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方言·拉丁化
四五
在近代中国各种文化运动中,胡适之先生真是一味“甘草”,你在哪一剂药里都少不了他。文史哲各大行道之外,一些小型的、相当专业化的文化改良运动,例如“文字改革”和“推行国语”,甚至“汉字拉丁化”运动,也照例少不了他。
胡先生生性是相当谦虚的,但是在适当场合不着痕迹的环境里,他也老实不客气地以泰山北斗自居。在笔者所曾参与过的胡氏有关“语言文字”的讲话中,我就一再听他提过“We experts(我们专家们)”如何如何的。不过他总说得恰到好处。中西听众之中也真就没有一个人暗笑他“老鼠上天秤,自称自赞”了。
但是胡适之在语言文字这一行道里究竟算是哪一种expert呢?胡先生虽然也写过一些《言字解》、《吾我篇》、《尔汝篇》等文章,但是严格地说起来,这些都只能说是学者们“妙手偶得”的读书札记。一鳞半爪,算不得在“文字学”(philology)上有什么了不起的贡献。他老人家在“音韵学”(phonology)和“语言学”(linguistics)上的贡献,那就更谈不上了。
可是胡先生究竟是怎么个“专家”呢?他“专”的是对“白话”和“文言”这两种文体的比较研究!这种“研究”据他自己说是“逼上梁山”的结果。继上梁山之后,他为守住“白话文”这个大山头来称王称霸,就非使出浑身解数,来为白话文树碑立传,对文言文极尽其“诋毁之能事”了!在这方面说,六十年来胡先生的成就倒是首屈一指的,再没有第二个学者能和他并驾齐驱!
正因为他在这一方面的成就是空前的,他在近六十年来我国的“文字改革”运动和“推行国语”以及“拉丁化”运动中的影响也是至深且巨的,因为语文改革运动在近代中国原来也就是白话文运动的附庸。所以胡氏的言论也就直接地影响了近五十年来左右两派学人对整个语文改革运动的主张。虽然这些学者很多都是以“反胡”相标榜的,而他们却为胡适的言论所潜移默化而不自觉;他们的理论,也只是胡适论学的前后伸缩而已。
如今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台湾在“推行国语”方面虽然成绩卓著,而“文字改革”却早已放下不搞了。“汉字拉丁化运动”,据说在大陆上也已胎死腹中,而所谓“文字改革”者,搞来搞去也还未跳出五十年前胡适之先生所说的“破体字”那一套。那么近半个世纪来,我国雷声大雨点小的“文字改革运动”,又“改革”出些什么名堂来了呢?
大家都反对胡适,但是大家今日所搞的却仍然是在胡适的幽灵底下兜圈子,这又是什么回事呢?所以吾人今日再把老胡适这位始作俑者的文字改革家请出来,重新检讨一番,审查审查他五十年来的成绩;鉴往知来,这实在是我们这一辈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吧。
四六
适之先生于1917年回国之初,在名义上他是个英文教授。事实上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出版之前,也没有人把他看成个哲学家。他的名气是从白话文运动里宣扬出去的。他的“新文学”大旗一打出,中国知识界马上便被他一分为二,在“新”派里,胡氏很快地就变成鲁迅所说的“文化班头”;而在“旧”派的眼光里,他也自然地被看成万恶之首了。
为着领导新学派,抵抗旧势力,胡氏对新旧语言文字的研究也着实下过一番工夫。他认为中国文字甚为落伍,必须改革!至于何以落伍和如何改革,他在深思熟虑之后,也找到了他所认为颇有自信的答案。
下面这篇辞简意赅的短文,便是胡氏自认为是颇具真理的历年研究心得的总结:
我是有历史癖的;我深信语言是一种极守旧的东西,语言文字的改革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得到的。但我研究语言文字的历史,曾发现一条通则:
在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
从这条通则上,又可得到一条附则:
促进语言文字的改革需要学者文人明白他们的职务是观察小百姓语言的趋势,选择他们的改革案,给他们正式的承认。
这两条原则是我五年来关于国语问题一切论著的基本原理,所以我不需举例子来证明了。
小百姓两千年中,不知不觉地把中国语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学士总不肯正式承认他;直到最近五年中,才有一部分的学者文人正式对两千年无名的文法革新家表示相当的敬意。俗语说:“有礼不在迟。”这句话果然是不错的。
然而这两千年的中国小百姓不但做了很惊人的文法革新,他们还做了一件同样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和提倡。
……
以上这一小段是胡先生于1923年1月12日为钱玄同所编的《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所写的《卷头言》,也是一篇很严肃的论学著作,因为作者一再强调本篇内容是他关于国语问题一切论著的“基本原理”!
但是这本是他三十一二岁时的“基本原理”。可是时隔三十余年,到50年代的中期,他老人家已年逾耳顺,他向我传授有关国语问题的理论,竟然还是这一套,因而他也就很难满足我这位三十来岁老童生的求知欲了。
我觉得胡先生在这篇文章上所申述的“原理”,只是对这一问题作“知其然”的论断,而不是说明问题的“所以然”。他在理论上认定“小百姓”是“革新家”,“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何以如此呢?这一问题如不解答,恐怕两千年来我国所有的名儒硕彦都要在阴曹地府里扛牌子杯葛胡适了。因为照胡氏的看法,自汉代的董仲舒、公孙弘开始,一直到韩柳欧苏、濂洛关闽、方苞、姚鼐、章太炎、黄季刚……不统统都成为“顽固党”了吗?大家“顽固”了两千年,乖乖,忽然“东方红,太阳升,安徽出了个胡适之”,一下便扫净妖氛,重光日月。他对症下药,果然百病消除万象更新,真是漪欤盛哉!
