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的朋友
五七
胡适之先生自称是有“考据癖”的人。但是有许多直接和他本身有关的事,他反而“考据”不出来。
一次我问胡先生“我的朋友胡适之”这句话是谁首先叫出来的呢?
“实在不知道!实在不知道!”胡氏笑嘻嘻地回答我。
“有人说是傅斯年,”我说,“但是又有人说,另有其人……究竟是谁呢?”
“考据不出来!考据不出来!”胡先生笑得非常得意,笑得有点像上海人所说的“贼忒嘻嘻”的。
笔者也曾问过适之先生的老朋友如李润章(书华)、李幼椿(璜)诸先生。这些老前辈也言人人殊。因而民国史上这句《世说新语》式的佳话——“我的朋友胡适之”——也就不知道是“胡适之”的哪个“朋友”叫出来的了。
我国古书上时常描写一些名人,说他们“交游遍海内”,又是什么“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等等。等到这些名人死了,又是什么“国人道哭”,什么“知与不知,皆吞声流涕”一类颂扬的话。以前我们读古书,总以为那是“白发三千丈”一类的文人夸大之词。孰知民国时代出了个胡适之,他竟然把历史上这些不可信的故事,一个个都活生生地表演出来!
胡氏生前真可说是交游遍及海内外。上至总统、主席,下至企台、司厨、贩夫、走卒、担菜、卖浆……行列之中都有胡适之的“朋友”!
笔者在纽约和胡先生一起去吃小馆子——多半是他领我去的——即时常看到那遍手油腻的厨司匆匆地从厨房跑出,两手在围裙上大擦之后,来和“大使”握手的。他二人谈笑风生,真像是他们学生时代一起打工的老朋友一般。
一次餐毕,我从洗手间出来发现胡老师失踪,我因而到马路旁的店铺内乱找一阵,原来他老人家为着等我,却跑进厨房内和一些工友们,大聊其天!
胡先生当然也替我向他这些“老朋友”们介绍。因而那些希腊、意大利、法国、德国、荷兰……移民的大厨子、总企台、老掌柜……也就知道我是“侯大使”的“我的学生”了。他们对Hu大使的“Hu”字的音发不准,而群呼胡公为“侯大使”。胡氏有时亦自称“侯博士”,听来十分可笑。事隔多年,一次我旧馆重吃,一位希腊企台还记得我是“侯大使的学生”!
以前美国国会图书馆馆长、嗣任联合国文教组织(UNESCO)主任、最后在哥大混饭吃的大官僚卢索·晏文斯(Luther Evans)也曾告诉我一个有关胡先生的趣事:
珍珠港事变前,我国北平图书馆有数百部善本书运至华盛顿托美国国会图书馆代为保存。后者认为是件文化大事,所以当该批书籍在国会图书馆开箱时,美国国务院和该馆馆长特地敦请中国大使胡适,并派大员相陪,同往书库察看。谁知这位“大使”是个“书迷”,他一进书库,便如入宝山,情不自禁地席地而坐,旁若无人地看起书来。一看便看了个把钟头,把那些陪他前来、而与“善本”无缘的外交大员和图书馆长,冷落在黝暗的书库走廊,踱其方步。最后“大使”才从书堆里提着上衣、笑嘻嘻地走了出来,和这批要员们大谈其“善本”的经纬!
这些小事,在他们所谓“外交使节”的圈子里,都认为是“有失身份”的事,但是胡适之我行我素而不自觉。别人也认为他是位“学者大使”,因而他的怪行反而传为佳话了。
笔者也靠管理图书吃饭有年,有时也忝陪大员入书库踱方步。其中亦有学者政要,一见琳琅插架便有如晤故人的反应。但我觉得他们的反应没有胡适之反应来得自然和真切。胡先生基本上是位书生,爱书成癖。所以一旦遇到如许善本书,他便真情流露,忘其所以。这也该是所谓有“原始性”(instinct)的个人行为,和“表演性”(performing)的个人行为,区别之所在吧!
我国古语说:“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大英雄”和“真名士”岂是“搔首弄姿”所能“表演”出来的啊!
