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老祖宗”与“第三文艺中心”
二九
胡适之先生在近代中国文化史上不但最大的贡献是在文学方面,他对国内学术文化界最关心和最有兴趣的也在文学方面。这在他平时阅读中文报刊的习惯上表现得最清楚。以前他在哥大中文图书馆看报时,他那种不寻常的读报习惯便曾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
哥大中文图书馆中当时所陈列的除国内出版的几家主要的报刊之外,大半是美国两岸所发行和赠阅的“侨报”。这些在海外编排印刷的中文出版品内容可说都是相当原始的。不学如愚,也只是看看他们的头版大标题而已。那些“副刊”实是不值得浪费太多时间的。但是胡老师却各报都看,各版都看,尤其喜欢看副刊。不但看,而且仔细看,偶尔还要记点小笔记。
有时被我好奇的眼光所吸引,他就把一些副刊翻出来给我看,说:“这首新诗做得不错!”“这首不像诗,要打屁股!”“这篇小品文不好,不文、不白。”“×××这首旧诗unacceptable。”“毛泽东这首《浪淘沙》,韵都搞错了!”……
原来胡适之这个教书匠不在看报,他在“评作文”、“看考卷”。他批评起来简直是一派教书先生的口气。胡适显然把大陆、台湾、香港和海外各地的报屁股作家都看成他的学生。他们的杰作也就是他学生的课堂作业!
不幸这位已教出几代学生的教书先生这时在纽约连一个学生也找不到了。“作之师”的人和“作之君”的人本性的确是相同的。教书先生失去了学生就和大皇帝失去了臣仆一样,真是“终日以眼泪洗面”,空虚无比,难过无比。因而他们也就学会了太极拳师练拳的办法,“有人打人,无人打影”。胡老师这时也就是个“无人打影”的拳师;虽然已经没有学生了,“考卷”还是要照看无讹。这在现代心理学上大概就叫作“自我现实”(self-actuelization)吧。
这时笔者恰巧变成胡老师“有人打人”时唯一可“打”之“人”。他抓到一首好的白话诗,便可以向我解释半天。有时我不同意就和他辩论。可是我愈不同意,他愈高兴。因为只有我不同意,他老师才能继续滔滔不绝,详述其“好在哪里?坏在哪里?”的大道理。
胡先生欢喜与他辩论的学生。你和他老人家来个“不违如愚”,那他就要闷死了。笔者那时便是胡老师左右,一个不管天高地厚就和他胡辩一通的“小门生”。因为我是他“学生的学生”,所以胡先生有时开玩笑地叫我作“小门生”。但是这时胡祖师爷连“小门生”也不多了。纵使笔者是个“粪土之墙”,总比连一个也没有好一点。因此不久我又被升级和毛泽东同班,在胡博士的客人面前,我又变成胡适之的“我的学生”了。
后来胡先生在台北逝世,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举行追悼会。追悼会主持人程其保先生要我在群贤之后说点追悼胡先生的话。我坚辞不敢,因为在座百十人中和我平辈的还有杨振宁和李政道,哪里轮到我呢?!程先生说:“我请你代表你那一辈的‘胡先生的学生’说几句话。”环顾全场,我就只能“代表”我自己了。
三○
胡先生当年在纽约阅报评诗之余,他也时常向我说:“你们在纽约也是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另外两个“中心”据他说便是台北和香港。他说这句话的缘故,就是50年代里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也曾组织过一两个文艺团体。胡适之对我们这种小文艺组织真是钟爱备至,而他老人家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变成这些小团体的当然指导员和赞助人了。
“文学”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胡适之一个人的“娱乐”。它原是人人之所好,尤其是中国人之所好。我们的中华民族本来就是个诗人的民族。君不见我们祖国从古至今的圣主明君、主席省长、将军司令、教授学人、贩夫走卒、企台司账……兴之所至,大家不是都可以“口占一绝”吗?当年的名地质学家翁文灏,下海做行政院院长,干不下去了,回家关起门来,别人以为他在“闭门思过”;但是据中央社的报道,他却在家里“闭门做诗”!
笔者50年代之初在美国“打工”为生时,也曾与一些老华工“唱和”一番,在那种“牛马”不如的生活环境里,一位老唐人竟能做出些四平八稳、胡适之所谓“acceptable”(过得去)的律诗,我读到他的“早知身本非金石,已听人呼作马牛!”的诗句,再看看他那“天朝弃民”的苦力生涯,顾影自怜,真为之泫然。
我们的炎黄子孙的感情是最丰富的,伤时忧国、死别生离、壮志未酬、怀才不遇……照例都要以诗言志,“咏怀”一番。那时在哥大讲中国诗品的吉川幸次郎教授便常说:“中国的诗是有其悲哀的传统的!”
