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政治
六
胡适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为有守的白面书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为他缺乏搞中国政治主观和客观的一切条件。
在主观条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没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没有足够做政论家的眼光!
做个大政治家,在主观条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种“信道不移”的精神,只是最起码的条件。更重要的是还要有铁一般的肩膀,如此他才能顶住政治上的惊涛骇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地负荷起天降大任,然后任劳任怨,为国为民,死而后已。但是在胡先生的个性上是没有这种担当和魄力的。
有一次我问李宗仁先生对胡先生的看法,李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废言,则这四个字倒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面书生,则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够资格受五鼎烹,那还能做什么大政治家呢?
胡先生也没有做官僚的脸皮。民国以后有清望的学者们下海从政是需要相当脸皮的,因为这些名学者出山之前,一个个都是以帝王之师自命的,认为“吾曹不出,如苍生何”?!这样才应征辟,乘安车,入朝为官的。但是官场亦另有官场的一套啊!一旦做了官,这批高人隐士,对上就不得不搞逢迎,对中层就不得不结党羽,对下也难免不作威作福。本来,官场中这些恶习和陋规,也不算什么天大的坏事,因为那本是我国两千年来,自上而下的单线官僚体系中的必然现象,同时也是讲求传统政治效能不可或缺的朝仪和官箴。我国古代的政治家有见及此,乃因势利导,干脆把它们制度化起来,以礼节之,使其发而中节。
民国肇建,这些原也是煞费苦心的制度,被目为封建残余,通盘废除,但是制造这些陋规和恶习的单线官僚体系,反因科举之废除而变本加厉地单线化,因而那些原先尚有些制度性的东西,至此反变成无原则和规章可循的官僚主义,俗语所谓上拍下压。
30年代的初中期,适之先生的朋友们,一个个脱青衫、换红袍,都当起官僚来了。初入官场做学徒,有时还有点脸红,出师之后,就乐此不疲了。“乍回迹以心染,或先贞而后黩!”试问“独立评论社”这个山洞出身的“干员”和“能吏”,有几个是例外的?
胡适之先生本人,倒的确是个例外。他老人家虽然也曾下海,却仍能保持了他的清誉,而没有沦为官僚。“看他风里尽低昂,这样腰肢我没有!”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缺少那种“终始参差,苍黄反复”的脸皮!所以胡先生纵想做官,也只能做个“泛舟于赤壁之下”、吟风弄月的闲太守,做个太平盛世的点缀罢了。
不特此也。胡氏纵有心为国为民,真想当一员“循吏”,他也办不到。他不特对自己的私交好友,抹不下脸皮,他甚至不是个搞行政管理的干才。像胡先生那样温情主义极重的人,他怎能搞“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怨”呢?以他的盛名卵翼了一点小小“庚款”的管理权,已经被梅贻琦先生等所包围,而弄到“跳进黄河洗不清”的程度,遑论其他?当胡先生的令名为“庚款问题”的流言所累之时,笔者在一个偶然场合之下,问了问顾维钧先生的意见。顾先生说:“胡先生一定不知道其中复杂的问题。”其实胡先生何尝不知?他只是门户之见在作祟,拉不下脸皮去约束那些捧他的老朋友罢了。
再者,一位学者如变成了“政客”,他就必然有“政敌”。如果政敌一旦背信弃义,那么兵来将挡,大家耍起政治手腕来,他自己的道德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胡适之先生是位老实人,一般政客的手腕他不屑于耍。事实上,以胡氏的禀赋,他纵想耍,也无此天才;勉强一试,他也耍不到令人拍案叫绝的程度。这儿笔者不是说,胡适之是怎样的一个天大好人。坦白地说,胡先生也并不就那样老实,不过他始终没有不老实到做政客的程度罢了。“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以胡适来遍比时贤,则“山高水长”,先生的风范,也就是百年难一遇的了!
七
胡先生不但不会耍那些他所不应该耍的政治手腕,纵使是那些正当的——有时也是应该的——政治手腕,如外交使节,为着母国利益而在驻在国的政潮中,投机取巧地活动,亦非胡氏之所长。他做大使时每向友好倾吐他那一番“行万里路,讲百次演”的苦差事。胡先生后来亦常向笔者提到。其实那种“苦差事”,如行之者为“胡适教授”,政府对这种成绩斐然的国民外交,自然要传令嘉奖。但如行之者为“胡适大使”,那政府就应把他撤职才对。胡先生故乡的农民就有一句土话说:“捞鱼摸虾,耽误庄稼!”胡氏身为中国抗战期中的驻美大使,好多外交上重要的“庄稼”他丢下不做,而拼命去“捞鱼摸虾”,岂不该撤职?