胡适之先生真可以吹这样大的牛皮吗?他不经意地吹出去,那也就说明他没有把“语言文字”看成一种与社会变动息息相关的人类思想上的“交通工具”(communication tools)。工具是决定于社会对它的需要。一个大电斧对一个老土木匠来说不但不是个“利器”,而且是个大“累赘”。
胡氏把语言文字的变动和社会发展的程序孤立起来,以单纯研究语言文字本身的变动为其研究的重点所在。这样,那就和好古的收藏家如罗振玉者流之研究“秦砖汉瓦”没有两样了。
一个学者研究“语言文字”如果只从语言文字本身的变动来研究,那这个学者便是个“文字学家”或传统所谓“小学家”(philologist),或“文法学家”(grammarian)或“文字史家”,他就不应该奢言“文字改革”。文字改革的目的是要把现有的文字“改革”得使它对社会服务更有“功效”,而“功效”是因时因地、因社会经济条件而各有不同的。所以如果一种文字在某时代没有“改革”之必要时,文人学者是不会改革它的;到有非改革不可之时,“文人学者”的胡适之、钱玄同,不就去“改革”它了吗?“顽固”些什么呢?
四七
须知语言文字——尤其是文字——是人类社会生活高度发展以后才发明的交通工具。人类没有社会生活,便不可能有文字。而文字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是交互影响的。在这交互影响与各自变迁之中,又发生诸种不同的“必然”和“偶然”的程序和效果。
大体说来,原始民族初创文字,多半是从象形文字开始的。我国汉代的文字学家许慎便说仓颉造字是“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这不但是汉语系统发展的开始,“印欧语系”(Indo-European System)发展的过程,也是相同的。
印欧语系中第一个字母“A”便是个象形文。据说是“像牛之首也”。盖印欧语系中的“文字”(written language)发源于中东(今日埃及和小亚细亚一带),这一带的初民原有崇拜“圣牛”(sacred cow)的古风——今日印度人还是如此——“牛”对他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圣牛之头也就变成百字之首了。而“A”字在古代的发音也就是“牛鸣之声也”!
我国的牛与中东之牛不同种,叫的声音也不一样。他们的牛鸣声可能是“ah”(啊);我们牛鸣声的则是“牟”(mou)。“牟”字篆书写作“”。许慎说:“牟,牛鸣也。从牛,象其声,气从口出。”[1]
可是我们的“气从(牛)口出”的“牟”字,最后却变成个“方块字”;而印欧语系中“牛鸣之声”的“A”字,则变成个“字母”。这两个“相同”的开始和“不同”的发展,实在不能说是受什么“客观实在”,或什么“历史规律”(law of history)的支配。相反的,二者显然都是“偶然”地发展出来的!
既“偶然”发展矣,这两个“不同”系统的思想交通工具,对他们所附属的社会的发展所发生的交互影响,便有其“必然”不同的后果!
拼音文字,形随音变;而声音之变化则随时而异,也随地而异。这样随音拼形,那“形”的变化也就大而且速。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发音[2],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方言。纵以同样的“字母”(alphabets)去拼音,在方言复杂的地区,也会搅得天下大乱的。君不见印欧语系中最具影响力的“拉丁语系”,大家所用的不皆是相同的二十六个“拉丁字母”(Latin alphabets)吗?在半个欧洲就拼出十几种语言来。其他非拉丁语系系统之复杂就更无论矣。[3]
既然半个欧洲所用的都是“拉丁字母”,为什么不干脆就使用“拉丁文”呢?如此则欧洲不是也可以来个“书同文”了吗?何白鬼之不惮其烦,而要把现成的一个有极高度发展的文字肢解,再拼出数十种所谓拉丁语系的方言来呢?
还有,袭用方言的文字如英、法、西、意、葡、荷等等,搞起学术用语来——如医学、人类学、动物学、天文学、地质学、植物学……又非回头到拉丁文里去找不可;文法上分析起个别单字来,也还是要去找对今人毫无意义的什么“拉丁语根”(Latin root)、“拉丁语头”(Latin prefix)、“拉丁语尾”(Latin suffix)。真不知害死多少人?这样地东扯西拉,为什么不干脆就拉他个全套“拉丁”呢?
再者文字既属拼音,则“必然”要发生“语尾变化”(conjugation)[4];尾巴长而多变,则“音节”(syllables)就“必然”复杂;一个单字音节太长,则不易制造复合词或“字组”(compound)。试举“羊”字为例:
在我们的单音节的字汇里,认识一个“羊”字,我们便可认出羊先生合族长幼和羊家有关的大小事务来。它贵族中的“公羊”、“母羊”、“仔羊”或“羔羊”、“山羊”、“绵羊”、“羊肉”、“羊毛”……我们一看字组,便知字义。
但是在拼音文字里,由于音节太长,单字不易组合,因而每一个字都要另造出一个特别的单字来表明。如此则“字汇”(vocabulary)就多得可怕了。
且看英语里面的“羊家”:
羊氏合族叫sheep;羊先生叫ram;羊太太叫ewe;山羊绵羊叫goat;羔羊叫lamb;羊毛叫wool;羊肉叫mutton。“吃羊肉,沾羊膻。”讲明只是吃mutton,而不是吃pork(猪肉)或beef(牛肉)。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在我们的文字中只要加上个“肉”字,肉铺子上的标价便可看得清清楚楚。初到美国的东方太太们,英文单字认识不多,看到美国肉铺内的猪肉标签,真是一肚皮嘀咕!
1967年岁次丁未,行年属羊。春节清晨,美国合众社纽约编辑部忽然打紧急电话向笔者“咨询”,问这个“羊年”是羊公之年、羊母之年,抑羊少爷之年?最初我倒被他难倒了;稍谈之后,我说还是“羊家”过年较为妥当吧?
一个小羊过年,便弄得如此伤神,今年我们骅骝开道路的“马家”过年,那还得了!
拼音文字由于字汇之多,所以“认字”也是学习拼音文字的最大麻烦之一。在中文里我们如果认识四五千字[5],则所有报章杂志便可以一览无余。但是一个人如果想把五磅重的星期日的《纽约时报》全部读通,则非认识五万单字不可!五万字比《康熙字典》上所有的字还要多!我们非要认识全部《康熙字典》上的字,才能看懂星期天的报纸,岂非20世纪一大笑话?!但是,朋友!拼音文字就是如此啊!
