旅美时日无多,所以他嘱咐我把规模缩小。
这时已拿了资本家一笔小款的哥大当局,当然也希望早出点“货”,庶几可以向他们展示点我们的“产品”,好让他们继续“投资”。主持人对中文稿当然也毫无兴趣,认为应该完全省去。
“计划”我是遵命减缩了,中文稿也决定删除。但是我仍然主张采取“填空白”的原则,因为对已知道的部分,何必再去浪费时间呢?
再者,胡先生一世,学术之外,所见所闻亦多。那都是最珍贵的社会史料和政治史料。我们又何必自宥于“学术范围”之内呢?胡先生则认为既然哥大无意留中文稿,那么这一自传的作用只是向英语读者介绍“胡适”。如此,则不应采“填空白”方式。全文还是以有系统的综合叙述为佳。社会史料、政治史料,也就可有可无了。
我遵胡公之意三易其稿。胡氏再根据我拟的“大纲”逐条修正。他一条条地抄改下去,就誊出那件手书“自述大纲”来。
老实说,我个人对这个“大纲”的定稿,甚不满意;胡先生在匆忙中,拿起笔来且改且抄,也未加深思。我觉得这个自传的主要读者如果是洋人的话,那我们这种写法,对他们实在是隔靴搔痒了。洋学者中有几个人能了解什么《尔汝篇》、《吾我篇》呢?真能了解的高手,他们也就可以啃中文原著了,何劳阐译?
如果这个稿子以中国知识分子为对象,那就更无啥新鲜!老胡适翻来覆去,把这些问题已谈了几十年了;如今年老作自传还把这些陈锅粑烂豆腐再搬出来炫耀一番,也太没意思了。但是那时哥大急于出货,胡先生又有着摒挡返国的念头;加以《自由中国》杂志的问题也日趋严重,胡氏终日栖栖皇皇,自传这件事对他来说也是次要的次要了。我为四易其稿,再去找他老人家搞这个不急之需,那我也未免有点“不识时务”,所以我也就抱着“出点货再说”的心理,没有再去麻烦他。谁又想到,这本中国知识分子的马虎作风之下所产生的“未定稿”,后来竟变成《胡适口述自传》的孤本!
七七
根据上述这个“大纲”,我们的工作就在1957年的冬初开始了。首先由我携了部笨重的录音机——那时还没有袖珍录音机和卡式录音带(cassette)——到胡府“访问”。最先胡先生约我下午去工作,晚了就在他家中吃晚饭。胡先生也预备在我们工作之前做点“home work”(准备点“功课”)。可是我第一次携机访问时,他已抱歉地说他的“功课”被人打扰了,没有好好地做。
原来他出长“中央研究院”,久经酝酿,这时已正式发表。消息一出,我们的“口述历史”做起来就有困难了。“职业化”的“口述历史”是胡适之先生多少年的心愿。如今理想成为现实,他反而没有工夫做了。
“官场”这个东西在我们“东方”的社会里发生的作用太大了。胡先生在纽约的那个破公寓,以前虽然也访客盈门,但是一看去,便觉得它有“观光”气味,胡博士送往迎来,也很像游览区内、专门陪人照相的印第安酋长(Indian Chief),施施然也。
可是“院长”新职一发表,气氛就不同了。酋长大人倒没有什么改变,只是出入的客人却由轻松的游客,变为严肃的官僚了。这个观光区,也逐渐变成衙门重地。胡公馆门前所缺少的,也只是两个荷枪实弹的卫兵。
一个山野散人和一个一品大员之间的距离实在太大了。岂怪掌权者一登高位便不肯下来?苏丞相曰:“人生世上,位势富厚,盍可以忽乎哉?!”
“官”这个东西在我们中华文化这个传统里所作的恶,实在太多了!