我国的诗人们从屈原到余光中——胡适等少数“乐观诗人”除外——“咏怀”之作,照例都要“伤感”一番。不“伤”何以“感”人?尤其是在家破人亡、绠断篷飘之际,自然“伤感”更甚,“悲哀的传统”因而也就益发显著了。50年代在海外漂流的中国知识分子,新愁旧恨当然更是说不尽了。有愁有情,大家难免也就要“咏怀”一番了。
杭州的潘三爷说得好:“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这姓景的开头巾店,本来有两千银子的本钱,一顿诗做得精光!他每日在店里手里拿着个刷子刷头巾,口里还哼的是‘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买头巾的和店邻看了都笑。”
50年代里待在纽约的中国文法科留学生哪能和潘三爷所说的杭州“呆子”们相比,他们之中就没有几个能拿出“两千银子的本钱”。岁尾周末这批“宫锦夜行”的“西湖名士”又无家可归,无处可去。但是“清茶胜似酒,面包充早饭”,也每每物以类聚,形成一些以欣赏文艺而自我陶醉的小团体。霜晨月夕,赫贞河畔,大熊山头,大家也就彼此欣赏地吟风弄月一番。人多了,大家都“酸”,酸味也就中和了。大家都“肉麻”,一个人也就不自觉其肉麻了;所以大家搞得很起劲!
战后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所组织的文艺团体最早的一个便是1951年由林语堂先生所领导的“天风社”。林语堂博士比景兰江老板本钱大。他拿出一笔不小的私产,创办了一个小型的《天风月刊》,由林先生的二女儿太乙主编。
顾名思义,《天风》的风格是旧日《西风》的延续。笔者当时和太乙姊妹和她的爱人黎明都是哥大的同学和好朋友,不期而然的也就变成“天风社”的成员。林语堂大师那时也比《儒林外史》上那位主持诗社的胡三公子更慷慨。《天风月刊》竟能发出五块美金一千字的稿费(那时哥大的学生工资是七毛五一小时)。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们这批和太乙很熟的同学因而都变成了多产作家。新诗、旧词、小说、散文、传记、随笔……只要“主编”看得中,我们就大量出炉。
那是个大乱之后,海内外中国文坛一片沙漠的时代。太乙这个小杂志一出版,荒漠甘泉,竟然不胫而走。一些在30年代便很有名望的作家和批评家,居然也透过林先生和我们这批“企台作家”通信,讨论起各种“文艺问题”来。这些作家和批评家中最大的一位当然就是近在咫尺的胡适之了。
太乙有一次告诉我说:“老胡适也在看我们的杂志。十分羡慕!十分羡慕!”其实老胡适那个平淡笃实的文艺路线和雅谑大师轻松俏皮的性灵文学是南辕北辙的。但是他们老朋友之间各好其所好,彼此保持了互不拆台的友谊。
《天风》那时虽然是一份相当风行的刊物,但是她始终入不敷出,纵是富如林公,亦不堪其赔累。那时的海外华人烽火余生,在衣食难周之时,毕竟阅之者众而购之者寡。加以林府全家已决定去南洋,无心继续在纽约办报,《天风》这个小幼苗未即周岁也就随之枯萎了。
三一
林语堂先生全家离纽约之后,“天风社”的大树虽倒而纽约市的猢狲未散。原“天风社”里的一批执笔人接着又组织了一个“白马文艺社”。“白马”二字是顾献梁提议的,取唐玄奘留学印度“白马取经”之义。“文艺”两个俗字则是笔者建议加上去的。因为不加这两个字,敏感的人们很可能要怀疑这匹“白马”的性质;加上了,别人知道“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也就不会来找麻烦了。
胡适之先生对我们这个“白马社”发生了极大的兴趣。林先生去后,胡先生就变成我们唯一的前辈和导师了。他显然是把他自己所爱护的小团体估计过高,因而把它看成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
“白马社”的组织,在范围上说是比“天风社”扩大了,因为它有“文”有“艺”。纽约市那时倒是一个西方世界里中国知识分子聚居的“中心”。党政军商学各界华裔首要之外,一般的“文人”、“艺人”也都麇居纽约,因为这儿是个历史性的移民港口,歧视比较小,改行找饭吃也比较容易。纽约市更是个世界旅行家的必经之地。中国文艺界的过往客商,在纽约市上也是川流不息的。
不过“白马社”那时不是个职业性的文艺组织。那是一批企台、打工的中国留学生所搞的一个吃吃喝喝的文艺俱乐部,也可说是个小文艺“沙龙”吧。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成名”的人物,他们也不欢迎“名人”来上山入伙。第一因为“人”既“名”矣,他就必然有或多或少的“政治”关系;政治先生一来,则难免要影响该社吃吃喝喝的俱乐气氛。第二也因为这些“无名之士”中忽然冒出个“有名之士”来,那就等于羊群里忽然跑进个驴子,驴子和羊在一起吃草,对驴子既不公平,羊儿也会感觉周身不自在、不舒服。倒不如驴是驴、羊是羊,各安其分的好。
再者,“白马社”里这批景兰江、匡超人等一流卖头巾的“诗人”们,也没有人再把“文艺”看成终身职业了。他们对“开餐馆”倒不无壮志,对做诗论文只不过当成“砍杀时光”(kill time)的一种方式罢了。有点文娱活动说起来总比打麻将好一点。