四八
拼音文字既有其发展中的“必然”后果,这后果对它所附属的社会的发展,也就有其“必然”的影响。
其影响最明显的一点,那就是在一个农业经济(着重“农业经济”四字)的社会之内,也就是魏复古所说的“水利社会”(hydraulic society)之内,大众传播工具(means of public media)甚为原始的时代,它必然会促成大型社会的分裂,至少它妨碍大帝国政教体系的统一。
在一个农业经济的社会里,拼音文字是鼓励方言发展的。一个大文化单元之内——如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区”(Christendom)——民族杂处,方言处处,如果其最高发展的文字是拼音文字,这个文字不特会妨碍这个文化单元内的政治统一,并且会助长“地方主义”(regionalism;provincialism)、“部落主义”(tribalism)和“民族主义”(nationalism)之发展;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家给人足之时更是如此。因为天下太平,人寿年丰,人民衣食足,礼义兴,弦歌处处,“方言文学”(vernacular literature)便会应运而生。方言文学大行其道,则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就不易维系了。这便是欧洲“文艺复兴”之后,方言文学四起,狭义民族主义与之俱兴,而导致现代欧洲分裂局面之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在欧洲史上,罗马帝国之覆灭从而发生了列国对峙之局;在中国史上——中国版图比欧洲还要大——其发展却适得其反。我们是由五霸七雄的覆灭而促成秦汉大一统之实现。嗣后中国的政治史则总是在“分久必合”的原则上兜圈子;而欧洲的政治史所表明的则是“一分永不再合”,连现在这个最起码的“共同市场”也搞不起来,其理安在哉?!
须知基督教的教义是和我国的儒教同样主张民无二王的宇宙国家(universal state)的。他们的统治者查理曼、拿破仑、希特勒等的野心也何尝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之下?但是他们便永远无法克复欧洲部落主义和地方主义的阻力而统一欧洲大陆。何也?
原因当然是上万的。但是最明显的一点便是他们在大一统的必需的条件上“车可同轨,行亦同伦,而书不同文”!查理曼大帝国之内,各地区的人民,各言其所言,各书其所书。如此则帝国政令便无法推行,军令便无法统一。结果全国貌合神离,一旦大帝龙驭上宾,则帝国土崩瓦解。
或谓西方无统一文字而中国有之,西方方言滋多而中国较少。这都是胡说。且听听孟子是怎样说的。孟子说:
“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曰:“使齐人傅之。”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使而置诸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他老夫子这段话是说透了我们留美华侨子弟“双语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的现状。笔者夫妇尝不惜巨费,强迫子女习国语;但是众美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华也,不可得矣。而今日港台父母则费巨帑要儿女习英语,日挞而求其英也,亦不可得矣。原来公元前4世纪孟子的时代,山东与安徽两省之间的语言隔阂,亦竟有今日纽约台北之异!
可是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今日却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自哈尔滨向昆明画一直线,三五千公里之内,皆说国语!”反观欧洲,纵迟至今日,一山之隔仍有德、法、荷、葡之异。何也?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我们传统中国里的“学者文人”,把持了我们“守旧”的“形不随音转”的“方块字”,从而限制了那在文法上善于“革新”的“小百姓”的方言的发展。
倒霉的中世纪欧洲士大夫,他们把持的是个“形随音转”的拼音文字——拉丁文,他们不但不能够阻止方言的发展,那二十六个字母适足以助长方言文学的兴起。结果,拉丁字母兴而拉丁文亡,在欧洲六十多个地区,拉丁方言乃以不同形势向后世发展了。
拉丁文之倒毙,真不知有多少欧洲士大夫,尤其是天主教堂里的教皇和僧侣们为之呼天抢地,力图挽救。时至今日,西欧北美(可能包括港台)诸大天主教堂内,喃喃祝祷之辞,还不是拉丁文!
哥伦比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历届毕业典礼中,学生代表致辞,照例都用拉丁文。此一荒唐传统一直延迟至60年代中期,始为学生造反而废止。待我最厚的业师——也是胡适之先生最好的朋友之一——哥大中古史名教授晏文斯(Austin P.Evans)先生,便曾力劝我习拉丁。因为在他老人家眼光里,一个学历史的人,不懂拉丁,何以为学?英文、法文乎?下里巴人而已,哪能上得台盘?!
可是不管欧故大师们是如何地维护他们的道统,拉丁文还是短命死矣。它死得不明不白,不是因为欧洲曾出过什么陈独秀、胡适、吴稚晖,要打倒它。而倒霉的是它有二十六个字母,字母被窃,使他失去灵魂,乃被方言文学架空而死,不亦悲夫!
“拉丁文”先生人头落地,妨碍了欧洲大陆的统一大业——至少是欧洲无法统一的最大因素之一;这一点,历史家大概不易否认的。欧洲不统一,真正的农业大帝国便无法建立;没有个农业大帝国,它就出不了像魏复古所说的“国家强于社会”(state stronger than society)的传统;没有个强有力的“国家”去“平均地权,节制资本”,那么小封建主就倒霉了。一旦“社会”上的“中产阶级”,挟其“土地”和“资本”,来和小“国家”之主、大“教会”之头,搞个民主夺权运动,“国家”(state)和“教会”(church)都无力招架,欧洲——乃至整个文明世界——的历史就改观了。
笔者作此“大胆假设”,绝无搞“文字决定论”的愚勇;只不过是说明文字发展上“偶然”的过程,对社会发展上“必然”的后果是如何地严重罢了。所以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总应该以“社会科学”的法则为出发点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乾嘉学派”倒字纸篓的“治学方法”是早已逾龄了。
四九
我国的“方块字”之“偶然”的发展,和它对我国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必然”的影响,正是中世纪欧洲拉丁文影响的反面!
“方块字”是维系我中华民族两千年来大一统的最大功臣,是我们“分久必合”的最大能源!