正当胡先生为着做官而忙的时候,笔者也正忙着找房子结婚。各忙其忙,工作就拖下去了。婚后我去看他,胡先生主张我们继续工作。只是他已没有太多时间“准备功课”了,就请我“多多偏劳”吧。所以当我们恢复工作时他只是零零星星地谈,我也就零零星星地问。
那天归来之后,我乃根据这个访问录音的片片段段,漏夜整理一番。并用打字机打出个“样品”稿,拿给他看。胡氏读后似乎很欣赏,因而也就决定了我们以后工作的程序。我们的程序是:我先把各章的情节研究一遍,拟出个有系统的小“节目单”,并把这些节目有关的资料和情节稍加汇编。“访问”之时,我就根据这个单子和资料,向胡氏发问,或请胡公自动叙述。我们的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如正确的人名、地名、时间、地点、引文、中文资料的正确英译、词句的编排,校订……则由我加以解决,并拟成一草稿以代替胡氏本拟自己动手的“功课”。然后他再根据我这草稿,作为第二度有系统录音的蓝本。如此则“功课”由我做,“口述”人的工作就清闲了;他只要根据这个草稿,做一番有系统地“口述”就行了。这样也就不太耽误他“院长”上任的准备工作。我们试了两次,胡氏认为满意,也就把工作规律化了。我这个助手虽然忙了点,然颇有“士气”,也就不觉其忙。
我替胡先生所预备的草稿当然不免有错。例如胡氏谈到他们的“徽州朝奉”出外经商,照例是不带家眷的。他们每三年回家探亲一次,小住三月便去。如是者一世夫妻,实际同居不过三年而已。所以徽州人有“一世夫妻三年半”之语。我依照胡氏口述的录音,最初算来算去只有三十六个月,所以我错译为“三年伴”。胡先生看了我的译文,他觉得不对,掐指一算是“四十二个月”,应是“三年半”而非“三年伴”也。我当然遵命改正。可是我这位糊涂助手,对他们“徽州朝奉”夫妇之间这一笔糊涂账,到现在我还未十分搞清楚。
文字的风格也是小问题。“胡适之体”的文章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平铺直叙的白话文。译成英文也是一篇平平稳稳、水波不兴的叙事文。笔者为文涵养不够,写中文一落笔文白夹杂,起承转合也欠平稳,文气亦难免随故事的高潮低潮而有起伏。有时偶尔我拟个短篇中文草稿。胡先生总是说:“不要用文言!不要用文言!”
“胡先生,”我说,“文言、白话、新诗、旧诗翻成英文都是一样的啊!”
“这倒是真的!这倒是真的!”胡先生若有所悟地说,“新诗、旧诗翻成英文都是一样的!”他老人家以前似乎未想到这个有趣的小问题!
我那个“文白夹杂”的坏习气,在翻译上说,也算不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坏”;好歹我们的清稿是用英文写的,所以胡先生对我草稿上的中文和文言也就未加深究了。但是他总是劝我写中文应该全用白话;文白夹杂,在他看来是很坏的习惯。我亦有心变革,但是积习难除。天下事往往是最容易做的事,最难做得到!如今年届二毛,而文无寸进。我如果拜胡先生做老师的话,积习未改,实有辱师承!
胡先生根据我所整理的草稿二度口述之后,我于独自“回放”之时,再用英语“校订”(edit)一遍,便交予打字员,打出个“初稿”。我再把这初稿手校一遍,便交予胡先生核定而认可之,如此一章章地做下去,也倒没有太大的困难。
七八
我们的工作虽然进行得颇为顺利,可是效率仍嫌太低。我知道胡先生返国在即,余日无多,便抓住他,希望他尽可能多做。但是胡家的电话实在太忙了,铃声响个不停。重要的电话,我还要“回避”。有时一个电话打乱了胡公的思考,我们的工作也就中断了。最坏的还是那些“烂屁股”的访客,他们总是坐着不去。有时厨房内胡老太的荒山大侠已死伤了好几位,他们还是赖着不走。我在胡家等久了,主人不好意思,又要留我晚餐。这对我也是个难题。和他二老不客气,则胡府便无隔宿之粮;客气,则我回家得重新吃过。我夫妇皆是有全时工作的。食不以时,对我们也是个小麻烦。最后我得到哥大当局的同意,请胡先生来哥大工作。每周上午来两三次,工作完毕由校方招待午餐。
这果然是个好办法,再无人打扰了。胡先生每次“口述”完毕,我就陪他到教职员俱乐部午餐;餐毕,我便开车送他回家。哥大的工作环境是好的,但是午餐则十分不理想。这个俱乐部的饭菜之粗劣,是有名的。加以胡先生熟人又多,一餐之间,起立数次,哈兀之声不绝,也不太舒服。后来还是胡先生提议说,与其花同样的钱,我们为什么不到校外去吃哩?我二人乃移向附近中国饭馆。孰知中餐馆中,熟人更多。不熟者,也会在邻桌窃窃私议,品头论足,弄得“胡院长”吃饭,无法“放松”(relax)。最后他又建议我们到纽约东城去吃洋馆子。
在胡先生领我去之前,我真不知道纽约东城有那么多欧洲式的小饭馆。他们的情调酒食各有不同。胡先生对这些小饭馆的特色,说起来如数家珍;而其中掌柜、招待等大多也认识他。这大概也是胡氏大使卸任之后,经济还不太窘之时,外交圈内熟人仍多,大家酬酢都在这一带的缘故。
胡先生主张我们每餐换一个馆子。他倒不是要换换口味,而是因为他既是“熟客”,可是每次来吃,却是一位年轻人替他付账,会惹起掌柜的好奇心。他老先生是位十分大众化的人,不希望任何事“异于常人”!
