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好的一半

六六

在胡适之先生的生命中,一件国人认为“难能可贵”的,也是一般人所津津乐道的小事,便是他有一位“小脚太太”!

“胡适”这两个字,在近六十年来的中国,可说是一切“新”的、“洋”的事物的同义字了。大家一提到胡适之,心目中的直觉形象,总是一位西装革履、金边眼镜、满口洋文、风度翩翩的摩登学者了。论“摩登”则天下之摩登莫摩登于“我的朋友胡适之”者矣!

可是最能代表“胡适”这个形象的反面的事物——落后、腐朽、肮脏……则莫过于王大娘裹脚布里面的那双“小脚”了。在清末民初,最惹革新人士愤恨的——也是最能象征“落后东方”的具体东西,也莫过于“小脚”和“辫子”了。可是“辫子”问题不大,一剪剪去,烦恼尽除。“小脚”可就麻烦了,因为它既小之后,就欲大不能!所以把“胡适”和“小脚”放在一起,真是太不调和,也太够讽刺了;因此“胡适之的小脚太太”这一概念似乎也就变成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Seven Wonders)之一!

笔者在孩提,便听到家中父执辈闲谈及之而啧啧称奇。嗣后由小学、中学、大学以至留学,所听到的有关这件“奇事”的讨论,也未尝稍息。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因而这位胡太太在我的心目中,便一直是位白雪公主式的神秘夫人!所以当胡先生第一次为托我向图书馆还书,因而约我他到公寓里去“坐坐”之时,我心头立刻泛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想我到胡先生公寓里去,不就是要看到他的“小脚太太”了吗?!那一定是一位久藏岩穴、不见阳光的白毛女!

当胡先生介绍我向他夫人会见之时,我鞠个躬,叫了声“胡伯母”,然后定睛一看,真又有种说不出的失望的意味——二十多年的神秘感,一刹那间,全盘消失!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白毛女,而是一位圆圆胖胖的十分祥和的中国老太太。这样的老太太我实在看得太多了。

笔者是在一个农村大家庭里长大的;外婆家、姑母家、姨母家也都是大家庭。所以我的家族圈圈内,自继祖母、祖姑母、祖姨母……而下,有母亲一辈的伯母、婶母、姑母、姨母、表姑母、表姨母、表表姑母、表表姨母——乃至乳母、保姆等等;天老爷!小脚、中脚、大脚,可以排出一两连老太太兵来!真是阅人多矣!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在我家庭老太太的队伍里,至少可以找几打和她老人家一模一样的,小脚、中脚乃至大脚的老太太来,稀奇什么呢?

我自胡家回去之后,同住的中国同学们,居然围拢来问我:胡适之的小脚太太是什么个样子?一时我实在无法回答;因为对我说来,这位胡老太太简直“普通”到使我无法形容的程度。

胡先生在他的日记里说,他是在妇女之间长大的。笔者亦何尝不然。那些慈祥的老太太们,自从替我洗三朝开始,便是我生命里的一部分。对一些农村大家庭中长大的男孩子来说,这批重男轻女的老太太们,实在太可爱了。她们那些“小脚”在我看来并不十分“丑陋”或“落伍”。相反的,那是孩子心目中温和慈祥的象征。

我再也不会忘记,一次我偷偷地与一些放牛哥下河“洗澡”。归来,东窗事发,被父亲捉到了。他倒持毛帚,吹胡子、瞪眼睛,非把我打个皮开肉绽不可。我那向不发脾气的母亲,这时也毫无笑容,默默地站在一边,见死不救。可是那一旁团团转的几只小脚,可忙坏了。她们拦住了父亲的毛帚,替我“讲情”,要我“认错”,并且告诉我河里的“水鬼”如何可怕,下次再也不去河里“洗澡”了……最后还是她们替我“认了错”,才免得我在父亲的毛帚之下,壮烈牺牲!

如今只身漂流海外,祖国地覆天翻……午夜梦回,这几只“小脚”太令我怀念了。它们的无形消逝,我想起来,如何悲痛——我怀念她们!

现在在我面前出现的,不是“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她是我生命中一去不返的几只“小脚”的重现。我不感到奇怪,我感到的是“旧梦重温”——它替我找回了一段失去的童年岁月和温暖的家园。

二十多年来,我心目中“胡适之的小脚太太”的幻觉是如何构成的呢?我真是迷惘之极!

六七

胡伯母是一位相当爽朗的老太太。和她相比,她那位白面书生的丈夫,反而显得拘谨。胡老太太向来未叫过我什么“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见面,她对我就“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我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她只是传统中国社会里的一位普通老太太。我既是在这些老太太丛中长大的,我对她们也可相处如鱼得水。自幼她们就不嫌我吵,及长我也不嫌她们烦。她们絮絮不休而来,我也絮絮不休而对。她们鸣冤诉苦,我也可以既劝且慰,而不躲避她们。所以胡老太太后来自台北写信给我,总说我是“适之的好后学”,又是什么“最好的好后学”等等。我这位农村牧牛儿,真是承老太太过奖了!