今日世界上的人口,有四分之一是“炎黄子孙”!我们的祖先真都是老祖母“嫘祖”一胎所生?我们炎黄二祖的祖坟风水就如此之好?子孙繁衍如此昌盛?而古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的祖先们,就丧尽阴德,子孙绝灭?非也。
我们黄、白二种的繁衍,两千年来都是相同的民族大混合。人类历史上很少“民族”是真正“灭种”的,也很少“古文化”是完全“消灭”的。二者所不同的是我们的语言文字,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他们的语言文字却被后起的方言取代了。方言鼓励了部落主义的孳长。所以虽然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文化皆已大半“拉丁化”(Latinization)或“罗马化”(Romanization),但是他们不用拉丁文,所以也就不认拉丁做祖宗了。
我国古代“汉儿学得胡儿语”也是很普遍的,可是最后还是胡儿学汉儿!在这个“夷夏相变”的混杂局面中,“方块字”的作用是很大的。我国和古罗马一样,在文化上高出蛮夷十倍,“以夏变夷”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蛮夷“华化”的程序和欧洲蛮夷的“拉丁化”的程序却大有不同。在欧洲蛮夷“拉丁化”第一步要学的便是拉丁字母,学会了字母,他们也学会变通了。
我国文字无字母可学,要学得全学,无变通之可言。学会了你就是能读诗书的上等士大夫;不学,则是遍身腥膻的下等蛮夷。下等蛮夷力争上游,他们就数典忘祖,而加入中华民族的大熔炉(melting pot)了。
古代北方的蛮夷大国如西夏、如契丹,便不甘心全部华化,所以他们也曾利用一部分汉字的“部首”或“笔画”来自造其“西夏文”和“契丹文”。殊不知汉字是个十分科学的文字,另起炉灶是吃力不讨好的,还是全学的好。所以“契丹文”、“西夏文”也就逐渐被历史的洪流冲刷了。
二次大战之后,为着魏复古先生的巨著《辽代中国社会史》的出版,胡适之先生与魏氏曾有过一段不愉快的辩论。胡氏认为中国历史上蛮夷“华化”(Sinicization,Sinification)是自动的、自然的和逐渐形成的。魏氏则认为蛮夷是拼死抗拒“华化”,毫不妥协,契丹史上便有明证。
他二人各是其所是,互不相让。笔者和这两位老先生过从皆密,也为此问题谈过很多次。我深觉彼二人各有是非。笔者这一观察,学理之外,更有切身的经验。盖在一个大文化单元之内,少数民族(minority)向多数民族(majority)所谓“主流”(mainstream)的生活方式同化过程之拼死抗拒,实是极其自然的。旅美第一代老华侨之抗拒“美化”(Americanization),其行动真是可泣可歌。[6]但是第二代华侨之无形“美化”,也是自动的、自然的和逐渐形成的了。所以胡、魏二先生各对一半。其中关键之所在便是语言。胡服胡语数代,而不为胡化,纵是犹太人亦不可能,况寄居上国之鲜卑鞑靼乎?!
所以两千年来,我国以夷变夏的传统一直未变的道理,就是因为我们有个一成不变的语言。欧洲蛮夷南侵,罗马文明一蹶不振的主要原因便是拉丁语文被那批蛮夷肢解了的结果!
五○
一次我在胡家忽听适之先生在厨房内向烧饭的胡太太,以徽州话唧唧咕咕说了半天,我一句也未听懂。最后只听胡太太以国语大声回答说:“有东西我就烧给他吃,没东西就算了啊!”
原来那晚胡先生有应酬外出,他要叫胡伯母多烧两个菜,留我吃晚饭。因为他二老食量奇小,而我食量太大。他二人一周之粮,我一顿可以把它吃得精光。防患于未然,所以胡老师要以徽州话,秘密地向太太一再叮咛也。
其实胡先生的故乡和我的故乡,如有超级公路相通,半日之程耳,而语言隔阂若此!在那个“农业经济”时代,我们如无“方块字”相沟通,则区区安徽一省不就变成“安国”与“徽国”了吗?
所幸我们的“方块字”无往不利,大家一受教育,彼此就是“安徽同乡了”,黑龙江和海南岛的居民也就是“中华同胞”了。年前内子与笔者在纽约街头遇见一位不谙英语的华妇,哭泣求助,路警束手。我二人乃前去帮忙。孰知这位太太说的是海南岛的方言,又不识字。我们就始终不知道她的问题何在,而爱莫能助。所以生为华裔,如果大家都说方言,又无方块字做我辈媒介,则同胞间之隔阂,实有甚于异族。你能小视我们方块字的社会功效!
要言之,我们有了方块字,教育愈普及,则民族愈团结;民族愈团结,则政治统一便愈容易推动。政治、文字、教育有其一致性,它也就限制了方言的过分发展。如今全世界,四个人之中,便有一个是“炎黄子孙”,岂偶然哉?!
文艺复兴以后的欧洲便适得其反。他们教育愈发达,则方言愈流行;方言愈流行,则政治愈分裂。这就是今日白鬼种族繁多之所以然也。这也就是两种不同文字“偶然”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所发生不同的“必然”后果!
同时一个民族教育愈发达,其语文结构也愈趋于繁杂,这也是个必然趋势。大凡一个“文明”(civilization)之兴起,人类的生活方式本来必就随之由简单变向繁杂——以至于不必要的繁杂!
初民赤身露体,徜徉乎天地之间;向阳而曝,临流而浴,好不自由!结果文明发达,首先搞出片布遮羞,接着又制出大袖宽袍,最后好事者又发明了裤子。我们的文武周公孔子据说都不穿裤子。文明进步了(也可能是退步吧!),我辈小民无辜,一律被迫穿上裤子!等到胡适之先生考取公费留美,又被迫改穿洋裤子,因为裤裆太小,初穿时简直是举步维艰!后来又被迫扎上领带,弄得上下交征,形同囚犯(这是胡先生亲口告我的笑话),如此这般,文明人类,自找其不必要之麻烦,又胡为乎来哉?!——原来这就是“文化”(culture)啊!试问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像“裤子”一类的日新月异的“新生事物”,哪一项不是“不必要的麻烦”呢?老子李耳便被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弄得光火了,所以他老人家才要背信绝义,打倒圣贤!