每次餐馆的选择当然都由胡先生决定,有时餐馆附近无法停车,我们便把车子停在数十条街之外,再搭公共汽车前往。每周两三次,极少重复。如是者数月,胡先生和我把纽约东城欧洲式的小馆子都吃尽了。
有时我们到较高级的馆子去吃一餐,价钱较昂,胡先生恐怕我会引起校方批评,他就坚持付账,算是他老人家“请请”我。来而不往非礼也!有时我也以同样方式“请请”他,算是我二人私人的酬酢,都不报公账。
还有,这种小馆子内的食客,是每餐必吃酒的。胡公不愿异于常人,加以他老人家亦有杜康之好,午餐非酒不乐。可是哥大自有哥大的规章。校方认为我和胡氏的午餐是“生意午餐”(business luncheon),果腹而已,胡为备酒?好在这些小饭馆之内,酒钱、饭钱是分单付账的。所以“酒账”我就扣下不报了。并且为着怕有碍胡老师的酒兴,我仍然告诉他一切都是哥大做东的。胡先生是最能体谅别人困难的人,我不如此,我们的“生意午餐”就吃不成了。岂不扫兴?
笔者今日回思,仍自觉可笑。我们这两位一长一幼,来自中国农村的“士大夫”,头巾气实在太重了。适之先生哪里有丝毫美国味?他这土佬儿,对所谓“西方文明”还没有深入了解呢。须知“西方文明”——尤其是美国文明——它开宗明义第一章便是“打算盘”!我们重农轻商成性的中国传统士大夫,最不会打算盘,不会打算盘的胡适之还谈什么“西方文明”?他真应闭起嘴来。
适之先生逝世之后,笔者奉调承乏哥大中文图书部有年。纽约是世界游客必经之地;途过纽约的汉学界,乃至与汉学有关的“知名之士”又必访哥大。他们早晨自旅邸动身,10时左右驾临大学,拜访校中首要。寒暄握手,互倾积愫约数十分钟之后,主人总要问来客,看过敝校丰富的“中国收藏”没有?曾晤我们的管理员唐博士否?客人总是说久闻宝藏,极思观摩,一广见闻。这样主人便招呼助手,率领贵宾,浩浩荡荡地杀向“唐博士”办公房而去;他们来得不迟不早,正是上午11点半钟!
这些访客类多知名国际,有的也著作等身,多少年来都是哥大汉籍收藏的大施主、大护法。如今亲自辱访,并携有恭请“哥伦比亚大学惠存”的礼物。笔者代表大学拜领之余,对赠予者当然也有识荆恨晚之感。盘桓逾时,正是午餐时分。此时此际,留客人便饭,也是人情之常。客人亦以主人既身为名大学里的“主任”,必有“公费”,故亦“领情”无疑。因而杯盘交错,宾主尽欢!