幸好胡先生是个福人,在他做大使期中,正是美国孤立派最嚣张之时。胡氏在华盛顿的“庄稼”也不会太多。所以他和当年十四条失败后的威尔逊总统一样,在华府“道不得行”,乃直接诉诸美国人民,因而他的捞鱼摸虾的外交,也就功不可没了。
可是一旦珍珠港事件爆发,中美成为正式盟友,并肩作战。为着扭转盟邦外交上的“重欧轻亚”的策略,为着与英苏等国争抢“租借法案”里的美援物资,为着促进美国国会通过更多的亲华立法,那样,华府内的庄稼就忙不胜忙了。你不耍外交手腕——甚至迹近下流的外交手腕,那你的母国,立刻就要吃眼前亏,因而这位不习于耍手腕的学者大使就丢官了。
有一次我告诉胡先生一件趣事:那便是一位反战的史学家也是前哥大名教授的查理·毕尔在他的名著《罗斯福总统与大战之序幕》一书中,竟把胡适说成日军偷袭珍珠港的罪魁祸首。毕尔大意是说美日之战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罗氏为着维护美国资本家在亚洲的利益,不幸地上了那位颇为干练的中国大使胡适的圈套,才惹起日军前来偷袭的。[1]胡先生听了这故事大为高兴。他连忙要我把这本书借来,并在对他“不虞之誉”的那一段下面,画了一道道的红线。但是当我问他当年究竟是耍了些什么圈套终于使罗斯福总统上钩的,他想来想去也无法对我的问题作圆满的交代。其实毕尔先生的那一顶帽子,实在是对我们胡老师的“求全之毁”。我们这位“言忠信,行笃敬”的学者大使,哪里会玩什么了不起的外交圈套呢?罗斯福何等滑头!我们胡先生哪有这样的本领来请他入瓮啊!
总之胡先生天生是个“教书料”。大学的讲堂和图书馆才是他最感到乐趣和最该去的地方,官僚衙门里本是没有他的份的。事实上早年的胡适之也是反对搞政治的。他认为他和陈独秀的基本区别也在此。陈独秀和当年的“新文化运动”,在胡适看来,都是“政治”的牺牲品。胡先生是反对五四运动的。他认为新文化运动的“夭折”,便是五四运动把它政治化了的结果。胡氏显然不了解,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本来就是一个铜元的两面,二者是分不开的。
事实上胡适之这位大文化人之与政治,情形也是相同的。在他的四十年不衰的盛名之下,政治终于变成胡适的儿子,弄成个“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局面。晚年的胡适之真是“爱其少子,甚于妇人”!他对搞政治的兴趣,确是老而弥笃的。
国府行宪之初,胡先生真有可能要做总统了。但他终于做不成。主观的条件之外,他还缺少搞政治最起码的客观条件——与执政党实力派的历史渊源。胡氏做了一辈子政治票友。他对执政党的诤言固多,闲话也不少。如今无功受禄,以票友登台来领导科班,揆诸情理,岂可谓平?“你们国民党反对我!”难道还有什么不应该的吗?胡先生是聪明的。他自知可以做总统而不能做行政院院长。读历史的人,读到胡适婉却做阁揆这一段,真也要松口气,胡适之如做了行政院院长,岂不天下大乱?!
八
或者有人要说,胡适做个政论家,应该是没话说的吧!的确,“谈”政治原是胡先生的最大嗜好。笔者在纽约出入绛帐的时间也不算太短。平时就很少听到胡先生和他同辈的朋友或访客们谈过多少学问。他们所谈所论的几乎全是政治,而且多半是鸡毛蒜皮的政治。学问似乎只是他老人家教导后辈的东西。
其实胡先生的政治言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相当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没有经过“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所以从方法学上说,他那种“有疑处不疑”的政论,正是他“无征不信”的治学方法的反面。所以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其说是他的学术“理论”和政治“行为”,倒不如说是他笃信自由主义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国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会联想到“胡适”。胡适那一脸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无恐怖自由”——的象征。而崇尚独裁专政的人们,一闻胡适之名,也就忸怩却步;一碰到他的“反动言论”和“毒素思想”,也恍如接触原子辐射尘,逃避唯恐不及,封锁唯恐不周!死诸葛吓走生仲达,他羽扇一摇,真是“词组能倾百万师”!好不壮哉!