五一
文物衣冠的发展既如上述,则语文的发展又何能例外!我国方块字的发展,便是由简单趋向繁杂,而终于走向不必要的繁杂!
禹汤文武之后,经济逐渐起飞。古代的农业社会里,因而也可豢养一批“脱离生产者”(non-producers),好让他们专门从事“文化工作”。这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像孔老夫子师徒那样的“文化工作者”(cultural workers),他们的专业便是咬文嚼字!而运用文字的也只限于他们少数人。[7]因而他们把文字美化、复杂化以表示高明进步。这也是和穿裤子一样,顺理成章的事。
经过千年以上“学者文人”的不断努力和创造,我国文字到东周末季可谓已登峰造极!论书法艺术之美妙,古今中外之文字,孰比“大篆”?论人类情感表达之深沉,孰比《诗经》、《楚辞》?论说理之透察、文法结构之严密、叙事之明白流畅,先秦诸子之成就,亦远迈后人!他们那时对“方块字”和“文言文”之运用,真如鱼得水,初无不便!倒霉的留学生胡藏晖,拾洋人牙慧。忽然看书流眼泪,替古人担忧,岂不是自作多情?!
可是这情形到战国末期——尤其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就大有不同了。一个农业大帝国军民两政之处理,法令之推行,军情之通畅,民间商旅之往还,政府特务之记录……在在需要一种有效率而简便的文字。那原是只限于“学者文人”之间的先秦思想交通工具,便不适用了。
秦始皇这个大独裁者据说精力过人,日理万机。他一天要批阅公文数百斤(竹简的重量),你要他老人家还用“漆书”“大篆”来画符似的草诏书、下圣谕、批钦此、写“知道了”,他皇帝就做不成了。
所以大秦帝国一旦统一天下,当务之急便是来个全国性的“文字改革”。后代读史者吃了司马迁这个“大史学家”的亏,只知道秦始皇要搞“书同文”。而不知道所“同”何“文”?但是今日吾人便可以肯定地说,始皇所“同”者,绝非“大篆”!丞相李斯当日所搞的显然是从“简体字”入手的。他的第一步便是“篆字简化”——把“大篆”简成“小篆”!
我们今日可以想象秦朝当年这一项“简体字推行运动”中的阻力。当时真不知有多少“国学大师”,痛心疾首,呼天抢地,认为李斯毁灭“中华文化”呢?那时被“坑”掉的四百几十个大儒,说不定其中即有“以古非今”,为反对文字简化,而搞掉脑袋的呢!
简体字推行之后,还是不适用。李丞相乃推行第二步改革——废除篆字!代之以效率极高的“隶书”!
这一个空前绝后的由“篆”及“隶”的“文字改革”实在太伟大了。其惠百世不斩,余泽及于我辈!它是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文字大改革”。两千年来,再无第二次!
60年代之初,纽约有一位白人小收藏家,请笔者帮忙鉴别他所收藏的中国彝器。我在他的收藏中发现一块“秦权”(秦政府为度量衡标准化而向全国颁发的官铸“砝码”或“秤砣”)。权上所镌的“隶书”是二世胡亥的诏书。笔者以此实物与哥大的秦权拓片核校,发现二者分厘不爽!
发思古之幽情,我不禁对李斯这一辈古政治家有无限崇敬。他们搞出一套顾炎武所谓“未始异于三王”的“化民成俗之道”,真是历两千年而未少衰。而文字改革,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他们这一改,我们就沿用至今。今日《传记文学》上所用的字,还不是李丞相改出来的吗?[8]
相传隶字为程邈所作。程邈“得罪系狱,在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上于朝,始皇善之”。此事或有可信。但是坐牢十年的程邈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天降大任呢?狱中小囚,在杀大儒如草芥的大秦帝国里,居然敢,而且也能,“上之于朝”,亲承御览呢?这些都表示当时一个“文字改革”运动正在雷厉风行,所以狱中小囚,偶有愚者一得,亦可上达天听!
可惜嬴政那个有恩于士卒而无礼于士大夫的大独裁者,把知识分子弄伤了心。大家对他好话不提,坏话说尽。尤其是那为发牢骚而著书的司马迁,他把秦太后欣赏“关桐轮”等淫秽小事,都写得淋漓尽致,而对秦代这种空前绝后的文化大革命,只是一语带过;以致后人读秦史,也只知道“书同文”三字,而忽略了这三字背后,伟大的文化变迁!这是司马迁的疏忽呢,还是他见不及此呢?总之他这一轻重倒置的写法,引一句胡适的口头禅,是“该打屁股”的了。
但是胡适之说“小百姓”是“革新家”,“学者文人”是“顽固党”。又说“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和提倡”。这也就叫作“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小百姓”两千年来搞出那几个“破体字”,比起大秦帝国政府所推行的废篆字、用隶书的文字大改革,真是顽石之与泰山也!二者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五二
我国秦代这项“文字改革”是太成功了,太美满了。隶书一行,真是军民称便!
汉兴,尽废秦法,但是隶书却独蒙沿用。两汉四百年那些嚣张的学阀官僚,甚至利用“今文”来通经致用,把持了两汉的官办教育。这条今文家的师承门派一直延伸到清末民初,写《新学伪经考》的康有为,不是还想重振山门,继续称霸吗?
有“历史癖”(事实上是“考据癖”)的胡适之先生,治学的路线是师承“古文家”的。[9]休宁戴震是前身,他是“乾嘉学派”里搞“校勘”、“考证”、“训诂”的大宗师。咬字嚼字——如校勘《水经注》——便是他衣之食之寝之写之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所寄。搞了十多年的《水经注》,对社会发生何种“功效”,他是不管的,因为他是“学者文人”;他所搞的是“学问”,是百年大计的“文化”,奚可岌岌于眼前之“功效”?!