老实说这种学术性的酬酢,原是笔者服务哥大期间最大的乐趣。哪个穷秀才有这种好机会能接待天下英雄呢?当然这种经常性的“招待”对一个有四口之家的低薪小职员来说,负担也未免太重了点。所以有时在学校的预算会议上,我也偶尔提出“招待费”的问题。可是七年之中,我就未拿到一分钱的招待费,虽然各方赠书仍然源源不断而来。这不是哥大闹穷,相反的,那正是它最富有的时代。问题却是我的洋上司、洋同事对所谓“东方恶习”所提起的疑问。他们认为招待访客午餐,有此必要吗?“中国通”们更认为他们“了解”中国知识分子,知道中国知识分子“好面子”,也欢喜“请客”。在他们看来,这种可鄙的“东方恶习”,实在大可革除!
当然“中国知识分子”是“要面子”,也欢喜“请客”;因为任何“中国人”,在笔者那个“午餐时间”对万里外飞来的“访客”,都会“要面子”而留其“便饭”的。可是美国知识分子,在相同的情况之下,就“不要面子”,不留客“便饭”了吗?非也!只是他们比我们更会“打算盘”罢了。算盘一打,此客当请,则从而请之。不当请则送给“唐博士”去代为招待了。我这位小职员“唐博士”又没有另一个倒霉的“唐博士”可送,因而我就变成“东方恶习难除”的“中国知识分子”了。
笔者叙此小事,并无意揶揄我的美国同事。我只是以这种小事来指明中西习俗之不同。我们“中国知识分子”“请客”的动机,多半是敬老尊贤。对长辈、对贤者,我们绝不愿慢客。美国这个商业社会,“请客”的目的是“打算盘”、“谈生意”。谈生意是量入为出的!笔者早年读史迪威将军的资料,发现这位四星上将对待华人,动不动就是“quid pro quo”(有予必有取),而为之恶心。在史将军的母邦住久了,也就见怪不怪了。这是中西两方的“文化冲突”,两个道德标准之内,不同的“义利之辨”……双方各有是非,大家不同之点,还多着呢!笔者上述“请客”的小事只是个容易理解的小例子罢了。在下何敢学胡适之先生做“考证”的“方法”“小题大做”来浪费读者时间呢!
可是在这种“文化冲突”之中,我辈半中不西的“海外华人”,究竟何择何从呢?胡适之先生又何择何从呢?子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胡适虽大,我辈虽微,我默察胡氏在中西行为规律上的选择,倒是和我辈小民,臭味相投,大家的选择是不约而同的。后来我也发现绝大多数中国旅美老辈知识分子的社会行为,也是大同小异的。你能说胡博士要打倒孔家店?相反的,我们这长幼两辈“留美学人”孔家店的包袱都太重了。久适异域,昔人所悲!然非“久适异域”者,哪里知道真正的“华洋之别”啊?!
七九
胡适之先生带我去吃午餐的那些欧洲式小馆子,“晚餐”(dinner)俱甚昂贵;而“午餐”(lunch)则甚为平民化。一杯(或一瓶)老酒之外,也所费无几。胡先生对欧式菜肴,甚为知味;对陈年老酒,品尝尤精,足开茅塞。
这些欧洲式的小饭馆,陈设淡雅,杯盘净洁,情调怡人。记得抗战胜利之初,笔者曾读过一篇《大公报》记者萧乾所写的,题为“黄昏小酒店”的小品。他描写当年在伦敦北郊吃小馆子的情调,说什么“……骨头堆盘中,白巾加膝上;刀叉有序,咀嚼无声……”的悠然气氛,殊令我这位颇有崇洋病的土包子神往不置。
的确,论狼吞虎咽,猜拳行令……然后“起身长揖称多谢,斜倚栏杆挖板牙”,为吃喝而吃喝,那实非我们的“唐餐”莫属。但是如果好友二三人,工余之暇,一起消遣,一杯在手,笑语悠然,为“放松”而进餐,那这种情调,就只有去欧洲式的小酒店中去找了。那里盘洁樽清,菜肴适口,客人闲散,侍者彬彬。宾主低声小语,找两句无关紧要的话儿,娓娓攀来。语有新知,胸无宿虑,真是身心清爽,其乐陶陶。