五八
胡适之有一种西方人所说的“磁性人格”(magnetic personality)这种性格实非我国文字里什么“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等形容词所能概括得了的。有这种禀赋的人,他在人类群居生活中所发生的社会作用,恍如物理界带有磁性物体所发生的磁场。它在社会上所发生引力的幅度之大小,端视其在社会中影响力之高低;影响力愈高,则幅度愈大。
这种磁性人格在古往今来的许多的大英雄、大豪杰,乃至诸子百家和宗教领袖,以及草莽英雄的性格之中都普遍存在。但是这种人与人间的吸引力却是与生俱来的,是一种禀赋,是一种“上帝的礼物”(gift from God)。它不是一个道德家(moralist)可以用修养功夫修养出来的。“修养功夫”深的道德家、哲学家或宗教家,他们可以为“圣”、为“贤”。但是“圣贤”可以引起社会上的“尊敬”,却不一定能讨人“欢喜”。
反之亦然。一个“掷果盈车”的梅兰芳、贾宝玉,或“天下一人谭鑫培”,他能讨尽人间“欢喜”,却不一定能引起社会上普遍的“敬重”。能使社会上普遍的“敬”而“爱”之者,那就是胡适之这种具备有磁性人格,而他在社会上又无拳无勇,既不招忌、又不惹恨的传统社会里所产生的所谓“清流”了。
除去他这种先天禀赋之外,胡氏当然亦有其常人莫及的修养功夫。凭良心,胡适之该算是个真正当之无愧的“君子”了。他治学交友虽深具门户之见,但是他为人处世则断无害人之心。俗语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当今世界上,人人都像胡适之,老实说,人类的“防人之心”也大可不必有了。我断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人为胡适之暗箭所伤的。
这一点,当然除了胡氏个人的禀赋和修养之外,他一辈子没有卷入过“害人”或“防人”的环境,实在也是维持他一生清白的最大原因之一。
再者,胡氏绝顶聪明,兴趣的范围广,欣赏(taste)的境界高。因而他在各行各业里所交游的都是些尖端人物。在这种情况之下,因而忌妒他的人也就不会太多。
金岳霖先生说:“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之所长!”这就很明显的是一种“文人相轻”的心理在作祟。但是在中国哲学界里像金氏这种能够和胡氏“相轻”一下的“文人”也实在不多啊!在文学、史学、宗教等各行各业上,其情形亦复如是。相轻者既鲜,剩下如我辈的芸芸众生就只有“爱而且慕”了。这也该是“我的朋友胡适之”能为举国上下一致接受的主要原因吧!
加以胡氏气味好,有所为,有所不为,深知自重,因而纵使“批胡”或“搞胡祸”的专家们也断难信口雌黄,骂胡适之“无聊”、“无耻”或“无行”。他们如果以三“无”中的任何一“无”来加诸胡适,也就会“不得人心”了。无聊、无行乃至无耻之人,在今日世界里,真是滔滔皆是!但是,凭良心,不是胡适!
笔者作此论断,深知师友中持反对意见者,亦大有人在。但是我们月旦时贤,却不可把任何历史性的人物,孤立起来加以分析。任何历史性人物在历史上的地位都是相对的。写历史的人不但要把受批评者的道德文章,与其他时贤互比;执笔者更应在人类所共有的七情五欲上,推己及人。如此则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我们对胡老师的公平评价,虽不中亦不远矣!
五九
胡老师是有高度国际声望的人,因而他那人格上的“磁场”也就远及海外。50年代初期,美国颇具影响力的《展望》(Look)杂志推举出一百位当前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伟人,“胡适”大名亦荣列其中,为百人帮之一。[1]但是这批推举者显然但知“胡适”其人,而不知“胡适”其事。因而他们推举的理由——“发明简体语文”——连胡适也不能接受!
“世界上哪有什么人能‘发明’一种文字呢?”胡先生笑着向我解释。
“仓颉!”我说。胡先生为之大笑。
我又问他:“既然他们对你的贡献并不太清楚,为什么偏把你选进去呢?”
“他们知道我的名字!”胡氏肯定地说。
知道“胡适”的名字也就够了,贡献是必然的;贡献太多,不胜枚举。搞个“发明”出来,也就可以代表一切了。
还有个洋人最耳熟能详的故事。
珍珠港事变前有位芝加哥大学教授史密斯(Thomas Vernor Smith)当选众议员。胡氏因为与他有一饭之缘,得知其当选,乃柬请他来中国大使馆晚餐。孰知这位史议员,纱帽初戴,官常欠熟;他在华府下车伊始,手忙脚乱。餐会时间已近,他匆忙叫了部出租车,赶往赴宴,据说他在车上忽然想起,他还不知道主人的名字,乃询问出租车夫,车夫哪里知道。好在与“大使”吃饭并不要叫名字。满口“阁下”、“大使”……也就足够应付了。所以终席宾主尽欢。
宴会结束之时,“大使”送客,当然也免不了“欢迎到敝国旅游”一类的话了。
“中国我是一定要去观光的!”史议员肯定地说,“我到贵国观光,我第一个要拜访的便是我的朋友胡适博士……大使先生,胡适博士现在在什么地方呀?”
大使闻言,笑颜大开。他回答史议员说:“胡适就站在你的对面啊!”
二人乃相拥大笑!
史议员既然连胡适做了驻华府大使也不知道,他显然对胡适在中国究竟搞了些啥名堂,也一无所知;既然对胡适博士一无所知,那他为什么到敝国观光,第一个就要拜会胡适博士呢?
这问题说穿了也无啥费解!