胡先生毕生不治产,不作稻粱之谋。但是他一生所吃的稻粱是哪里来的呢?那是劳动农民,以他们劳动的“剩余价值”来奉养他的。胡先生一非地主,二非资本家。他没有剥削贫苦农民的“剩余价值”,他的稻粱是他的学问换来的。贫下中农,“汗滴禾下土”,在耕田种地;胡博士三更灯火五更鸡,在绞脑汁,校勘《水经注》。虽然大家都是老王家的鼓乐队,你吹你的,我打我的,各不相顾;在人类群居生活上说,这原是分工合作!
孟轲那个未读过农业经济学的土老儿,出口伤人。他把贫下中农说成“小人”,“耕田种地”便是“小人之事”。胡适之是“大人”,校勘《水经注》是“大人之事”。所以老孟被清算得灰溜溜,岂不活该!有行为科学训练的“进步”学人,就滑头多了。他们说,噫!“胡适”何物也?曰,胡适者,劳动农民“剩余价值”之人格化也,学术化也!这就对了!
胡适之瞧不起章炳麟。我在胡先生早年的日记里,便发现他对章氏颇有微词。章疯子搞的是佶屈聱牙的古文。他恨不得少女写情书,明星上舞台,都从“粤若稽古帝尧”来起。你要章大师和“小百姓”一起去认“破体字”吗?把“破”的字补起来,才是他的工作呢!
“繁体字”对章太炎来说,有什么不好?章大师如果也办个《独立评论》,脱下青衫直缀,做起官来,头顶乌纱,身着蟒袍,施施然袍笏登场,尚不嫌麻烦,写几个“繁体字”算得了什么?
胡适之和章太炎真就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了吗?在一个行为科学家或社会史家看来,他二人是一丘之貉,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里“剩余价值”人格化了的“文人学者”。二人都是以研究学问为专门职业的。[10]章太炎要把“破”字补起来的,为的是学问;胡适之主张“破”字再破下去,也为的是学问。只是他二人经验中的社会形态不同,所以他们搞学问的方向也就不同罢了。
章太炎文化经验(intellectual experience)中的社会,还是自汉至清的传统农业社会。在这社会中,学术文字为极少数非生产者所包办。文言文、方块字不但对这个小包办集团服务周到,无须“改革”;它对农业社会里小型工商业的服务,也照样周到。传统以农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不变,我们的文字断无改革之必要,所以“文人学者”就不去画蛇添足了。不但章太炎不去改革,连那些专以“改革”为志的王莽、王安石、洪秀全、孙中山也不去碰它,你能说这些人都是“顽固党”?
胡适之先生文化经验中的社会,则是自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移的社会。在一个工业文明里,文字就不是少数人的工具了。为着普及教育,为着振兴工业,文言文、繁体字,就嫌累赘了。文人学者的胡适之和钱玄同就要去加以改革。胡、钱之要求“文字改革”固然未可厚非,而他们乱骂祖宗,那就不对了。这在历史学上也就是犯了所谓“现时观念”(present mindedness)的大忌!
五三
我国的“文言文”和“方块字”,自五四运动时期被胡适之辈喊打以后,忍辱含羞已六十余年。现在也该是我们替他们两位老人家平平反的时候了。
平心静气地说,八千年来的人类文明史中,学者们还未找到第二种文字能与我们传统语文比。它替我们保留了19世纪以前,人类文明最丰富的记录。它保留的总量超过人类文明史上,所有其他文字所保留的总和!
人类知识史上很多学科的“第一部书”,都是由文言文、方块字写的。《孙子兵法》、《齐民要术》、《营造法式》、《本草纲目》……差不多都是各该科目的始祖。
它更是高度文明世界里,独一无二、全始全终的、未经任何周折的原始语文。所以三岁的中国孩子便可背诵8世纪大诗人李白“床前明月光”的“原文”;今日国文程度好的中学生把公元前1世纪史学名著《史记》的原文,当小说来看,也不算什么稀奇。但是这些在其他任何文明国家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事!
至于我国传统文字对我民族之融合,向心力之维系,文化之发扬……所发生的数不清的功效,那岂是笔者一枝秃笔所能写得完的吗?!
本来有如此高度功效的语文,如果社会经济结构不变,也的确没有“改革”之必要;这也就是两千年来中国“学者文士”心甘情愿去做他们的“顽固党”的基本原因!胡适之先生不从这些大处着眼,而偏说文言文早死于秦汉之际。又说汉朝的小吏已看不懂官方的诏令,所以文言文早在汉朝就该废除,这就是在鸡蛋里面找骨头了。他之所以招致许多国学大师和卫道之士的反击,实在也是不无道理!
不过以上所说都是有关过去的事,所谓“历史任务”(historical mission)。如果一种文字已完成其历史任务,如今社会形态变动了,时代也前进了,新的任务,它负担起来不能胜任愉快之时,那么这种文字是否要加以“改革”,那就是另外的一种问题了。
五四
“胡先生,汉字要不要改革?”我在50年代的初期问他。
“一定要简化!一定要简化!”
那时大陆上“批胡运动”和“文字改革运动”双管齐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而文字改革家的副业便是“骂胡适”。胡适这个“买办学者”、“洋奴大班”,被他们骂得狗血喷头。但是每次一张“简字表”一出,胡先生却立刻叫我送给他。每张他都细细看过。认真评阅之后,总是称赞不置,心平气和,言出由衷,那种为学术而学术、为文化而文化的崇高风范,真令我万般心折!
我那时就想,如果1949年胡适被活捉去了,“系狱云阳”,他在牢内“覃思十年”,可能还会搞出一套更好的简体字来,“奏而上之”,说不定又要“出为御史”呢!
胡适是我们的民族财富。你把他关到牢里去,他也会有所贡献的;不像我辈不学乡愿,再如何地善于观风驶舵,到头来,饭桶总归还是饭桶啊!
有时我又问胡先生:“汉字要不要拉丁化呢?”
“兹事体大!兹事体大!”胡氏以肯定的文言文、不置可否地回答我。
胡先生做学问的态度是最谨慎的。没有绝对的信心,是否两方,他都要存疑。笔者那时还年轻,我反觉得老胡适吞吞吐吐的态度不够“进步”,几个烂方块字当垃圾丢掉了,有什么舍不得呢?!