适之先生是位最欢喜“摆龙门阵”的老人。有酒有客,他的故事便有始无终。酒仅微醺,饭才半饱,幽窗对坐,听胡老师娓娓讲古,也真是人生难得的际遇。笔者少无大志,长好闲书。中西闲书读多了,对胡氏所谈的天文地理、三教九流……也颇能领悟,至少也可使他老人家无对牛弹琴之感。他谈起来也就更有兴致了。
餐毕,如果阳光和煦,我们就慢步走回他的公寓。这时五马路上,公园道中,正人潮如海。有时胡公与我也找个石凳子坐下,对嬉笑而过的金发少女,或摇铃念经的青年和尚,品头论足一番。胡老师兴致好,我们也就踱入街边的中央公园,去旁观一下孩子们的球艺,或欣赏片刻流浪艺人的琴声。这时胡氏对他公寓内的那些烂屁股访客,和“生意电话”,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了。
这样的午餐和偶尔的晚餐,我事后约略统计,前前后后大致有六十余顿。据胡先生告诉我,自康奈尔以后,他还没有这样长而悠闲的午餐之约呢。笔者本人除掉后来在李宗仁先生家吃过一百多顿午晚餐之外,跟胡老师的餐会也是生平无前例的。胡、李二公都是最和善、开朗、健谈而又有说不尽故事的老前辈。遇我之厚,待我之诚,都使我毕生难忘。所以我对这两位老前辈的生平,也可说是所知不少,很多也都是饭桌上听来的。
可惜的是,我和胡先生餐叙之时,因为怕搞坏悠闲的气氛,所以也只是听之谈之,未敢取出小本子加以记录;而笔者又不是个有恒心的日记作家,虽然不是东耳进、西耳出,但是资料未能及时整理,日子久了,也就遗忘了。
胡老师逝世之后,港台两地亲友剪寄有关“胡适”的“纪念文学”,多至数十万言。读后我简直不敢效颦执笔。那时我们自己所编的《海外论坛》月刊虽然也出了个“纪念胡适之先生专号”,笔者也随同仁之后写了一篇纪念适之先生的文字[4],但是当时的读者读过拙作,一定以为我与“适之先生”,从未谋面呢。
八○
事实上笔者本人在治“口述历史”的学习过程中,在胡先生认可的正式录音记录里,实在所学有限。使我获益最多和了解“胡适”最深入的部分,还是胡公认为是“off the record”(记录以外)的那一部分。胡先生不赞成我的“填空白”的主张,但是在我们闲聊之时,他老人家无意中,竟把一个个“空白”都填了起来。
例如在他的1935年出版的《南游杂忆》里,胡氏对当时的“南天王”陈济棠的批评,只是若隐若现的。可是当我们聊天时,我问他对当时西南的政局的看法,话匣一开,胡氏便批评得十分露骨了。
据我那时所得的印象,当然陈济棠这位军人的思想和作风太落伍了,他容纳不了“胡适”,所以适之先生在广州大受冷落。后来李宗仁先生告我“胡适在广州吃别”还有另一个原因——他在香港闯下了“言祸”!说什么“香港是华南的文化重心”!弄得“粤人大哗”!
香港,这个“若要泊车,乃可在此”的英国殖民地,如果是“华南的文化重心”,那么胡博士心目中还有“老夫臣佗”遗念所在的广州了吗?!小子鸣鼓而攻之!这样才使胡博士一怒而去的。
胡先生也告诉我数不尽的、有关他人的类似的故事。酒意三分,谈兴方浓,胡氏也坦率地说出他自己生活上的细枝末节,以及思想上的今昔之异。笔者有时也故意把话题引向我所要探索的部门,让胡老师尽量发挥。这些都是正式“记录”上所没有的,但却是我要填补的“胡适学”里的“空白”。事实上笔者今番无心地写了十余万言有关适之先生的杂文,差不多也都取材于我个人“记录以外”之记录与记忆。遗忘虽多,一鳞半爪,犹可于思索中得之。
笔者当年原打算把这些“记录”内外的故事,熔于一炉,从而对“胡适的生活与思想”作更深入的探讨,使胡适的“自传”与“传记”,合二为一。[5]不幸胡氏“口述”未及“大纲”之半,便无形停顿,而由笔者仓促中赶编由胡公认可之清稿——凡二十九题共三百七十四页——与原有“大纲”上之章节,亦不尽相符;笔者手头所存残笺,与哥大所公布者,复有出入!