胡适之在纽约做寓公期间,好多人都笑他是纽约的中国“地保”。纽约又是世界旅游必经之地。途过纽约的中国名流、学者、官僚、政客、立、监、国大代……一定要到胡家登门拜访。过纽约未看到胡适,那就等于游西湖未看到“三潭印月”、“雷峰夕照”一样,西湖算是白游了。胡适之也就是纽约市的“三潭印月”、“雷峰夕照”……是纽约的八景之一。路过纽约的中国名流,如果未见到胡适,那回家去,真要妻不下织,嫂不为炊,无面目见江东父老了!
加以胡适之生性好热闹,来者不拒,见者必谈。他又见闻广博,学富五车;任何小题目,都能谈得丝丝入扣。访客愈多,兴趣愈大。纵有些面目可憎、言语无味的客人,胡氏亦绝不慢客。所以他的纽约寓所,简直是个熊猫馆,终日“观光之客”不绝。施耐庵说:“吾友……毕来之日为少;非甚风雨而尽不来之日亦少;大率日以六七人来为常矣。”这个东郡施家,就颇像纽约的胡家。只是施家的客人是常客,胡家的客人是过路游客罢了。
胡适之的磁场,其吸引力是可惊的。片刻坐对,整日春风。“我的朋友胡适之”也就交游遍海内了。
抗战胜利后,戴雨农将军撞机身死,文人章士钊挽之以联曰:“誉满天下,谤满天下……”本来吃戴将军那行饭的人,誉满天下,谤亦随之,原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吃胡博士那行饭的人,就不同了。他虽然誉满天下,但是谤从何来呢?有英雄行径的人,总欢喜说“不招人忌是庸才”!吾人把胡先生的“学问”和“事功”分开来算,就“事功”而言,胡老师原来就是个“庸才”啊!有谁又去“忌”他呢?
如果一个人,大德无亏,别人硬要批评他,那就只有观其细行了。吾人如观胡氏之细行,既然“无聊”二字亦不能加之于他,那么“无耻”、“无行”就更无胡适之份了。在这三无遍地的世界里,一个名满天下而三无皆缺的书生,“我的朋友”之受人爱戴,也就不难理解的了。
史密斯议员虽然当面也不认识他,但是如果到中国观光,还是要慕名拜访,这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六○
二次大战以迄于今,三十年来中国文化史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古怪的知识分子集团曰“留美学人”。这批“学人”基本上是在中国受到大中学教育,然后浮洋至新大陆,在那里又参加了变相的美国科举,取得了或大或小的洋功名;嗣后又向美国政府申请到“绿卡”(永久居留权)以至“公民权”,从此便在异国定居。故乡无此好湖山!此间乐,不思蜀矣。
这些原都有高度专业训练的中国知识分子,既然谋生异域,日子久了,他们也就打入美国各行各业——尤其是高等教育界,俨然变成一支小小的生力军。我国以前军队里面有句话叫“无湘不成军”。在今日美国的高等教育界,也几乎是“无华不成校”。北美洲稍微像样点的专科以上学校,差不多都有中国教授,其总人数盖在万人以上!
中国人之所以能在美国高等学校内一枝独秀的道理,实在是美国教育生活最适合“百无一用”的中国书生的脾胃。做教授要有专业知识,要有最高学位。这些都是急功近利的美国知识分子所不愿为、不屑为也不易为之事,但却是中国知识分子之所长、之所好。教书生活定安,人事单纯。经济收入,虽胀不昏,也饿不死。一个“清高”的头衔,也足使礼仪之邦出来的穷秀才,发生足够阿Q式的自满;也可使远在港台的父母亲大人,乃至丈母娘、未婚妻,提起来笑逐颜开。教授!教授!你真是个中西通用、长幼咸宜、港台大陆都可唬人一下的好招牌!
胡适之先生事实上也是这个新兴行业中的基本队员。他十九岁留学来美,一住七年。嗣后短期旅行不算,1938年又以钦差身份驻美,四年任满便在纽约当寓公。战后除了担任短期北大校长之外,跑回纽约再住又是十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前十年幼小,后十年衰老,当中只有五十年,胡老师有一半都在美国过了!你能说他不是一位十足的“留美学人”?胡公之所以与众不同者:一是他未申请过“绿卡”;二是未和美国人抢饭吃罢了!