可是任何一种业余嗜好——尤其是有集体性的业余嗜好,搞久了,搞精了都会搞出点名堂来的。吴讷孙(鹿桥)就不是个职业作家,但是他那本足垂不朽的《未央歌》就是在“白马社”时期脱稿的。周文中原来也不是职业作曲家。他先学化学,后学建筑。“作曲”只是他的“业余嗜好”。他那几支蜚声国际的现代乐曲,也是这个时期发展出来的。后来他“不务正业”把化学和建筑丢得干净,竟然做起哥大的音乐系主任来了。
当然我们当中也有职业性和半职业性的文艺后备军。周策纵是学政治的。但是他那本以检讨“五四”时代文艺思潮和政治运动的权威著作《五四运动史》,便是他的博士论文。策纵后来也厌恶本行,竟改行做起文学教授来。
那时才气最高也最令同人叹息流泪的则是蔡宝瑜。宝瑜虽然很年轻——才二十来岁——但是她那时已是美国陶塑艺术界的尖端人物,并经同业推选代表美国参加国际会议。她那充满灵感的艺术作品已经是陶塑爱好者收藏的对象。她在纽约郊区建立了一个小“窑”以烘制她自己的作品。宝瑜又是个清逸温婉的人,为人处世和善真诚。谁知造物忌才,正当我们大家过从十分热闹之时,她忽然短命而死。她的死,不特使全社同人悲恸万分,就是整个的社都显得有遁世入山的迹象,宝瑜之死,是太令人伤感了。
“白马社”实在是令人怀念不置的一个文艺小社团。它是个不声不响的朋友们之间的纯友谊小组织。它没有20年代“创造社”、“文学研究会”,乃至后来的“新月派”、“语丝派”那种挺胸膛、拍脯子十分自负的习气。它也没有30年代“左联”那种“怨诽而乱”的满肚皮不平之气。它只是个恬淡无欲的业余组织。它和它前辈那些文艺组织的不同之点是前者是职业性的,后者是非职业性的。职业性的就有欲,非职业性的就无欲。在美学上说,无欲的形象比有欲的形象就要“美”得多了。
二次大战后的美国文艺之所以显得十分丑恶,便是多欲。《鲁迅全集》中最好的作品如《祥林嫂》如《阿Q正传》等等都是他欲念最小的时期写的。等到他欲重心烦,那个“杂感专家”的文章就很少有几篇可看的了。
胡先生也常向我说:“郭沫若早期的新诗很不错!”他并且告诉我一个故事: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他称赞了郭沫若几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听到了,特地走了过来在胡氏脸上kiss了一下以表谢意。如今胡氏早已长眠地下,郭氏年跻耄耋却仍在大做其诗,但是以胡适的标准来看,郭沫若后期的诗就“很错了”!将来他地下若逢老朋友,恐怕胡适之也就要拒吻了。
当年一般欧美留学归来的绅士诗人和学者们,事实上其社会行为与他们同时的左翼文人也大致相同。古人评严子陵“五月披裘”这一雅事,说:“一着羊裘便有声,盛名直度到如今。当年若着蓑衣去,烟水茫茫何处寻?!”试问严高士,老大个热天,翻穿着皮袄,热得一头汗,究竟是什么意思?
比严渔父晚生两百年的诸葛农夫却另有一套。这位“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卧龙先生,生于“乱世”他不到深山大泽的老河口去“苟全性命”,却偏要留在四战之区的南阳来“躬耕”,真不怕敌机轰炸!
1927年春,北伐大军席卷东南,一个新朝代的诞生已是必然的事,这时留美归国、头角峥嵘的蒋廷黻、何淬廉二博士在外交部王部长公馆内,枯候两小时等候接见。他二人为使王部长“轻松起见”,便“开门见山告诉他:我们不是来找工作的”(见《传记文学》三十卷二期第一二九页,谢钟琏译《蒋廷黻回忆录》。此一故事笔者亦亲闻之于蒋、何二先生)。试问这两位“五月披裘”的高士,不是找工作而来,究为何事?他二人后来都先后靠拢,位至台阁,老年退休,还不愿说老实话!
适之先生比起他的朋友来,就“高风亮节”得多了。他老人家也有“欲”,但是他是“三代以下人”,其欲不在“利”而在“名”。胡先生对他“身后之名”的注意,实远甚于他生前的心脏。他老人家晚年在学术思想上不能充分地自我解放;相反的,在某种程度上却自我奴役。最后还说:“不觉不自由,也是自由了。”以那一点点可笑的阿Q心理来自我解嘲,也都是为名所累。
以春秋责备贤者的态度来看,胡适之和曾国藩实在是一流的人物。曾文正公为着身后之名,连给儿子写信都没有自由。他的有名的《字谕纪泽儿》哪里是给“纪泽儿”看的啊!他老人家是写给我们《曾文正公家书》的读者们看的呢!“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我国有为有守的传统士大夫都好名,尤其好身后之名。这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美德。因为好名的人一定“要脸”。“要脸的人”与“不要脸的人”之间的道德差距就有天堂地狱之别了。
就因为看中身后之名,所以胡适之对那些足以为他传身后之名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和他有同样“考据癖”的文人真是礼遇备至。他回台湾之后,连那个大学刚毕业的小李敖他也要去惹他一下。结果胡公羽化之后,李敖反叫他一声“小嫖客”,这也该是胡氏生前所未曾逆料的吧!