胡适之就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非也。他只是个近代中国的“时势”和勤劳伟大的老百姓所制造出来的、文化交递时代里学术思想上的“英雄”。适之先生常常勉励后辈说: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只要耕耘,必有收获。他强调“社会对一个人的报酬,实远大于这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司马迁那个刑余之人,就不相信这句话,说:“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但是胡适之这个乐观主义者,对“天道”的公正,倒是笃信不移的。
社会对胡适的报酬既然远大于胡适对于社会的贡献,则社会对胡适的需要,将不因胡氏之死而结束。他的真正的影响力,现在可能还没有完全发挥。等到全中国人民“衣食足,礼义兴”,从而憧憬“人权”的时候,胡适的幽灵,恐怕又要大叫“还我头来”,而开始在云端“显圣”了。
所以从主观条件上看,就事论事,胡氏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那种自由神像式的崇高地位,他本身是不足以当之的。但是四周环顾,学术思想界芸芸众生之中,胡适而外,又谁能当之?就凭这一点,适之!适之!也就足垂不朽了!
九
胡适之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既然是广泛的、深远的、间接的和无形的,他自己在政治上,赤膊上阵,拼起老命来,就一无是处了。大的政治运动他既鼓吹不起,小的政治改革他也策动不来。以他老人家一言九鼎的身份,不合时势、不洽身份地一吹一策,就可能把天下搞得更乱,而使民主退潮。因为讨论大政治——像国体一类的问题——则论者必须有像孙中山先生所说的“高深的学问”。可是胡先生在这方面的“学问”,却不太“高深”(这儿笔者所着重的当然是胡适之那一阶层的“学问”,自郐以下,那自然又当别论)。
讨论小政治——如张季鸾、王芸生一伙人在《大公报》上所谈的“小骂大帮忙”的政治,则论者必定要对政情民隐有极深刻的体验和观察,然后下笔才能入木三分。胡氏成名太早,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便已名满全国,飞向枝头做凤凰了,他是不了解真正民间疾苦和里巷舆情的。像抗战期间《大公报》上,那种“看重庆、念中原”,感人肺腑、一字一泪的社论,胡适之是一辈子也未写过的。不是他无此才华,而是他无此体验!
胡适之——不成问题的——是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学者。但是伟大的学者们也有很多是一通百不通的。把物理研究到登峰造极的学者,对人理不一定也就同样精通。相反的,伟大的“通儒”们,有的也是百通一不通的,他们可能倒背“十通”,但是对应有的一通之学,有时反而一窍不通。
在这方面胡适倒的确是个例外。他真是个百通一通的大才。不过一个人的精力究竟有限。在胡氏无所不通的学问里,有许多方面在专业人士看来,只不过是各该专业范围内相当高度的常识罢了。而胡先生亲手“拿绣花针”的专业——如他中年所搞的“禅宗”,晚年所搞的《水经注》——则又与政治科学无关。因而胡先生谈起大的政治问题来,事实上是以常识论政。“国体”和“组党”一类的问题,又岂是常识可以应付得了的?
早年的胡适之和李大钊诸先生有关“问题与主义”的辩论,其关键亦在此。他们辩者双方事实上都是以小常识谈大问题,要不是那时是个“启蒙时代”,这批大教授的夸夸之谈,实在是贻笑方家的!
胡先生那时“少谈些主义”的论调一出,对方抓住这个小辫子,很快就给他戴上一顶帽子,说他是个“实验主义者”。加以那时杜威大师的法驾初临中国,黄面皮的弟子们执礼甚恭,师徒相映,站在大师背后的胡适就真的成为杜学东传的一世祖了。
后来那对“实验主义”一无所知的鲁迅和瞿秋白,被实验师徒吓得手足无措,而内心又醋意盎然,因此说出些“此理今凭实验传”一类完全不通的酸话。而他们居然也能以这种不通之论,咒骂胡适,领导文化反对派而扬名天下,这也可想见我国当年知识界,对现代知识之贫乏!