从胡适而下这一批旅美学人,他们彼此之间虽然长幼有别,科目各异,穷通互殊,但是一般说来他们的思想状态和社会行为,大致也跳不出几个典型。
欧美留学生以前即时常被国内的批评家咒骂为“崇洋媚外”的“买办学者”。鲁迅、郭沫若都曾以这种恶言恶语咒骂过胡适的。他们认为胡适者流,就是以西洋观点研究汉学;在意识形态上,为帝国主义侵华开路的。
本来,任何大的社团,其中成员都是很复杂的。旅美学人既以治学为职业,其中部分人士,接受纯洋观点,以研讨中国学术思想,也是逻辑上的必然。例如有些西方的著名汉学家(Sinologist)就时常把“民族国家”(nation-state)兴起以后才发生的诸种现代观念,强加于传统中国。这种在现代史学上叫作“现时观念”(present-mindness)的偏见,如据以剖析西洋社会本身之发展,已犯为学之大忌;如据以推论中国历史,当然更是凿枘不投了。
即以今日欧美学者研究我国元、清两朝的史实为例吧。他们有些学者发现两朝鼎盛之时,汉人安居乐业初无反抗之意,便认为汉民族有习于异族统治的传统;因而他们也就在传统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硬加上一章汉民族亡国安心论了。
这批洋学者错读中国古书,他们不了解蒙、满两个边疆民族入主中原以后所建的政权,基本上是个“中国模式”(Chinese state)的王朝。这个“中国模式”之采取,早已是孟子所说的“以夏变夷”以后的事。换言之,即是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在意识形态上早已向汉民族投了降,也可说是汉民族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征服”。试问元世祖和康熙、乾隆诸帝,除了一条辫子之外,又与“汉人”何异呢?
“辫子问题”实在太小了。如果我们汉民族,大事不管而津津于一条辫子,那我们也就变成日本人和以色列人了,哪里还谈到什么“汉家法度”?!老实说,大美帝国今日的泱泱之风,亦不逊汉唐,不愧为今日列强之首。不久将来,白宫也会出个黑主。等到美帝黑主临朝,你能说,美国人民是“习于黑人统治”?
所以我国元、清二朝是汉民族安于汉家的政治体制,而非习于异族统治!当年北伐战争时,民间舆论曾有句话叫“军事北伐,政治南伐”。满蒙二族之入主,也是“军事南征,政治北征”啊!华夷相安,各有取舍,又何足异?
再者,在传统的东方式的“宇宙国家”(universal state)里,华夷之辨本不以皮肤颜色,或部落主义(tribalism)为标准的。这批洋学者以近百年来西方“民族国家”的政治观念,强为传统东方社会发展之诠释,实是不折不扣的“现时观念”和“欧洲中心主义”(Eurocentrism)所产生的偏见的最好例证。
西方学者研究中国近代史,有时也有类似的偏见。
清朝末季,中国政府由于禁止鸦片和对外贸易不热心而引起了“鸦片战争”。后来为反对西人在中国内河航行和在内地传教,又引起了“义和拳”一类的群众暴动。为解释这一现象,部分西方学者又把上述理论扭转一百八十度,说中国政府颟顸,无理反对外贸;中国人民愚昧、传统、盲目排外(anti-foreign);所以“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者,非鸦片与宗教之过也。不管鸦片、米片、麦片或尿片,中国政府反对任何一片,这场战争都是免不了的;只要中国人民继续排外,则八国联军、九国联军,也都是必然的后果!
在这些学者看来,哪个国家有像中国那种愚昧和落伍呢?传教为你好,你为什么一定要反对呢?(他们把中国当时的社会经济诸条件,一笔抹杀,他们也不能解释今日美国人为什么一定要反对文明?)大规模的国际贸易,也是为你好,你为何一定要搞出个“十三行”在广州一口,统购统销呢?这种闭关自守的愚昧民族,不临之以坚船利炮,它哪知好歹?!所以“鸦片战争”与“八国联军”者,实是“白人之负担”(Whiteman’s burden),为文明进步,振聋发聩,不得已而用之兵也!
可恨的是,中国人生性保守。一百年过去了,现在的洋主教洋牧师还是不能在中国内河航行、内陆传教;那些变相的“十三行”还不是在广州一口,大搞其统购统销?大英帝国的炮艇艇长们,再把铁船开入虎门,轰它两炮,不又可签个虎门条约,恢复五口通商了吗?他们不此之图,而遇事战战兢兢,真把女皇陛下懿面丢尽。约翰黄牛!亦何前倨而后恭也?
不过西方学者持此前后矛盾之论,实情有可原。因为在今日完全商业化了的西方学术风气之下,一些“思过于学”(我不敢说“思而不学”)的学者,标新立异以哗众取宠,原不足怪。何况西人研究近代东方的第一部书,大半都是在炮船上写的呢?他们既未经过五四运动,又无文化革命,这种炮艇史观,一脉相贯,永垂不朽,正表示他们基殖深厚,学有师承!
本来,两国争雄,自相称述,饰辞矫说,各掩其弊。这种刘知几所说的历史学上的“曲笔”和历史家的“厚颜”,原是中外古今外交史家的通病。有的是因为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如上述炮船史观——在作祟,而执笔不知其“曲”;有的是因为血浓于水,各为其主,执笔者脸皮太厚,良心太黑,而“各掩其弊”——如西方国家所发表的什么“蓝皮书”、“白皮书”,就是属于这一类。但是不论怎样,芳邻的隔篱之论,正可为我辈闭门造车的冬烘学究做借鉴,启发我们读书的“烟士披里纯”,帮助我们探索治学的新方向。检讨过去,瞻望未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未可厚非。
但是有高度中西训练的华裔学人,如果乱拾西人牙慧,瑕瑜不分,随声附和,那就不足为训了;如因学术思想之变易而兼及社会行为,那就更不好了。
当年鲁迅、郭沫若辈所诅咒的欧美留学生,该是这一模式里的典型人物。不过这一模式实非欧美留学生所专有,亦不限于“右派学人”,“左派学人”中亦所在多有。
事实上,周、郭二氏由于对西洋学术思想并未真正搞通,他二人在论学治史上,小脚放大的皮相之论,有时即自陷于这一模式之中;因而他们骂起人来,往往反是有点自嘲自讽!