三二
胡先生那时和“白马社”的关系,问良心倒不是为着“名”,因为那里是无名可图的;虽然“身后之名”这一念头,他也不全然就未想念过。他喜欢“白马社”,倒确是他的“娱乐”和“兴趣”之所在。胡先生最喜欢读新诗、谈新诗和批评新诗。而白马同仁竟是一字号的新诗起家。他们厚着脸皮彼此朗诵各式各样的新诗。这些白马诗人中有稚态可掬的青年女诗人心笛(浦丽琳),有老气横秋的老革命艾山(林振述),有四平八稳“胡适之体”的黄伯飞,也有雄伟深刻而俏皮的周策纵……
在老胡适的仔细评阅之下,心笛的诗被选为新诗前途的象征,“白马社”中第一流的杰作。作者是个二十才出头、念四尚不足的青年女子。聪明、秀丽、恬静、含蓄。诗如其人,因而新诗老祖宗在她的诗里充分地看出今后中国新诗的灿烂前途。笔者试选两首于后,以示胡适之心目中的所谓“好诗”:
等闲
站在楼头眺望
盯着醉了的光
哼起小曲
安闲
任风发共荡
数数昏睡的星
笑听风打夜窗
不在意的刹那
多少东西跌落了
镜中
我看到
有千军万马
驾着春夏秋冬
挥策急跑
擦过我的颊额旁
留下怪图样
喜遇
比祥云还要轻
喜悦
在静极的田野上
起飞
似一束星星
抚过一架自鸣的琴
昨日下午
碰见你
清湖的眼睛
隐显中
漾起雾幻诗
浪散出不知名的字
1956年8月27日
心笛的诗的意境颇有点像美国女诗人安摩莱·迪根孙。胡适说她好,至少是不坏。服人之口也服人之心。但是老胡适却和我们的老革命艾山过不去。他说艾山的诗“不好”。“不好”的原因是它令人“看不懂、也念不出”!可是坚持只有“看不懂、念不出”才是“好诗”的艾山不服气。拥护艾山派的阵容也不小,大家纷起与老胡适辩难。他们甚至说“新诗老祖宗”已落伍,思想陈腐,不能随时代前进。艾山是闻一多先生的得意门生。闻氏生前就曾推许过“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是“好诗”!
这是二十年前纽约的新诗作家们与胡适之先生的一场辩论。两方各不相下。胡先生坚持好诗一定要“看得懂、念得出”。其实那时胡适所不喜欢的“看不懂、念不出”的诗,比起今日余光中一派,那真是既看得懂、又念得出呢!所以今日胡适之如泉下有知而听到了余派的新腔,他一定会在南港地下大敲其棺材板,要把余光中找到他棺材里去谈一谈呢!
下面那一首便是那时“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的代表作:
鱼儿草
朋友对我讲失恋的
故事我说譬如画鱼
明窗净几
脑海里另植珊瑚树
移我储温玉的手心
笔底下
掀起大海的尾巴
鳞甲辉耀日月
缀一颗眼珠子 一声叹息
添几朵彩云
借一份蓝天的颜色吗
梦与眼波与轻喟的惜别
水是够了
忘却就忘却罢
我卑微的圈子内 生或死
都为装饰别人的喜悦
——《暗草集》之二
三三
由于适之先生对“白马社”里新诗的评语,笔者因而对胡氏早年所受西洋文学——尤其是美国文学的影响有着更深一层的认识。周策纵先生认为当年胡氏提倡“文学改良”是受当时美国文学改良运动的影响。这一论断,大体是正确的,但是不够完备。
我个人认为胡氏所倡导的运动——至少是那个“文学革命”的口号——是直接受了“辛亥革命”的影响。既然政治可以“革命”,文学当然也可以“革命”。政治革命是打倒“清廷”专制;文学革命是打倒文言独裁。可是胡氏所提倡的“文学革命”,“革”的只是技巧和文体的“命”,他并没有要“革”“内容”的“命”。文以载道!当时的胡适之、梅光迪、任叔永,乃至后来加入的陈独秀,都没有把这个“道”字说清楚!殊不知胡氏当年所提倡的“文学革命”的内容,事实上却是当时美国文学革命中的“革命对象”!