俗语说,“一个床上睡不倒两样人!”胡太太受胡先生影响,说话也欢喜提“我们安徽”如何如何。其实更正确的表达,应该是“我们徽州”如何如何才对。她烧的一手好吃的徽州菜,很多样我都从未吃过。但是她老人家偏说是“安徽菜”,一定合我的口味。

一次她老人家打电话叫我去吃“豆渣”,说是美国吃不到的“安徽菜”,要我“赶快来”!我在赴“豆渣宴”的匆忙旅途上,千想万想,“什么是豆渣呢?”等到我吃后才想起,那原是做豆腐时剩下的渣滓,加五香杂料炒出,十分可口,是安徽农民最普通的“下饭菜”。笔者少小离家,竟然把它忘怀了!

适之先生以前便常常告诉我说徽州“很穷”。男人外出经商当“朝奉”,家事全靠女子操作,所以妇女十分勤劳,终日忙得团团转,所谓“不出门,三十里”是也。胡老太太也精力过人。她在那个小公寓内,也是不出门三十里,忙个不停。她家里麻将之客常满,斗室之内,烟雾弥漫。胡家的麻将客也告诉我,胡太太在麻将桌上赢的钱,也是胡家的经常收入之一种。她每打必赢,不知何故!

不打麻将了,胡老太太就烧饭,烧饭也是为着下次打麻将。侨居纽约,大家都没有用人,所以必须先把饭烧好才能上牌桌。等到麻将八圈已过,人饥手倦之时,大家就辍牌、热饭,然后据牌桌而食之。食毕,丢碗再战。其效率之高,真未可与港台间夫人女士道也。

老太太找不到“搭子”了,就读武侠小说。金庸巨著,胡老太太如数家珍。金君有幸,在胡家的书架上,竟亦施施然与戴东原、崔东壁诸公揖让进退焉!

这一对老夫妇在纽约相依为命,我实在看不出他们伉俪之间有丝毫不调和或不寻常之处。我记得胡先生放在客厅里的那个大书桌,就像一只中国旧式的八仙桌。桌上堆满线装书。周策纵夫子有自嘲诗,曰:“妻娇女嫩成顽敌,室小书多似乱山!”胡老师没有周先生那样的“娇妻嫩女”,但是“室小书多”,倒是和周家一样的。在那些乱书之中,放着个小砚台,看来就像万山丛中的什么“雁荡”和“天池”一样,这也是胡家之一景。胡先生流传海外的那些墨宝,也就是这些乱山丛中的产品。

胡家这只大书桌对我也太熟习了。我祖父当年的书桌就是这样的,只是老祖父那只砚台比胡老师的那只大出十倍罢了。他们看线装书,都带着深度眼镜,查《辞源》还得用放大镜。祖父穿长袍,胡老师穿衬衫和背心,也没有什么不同。那位在我祖父背后走来走去的、圆圆胖胖的继祖母,和胡老师身后忙个不停的胡师母,也差不多一样。和和平平四十年,大家一样好姻缘,我实在看不出这些白首相偕的老夫妇们有什么不同。当然他们的家庭里,偶尔也有点什么“代沟”和“勃谿”等小问题,大家也都是一样的,这也是20世纪传统中国家庭里的正常现象吧!

胡适之的“小脚太太”有什么值得我们大惊小怪的哩?!

六八

胡伯母毕竟和我的继祖母不同,因为她是位大学者的夫人。她也感染到一些书香气息。她老人家那时便告诉我,她也在写自传!可是我一直无缘拜读。等到胡先生逝世后,她老人家再度访美时,向我哭诉一些人世间的不平之事后,忽然交给我一大卷铅笔写的稿子,要我替她“看看”。其中有一部分据说还是寄居曼谷时期写的。

我取回在灯下展读,觉得那份稿子太可爱了。胡老太太不善述文,稿子里也别字连篇,但是那是一篇最纯真、最可爱的朴素文学,也是一篇最值得宝贵的原始的社会史料。尤其是她叙述民国六年,她未婚夫自美返国到她家中去看她,而这位待嫁女郎“不好意思”,想见他又不敢见他,因而躲在床上哭泣、装病。我读来,真如见其人。

后来婚期已近,她如何预备妆奁;大喜之日又如何“上轿”和坐在“花轿”内的心情,我细细咀嚼,真是沾唇润舌,余味无穷。它的好,就好在别字连篇,好在她“不善述文”,好在她无“咏絮”之才!

这种纯真的人情、人性,要以最纯真、最朴素的笔头,才能写得出来。一经用“才华”来加以粉饰,失其原形,就反而不美了。笔者以前做打油诗,咏“公园里的雪莱石像”,就认为那块“受了伤的石头”,远没有那深山大泽内“真得可爱、笨得可笑”的“顽石”更有诗意。《三字经》上说,“玉不琢,不成器”。其实玉要琢,就失真义。真爱玉者,或亦以故宫博物院内的“玉器”为“病玉”也。

笔者固亦尝拜读杨步伟、蒋碧微、沈亦云诸位老太太的自述。不揣浅薄,亦尝以六个月的时光,把《亦云回忆》的原稿,承作者委托,译成英文,共二十六章,凡八百余页。我对黄老太太的大作,可谓细读了。

“有何高见?有何高见?”黄沈亦云夫人,在我拜读之后,好奇地不耻下问。

“黄伯母,”我说,“我略嫌作者才气‘太’高,文笔‘太’好!”