胡适之先生这位科班出身的学者,由于对中学西学都有相当程度的“通”,所以他反而不属于这一模式!真知胡适者,或不以鄙言为过誉!
六一
在久居异域的留美学人中,与洋人往还亦有深得西术之三昧者。他们颇能排除尾巴主义,知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与之共存共荣的。这大概可以算是第二种模式,也是比较年轻有为的一种模式。
美国人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极端个人主义之上的。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无个人利害夹杂其间,则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友朋之间,周而不比,固亦恂恂然基督教文明中君子之风焉。但是一旦彼此间夹杂利害,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笔者前文就曾强调过,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有礼无让”的。
“无让”不一定就是“不仁”。美国社会也是有仁有义的。不过他们重义行仁却是行有余力以后的善行。在他们各为己利相竞争、余力不足之时,大家相处则是绝对的“在商言商”(Business is business.),所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在一般西方人看来,并无大错。“为己”是他们商业道德的百善之首。大家都为己,所以他们的口头禅便是:“如果你不保护你自己的利益,谁替你保护呢?”(If you don’t protectyour own interest,who will?)如此,则社会上愈是性存侵略、能得寸进尺的贪夫,便愈有办法,也愈为社会所称许。人与人之相处如专以“侵略”(aggressive)相尚,则同事同伙同僚之间有利害冲突者,则防友如防贼。你一不小心,你的“利益”就要被人家“剥削”(exploited)了。
久处异邦,渐谙斯人之道,我们读《资本论》才能得其精义。马老终篇“剥削”不离口,旁观者清,原来是这么回事。威尼斯商人的舞台造型,是莎翁的夸大吗?超工业化的美国社会,何处而非威尼斯?美丽的常春藤盟校校园之内,威尼斯精神亦浩气长存,遑论其他!看汉译洋书的人,怎能领略十里洋场的经纬!
笔者在纽约便做过许多次“陪审官”(juror),在纽约区法院民、刑二庭之上“听讼”无数次。深觉各案中两造律师的辩论与法官的判词,都以专钻法律漏洞为能事。至于民、刑诉讼中的天理、人情、良心各方面则全被丢入茅坑,毫无考虑余地。久听刁顽之讼,我才领悟到我国老陪审官孔丘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感慨之所寄。我们酸溜溜的满腔妇人之仁,以“听樵断讼”为美德的中国士大夫在美国真活该饿死!
我们的下一代因而也就摸透了所谓西方社会的底蕴。有许多在观念上也可全盘西化了。丢下了自己农村传统文化沉重的包袱,而加入白色“主流”(mainstream),与洋朋友折冲樽俎,在商言商;如此亦可以平等互惠,如鱼得水。这种彻底美国化的华裔——也是今日美国学运中,亚裔小革命口中的所谓“香蕉”(以其外黄内白也)。
本来,罗马帝国是和我们大汉帝国一样伟大的。既入罗马,即学罗马人之所为。入境从俗,“变于夷者也”又有何不好?只有孟轲那个老夫子,才要坚持他的“本位文化”呢?胡适博士就不是那样自尊自大的冬烘遗老,不管什么都是中华文化第一。他老人家生前言必称美国,毕生讴歌“西方文明”,死而后已!
真是,香蕉!香蕉!吾胡老师于尔有厚望焉!
但是适之先生自己是不是一只大“香蕉”呢?绝对不是的。因为“香蕉”不是任何中国知识分子可主动地去做的。要做香蕉,一个华裔知识分子要丢掉他全部的文化包袱,去做个“真”洋人。这一点不但胡适做不到,绝大多数的“留美学人”都做不到。丢文化包袱,直如挟泰山以超北海,谈何容易!
一个华裔知识分子,如果情根未断,放弃不了他自己的“文化传统”(cultural heritage),那他就是留美学人中的第三种人了。这种人,第一,头有傲骨,生命里有种酸劲,叫作“身可杀,志不可辱”。因而在许多带原则性的问题上——如著书立说、立身处世等——他往往要坚守他自己文化背景上的“价值标准”(standard of value),不从众,不随俗,在异族社会里往往变成一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一点在与他价值观念完全不同的洋朋友、洋上司或洋同事看来,则似乎是行为乖僻,有时简直是“无礼”(bad manners)了。第二,这种中国知识分子,多半在个人实际名利上,能忍能让。但是他那种忍让行为,在他的美国同僚看起来,根本不算是“美德”(virtue)。相反的,那是他“甘愿放弃他应得的利益”。在美国社会里,这种人最多只能算是个“好人”(good man)。而“好人”在英文字典里的真义则是“笨伯”(fool)的同义字。
因而这种人“无礼有让”的习性,和“有礼无让”的美国社会,正背道而驰。但是他们既在美国混饭吃,为什么不能“入境从俗”而偏要墨守于他不利的“非美行为”(un-American behavior)呢?这就是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念之内,不同的价值标准在作祟了!