在胡适留美期间(1910—1917),美国文学还未能完全脱离西欧文学——尤其是英、法文学而独立。虽然那时已产生很多所谓“乡土文人”,但是美国的经院派,尤其是“哈佛派”里的作家和批评家仍然以英法留学生为主体(费正清先生就是美国留英学生的最后一辈),他们盘踞要津。“常春藤盟校”之内的崇高位置,土作家们是打不进去的。那些睥睨一切的英法留学归来的大学阀、大文阀,对当时英国和欧洲大陆的“绅士作家”(genteel writers)可说是奉若神明,而对美洲出产的土包子文学是不屑一顾的。其情形和我国二三十年代间胡适之、徐志摩、梅光迪等等在“南高”、“北大”之内,皮椅高坐、烟斗横衔的欧美留学生瞧不起周树人、郭沫若、胡秋原那些土文人很有异曲同工之处。他们开口浮士德,闭口易卜生。那些不懂蟹行文的土包子,最好闭起鸟嘴。因此当时美国文学有一种所谓“缙绅传统”(genteel tradition)。这些绅士板起道学面孔,摇头摆尾,恨不得做白金汉宫御膳房的茶房才过瘾。读起文学来如中国文学上的“贾宝玉初试云雨情”、母夜叉卖人肉一类的故事,都被认为是诲淫诲盗,有损少年——尤其是少女——身心的。所以经院派作家们认为正当的上乘文学作品应该是“少女可读”的四平八稳的缙绅文学!
胡适之的文学观,正是这一派!胡氏所提倡的“八不主义”只是纯技术性的“改良”。至于文言文学的内容,胡适之并没有要求它扫地出门。可是这时的美国文学改革运动,对文字技巧上却没有太大的争执。他们争的是文学的内涵,是以美国社会背景为主题的乡土派文人向经院派革命的斗争。换言之,所谓美国文学改革便是这批洋、土二派的攻防战。是土派文人向爬满常春藤高墙的封建崇欧的文学堡垒的攻坚战!所以胡适之当时在中国虽然是个披坚执锐向昏庸腐朽进攻的革命斗士,他在他的美国母校里却是个躲在常春藤高墙之后的当权派的帮凶,是美国文学革命里应受清算的对象!
三四
笔者本人在哥大的主修为“美国史”,我在美国史料里读到黑奴贩卖(slave trade)的真实故事真为之毛骨悚然;有时读到有关华工的苦力(广东人称为“猪仔”)贩卖(coolie trade)的惨史,每为之掩卷流涕。孙中山先生的两位叔父据说便在这种苦力贩运中不知所终的。再看那1881年以后一连串“排华法案”下,华工在美所受的暗无天日的虐待;受鞭笞、遭屠杀之外,夫妻父子有四十年乃至终身不得一聚者。甚至孙中山先生流亡过境也得坐牢一番。读起这些血淋淋的史实,真为之怒发冲冠。加以笔者本人亦以打工关系——从“蓝领”到“白领”——加入华侨苦力行列有年,目睹那时美国移民官吏之横暴,白种流氓歧视华人之无理,以及华裔苦力猪狗不如之惨状,真是触目惊心!
笔者自恨无杜子美百一之才,否则我把这些血泪的故事谱入诗篇,真比“三吏”、“三别”不知要惨痛多少倍!
奇怪的是这些血淋淋的故事在中美学人笔下竟轻描淡写而过。更奇怪则是美国留学的归国学人,跟着洋人屁股之后把我们自己“扶清灭洋”的“拳匪”,却骂翻祖宗八代,真是不可思议。笔者曾把名学者费正清教授一本小书的“引得”数了一数。其中提及华人“排外主义”(Chineseantiforeignism)的二十余条。而美人排华主义则一条没有,是何言欤?!
可是最令我感觉遗憾的,却是美国排华最高潮之时,正是胡适之、梅光迪、任叔永、陈衡哲……“常春藤盟校”之内诸位中国少爷小姐“唱和”最乐之时——也就是中国的新文学呱呱坠地之时。他们在“赫贞江畔”、“辟克匿克”、“唱个蝴蝶儿上天”之时,他们哪里知道,遥遥在望的“赫贞江中”、爱利丝小岛(Ellis Island)之上,高墙之内,铁窗之后,还有百十个他们的血肉同胞,正在辗转呻吟!他们哪里知道重洋之外,四邑之内,望夫台上,不知有多少青春少妇,衰亲弱息,正在思夫念子,望断肝肠!
我们“新诗”的诞生,不诞生在“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为民请命之中,她却降生在美丽的江边公园之内,那儿有“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试问诗人们,你们这时正在“名花倾国两相欢”,难解难分之际,“孤单”些什么啊?
再者,正当我们这些开风气的青年诗人,蝴蝶纷飞之时,美国那个炽烈的社会运动——“人民运动”(Populist Movement)余波犹在。先前也在美国跑来跑去的孙中山先生就未看到一只蝴蝶。他老人家的注意力却集中于亨利·乔治(Henry George)所讨论的“贫困与进步”(Poverty and Progress)。仁心仁术、志在救国救民的孙中山先生和这些风流倜傥的少爷小姐比实在就伟大得太多了。可是这些从“常春藤”高墙之内训练出来的公子哥儿“学成归国”之后,一个个都向政府靠拢做起官来。这样要孙中山先生所手创的革命党不受其累,岂可得乎?!
笔者作这些妄论,并无意厚诬前贤。我们这一辈如早生三十年加入他们的行列,其结果还不是一样吗?人都是人,但是形势比人强,有几个人能不随波逐流啊?!