亦云女士是我国第一所高等女校第一班的七十人中最少年、最美丽、最聪明的一位。以后黄郛将军一见之下,不能自持,才引起他二人才子佳人的一段佳话的。

像黄夫人那样在革命阵营中参与密勿的人物,她可留给后人的东西太多了。笔者受托为其校订过的数百件“绝密”电稿真迹,便是不世之珍。这些真金璞玉如为小文采所掩蔽,那就浮云蔽月了。所以我劝作者,归真返璞,让原始资料以真面目与读者见面。在她老人家的授权之下,我就“伸缩”而译之。可惜时限过短,未竟全功,至今犹认为可惜。

笔者细读蒋、杨二夫人的大著,也深觉这与胡老太太同辈的三位才女的大作,足垂不朽。她们都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代“新妇女”。她们的自述,皆为最珍贵的第一手史料也。

可是读书如看山。平时我们看惯了泰山之伟、黄山之秀、华山之奇……殊不知一些不知名的小山,亦自有丘壑。其中奇绝之处,往往为名山所不及。我拜读胡老太太的手稿,心中即有此种感觉。我想真识山水者,或亦不以鄙言为河汉也。

当胡老太太把她的原稿给我之时,她或有意要我把它在哥大保存起来。我那时事忙,未想到这点。同时也认为那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所以我劝她老人家继续写下去,乃把原稿还给她了。

1970年冬笔者访台去拜看她,也把这事忘了。后来老太太派人来旅邸约我去“吃饺子”以纪念适之先生“八十冥诞”,我亦以行色匆匆未能应召,孰知竟成永诀。其后我一直想告诉她“思杜在河北省当农民”的消息,也始终未能如愿。老太太仙游时,笔者侨居海外,不常看中文报,竟不知消息,电唁无由。今日思之犹觉耿耿!

胡老太太那份手稿,不知今在何方?云天在望,希望它没有自人间遗失就好了。

六九

江冬秀夫人与胡适之先生同年,生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夫妇二人是一对小兔子,夫人长先生数月。他二人是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订婚的。似乎是胡先生的外公做的媒。冬秀夫人的父亲江老员外对这门亲事似乎很认真。他对胡洪骍这个孩子认真地观察了好几天,才答应“以女妻之”的。

胡先生年轻的寡母对这门亲事,似乎也很满意。胡氏留美期间,这位未婚媳妇就经常至夫家陪伴婆婆,并一起照相以寄远人。在她的未婚夫感召之下,这位江小姐也把“小脚”放大,变成了中脚。家人并为她延师课读。日久能文,也就和数万里外的未婚夫婿,时通鱼雁。行行之笺虽短,脉脉之情弥深;半叶存问,也颇能惹起海外游子的相思。怀袖馨香,也给予他足够的烟士披里纯,而大写其acceptable的情诗——这便是这对未尝谋面的小两口儿,婚前远隔重洋的一点灵犀!

在胡适之那一辈——更具体地说,那些清华公费留美,第一、二、三届,胡适的留美同学们——试问有几位没有胡氏那样的婚姻背景呢?他们都是“世家子”。光绪年间的十八九岁的世家子,未“订过亲”,甚或“娶过亲”的,实在是少而又少了。

胡适之讨了个“小脚婆子”。试问胡适之的同学们、朋友们的“小脚婆子”,哪里去了呢?那批“世家小姐”就没有江冬秀女士那样幸运了。她们是我国数千年来,血淋淋地被压迫的女性,最后一代的牺牲者——她们有的深闺独处,试把花卜归期,可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月月年年,坐伤老大;最后落得个守活寡,以终其生。幸运点的,最多也只能当个女阿Q,自称为失去丈夫的“乡间大太太”!抵不住社会歧视和空床孤寂的,则难免寻觅吞金、悬梁的解脱!六十年回头一看,比他们后一辈的世家子,试问哪个不能说出一两位当年欲死不能的准烈女啊?

在目前这个自由恋爱的20世纪大时代里,谁又曾注意到这个大时代的开端,那千万个,哭干眼泪、斜倚熏笼坐到明,为小脚难放,而终身守活寡的孤孀?!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只是那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啊!

纽约市以前有位漂亮的华裔旅美女青年,嫁了位洋丈夫。她蜜月归来,我问她:“我们应该叫你‘什么’太太了?”

“您叫我‘碰太太’好了!”她笑着回答。

据她说,她姊妹幼时,父亲便告诉她们说:“你们以后都姓‘碰’啊!碰到谁,就是谁!”所以今日她就嫁了个洋人——“碰先生!”

其实“碰”也者,岂止这位女士之姊妹哉?在这个父母不能命、媒妁不忍言的时代里,哪个“婚姻”不是“碰”而成之呢?女的去碰,男的就不碰了吗?事实上,男女双方,皆各碰其碰!碰得好,就交头接耳;碰不好,就焦头烂额;好与不好,就各凭天命了。自作自受,怨得谁呢?