如今胡先生墓木已拱。笔者亦自滥竽二十五年的哥伦比亚大学,于1972年转入纽约市立大学。纽约市大可能是今日世界上人种最复杂的大学了。笔者自兼课到专任,到搞行政,先后亦二十余年。误人子弟的总数(全世界所有人种的学生市大皆有),亦不下两三千人之多!学生们千奇百怪的种族和文化背景和他们在这个英语大学里学习的情况,给我个人的启发实在太多了。所以当年胡先生所不愿肯定答复的问题,笔者不揣浅薄,根据个人特殊的经验,每自觉颇有所悟。
汉语拉丁化最早的倡议者是明末清初的耶稣会传教士。洋人习中文,以罗马字拼音帮助记忆,理固然也。
清末新学人劳乃宣辈也曾略加尝试。后来赵元任先生等搞罗马字拼音,也只是帮助发音,并不是要代替汉字。而真正要废除汉字,代之以“拉丁化”的文字,则是吴玉章等左翼文人在1931年以后才推动的。
汉字何以要拉丁化呢?他们的理由是:方块字太难,拼音文字容易。郭沫若说:“使用汉字,单在一个人的受教育历程(从小学至大学毕业)上,比起拼音文字的国家起码要延长两年。”(1953年语)
郭老一不懂拼音文字,二未搞过今日吾人在美国所搞的“双语教育”,凭什么说这句话呢?
老实说拼音文字并不就那么容易。君不见纽约地区有中国侨胞十万人,其中九万人就既不能说英语,也不能读英文。今日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旅美者亦在万人以上。老实说,万人之中,其包括下走在内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绝大多数,要写一封清通无讹的(idiomatic&flawless)英文信,也都很困难!此非徒笔者个人愚鲁自卑,而厚诬我八千留美同文,实在也是因为流落番邦三十载,知其实情,也知道学英文是实在太难啊!
我们在此做“老番”是活该了。看看他们土生土长的又如何呢?纽约市大属下的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s)十余所,有生徒十余万人。每年招收新生——都是本市高中毕业——其中至少有一半看不懂《纽约时报》!“大学生”看不懂本地报纸,我们认方块字的中国人会相信吗?
以前那位嘴尖语滑、专门欢喜哗众取宠的鲁迅,他说我们方块字是“不象形的象形字,不谐声的谐声字”。他——由于蟹行文无功夫——就不知道,英文这个“长条字”也是“不罗马的罗马字,不拼音的拼音字”呢!
事实上,天下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不是方块字难,拼音文就容易。文字之难易端视乎学习者个人的条件——尤其是他的年龄!十岁以下去学,则天下无难字;二十岁以后去学,则没有不难的语言!这也是我们在海外搞“双语教育”的经验之谈啊。
五五
还有些人——尤其是科学家们——认为我国文字过于含混,对科技大有妨碍。笔者对这点也有切身的经验。
在50年代的中期,笔者与哥大的狄百瑞教授(今日哥大的副校长兼教务长)在一个研究室内鱼贯而坐。他那时还是位助教授,请了一笔研究费,正在编纂其《中国文化精义》。狄子知我贫,乃分点翻译工作给我,以为补助。我译的第一篇便是一首太平天国的“赞美诗”,其中有两大名句:“有割与无割,皆为上帝生!”就把我“割”住了。几费周章,才把它译成“割包皮”(circumcision)[11]而缴卷。
接着我便译清代魏源的《海国图志序》。魏氏那篇《桐城壳子》已经够含混了,文章结尾所引的一个“传曰”,就更使我莫测高深。这“传曰”的全文是:
孰荒于田,孰治于门。
四海既均,越裳是臣。
这为首二句是什么意思呢?我要找到出处才好翻译。可是我找遍《春秋三传》、《尚书大传》、《易经系辞传》……就始终找不出他那个“传”来。如果我不顾浪费时间,无限制找下去,我那计件之酬岂不是太微薄了吗!
我灵机一动,去问胡适之。胡先生说这个“传”在《易林》里面。可是我二人翻遍《易林》还是未找到。胡先生还要亲自带我去哥大书库大索一番,我就未敢惊动他老人家了。后来我约胡先生与狄氏一起午餐,胡公乃向狄君解释找出魏引原文之不易,以及中国古文字是如何的艰深晦涩,确切的翻译(precise translation)几乎是不可能的。狄氏然其说,我才把译稿奉上了。后来狄百瑞在他的书上,照胡氏之言加个小注,才解决了我那含混翻译的大难题(见狄书六七七页)。
胡先生那时就说中国古文有一种含混的传统,所以对科学研究和法律叙述都有妨碍。他老人家是“知其然”,而我就想找出它的“所以然”,而百思未得其解。一次在美国法例内读到一个小故事,才使我豁然而悟。
这小故事似乎是这样的:
一次国会通过一条法案,使果树(fruit tree)入口免税。不意在三读通过的正式文件上错打了一个标点符号,把果树变成了水果与树木(fruit,tree)。这一下被奸商看到了,乃运入大量免税水果,等政府发现更正,国库已损失不赀矣。
所以西方白人的蟹行文,文法结构一定要严密,意思表达一定要确切,一个逗点也错不得;其原因便是他们好讼成性,有玩弄法律的传统,因而在他们的文字里说一只猫便是一只猫,不像我们一开口便是“小猫三只四只了”。
我国人最反对打官司。孔子说:“必也使无讼乎!”“听樵断讼”一直又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美德。大家不上法庭打官司,所以我们文字也就没有法律的锻炼,写起文章来,麋鹿三两只,童子七八人,大家也就马马虎虎了。人家又不同你打官司,写那样清楚干吗?
文字本是反映文字使用者思想的工具。如果它的使用者一肚皮“诗书礼乐”和“清明时节雨纷纷”,你又怎能怪文字表达上水果树木之不分呢?如果你一旦丢掉传统农业社会里三家村冬烘学究的老包袱,而搞起工业文明里的民主、科学和法治来,它自然能帆随湘转,和你一起顺流而下,杞人忧天,实在大可不必!