虽然如此,胡适在中国文学革命上的历史地位仍然是永远打不倒的。其原因便是文学革命原来是和政治革命一样的有其“阶段性”。次一阶段的“革命对象”往往却是前一阶段的“革命元勋”。在现代世界文学发展史上,中国文学的发展原比西洋文学的发展迟了一个阶段。因而胡适之这个美国文学革命运动中的“反革命”,回到中国,正好“阶段”巧合,因而一举成名,竟做了中国新文学运动中的“革命元勋”,岂不是时也运也乎哉?!
胡适之更运气的是中国新文学运动,由于二三十年代中国政治的过度激荡而走火入魔,新文学变成了政治的附庸,反对绅士文学的青年作家们也都变成了政治的牺牲品。他们不特牺牲了他们的创作自由,有的甚至牺牲了他们满腹才华的生命。“左联五烈士”是冤枉了!难道萧军、胡风、夏衍、周扬……就不冤枉?!
六十年来的“新文学”,说穿了实在只是一群所谓“新文学家”自己的玩意儿罢了。“绅士文学”固然为绅士服务,现存的所谓“工农兵文学”就真是工农兵之所好吗?那不过是善于表现的文士们的自我陶醉而已,与工农兵何有?
“不废江河万古流!”一种新文学的成长是有其江河长流的自然趋势。自我封赠或下圣旨强迫执行或制止,都是徒劳。中国新文学运动中针对胡适、徐志摩等绅士文学的“反对派”始终没有形成气候,就是自我陶醉和圣旨太多的缘故。以下圣旨制造的普罗文学,来反对那自然形成的绅士文学,就变成抱薪救火,绅士的生命反而被其无形中延长了。50年代的“白马社”和晚近港台诸文派,事实上都是在“胡适底幽灵”默佑之下,该死不死的“缙绅传统”的延续!
老友夏志清先生送我一本他最近出版的文集——《人的文学》。其中他和颜元叔教授笔战的那一章——《劝学篇》——就很显明地描绘出两位“绅士打架”的战况。以前有两位年逾古稀的乡绅,忽然意见不投打起架来,把靠他二人通力鼎助的县太爷急得手足无措。但是那在一旁观战的穷秀才则知道闹不出人命。这秀才因而做了首诗送呈这位县太爷,说:“寄语知事休惶恐,二老挥拳例不凶!”试问这生于洋场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夏、颜二位常春藤老博士的绅士内战,能打出个什么名堂呢?
晚近海内外的所谓文艺论战,盖均可作如是观。在胡老先生九天之灵的庇护之下,这些绅士挥拳,是打不出人命的!
三五
胡先生在当年的“白马社”内虽然以评论新诗为娱乐,他晚年已经不做新诗了。如果笔者记忆无讹的话,胡氏最后一首诗便是1960年秋与钮永建先生路过冲绳岛,他劝钮氏参加我们“口述历史”的那一首“旧诗”了。
“白马社”里欢喜做旧诗的人也不少。不过大家不愿做。不愿做的原因就是胡适之曾说过旧诗只是一种“文字游戏”而已,不是“文学”。再者这种“游戏”也只有曹禺的舞台上所点名的“翁之乐者山水也”的“翁”们才去“游戏”的。打网球、跳狐步的人总以少“游”为是,所以大家不做。
可是在文学上,旧诗亦有其新诗不能代替的地方。例如旧诗可“哼”,而新诗不能。景兰江老板可以一面刷头巾,一面哼“清明时节雨纷纷”,自得其“吟之乐”。要是艾山的“梦与眼波与轻喟的惜别”,景老板刷头巾时就“哼”不出来了。
那时笔者便曾向胡先生抱怨新文学“看得懂,背不出”。去国日久的华侨,故国之思愈深,愈欢喜背诵点诗词和古文。笔者与许多老留学生和老华侨——甚至许多台北一女中、二女中毕业的太太们——谈起来,大家都有同感。夜深人静,一灯独坐,念他一篇《秋声赋》,真是故国庭园,便在窗外。“文化”者,“文”而“化”之也。读斯“文”而与之俱“化”,大概就是我辈“天朝弃民”心目中的所谓“祖国文化”吧!此时此际,如果把徐才子志摩的《我所知道的康桥》也照样温读一遍,其味道就不一样了。
有时我把这些感触说给胡先生听,他也往往半晌不知所答。他那位老寓公,古文、诗、词,出口成诵。孤灯清茶,闲对古人,原来也是他老人家的乐趣啊!