所以今日吾人试猜,假如胡适之当年亦走多数路线,反对“旧式婚姻”,来个家庭革命,其结果又何如呢?照胡先生——乃至他的伙伴们——那时的条件,他搞家庭革命不外有两种方式:“先革后碰”或“先碰后革”。

胡老师是位很软弱纯良的人。先革后碰,我相信他做不到。因为要革,他首先就要“革”掉两个可怜的女人的“命”。第一个牺牲者便是他的寡母。胡氏母子情深,他对他母亲的遭遇太同情了;革母亲的命,他做不到!第二个牺牲者便是那个可怜的村姑江冬秀。冬秀何辜,受此毫无反抗之力的平白牺牲,胡适之先生是个软心肠的人,他也无此狠心!

至于“先碰后革”呢?那就很难说了。正因为他生性纯厚,在青春期才容易坠入情网。泥沼渐深,不能自拔,做了爱情俘虏之后,两善不可得兼,到那时逼上梁山,是否不闹家庭革命,那就很难说了。古语说,“不谨细行,终累大德!”所以凡事总要“防微杜渐”。但是青年人受了环境的引诱,误入情场,有几个人真能防微杜渐呢?胡适之便是位极具普通人性的正常人,在这种场合,他也就不能“防微杜渐”了。

胡氏留美七年——从十九岁到二十七岁——正是他的青春期。在他大学本科的四年中,也是美国青年男女社交最活跃的四年,他却心如止水。这大概是一个小土包子的关系吧。等到他进了研究院,那也是一般美国青年“野期”(wild period)已过,该坐下来好好读书的时候了,他却反其道而行,“红鸾星”大动,而大“碰”特“碰”起来。

在这个时期,他第一个“碰”到的,便是众所周知的他的洋女友燕嫡兹·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女士;回国前半年,他又“碰”了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有名的莎菲陈衡哲女士。适之对她二位皆一往情深。命运之神如不作梗,他们都有双飞的可能!这也是江冬秀女士的“八字”好吧,他在两处情场都“碰壁”了,夫复何言!

七○

燕嫡兹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要了解她,先得了解美国大学里的社交生活。

康奈尔大学是当时美国最有名的七大“常春藤盟校”之一。能注册入校的都是顶呱呱的世家子女。韦女士便是该校地质学教授韦君的次女,是在校园内长大的明珠。韦家当然更是纽英伦的世家。这所大学也是当时他们“上等人家”里的哥儿、姊儿们自由择配之所。这种作用和风气,在半个世纪后,仍相延未衰!

在50年代的初期,哥大的巴纳特女子学院(Barnard College)里的女同学便曾向我们描述过,她们贵院里的社交状况,其情形大致是这样的:

周末一到,全院同学皆涂脂抹粉,穿戴整齐,在宿舍房间内,坐候新旧男友的电话。走廊内公用电话铃声一响,大家就蜂拥去接。真是只一人得奖,却个个争先。结果一人含笑下楼去者。大家再等下次铃声。如是铃声不绝,妆楼也渐空。等到天也黑了,人也倦了,铃声也不响了。最后只剩下几位“孤魂野鬼”。在绝望之际,有的难免自伤命薄,倒于牙床之上,便号啕大哭起来(美国女孩子是极其坦白天真的)。可是几次一哭,也就惯了;因而性情日益乖僻,那就更问津无人了。

我国大学里的情形当然完全不同。笔者大学时代,男同学中春情发动的酸葡萄便曾在女生宿舍的外墙上,大做葡萄诗曰:“一年级俏;二年级傲;三年级放警报;四年级没人要。”这位阿Q诗人,所吟咏的当然全非事实。我们粥少僧多,哪有“没人要”之理?殊不料,这在美国大学里的择配过程,倒是实情。

我国科举时代有句解释落第士子文章的话,叫作“文章不发终有弊”。美国大学里的文章不发、警报长鸣的女士们,“弊”在何处呢?她们的“弊”有先后天之分。先天的那一定是形体不好,生理上有缺陷,不易引起男士们的爱慕。后天的,则难免是边幅不修,情性乖戾,使男孩子望而却步。

我们胡先生的女友韦小姐,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且看她男友笔下的描述。

一一韦莲司女士之狂狷

女士为大学地质系教授韦莲司(H.S.Williams)之次女,在纽约习美术,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可如何也,其狂如此。(见《藏晖室札记》,1914年10月20日)

这是六十年前的美国啊!那时此邦社会风气之严肃,有甚于今日之中国。对这样一位“狂狷”的女子,天老爷!哪个大胆青年敢擅亲芳泽?大家愈不敢接近她,她也就益发“狂狷”了!