有些老华侨,贫病交迫,仍要力疾做苦工,绝不愿领取“社会救济金”(on welfare)。这种“不食嗟来之食”的酸劲,也就是“价值观念”(sense of value)的问题;而接受“救济”的行为,洋人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亦优为之;印度和菲律宾移民,下船伊始即优为之,而老华侨不为!是耶!非耶?
胡适之先生——我敢断定——就是身填沟壑,他也不会“降志辱身”到洋衙门去看人脸色,乞讨“救济”的。胡氏在祖国同胞的想象中,可以说是“洋气”不堪了。其实把他老人家和一些年轻的“香蕉”对比,他却显得冬烘、迂腐,洋气云乎哉?胡先生是个好人。幸运的是这个“好人”始终没有“降志辱身”在美国讨饭吃,否则美国的月亮,对他老人家也不会是那样地圆了!
六二
这些留美学人的众生相,如细说从头,实在都是社会学、社会史学、民族学(ethnology)、比较文化学,乃至写实文学上极有价值而罕见的资料!
以前“白马社”时期,胡先生不但嫌我们的作品在消极方面犯了“无病呻吟”等诸“不”之大忌;在积极方面也未能掌握“现实题材”从而延伸其幻想(imagination)。他主张“做诗如做文”,并且诗文的全篇要有一定的“plot”。在胡老师鞭策之下我也每想从现实题材——留美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活和思想——为背景,学习写一点有“plot”的文学习作。以下便是我在日记里找出的——曾经胡公○○××过的两首“咏物”的新诗:
企鹅(The penguins)
原生在最热底赤道。
因为是弱者,
被赶到最冷底南极——
那失去温暖的地方,
全是冰山,
没有金矿。
商人不愿来!
野兽不愿来!
让不染纤尘底积雪,
保持了洁白底胸膛。
踱来踱去,
在冰块上;
看,海天边际
一片汪洋!
永远地站着;
挺着脖子!
像,检阅台上的首长!
夜总会里的茶房!
可不替绅士服务,
也不在苦难人民底面前,
装模作样!
1956年4月22日
烟蒂
凭着点没有火的烟,
给别人吹嘘!
是光荣吗?
经常挂在主人底嘴里。
善良底囚犯们,
对你多么留恋!
为着高贵!
豪华底少年,
却尽速把你抛弃。
大腹贾们笑了
把你高举在胸前,
对跳楼的人表示胜利。
狰狞底大独裁者,
也和善地吻吻你;
他红笔圈内的集中营,
这时正血腥遍地!
你骄傲了!
在黝暗底舞会走廊里,
让贵妇们底口红,
染遍了外衣!
主人要丢掉你了,
当你吐尽最后一口气;
在被扼死的废墟里,
挤满了伙伴的尸体!
1956年4月10日
胡先生说我的前一首“还不错”,因为“penguins”就是这样的啊!后一首不是什么有没有“plot”的问题,而是意思有点尖刻。他讲笑话,说是“变风”、“变雅”!所以在胡氏的灵魂深处,他不知不觉地还保有古老的“温柔敦厚,诗教也”的旧传统。我们这一辈,在中学时代把鲁迅读烂了,所以一落笔,就“变风变雅作矣”。一经胡公点破,也颇自觉有失温柔敦厚之道;士君子读书做文,为什么一定要走鲁迅那样尖酸刻薄的道路呢?胡适的《尝试集》里,就没有一首“变风、变雅”的诗!
如今胡公已作古多年,笔者亦自哥大转业他校。回首哥大当年,那为人处世最温柔敦厚的前辈——也是该校师友言明要我们“东方人”向他学习的——莫过于东洋人角田柳作先生了。这位“老讲师”先后在哥大服务四十余年,“退休”三次。二次大战时,美军里一大批“日本通”都是他的学生,而他自己则被捉将官里去(因为是日裔移民)。出狱后,无怨无尤,仍然勤勤恳恳为大学服务,无名无利,以一“讲师”职位,而终其身;一生忍让勤勉的风范,真是活生生司图女士笔下的“汤姆大叔”[2]!其辛苦忠诚的情况,也极像中国以前大户人家的老奶妈,喂孩子、换尿布、摇摇篮……数十年如一日,诚实可靠,上下咸钦。如今带过的少爷小姐都长大了,各自成家立业,老奶妈也到死的时候了。角田先生年近九旬,行将就木,忽然怀念三岛,希望落叶归根,故乡埋骨。孰知天道之亲,不与善人,他老人家力疾西飞之时,富士已遥遥在望;怎料一口气不来,竟寿终于檀香岛上,距东京下机,仅数小时耳。
角田先生噩耗传来之时,哥大师生莫不惋惜。追悼会中,笔者亦随师友之后,含泪俯首,悼念此一代完人!角田先生一生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头无半片傲骨,心存百般忍让!一朝溘逝,宜同人之哀也。他一生自是不朽,他也替我们东方旅美学人,刻画出了第四种模式!