最可惜的当然还是胡先生自己。这位风度翩翩、“中西之学俱粹”的少年学者,被扣上这顶洋帽子,不但不以为忤,有时且面有喜色,并且一戴就戴了一辈子,也是同样不可思议的。试问“实验”这个“主义者”所戴的白帽子,哪里就比“马克思”那个“主义者”所戴的红帽子更漂亮呢?市井少年偶一戴之,再配上黑眼镜、力士鞋、牛仔裤,招摇过市,或不失为风流潇洒。如果我们的“文艺复兴之父”在一袭八卦道袍之上,也加上这顶网球帽,那就有点不伦不类了。
按说,杜威东来之时,我们的胡先生应该把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等众儿郎唤齐,两班侍立,自己升帐设座,“口吟六艺之文,手披百家之编”,人分宾主,学辨东西,和杜威来个分庭抗礼,才是正轨。而胡氏不此之图,在杜行者一苇渡江之后,竟然率众弟子,夹道匍匐,顶礼膜拜,使杜和尚飘飘然,认为孺子可教,吾道东矣。何其懦哉!
胡先生既然甘心自囿于一家之学,如此非杨即墨,难免也就助长了他情感里本已十分浓厚的门户之见。杜家的子弟们,认为只有杜氏之学才是科学化的哲学,所以他们是三句不离科学的。据胡先生告诉我,中央研究院在筹办之初,筹备人等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该院那个拉丁文名字Academia Sinica。这个洋名字的正确译文应该是“中央科学研究院”。它“研究”的方向和对学术衡量的标准,亦以“科学”为依归,而“科学”一词的界说,当然也就凭服膺科学的欧美留学生的举手为断。所以后来胡氏在纽约请客,那些“服膺科学”的客人,便相率“敬陪”,那不“服膺科学”的国故大师,也就怫然“敬谢”了。
胡先生由于牢固的科学观而示人以不广,他在中国新文化启蒙运动史中,就难免退处于蔡元培先生之下了。在“兼容并包”的启蒙学风里,孑民先生是置身于“兼容”之上的,而适之先生则局处于“并包”之下了。
一○
“实验主义”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我们这样有才学的胡适,也被它“牵着鼻子”走了一辈子而不能脱缰而驰呢?
其实“实验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西洋哲学史上的地位是没有太大的轩轾的。杜威和马克思这两位开山大师,年龄虽然相差四十岁,他二人的思想却是属于同一个时代的。他二人都生在那个玄学将死未死、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方兴未兴的时代里。这个时代的思想家,一面舍不得放弃他们所精通的玄学——如马克思就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方面又要掌握那方兴未艾的社会科学——如马克思就极力推崇美国人类学家摩根对印第安人社会结构的研究。此书马氏以年老不能卒读为憾。[2]所以他们那个时代所搞的哲学,事实上是一种非科非玄的学问。也是一种小脚放大、两代咸宜而新旧两无是处的半老徐娘过渡时期的学问。
马克思是欧洲人。他目击西欧在工业革命时期社会上所起的变化,因而他把两千年来欧洲白种人所创造的社会变迁史,作了一个有十分功利的总结,然后从其总结里抽出一个他认为合乎宇宙“实在”演变的半玄学的法则。千虑一得之后,他就根据西方白种人的历史经验主义,来替全人类算命了。
天下哲学家没有哪一个是能脱离他的文化传统而从事思考的。马氏也有他特殊的传统。他是个日耳曼,日耳曼是西欧脱离封建社会最晚的一个民族。终马克思之世,日耳曼的社会仍是阶级森严的,同时其传统的民性虽然极其笃实却也是刚愎自用的。因而那反映日耳曼民族生活方式的日耳曼意识形态,也是人世间最武断的东西。它说一就不许你说二。在传统德意志的学派里,不用说黑格尔和马克思了,就连那个搞性心理的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和今日在美国以半途脱党的共产党员转而为反马克思权威的魏复古,那种学术上独断专横的作风,和他们的日耳曼前辈们都是一脉相承的。
胡适之也是反对马克思的。他反对马学思想倒似乎是次要的。他不能容忍马克思学派的专断。所以大陆上《胡适思想批判》百余万字的长文,胡先生是一篇篇看过的。有时他还在那些文章上写了些有趣的眉批。但他看过,也就认为“不值一驳”丢在一边。
有一次我指着那七八本巨著,戏问胡先生:“这几十万字的巨著里,难道就没有一点学问和真理?!”