再看她东方男友七个月后的记述:

四八 韦女士[(1915年)5月8日]

女士最洒落不羁,不屑事服饰之细。欧美妇女风尚(fashion),日新月异,争奇斗巧,莫知所届。女士所服,数年不易。其草冠敝损,戴之如故。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行道中,每为路人指目。其母屡以为言。女士曰:“彼道上之妇女日易其冠服,穷极怪异,不自以为怪异,人亦不之怪异,而独异我之不易,何哉?彼诚不自知其多变,而徒怪吾之不变耳。”女士胸襟于此可见。(《札记》同上)

今日台湾的时髦女士们,以“三气”取笑我旅美女同胞。其中“三气”之一的“衣着土气”,便不太公平。比起此邦大家闺秀的韦莲司女士,我上下打量,深觉拙荆“衣着”,并不太“土”啊!所以那“三气”俱全,以不变应万变,我们胡老师的洋女朋友,当年每逢周末,哭倒牙床,是可以想象出来的!

可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们的胡“医师”[1]竟然把她惊为天人,说“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1915年1月23日,《札记》)

数月往还之后,青年胡适显然已卷入国际情场,泥沼渐深,回头无岸。在短短的一年之中,竟向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事实上是“理书”(说理之书也)。余读书至此,颇为那位当年的浊世佳公子、青年胡适感到不平。在那美人充下陈的绮色佳,何独钟情于此姝?我不禁脱口而出:“胡先生,你为什么找上这个古怪的老处女呢?”

“胡说!胡说!”胡老师正色告我,“Miss Williams是个了不起的女子!极有思想!极有思想!”

我唯唯而退。但我每想起我自己朋辈膀子边挂着的纤腰金发,我真痛恨美国当年排华风气,而为我胡老师痛感不平。有时当然也难免心中暗笑,我们交游不广、见闻有限的胡夫子丹桂有根而桃花无运呢!

1915年1月下旬,胡君又专访女士于其纽约海文路九十二号寓所(92 Haven Avenue)。次年韦女士转返绮色佳,乃将此寓转顶于胡氏。1956年夏,白马社在这寓所的九条街之外开会,胡先生特地要我开车往该处,绕场一周。真是海文路上花千树,都是胡郎去后栽。木犹如此,人何以堪?!当年国际情场中的风流才子,如今两鬓皆斑;睹物思人,真不胜感慨系之啊!

就在这一次胡、韦海文之会时,胡氏显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为韦女所峻拒。2月3日韦氏就写了一封“即在所谓最自由放任之美国,亦足骇人听闻”的长信。她奉劝胡郎,斩断情丝,悬崖勒马;应着重较“高级”的情性之交;勿岌岌于“色欲之诱”(sex attraction)。最后燕姬并勉励郎君,“读书上进!”(education-choice-then vitalactivity)好一派薛宝钗口吻,也就是贾宝玉所说的林妹妹决不会说的“下流话”吧!可是她的劝告,胡氏都全部接受了,并“与C.W.约,以后各专心致志于吾二人所择之事业,以力为之,期于有成”(见1915年2月3日及5月28日《札记》)。

从文学和男女情爱的观点来读胡适留学日记,读到这一段真觉泄气!贾二爷和苏和尚如地下有知,一定也要大诟曰:下流、下流!俗不可耐!但是从实验主义者以及孔孟人道主义的观点来冷眼旁观,我们倒替江冬秀夫人松了口气!

可是韦女士虽是止乎礼,她并没有绝乎情。最后棒打鸳鸯的似乎还是韦女士那位“守旧之习极深”的妈妈。这位老太婆对他二人私订终身的发展,誓死反对到底。这位老夫人那时显然是以“别人看来不好”,以及异族、异教通婚,有乖时俗等话,来横加干扰。

她这一顽固无理的阻挠,使胡医师忍无可忍,乃去书坦陈,希望老夫人要言行一致:夫人如役令爱如奴婢,则何妨锁之深闺,毋使越阃阁一步;如信令爱尚有人身自由,则应任渠善自主张,自行抉择。“自由奴役之间,绝无中间余地也!”

胡郎并理直气壮,质问老封君:

我们为什么要顾虑“别人”对我们怎样想法呢?难道我们管我们自己的事,还没有他们来管的好?!风俗习惯不是人造的吗?难道我们有智慧的男女,就不如传统的风俗习惯伟大了吗?!安息日(指信仰上帝)是为人而设,人不是为安息日而生啊!

最后胡郎大声疾呼,希望老夫人网开一面,不要专门信“神”,也得信信“人”才对啊!(1916年1月27日,《札记》)

胡适之是位不太会拍桌子的人。但是对那可能做丈母娘的韦老夫人写了这封火辣辣的信,想见其一肚皮怨气也。

无奈这位韦老夫人比《西厢记》上那位崔老太太还要顽固,而燕嫡兹也没有莺莺小姐“待月西厢”的勇气,结果把他们鸳鸯拆散的,倒不是“蜗角虚名,蝇头微利”,而是二人的皮肤颜色不同,而难成眷属!