像角田先生这样的人,在传统农业社会的“东方”,他不是什么“三圣七贤”之一,至少也是个“忠厚长者”的“好人”,是社会——尤其是学术界、教育界——标榜的对象。但是在一个工商业的社会里,尤其是今日各以“侵略”相尚的社会里,尤其是一位“东方人”(Oriental)生存在这个“侵略性”极强的西方社会里,别人早已认定你的皮肤颜色,就决定你生活应有的方式的情况之下,你是否应该把主观向客观认同,去做个黄色的“汤姆大叔”,或东洋“阿妈”呢?
“俯首甘为孺子牛!”无疑义是符合人性的。但是在小东人驱策之下,“俯首甘为主子牛”是不是合乎道德标准,那就大有问题了。60年代以来,美国少数民族的青年学子,血气方刚,他们群起反对“香蕉”,反对“汤姆大叔”,就是从这个“不疑处有疑”的道德观点出发的!
六三
上节所述的四种“模式”当然只是笔者个人的“大胆假设”,是就一般情况来说的。它们之间是没有什么明确界限可以划分的。笔者断不敢把旅美同文,妄加分类;更不敢以一己鄙见,臧否时贤。只是因为身居异域,对一己的立身处世,时感恍惚;对教育子女,尤觉方向不明,才有此种臆断。
所谓旅美学人的众生相,在祖国的亲友和读者看来,只不过是一篇新闻报道;甚或是一篇空中楼阁的小说,无关痛痒。但是对一个旅美华侨的本身来说则是个“切身问题”,是他本人“立身处世”、“教育子女”,方向选择的问题!
他应该教他子女“习鲜卑语,弹琵琶,以服侍公卿”呢?
他还是任他们“穿洋服,吃大餐,只恨眼珠子变不蓝”,去做只“大香蕉”呢?
还是甘为“茅坑石头”,一无是处呢?
还是训练他们“忍让为怀”,取法先贤,唾面自干呢?还是另有其他方式,兼采中西之长呢?
这个文化冲突(conflict of culture)中的抉择问题太大了。我国近百年来的知识界,所困扰的也就是这个抉择问题,不过这个百年长存的问题,没有像他在“留美学人”社团中,所发生的那样尖锐罢了!
胡适之这位留美学人对我们这些切身问题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教导呢?我翻遍他数十种著作,所发现的只是一些“女子为盗所污”等等零碎的答案。他对东西文明传统(heritage)上观念之冲突和农业社会与工商业社会内人民精神生活之变易,对我们并无有系统的交代。胡氏生前,我默察他老人家,交游言谈,涉及这些问题,也是不成篇章之论;所以笔者以上诸篇曾一再提到胡氏未搞出一套完整的理论,便是这个观察的结论。
六四
适之先生“交游遍天下”,但是俗语说“知心有几人?”真是替他老人家说的,晚年在纽约做寓公的胡适简直可以说没有朋友。
文人的朋友大致有两种:孔夫子的朋友是友直、友谅、友多闻;施耐庵的朋友则是友谈、友吹、友吃喝。这两种朋友胡公几乎都没有。至于江湖上的“刎颈之交”和西洋人的“能济缓急的朋友,才是真朋友”(A friend indeed is a friend in need),那就更谈不到了。
胡适在纽约没有朋友的理由很多:
我国古语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胡氏年近七旬,寓居异域,“故人”本已不多。就笔者旁观,胡先生这一阶段内的真正朋友似乎只有李书华先生一人。李先生是位科学家,年高德厚,为人又极其淡泊纯真,又有极厚的书卷气,晚年在纽约退休以治科学史为消遣。李公治学之认真实和胡公搞《水经注》相伯仲,所以这两位老人家在一起大有“学问”可谈,而李氏又无求于胡氏。“君子之交淡以亲”正是他二老友情的写照。
李氏以外,胡公似乎再无第二个可以缓步公园、闲谈往事的“故人”了。胡适之是位“学者”,谈学问是他终身之所好,而他的老朋友大多学优而仕,从此一去不返,而他们与胡适友谊的关系,往往却是他们搞政治的本钱。持胡适大旗而舞之,他们和胡氏因而也就没有什么“学问”好谈了。学问之外,中国男人谈话资料那就莫非政治和女人了。胡适何可谈女人?!因此他们朋友之间的话题就只剩一个——鸡毛蒜皮的政治。幸好老胡适对鸡毛蒜皮的兴趣至大,他公寓内访客如云,他老人家笑口常开也就乐此不疲了。
再者,一些学者如把书袋丢得干净而沦为官僚,其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程度,往往甚于职业官僚。因为职业官僚多少还有其职业上的“本色”,而半官半学的官僚,妾身未分明,反而两无是处!