五六
笔者写了这许多,并不是要反对汉字拉丁化。我只是觉得近五十年来搞拉丁化的学者所持的理论根据,完全站不住罢了。
在一个新文化的“启蒙时代”,“开风气”的大师们可以闻一知十,望文生义,信口开河。可是启蒙时代一过,学术研究就该规规矩矩,按照新兴科学的法则,亦步亦趋,向前探索才对。而当今的行为科学家所掌握的锐利武器之一,便是“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y)。
笔者有一次带孩子们去美南“露营”(camping),误入蛮荒,进入了一个“印第安人的保留地”(Indian Reservation)。因为我们生得和他们一样,所以颇受我兄弟民族的欢迎。孩子们并结交了一些印第安小朋友,我也乘机拜读了“印第安文”的小学教材。
印第安人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只有“语言”(spoken language)而无成熟的“文字”(written language)。后来与白人抗衡,因而他们也学了白种人老祖宗——东西哥德、高卢、法兰克、条顿、盎格鲁——萨克逊等等老蛮夷的老办法,利用罗马字母拼音来自造文字,也就是印第安语的拉丁化吧。
南北美洲印第安语有数十种之多。这样一拼,因而也就拼出种类繁多、拉丁化了的印第安文字来,俨然是欧洲“拉丁语系”的美洲翻版!
幸好,这批红人的老祖宗都是圣人绝种、大盗不兴的老子信徒,如果他们也和我辈黄人一样,搞出一些“十三经”、“廿四史”、诸子百家、丛书、类书来,那将如何是好?把它们也全部拉丁化?那就变成“有字天书”了!“悉任其旧”,那拉丁化了的孝子贤孙,也就无缘接受其“民族遗产”了。
“孝子贤孙”不读何伤哉?有胡适之、郭沫若去读不就够了。殊不知一个民族的文字如被迫上吊,变成了像古埃及的神书(hierographic)、巴比伦的楔形文(cuneiform)或希腊文、拉丁文一样的死文字(dead language),胡适、郭沫若也不去研究了;真研究,也是半坛醋,不能真通了。古代辉煌的文明如埃及和巴比伦,就是这个病症死去的。我们忍心眼睁睁看着一个浩如烟海、人类四分之一人口所共有的伟大文明,就此“中断”!
文明真的中断了,我们亚洲的黄人,也就变成美洲的红人了。
西方希腊罗马文明“中断”,损失并不太大。因为他们原有的东西便不多。在文字上吊之后,好东西都译成了方言。笔者在50年代不想学拉丁文也是这个道理。试问哪一种拉丁文著作没有英文翻译呢?但是我们要把《四库全书》和《传记文学》都通统拉丁化,以飨后人,那就不可能了!
瑞典汉学家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就说过,一个中国人,下了几年工夫,读懂了文言文(笔者按:达到像以前高中毕业生的国文程度),则他祖国三千年的文化遗产,皆在其掌握之中。这就是有比较研究眼光的文字学家的独到之处了。
反之,如果一个中国高中毕业生,只知拉丁拼音而不识汉字,那他与美洲红人何异呢?三千年民族文化遗产对他不是不发生任何作用了吗?这大概就是“胡子语录”中所谓“兹事体大”一语真义之所在罢!
胡适之先生的了不起之处,便是他原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开山宗师,但是经过五十年之考验,他既未流于偏激,亦未落伍。始终一贯地保持了他那不偏不倚的中流砥柱的地位。那些追随胡子前进而力有“不及”者,则往往变成一些新遗老,完全忘记了“圣之时者也”的古训。
另一种追胡适而“过之”的人则又流于浮薄。他们对中国文明改造的问题,初无真知灼见。谈大问题,学问不够;谈小问题,体验不足。但是愚不自知,却专门欢喜拿祖宗开刀。这种思过于学的风气,其为害实有甚于落伍。
反观胡适,他在这举世滔滔的洪流之中,却永远保持了一个独特的形象。既不落伍,也不浮躁。开风气之先,据杏坛之首,实事求是,表率群伦,把我们古老的文明,导向现代化之路。
熟读近百年中国文化史,群贤互比,我还是觉得胡老师是当代第一人!
注释
[1] 见《说文解字》,牛部十九。
[2] 例如“佛”字,在六朝、隋、唐之发音为bud。今日国语读fu。闽南语则近乎唐音。
[3] 今日用罗马字拼音的国家约六十多个,而各方言地区内——如法国和意大利,仍有其方言之方言。
[4] 今日英语语尾变化以动词最大,而俄语中则几乎八大类皆变。
[5] 《康熙字典》加“补遗”,字汇总数约五万。笔者曾以《康熙字典》做自我识字试验,自觉所识不过总字汇之十一。所以一个中国文法科大学毕业生,识字总数大致不出五千字,平时使用已经足够了。
[6] 孙中山先生幼年在夏威夷,便因为有心受洗为基督徒,而被长兄斥令回籍的。
[7] 一个生产技术十分原始的农业社会,不可能允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劳动力脱离生产。所以该社会内的“专业文化工作者”,也就是传统的“读书人”,亦不可能超过全人口百分之二十。所以一个农业社会内“文盲”众多实与文字的难易无关,而是经济条件不足的结果。
[8] 由隶书到楷书、行书的变化是微不足道的。
[9] 胡先生告我他早年颇有心要研究汉代的古文家刘歆。后来看到钱宾四先生的《刘向刘歆父子年谱》,深服钱氏的功力,乃力荐钱先生赴北大任教云。
[10] 我国传统社会里,四民之首的“读书人”的专业便是“读书”。读好了,就做官,读不好就“教书”,都是以“书”为中心的。所以有些外国社会学家认为中国人的职业前途只有一种,那就是“读书上进”;因而中国的社会,也是个“一种职业社会”(single career society)。
[11] 为初生男婴生殖机构割除包皮,是古希伯来人的宗教仪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