那年头是20世纪的初期;那也是中国人在美洲最受歧视、鄙视和虐待的时代!自命种族优越的白鬼,把我辈华人看得黑奴不如,对我种族文化极尽其诬蔑之能事。韦女士如不“狂狷”、如不“哭倒牙床”,她又怎会瞒着家人与一位华裔穷学生卿卿我我呢?一位纽英伦世家里最小偏怜的掌上明珠,下嫁一个“支那曼”(Chinaman),那时在他们眼光内简直是件不可想象的事!因而纵狂狷如燕嫡兹者,也在家人和社会强烈的反对之下而还君明珠;但是她又“碰”不到如意白郎可嫁,佳偶难成,可怜的燕嫡兹,就“自梳”一生了。

种族主义(Racism),下流万恶的种族主义,它是害了韦小姐一生了。它的流毒,迟至六七十年代至少还拆散了笔者朋友中三对美好的国际姻缘!但是又有谁知道,它三尖两刃,七十年前也曾拯救了一位善良的村姑江冬秀女士?!命乎?天乎?吾欲无言。

七一

可是胡博士与莎菲陈女士的往还,应该是佳人才子,一拍即合了。不幸他二人也因八字不合,而沟水东西!

陈小姐那时就读于沃莎(Vassar College)女校,距纽约和绮色佳都有数小时火车的距离。她豆蔻年华,藏在深闺,一直到胡氏已在康奈尔毕业,迁往纽约,住进了他女友遗下的公寓时,莎菲才惊鸿一瞥地在绮色佳出现。所以当她与诸名士游湖借伞之时,适之却远在二百英里之外,服务无由,而挟伞于后、尾追不舍的却是胡氏最好的朋友任叔永。

近代中国知识分子谈恋爱,本有“朋友之‘友’不可友”的侠义传统的。不但是君子之交不能互侵腻友;据说以前风月场中,也有此习俗。胡先生告我,北京大学文科学长(文学院长)陈独秀教授之所以要到妓院去“打场”者,就是因为那位陈君专狎的妓女,违犯这部不成文宪法!

所以在近时留美男女青年社交场合里,如果一个女士答应了一次某位男士的约会,这位男士的朋友,虽亦倾慕有心,大家“看在朋友份上”,也就相率裹足不前了。因而偶不经意的借伞之约,往往却导致借伞女士的无形孤立而“失掉其他机会”!这些都是今日旅美——尤其是纽约区——华裔知识女青年的普遍苦恼!

这种不成文宪法,在六十年前则更具约束力。莎菲小姐既然为任君所发现,胡君谊在挚友,断不能做“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但在陈小姐的立场看来,那时物稀为贵,三千(男士)宠爱在一身,呼来唤去,要谁有谁!何可一朝借伞,遽委终身?!多交点朋友,更多点选择,不是人情之常吗?

这时心中七上八下的任先生,当然心有不愿;但是野马无缰,又如何骑得?这对一位可怜的马夫来说,真是愁煞人,天不管!显然是在莎菲的同意之下,任君的好友——胡适、梅光迪、朱经农……都和她鱼雁常通,“谈诗论文”起来,通信的幅度由三角、四角乃至多角!

青年未婚男女通信谈诗论文,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数见不鲜。张君瑞、崔莺莺不也曾“酬简”,互通“五言八句诗”吗?只是倒霉的邮差,被“拷”得皮开肉裂罢了。美国的邮差谁敢去“拷”他们呢?所以他们这伙华裔留美学生“谈诗论文”就四角五角地畅所欲言了。

就青年文士们来说,烟士披里纯最大的来源还是女人。没有个工诗善文的女人,一个日不暇给的“博士候选人”哪有工夫去唱那些无聊的“蝴蝶儿上天”呢?蝴蝶上不了天,胡适之还搞什么“诗国革命”和“文学改良”呢?没有“文学改良”……胡适之又哪里搭得上陈独秀、蔡元培……又哪里能去北京大学登高而招呢?

所以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寻根究底,功在莎菲。莎菲!莎菲!黄河远上白云间,你就是天上的白云!人间的黄蝴蝶啊!莎翁说:“脆弱呀,侬的名字就叫女人!”(Frailty!the name is woman.)莎老头就不懂现代中国文学了。在中国文学里,事实上可以说,“坚强的女人呀!侬是擎天一柱的烟囱!”我们新文学大师们全部的烟士披里纯,都由你而发!没有你哪里有胡适之、梅光迪、任叔永和朱经农?没有你哪里有夏志清、颜元叔、余光中……啊!

胡适自1916年10月起与莎菲通信,二人虽未谋面,而五个月之内,尺素往返,男方便单独寄出“四十余件”——差不多每月十件。这算不算“情书”呢?当然不算。他们青年男女信上所谈的只是文学、哲学和日常生活上芝麻绿豆小事而已。但是怎样写才算是情书呢?林姑娘的“题帕诗”也不过是偶然间的文学创作罢了;而“鲁迅”与“广平兄”所通的“两地书”,却连“文学”也谈不上,他们所谈者,芝麻绿豆小事而已!