“没有学术自由,哪里谈得到学问?”胡氏一语带过。
“那至少也可搞点自然科学。”我说。
“自然科学也搞不好!”胡先生说这句话时的态度,简直有点横蛮,同时也可看出他对自由主义信道之笃!
胡先生后来又在他那个乱书堆中找出罗尔纲所写的小册子《师门辱教记》[3]给我看说:“你看尔纲会那样地批判我?”
“说不定罗尔纲的思想真正搞通了呢!”
“胡说!胡说!”胡先生直是摇头,“不可能!不可能!”
胡适之是真的相信“为着自由故,一切皆可抛”。他与那些把“自由、民主”喊得震天价响的所谓“民主人士”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胡适相信比他大三十四岁的杜威。杜威能容忍,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但是我们这位胡老师的老师,又是怎么回事呢?
杜威比马克思小四十岁。他和马克思一样,把北美洲两百年来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变迁的史实,作了个总结(虽然他没有写出一部《资本论》),然后再根据他在玄学和粗浅的科学上双重的训练,从这总结里抽出个法则,再以这半科学的法则,来推断北美洲白人社会今后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和原则。
杜威是不承认人类社会生活的演变是依照什么“客观实在”而发展的。所谓“实在”也者——引用他大弟子胡适的一句话——“只是个百依百顺的女孩子!”哲学家要把她如何打扮,她就如何打扮。如果这个女孩子就是“道”,则“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所以唯物主义者把“实在”看成一成不变的天道,而认为社会改革家的任务便是“替天行道”的说法是机械论,是不合乎科学的。
人类社会进化既然没有个“客观实在”来做其主宰,则人类进化程序中所发生的只是一系列无从逆料的“问题”,以历史的“经验”和“实验”的“方法”来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再引用胡适的一句话“从事一点一滴的改革”——才是人类社会进化,最正当的途径。
这便是有名的杜威“机会主义”(opportunism)和“实用主义”(pragmatism)。[4]所以杜威先生是反对“革命”的,因而他那个大弟子胡适也是个天大的“反革命”!在国、共两党的党法上说,“反革命”是要被判死刑的,而胡适这个“反革命”居然在一个名士如云的酒会里,一杯在手,含笑而终,真是侥天之幸!
杜威何以有这种“反革命”的哲学呢?那就是杜威也有杜威的“反革命”的文化传统。在那个传统里,杜威如不接触其他不同的传统,他是跳不开的。
杜威和马克思不同。马氏是个在严格的阶级社会里长大,阶级观念牢不可破,而脾气又十分古怪的日耳曼老顽固。杜威则是个宇宙任翱翔、无拘无束而世故圆通的洋基(Yankee)小滑头。洋基的祖先们原多为受流刑的暴徒和为追求个人自由、冒险犯难远涉重洋的逋逃。他们是没有丝毫阶级观念的,更不相信任何权威。加以渡海之后向“西部”探险,千里无垠,匹马单枪,那些半工、半农、半兵、半匪的亡命之徒,肯让哪个“权威”来“牵着鼻子走”呢?但是在重洋之外,深山大泽之中,为着枪打红人、鞭笞黑人、驱逐黄人、开疆土、兴农牧,自做边陲之主,他们又不能不合作。自然合作大家好,那这些白色逋逃之间就不得不“容忍”彼此的“自由”!
英语民族本来即有较为开明合作的政治传统。传统与创造相结合,才铸造出美国后来的——也是她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所特许的——极端的“个人主义”(胡适之美其名曰“健康的个人主义”)和“民主的生活方式”。杜威曰,何谓民主?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弟子齐声应曰,信然!
同时,为应付随时发生的政治上、社会上一切的问题,天高上帝远,这些殖民客也只有自求多福,从事一点一滴的改革,随时自力更生,就地解决。这原是他们的“经验”,后来也就变成杜大师的“主义”。
再者,在极端个人主义支配之下,个体间生存竞争之激烈是可以想象的。所以白种美国佬之间一旦发生利害冲突,彼此之间是寸步不让的。互不相让之下,则亲兄弟明算账,虽近如父子夫妇,也得法庭相见。所以白种美国公民是好讼成性的。他们一百个成人之间,有一个必然是律师!在这个讼棍如毛的社会里,要没有绝对尊严的“法治”,那还了得?