再者,才有四十年生命的新诗,究属青少年。它对中年以上的人所日益增多的感慨的表达,有时反而不若有公式的旧诗表达得深沉,所以“白马社”里这一类的“游戏”,亦偶一有之。当时表现得最有成绩的要算是女诗人何灵琰以及和她同唱(包括旧剧)同和的丈夫黄二颖了。灵琰有个未发表的《琬琰集》。其中旧诗词数十首,在我们看来简直是“excellent”(卓越),在胡先生的标准里虽然只算是“acceptable”。
以下两首便是她的代表作:
送友返里
日暮风沙画角催,临行休作楚囚悲。
消息明朝随雁至,愁乡今日共君回。
天南知己平生少,乱后人情百念灰。
握手河梁容易别,无言相对几停杯。
无寐感怀
赁庑浮槎心力殚,不从春梦话辛酸。
萍飘嫩绿垂垂尽,逝水流红息息安。
幼女灯前知问字,慈亲堂上喜加餐。
宵深渐识愁滋味,怯枕扶头强自宽。
胡先生认为灵琰这些诗词也“不好”,因为照他的评法,纵使不是“无病呻吟”,也是“陈言未去”,没有充分表达作者自己的灵感,而用典故来堆砌,怎能算得是“好诗”?不过胡氏评他自己《尝试集》里的旧诗词也只是个“acceptable”。灵琰蒙其“accept”一下,已经是大喜过望了。
胡先生不喜欢旧诗词,我们都无话可说,视为当然。不过笔者倒为胡氏的另一句评语说得大惊失色。胡氏特别欢喜郑孝胥的律诗。他说:“律诗难做啊!要做到像郑苏戡那样的律诗要下几十年的工夫啊!”
这句评语,老实说,我个人听了真如晴空霹雳。笔者幼年在家中也曾学过旧诗。等到进了中学便再也不做了。不做的道理就是看胡适的书所受的影响。不特此也,笔者大学毕业后当中学教员,并且把胡适的“文字游戏”等一类的理论灌输给我的学生。
我问胡先生:“你不是说旧诗不是文学吗?”
“旧诗怎么不是文学?”胡先生说,“李白、杜甫做的不都是旧诗?”
“你不是说做旧诗是‘文字游戏’吗?”
“现在的人不用现代的语言做诗而用古人的语言做诗,不是‘文字游戏’吗?”
“你刚才不是说做旧诗要下几十年工夫吗?”我再追问一句。
“游戏得好,是要几十年工夫!”胡氏肯定地说。
“但是‘游戏’和‘文学’的限界又如何划分呢?”我再事追问。
胡先生为这个问题向我长篇大论说了一大堆。老实说,他那套解释甚为不得我心。我心想,像胡先生这种人,真叫“一言九鼎”。他的一言一行对青年人的影响太大了。对于做旧诗我可以下的“几十年工夫”却给他一句话耽误了,岂不可惜?胡适对旧诗的看法,在我的体验中,他晚年和少年时期的分别是很大的。但是一经我追问他又不得不为他少年时期的言论作辩论,因而其言论就显出矛盾了。
有一次他向我谈旧诗,兴之所至他就送给我两部线装书:苏轼的《东坡全集》和郑燮的《板桥诗集》。后来我无事时曾把苏东坡的诗作个小统计,发现集中将近三分之一的诗是东坡“酬唱”、“宴饮”等人事间应酬之作。为应酬而做诗,算得是“文学”吗?我不禁自问而不能自答。
后来我偶尔也把“按年编次”的《杜诗镜铨》也稍稍统计一下,所得结果也和东坡诗差不多。这我才体会到诗人做诗一定要“起哄”。俗语说“一人不吃酒,二人不赌钱”。原来“一人”也不能做诗。做诗的人一定要结社做诗,大家才有兴致。那时“白马社”诸公个个都在做诗。胡适之简直变成我们义务的阅卷老师,他“阅”得也十分起劲。
这儿我们也发现了旧诗还有一点好处为新诗所无。做旧诗的人——尤其是散处各地通信往还的人,大家可以“唱和”。友朋之间鱼雁常通,一唱一和,虽千里如在咫尺,其乐融融。这一点新诗就办不到了。这种“唱和诗”虽算不得“文学”,却是极好玩的“娱乐”。
当“白马社”成立之初,我们曾假胡适之大名,“踢”千里外之朋友“入会”,所用的打油诗就是用旧形式写的。我还记得什么:
昔有僧玄奘,学佛去天竺。
“白马”载经回,教光垂史策!
近人胡适之,留学来美国。
七年归汉土,文名撼河岳!
……
远地朋友最早被踢入会的是密歇根大学里的一批男女诗人。他(她)们多半以诗代信,尤其是多产作家、新旧一脚踢的大诗翁周策纵。他最初寄来的是他胸罗宇宙的《海燕》诗集里什么:
自从见了黄河
我的梦
便有了风波
……
一类洋洋洒洒的新诗。接着诗词歌赋如尼亚加拉大瀑布,横空而来。纽约地区“刷头巾的诗人”简直穷于应付。在这些“西湖名士”起哄之时,笔者也偶尔附庸风雅“狗尾续貂”一番。江郎才尽之时,黄河诗人辱诗征和,做不出诗来,就只好相应不理。但是策纵穷寇必追,又说我们——
复信每如蜗步缓;
论交略胜古人狂!