1917年4月7日,胡君终于随任君之后访莎菲于普济布施村(Poughkeepsie)。这是胡、陈二氏第一次“碰头”,也是他们在美洲的唯一的一次!而胡之于陈,虽只短短一晤(恕我只从胡君这一面去观察),真是桃花潭水,一往情深!等到四十年后,莎菲已绿叶成荫、儿孙满堂了,人家或问“中央研究院”胡老院长和陈衡哲女士当年的“关系”,他还硬是说女士当时抱的是独身主义,并不钟情于任何人。

其实照胡适之先生这种坦荡襟怀的哲人,他这时的回答实在应该是“大方”一点才对。他应该说陈女士那时已名花有主,是任先生的女友,甚或准未婚妻了。又不是校勘《水经注》,为什么一定要九分证据,不说十分话呢?殊不知,胡院长灵魂深处,异性无多。这一段少年时期的绮丽之情,及老还绻恋无穷,他实在“大方”不起来啊!

周策纵夫子“论胡适的诗”,便专好从文字上去推敲。周公如效法林语堂先生去替苏东坡“抚衷情隐秘”,他对“胡适的诗”便不会那样地去吹毛求疵了。

胡适之先生平生最反对人取洋名字。但是他却把他自己的偏怜独女取个洋名字叫“素斐”!周夫子哪里知道,“素斐”者,Sophia也,“莎菲”也!“为念绿罗裙,处处怜芳草!”这位多情的博士1927年重访美洲,2月5日在仆仆风尘之中,做了个“醒来悲痛”的梦!是“梦见亡女”吗?对的!他梦见“素斐”了。

我把胡公那首诗里的他那“亡女”的名字,换成英文,周夫子就明白了:

Sophia,不要让我忘了,

永永留做人间痛苦的记忆。

这不是一首缠绵悱恻的一石双鸟,悼亡、怀旧之诗吗?谁说“胡适的诗”一定是“看得懂,念得出”呢?!

策纵!策纵!你被我们调皮的诗人愚弄了!

我要把这首复原的诗,加上香烛纸箔,到南港诗人的墓前焚化!再问问胡老师,我说的对不对?老师生前总是说我的“大胆假设”为“胡说”!如今九泉之下再晤素斐、莎菲,三曹对案,还不承认吗?

七二

胡适之这位风流年少,他在哥大一共只读了二十一个月的书(自1915年9月至1917年5月),就谈了两整年的恋爱!他向韦莲司女士写了一百多封情书(1917年5月4日,《札记》)。同时又与另一位洋婆子“瘦琴女士”(Nellie B.Sergent)通信,其数目仅次于韦女士(1915年8月25日,同上)。在博士论文最后口试(1917年5月22日)前五个月,又与莎菲通信达四十余件!

在哥大考过博士口试的“过来人”都知道,这样一个神情恍惚的情场中人,如何能“考口试”啊?!这样一位花丛少年,“文章不发”,把博士学位耽误了十年,岂不活该!

笔者在“胡学”上试做此“小考据”,绝无意讪笑前贤。若有人要据此而再兴讨胡之师,那就更本末倒置、小题大做了。以胡适这样一位五百年一见的哲人,“博士”不“博士”,真何损日月之明?

须知“博士”这个东西,基本上是骗人的。我国自秦始皇的验梦博士起,在科举时代被它骗了两千多年。西学东渐之后,洋博士又继起骗人。笔者不是说“博士学位”一无是处,只是——且引句胡适名言——“社会对它的报酬,远大于它对社会的贡献”。

笔者也不是说,博士公的十载寒窗便一无所得。它是一种严格的专业训练,但是其本身也只限于“训练”而已。以唱戏做比,则读博士如下“科班”。“科班出身”者,至少可以“跑龙套”!但是绝大多数的所谓“博士”最大的本事也只能在学术界跑跑龙套而已。

可别小视“跑龙套”!纽约市有京戏票房五家之多。平时公演,粉墨登场,锣鼓冬仓,琴韵悠扬,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龙套”一出,则马脚全露。那批华洋混编的“龙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宁死……好不热闹!笔者在纽约看国剧,最爱“龙套”,因为它能使你笑得前仰后合,烦恼全消!

“科班戏”便不一样了。不论大鹏小鹏,都“跑”得井井有条,俯仰进退,若合符契!这批“职业龙套”便是吾侪所谓“博士”的拿手好戏;但是博士爷的本事,也就是贵州的驴子,技止此耳!

可是真正“大轴”,那就又当别论了!近六十年来唱得名满中外的,莫过于梅兰芳了。梅博士就偏偏不是“科班出身”!而近六十年来在学术界唱“大轴”,唱得名满中外的莫过于胡适之了。试问胡老板是不是“科班出身”,博士不博士,何损于日月之明?以博士的空衔来批评胡适,那就等于说梅郎不是科班出身一样地可笑了!

笔者前篇曾说胡适是我们民族财富,你把他关到牢里去,他也是有所贡献的。同样的,他情场失意了,也会失意出一场文学革命来!以指测河,以斗量海,我们岂可小看了我们学术界的胡老板!