事实上这些都是杜威哲学的精义之所在。但是这些精义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杜威大师面壁默坐向空虚构的,那是美国历史发展经验的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所以吾人如不能掌握这个美国历史经验主义中所产生的白人的“辟疆主义”(frontierism,这儿笔者冠以“白人”二字,因为这个“经验”是与红人、黑人、黄人无关的),则吾人对真正土产的美洲哲学的土壤(经验)便无法了解,不了解“经验主义”(“实验主义”的原名)中所据以产生的“经验”,只是空头传授其法则,希望仍然可以祭东风、烧战船,那就犯了拨弄形而上学来治国用兵的大毛病。事实上,这也是我国启蒙运动中马克思主义者和实验主义者所犯的通病!把工业化的“大跃进”真的当成“烹小鲜”来处理,则国家焉有不糟之理?
所以,就文化背景、学术地位和时代对他的需要而言,则胡博士在思想上的成就,应该与马、杜二博士,三分天下,才算好汉!胡氏的正当工作,应该是在新兴的社会科学的光芒照耀之下,把三千年中国的历史经验作一总结,从而抽出一条新的东方法则来,以成一家之言。然后有系统地引导我们的古老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将来。胡博士不此之图,而却在马、杜二博士之间,搞“拉一派、打一派”的勾当,那就未免低首下人、自暴自弃了。
一一
胡先生之所以在政治学说上不能自成一家者,实在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
胡氏博大精深的学问原来就是个什锦大拼盘。其中训诂辞章、文学流变、先秦思想、释老精义……都可说是无双美味。社会科学原是他那大拼盘中最中看不中吃的一锦。
胡先生告诉我,他在康奈尔读大学本科时,对经济学就没有兴趣,未尝选修有关经济的科目,因而他一辈子对各种经济学说也很少涉猎。这便是他老人家晚年谈政治问题的致命伤。《五四运动史》的作者、老友周策纵对胡氏的批评,也就着重在这一点。一个学者如对新兴的经济学基本的概念也不清楚,那他对现代的政治问题本来也就无置喙余地!
不特此也。胡氏对他成名以后才逐渐发展的其他多种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如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史学等等,也未尝钻研。如笔者老友杨龙章今日所搞的所谓“群体社会学”(mass sociology),真是胡先生连名词都未听说过。因而随工业革命而起的名目繁多的社会问题和种族问题——有远见的孙中山先生1896年在伦敦脱险后已见其征兆,而1950年在纽约的胡适之先生仍未感觉其严重性,而只醉心于工业革命前期的桀苻生和科玄交替时代的杜威那一套,那就未免与工业化后期的世界现势脱节了。
工业经济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真是多来兮!如果哲学家们置这些问题于不顾,而奢谈明心见性的教育,那就开倒车回走三百年去搞程朱陆王了。阳明山高已哉!但是那位龙场驿丞却不能解决大纽约断电期间的三千五百件抢案!
所以胡适之先生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虽然生死以之,他却始终没有搞出一套完整的理论来。不是他无此才华,而是他在社会科学上无此功力!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来对近百年——乃至三千年——的中国政治经济的演变作一番通盘的了解,而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去搞“一点一滴的改革”,那就必然要“扶得东来西又倒”。良相与良医所服膺的原则原是一样的,医人医国首先都得把病理搞清楚,否则药石乱投,压低了高血压,又激起了肝脏炎,那病就害不完了。
再者杜威先生也不是不谈主义。他的主义就是“美国主义”(Americanism)。他没有提这个词,因为他视为当然,不谈主义而主义在其中矣。哥大后期的名教授也是胡先生甚为心折的芮文斯(Allan Nevins)和康马杰(Henry Steele Commager)都是属于这一派的。在50年代里康马杰的学说在北美洲真是风靡一时。笔者亦尝随许多美国世家子之后,在康老师课堂上肃立鼓掌数分钟。胡先生对这位后辈,读其书而慕其人,真是推崇备至。可是在60年代中期,我们这位康老师就渐渐地变成美国的叶德辉了。那些新起的长发青年学者,开始对美国文明自我清算,打倒杜家店,在新的学风里,杜威之学也就显得灰溜溜的了。
1968年春天的一个上午,哥大校园内忽然一声呐喊,笔者凭窗俯视,只见对面校长室内,长发乱飘。校长室被霸占了,校园内人声嘈杂,鸡蛋横飞,一个五四运动正在热烈地进行。再看原杜威研究室前那个大光屁股铜人,却仍然丝毫不动地在俯首沉思。这是胡先生当年与笔者,常时对坐长谈杜威的纳凉胜地。我心想此时适之先生如仍然坐在此地,不知道他对这一学潮作何解释?!