胡公逝世后,笔者曾迭向大学建议,将原稿慎重签注,加工出版,以飨后学。然终以身为“雇佣作家”,寄食篱下,人微言轻,一池春水,干卿底事,而未能如愿![6]
窃思我故国文物,近百年来,流落海外者,胡子遗篇,不过万一而已。九牛一毛之存亡,本无损于先生之德业。笔者浪迹异域,簪笔佣书,一饱已甚自足,敝帚家珍,徒觉可笑。如今哥大既以缩微胶片方式公布原稿,后学附骥,更无喋喋之必要。以故此次若非刘绍唐先生殷勤辱书,笔者以宠召难却而再做冯妇,则适之先生之遗稿,亦早已置诸脑后了。
最近拙文之“连载”,亦出意外,与上述废置之计划,初无丝毫关联。盖绍唐兄于去夏辱书设题,嘱为将来胡公口述历史译文,先做一“短序”或“导言”。无奈斯时笔者手头原稿不全,哥大所公布之“缩微胶片”(microfiche)亦乏印本(hard copy),订购阅览机器往返费时。笔者乃试将“短”序加“长”,期以“空间换取时间”,庶免《传记文学》之“脱期”,而有负于刘社长与读者之期望。孰知机器未来,而刘公又迭函坚嘱再将“序文”延伸;盖“序文”已嫌过长,而“连载”又嫌太短也。笔者遵嘱续写之际,而缅怀先哲,旧思潮涌,一发不能自已,竟“连载”至十篇之多,实非初意也。
适之先生的一生,原即是一部近代中国文化史。为文论胡,十万言虽未为短,百万言又何能尽意?!然事出偶然,原非治史。笔者不学,只是试掘心头旧事,意到笔随;既无篇章,更未剪裁。似此信手拈来之杂文,古人名之曰“随笔”,鲁迅称之曰“杂感”。对笔者来说,那只是有关胡适之先生的一堆杂乱的回忆罢了。
古语有云:“恩怨尽时方论定!”如今胡公墓木虽拱,而恩怨未尽。忆评胡适于恩怨未尽之时,则读者之知我罪我,固未敢深思之也。尚恳老中青三界贤达,不吝教之!
1978年5月8日午夜于北美洲
注释
[1] “中国历史研究部”原为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史而设。主持人为魏复古教授。该部曾出版《辽代社会史》(Karl A.Wittfogel&Feng Chia-sheng,History of Chinese Society:Liao,907-1125.Philadelphia: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Distributed by Macmillan Co.,N.Y.,1949.)等巨著。我国知名社会史家冯家昇、王毓铨、瞿同祖诸先生俱曾任该部研究员有年。
[2] 魏斯特曼教授(Professor Willam Linn Westermann,1873—1954)为西洋古代奴隶社会史的权威,著作甚丰,名震欧美。魏氏于1948年底自哥大退休前,笔者亦尝选其课。
[3] 笔者老同学窦宗一(仪)先生,曾撰《李鸿章年谱》,用功极勤。适之先生见其初稿说:“这哪是‘年谱’,简直是‘日谱’!”窦君乃改其书名曰《李鸿章年(日)谱》(1968年,香港友联书报发行公司出版)。笔者其时亦有意效颦,撰“胡适年(日)谱”;以其为“经”,以其他论胡之文为“纬”。胡公逝世后,笔者访台,曾拟有更为志大才疏之计划,均以毅力不足,一无所成,殊为自恨。
[4] 唐德刚撰《浅释科学民主,追悼适之先生》,载《海外论坛》月刊,第三卷第五期,1962年5月1日,页一五至一八。
[5] 胡适之先生返台后,笔者曾以“合二为一”方式,为哥大“中国口述历史学部”试撰另一“回忆录”,然以限于资料,成绩不若想象中完善也。
[6] 适之先生遗稿久存哥大,听任访问学者抄录,变相引证发表,颇多失真。笔者曾向大学建议由笔者义务加工,整理付梓,而校方总以经费不足为由,未允所请,实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