……
我们把这些诗拿给胡先生看,胡公莞尔,说周策纵可以做!你们可以多做做新诗。
策纵有奇才,多产而有功力。二十年来他寄来的诗简直是盈筐累箧。今年夏天,他又寄来墨宝条幅,弥足珍贵。我乘机要他写点有关对胡先生的诗品,亦是一篇难得的杰作(见本书附录)。下面便是他最近寄给我的——当年胡先生认为“可以做”的“旧诗”:
念德刚
策纵
我愁如海怒如潮,欲策中原万马骄。
昨夜枕边念唐勒,善鸣海外骤轻骁。
明闽中十才子之一唐泰有《善鸣集》,颇喜其集名,故以转赠。
笔者海隅荒疏,他这首诗如不加注,我还不知道有个“本家”原来还是福建省的一个“才子”呢!
在众旧诗人压力之下,在胡适之老师允与评阅之时,笔者亦曾勉力奉陪,习做旧诗。以下便是笔者自己抄在日记里的比较有系统的习作;前几首是胡先生认为“陈言未去”、“不好”的律诗:
旧诗习作五首
又当双燕欲来时,细玩涛笺识旧知。
一半沉思一半怯,几番欢喜几番疑。
三年我待横塘桨,千里君骡织锦诗!
为向征鸿问消息,楼头听断漏声迟。
一年又值典衣时,万卷难原宪饥。
嬉逐市氓穿犊鼻,忍将消息报蛾眉。
人争城北徐公美,辞夺江东杜小诗。
彼羡金吾兴汉室,我宁漂泊废相思?
千山红叶报霜时,溪畔桥头有所思。
望眼绿衣终迢绕,伤心翠袖久支离。
岂因海隅期难信,误解江南怀旧诗?
试探姮娥心底事,腕边未审夜何其。
茗冷烟残雁断时,层楼风雪转凄其。
忍教天上人间约,化作焚环瘗窮诗!
相见何如不见好,十年争了百年期?
摩挲琴剑情难禁,抱膝科头不自持。
莫看村童欢笑时,月斜楼梢感栖迟。
三更梦断疏桐影,念载魂萦未寄诗。
何堪已舍终难舍,忍向新知话旧知?
窗外寒螀连雁起,寸肠华发两如丝。
这几首相当颓废的旧诗虽然是笔者一个人的“无病呻吟”之作,它也代表一些50年代里,三十才出头的一些彷徨无主、大纽约地区中国文法科留学生的心境。在他们的心目中像胡先生那样老知识分子已经可说是“报废”了;而他们自己虽未及中年,也已面临“报废”的结果。他们有的还在读书,但是读书的目的也正是荀子所说的“古之学者为己”了。他们对祖国的沧桑之变不能说没有他们的看法,但是学然后知不足,他们的“看法”也难免充满自我挑战的矛盾。他们是失去了的一代。怅望余生,真难免有“三不要”(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两不通”(中英文字俱欠通)之感。他们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中很特殊的一个小集团。他们彼此知道,而外界人则很难了解他们。
以这些人为背景,笔者那时曾写了一篇小品曰《马查理的夜总会》。这位查理仁兄平时打工过活,形单影只,生活灰溜溜地挨日而过。但是每逢周末,那些好心肠的牧师和神父总把教堂土库门开一面,好让这些宋公明所说的“没头神”有个去处。这个“夜总会”就是查理生命中唯一慰藉和寄托了。“白马社”也者,也是我们这批“没头神”的“夜总会”。查理在他的“夜总会”里和洋孩子们打台球、跳土风舞;我们则在我们的“夜总会”内“做诗”罢了!
三六
胡适之先生不赞成我们结社做旧诗,但是他也不反对我们“习做”。习做旧诗词,照胡氏的看法是训练一个人“批评”甚至“欣赏”中国古典文学的必要阶梯。换言之,一个人如果对古文和诗词没有他所谓“acceptable”的习做基础,他不但不能“批评”古典文学,他的“欣赏”能力也要大打折扣,甚至可以说无法“欣赏”。所以“习做”是个必要的“训练”。他的重点是在“训练”二字。
老胡适一辈子未消极过。纵使在他那些“人寿保险公司已不保险”之年,他的想法仍是个积极性的,和我们在“夜总会”里的消极作风形成个显明的对照,因而有时我想到胡适实在比我们年轻。
由于胡先生相当积极态度的影响,我们因而也想到我们这个消极的“夜总会”未始不可做一点有建设性的工作。那时哥大芮文斯教授所倡导的“口述历史”,由于贱价录音机之发明而渐次风行,因此我们也想请胡氏把四十年来新文学在中国发展的后顾与前瞻作一番总评。由他口述,我们录音整理,然后再由我们自己所编辑的一个小“侨报”——《生活半月刊》逐期发表。
胡先生对我们这一计划大为赞赏。因此我们就认真地做起来。胡氏的第一讲便是由顾献梁夫妇录音整理,再由笔者为它编排发表的(见胡适口述《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原文载《生活》第一一九期,1956年7月16日,第七至八页。白马文艺社第九次月会第六次特约讲话记录)。
可是我们这几个人小看了“口述历史”了。它不是三两个忙人以业余时间可以应付得了的。胡先生自己试过一两次之后,他也觉得这是个“职业性的工作”(professional job),不可草率从事,所以我们试过一两次便未再继续了。这可说是笔者后来与胡先生做“口述历史”的前奏。这点小经验对我们后来的工作也是有极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