搞学问本是个“曲不离口”的专业,是荒疏不得的。俗语说“秀才三年成白丁”。一个成了白丁的秀才,如再回头和白鹿洞主谈学问那就很难投契了。加以胡适之又是个十项全能、高等常识异常丰富的大文化人,你和他“外行话”是不可乱说的。笔者在无数次集会或社交场合之内,就亲自见到这种尴尬的场面。我默察胡氏的反应,看他技巧地把话题转换,也真难为了他!
如果“我的朋友”的朋友,与“我的朋友”在社交场合,除掉鸡毛蒜皮的政治之外,连聊天的题材都没有,那么“我的朋友”的朋友也就不成其为“我的朋友”的朋友了。
胡适之在学术界里的地位太高了。他和许多最高级政治领袖在政海中一样,一言九鼎,所以对许多问题除掉哼哼之外,他是不能随便答腔啊!这或许也就是人物愈伟大、朋友愈少、生活愈孤单的原因之所在罢!
六五
“我的朋友”既然对“我的朋友的朋友”要谨言慎行,他们之间的往还也就难免肤泛空虚。“人之相知,贵相知心。”肤泛空虚或有所为而往还的往还,也就无“知心”之可言了。因此胡先生真正感觉到“言论自由”和“精神愉快”的还是与他那些大厨、企台、担菜、卖浆、理发、擦鞋……的“朋友”们的谈笑。胡适之这个大企鹅是不会装模作样的;他和他们笑谈之乐是他个性使然,而他们对他也是纯真的既敬且爱。听说他死后出殡的路途中,居然三轮车夫也拈香道祭。试问这些拉车的朋友何所求于棺材里的胡适之呢?这种出于衷心的敬爱,才是真正的敬爱啊!
除此之外胡适之先生感到最自由快乐的,那就是与他的后辈和“学生”们在一起的时候了。胡氏最大的兴趣是“讲学”、“教书”或“传道”。胡氏平辈的朋友们,虽然十个有九个半可以做他的学生,但是他对这批朋友则既不能讲学,又不能传道,更不能教书!在这方面,胡适之真是“不自由,毋宁死”!但是他对他少数晚辈和“学生”就不然了。对他们,他享有绝对的、也可能是唯一的言论自由了。
他可以对一批糊涂无知而对他十分真诚尊敬的学生们大谈其什么、什么人或团体“混账”!(胡适也是人,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道学”。)他也可以说某种某种团体“是个既得利益集团”,某个某个人是来“watch我的”!这种话“我的朋友”在“我的朋友的朋友”之间是绝对不会说的。
还有,适之先生基本上也是个国学大师,他的治学大体上也是以“整理国故”为主的。离开古籍,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胡适之就‘缴械’了!”加以他又门户之见甚深,又不阿从俗好,所以他对未读过《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和《红楼》、《水浒》的后辈也不大“谈得拢”。他老人家虽然一辈子“西洋文明”不离口,他对真正受有彻底“西洋文明”洗礼而与“国故”无缘的“香蕉”反而无话可谈,因而和胡氏往还的后辈,多半都是上述第三、四种模式里的文法科留学生。在他们的圈圈里,他俨然是个在冰块上踱来踱去、呱呱而鸣的大企鹅王(king penguin)。
不过随胡老师在冰块上踱来踱去的小企鹅们也知道,他们队里的大王基本上是个学者、思想家,乃至传教士,他不是政治领袖。胡适之是造不了反的。他老人家可以“立德”,更可以“立言”,就是不能“立功”!平时喜欢凑热闹。事未临头,可以说是口角春风,天花乱坠;大事不好,则张皇失措,执辔三失。
胡先生这个懦弱的本性在当年所谓“雷案”中真毕露无遗。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脸,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样子,我前所未见,看来也着实可怜见的。后来我拜读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记”,尤觉这位老秀才百无一用之可怜。“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先生对这件事始终是内疚弥深。“百无聊赖以诗鸣!”他老人家只好把南宋大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绝句》抄来抄去,以慰“我的朋友”的朋友,亦聊以自慰云。诗曰:
万山不许一溪奔,
拦得溪声日夜喧。
到得前头山脚尽,
堂堂溪水出前村。
可是等到溪水出前村之时,他老人家已墓草数青矣!
注释
[1] Donald Robins on,“VIP:The World’s 100 Mo st Important People,”Look,Oct.4,1955.d.40.
[2] Harriet Elizabeth(Beecher)Stowe,Uncle Tom’s Cabin;or Life among the Lowly.Boston,J.P.Jewett,1852.本书为美国内战前,描写黑奴生活最具影响力之小说。汤姆大叔为一极忠诚勤勉而乐观之黑奴,为书中之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