七三

胡适之先生少年时代生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出入于总统执政、王侯废帝之门,真是“宫娥不识中书令,问是谁家美少年”!再加上他才名遍海内,所到之处当然难免是异性爱慕的对象,虽然他家中已讨了一位“小脚婆子”。

笔者在胡氏早年北大时期的日记里,便发现一位叫H.C.的女士[2]。她爱慕胡博士到“我不能活下去”的程度。一次她亲往胡家拜访,和冬秀夫人哭诉一番,却未言来意,使冬秀夫人手忙脚乱,不知她哭闹为何事。后来这位痴情的女士,由于肝肠寸断而抱病住院,胡君心有不忍,曾私访医院加以慰问。但仅有灵犀之一点,终无彩凤之双翼,究有何益?!

胡先生是位日记作家。但是他和我辈普通人一样,没有每日皆记的恒心。加以他认为写日记要“多记个人思想和学术心得;不应专记日常小事”!

“日记记的最勤的是赵元任先生,”胡先生告诉我,“但是他专门记日常生活中芝麻绿豆的小事!”

为胡老师抚衷情隐秘,我倒希望他有赵先生记芝麻绿豆的恒心。这样我们才可以替上述那位痴情女士写个“纪事本末”,但是在着重思想心得的胡适日记里,便再也找不到这女士的下文——好一个哀艳的故事!

说实在话,青年的胡适虽然颇受异性的爱慕,但是他本质上不是一个招蜂惹蝶之人;不像他的好友徐志摩,所到之处便蜂蝶乱飞!

适之先生是位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谈恋爱,他也搞不出什么“大胆作风”。加以他对他的婚姻也颇能想出一套深足自慰的哲学;婚后蔗境弥甘,所以他也就与冬秀夫人和和平平四十年,始终一对好姻缘;他二老白首相依,是十分幸福的!

西谚有云“妻子”是男人“较好的一半”(the better half)。胡氏当年碰来碰去,万一脱身不得,那个不可知的“一半”是否比现成的“一半”较好,那实在是个天大的问号。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他单纯的“择配”的问题,那也是个婚姻“制度”和婚后“生活方式”选择的问题。

须知胡先生那一辈的知识分子,是我国三千年婚姻史上,可以选择三种不同的婚姻制度和三种不同的婚后生活方式的唯一的一辈!这三种制度便是:(1)纯粹农业社会所特有的“旧式婚姻”;(2)工业文明社会里的合伙制的西式婚姻;(3)“转移时代”(transitional period)里,半中不西的所谓“新式婚姻”。

这三种不同的婚姻制度和与之俱来的完全不同的三种婚后生活方式,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下的产物。这三种不同的制度,只有在20世纪初年的中国——也就是一个转移时代的中国——才能同时存在。在此之前,中国未曾有过,在此之后也不会再有。

这是三种不同时代的不同制度,谈不到孰好孰坏;更谈不到在某种制度下,哪些家庭生活就会更“幸福”。而在胡先生那个青年时代和胡氏本人兼跨三个时代的生活经验里,这三种方式他都可以及身而试的。所以那个二十来岁、在中西男女关系之间乱“碰”的青年胡适,就是个在这三大壁垒之间被踢来踢去的皮球,落在哪里,便在哪里。他这个皮球最后总算被踢到那个“三从四德”的古老堡垒里去。在这个古堡里,他是绝对的主人。他那“较好的一半”是死心塌地地“相夫教子”,为他而生存,为他而服务;使他在学问上、事业上,横冲直撞,而无后顾之忧!我就不相信胡适之先生一辈子伟大的成就,与他这个幸福的、无后顾之忧的家庭生活,毫无关系!

他的皮球如落入一个现代美国的堡垒里去,和那一位“狂狷”的美国小姐生活在一起,那胡适后半辈的生活方式就完全不一样了。其后果如何,我们固然不能妄事推测,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说,那时的中国,尚未具备那种婚姻制度的社会基础,而胡适之又是个乐于钻故纸堆的农业社会里的传统士大夫,如此则家庭生活与社会形态间的矛盾,是否易于克服,那也是个大问题,因为一个人毕竟是社会动物,他是不能孤立于社会之外的。

胡适之如“碰”到个半中不西的“新式”中国妇女又如何呢?我们至少可以说,那个时代的中国妇女,并未获得真正的解放。社会上通常所见到的一些活跃的“新式妇女”——尤其是一些女政治家们——事实上都是“妻以夫贵”,是一种不安于室的假解放。在这种环境里,胡适如碰得好,他可碰成个有运气的周恩来。碰得不好,也会碰出个乾纲不振的毛泽东、刘少奇和林彪。如此则吾见博士于沟壑中矣。

在胡公有生之年,国人一提到“胡适之的小脚太太”,似乎都认为胡博士委屈了;但是有几个人能体会到,他是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


注释

[1] 笔者的业师,也是胡先生康奈尔时代的同学和好朋友晏文斯教授告诉我,他们常年都叫胡适为Doc.,意是“博士”或“医师”。因胡氏青年时即生得一副文绉绉的样子,故有此诨名。Doc.在美国土语里,通常是专指医师而言。

[2] H.C.的名字是笔者二十多年前在缩微胶卷上所读的早年胡适日记上看到的。然事隔二十余年,当年笔记多已散乱,哥大所藏之胶卷今亦不知何往,核校无由,故此二英文字母或不太正确。读者谅之。


“我的朋友”的朋友历史是怎样口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