笔者这些妄论,当然只是责备于贤者。因为有适之先生那样历史地位的人,他如果要谈政治,就要谈深远的根本问题;就要谈孙文、马克思、杜威那一阶层的政治。他的见解和学说,岂可与我辈乡愿茶余酒后的龙门阵,等量齐观?!
当然胡先生除他本人主观的训练上的限度之外,客观上的限制也是不许他扭开杜威之枷锁的主因。老实说,五十年来在科学挑战下的我国各项学术——尤其是行为科学——就始终没有脱离启蒙阶段。这也是我们那些启蒙大师四十年称霸杏坛的道理,因为他们始终没有脱离他们成名的那个时代。他们没有太大的进步,时代也没有太大的进步啊。时代和环境限制了他们的成就;时代和环境也宠坏了他们,没有逼着他们教而后知困,自求上进。因而就永远在科学上不能摆脱洋人而独立了。做了几十年的齐天大圣,说穿了其实只是个癞和尚的保镖!
这种自我限制,实际上原是我国学术界整体的悲哀。形势比人强,个人是跳不出去的。一个大学者的成就,是建立在无数小学者的牺牲之上的。没有那样的土壤就结不出那样的瓜。我们的菜园里既然找不出几个十斤二十斤的冬瓜,要胡适一个人变成个六十五斤的大冬瓜,那就不可能的了。在过去五十年我国落后的学术环境里,能出了个胡适,我们已很足自豪的了!
胡先生有绝顶的天分,也是好学不倦、用功最勤、至死不衰的大学者。50年代的初期,笔者为应付考试,曾以读杜学的札记和心得向先生请益。胡先生在这方面是极度谦虚的。他一再说他自己还要“补习”!并且在极度困窘的生活条件之下,还拿出一大笔美金要笔者为他选购讨论杜学的名著,并认真地下工夫去阅读。“假我十年以读《易》,仲尼而后更何人?”胡先生的用功与好学,在笔者所接触的前辈学者中,绝对是空前绝后的。以他的用功,配合他的见识,所以政治问题虽然只是他什锦拼盘中最弱的一份,但是他谈起来比那些谈同一问题的党政理论家还要高明得太多太多了!
一二
胡先生对民主政治的看法,既然难免着重“形似”,他认为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发展最值得惋惜的便是民国初年的那一段。他觉得那时的北京政府已具备了民主政治的基本结构,而掌握结构的成员,如民初的国会议员,也都是些“了不起的人物”。中国失去那一个大好时机,在胡先生看来,真是国运也夫?!
在50年代的初期,台湾的问题,在胡氏看来,便是缺少个“反对党”。最好的解决办法,自然是国民党效法华盛顿当年的大陆党,“一分为二”。要不然那就得另外组织一个真正的反对党。他这一主张深得蒋廷黻先生的同意。这两个秀才在纽约因而也就有联合“造反”的意图了。
要组党,则论学历、论资望胡先生应该是当然党魁。但是论精力、论组织才干,则胡氏只够做配角。在1952年访台返美之后,蒋氏兴趣方浓而胡氏已兴趣大减,可以说是只说不做了。
有一次我向胡先生说:“你就顶个名字做党魁,组党大事让蒋廷黻去干不就得了?”
“那如何使得?”胡先生两眼向我一瞪。“孔子说的‘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我自己不干,怎能让人家顶我的名字去干?”随着他又说了些其他方面的“干与不干”的大道理。
我记得我们那时还谈了些有关蒋廷黻的掌故。我偶尔提到蒋氏可能是“复兴社”里的要员。
“很有可能,很有可能!”胡先生说当他1952年返台蒋公约见之时,他们曾涉及胡蒋二位有意组党之事。“蒋先生说,‘请告诉廷黻不要另外组党了,还是回到国民党里来吧!’”
“这‘回到’二字里有文章!”胡先生不疑处有疑地向我说,“蒋廷黻未加入过国民党,为什么要‘回到’国民党里去呢?”
胡先生怀疑蒋廷黻先生是个力能通天的“蓝衣社”大员。我们并且把《独立评论》找出来“考据”一下蒋廷黻加入“复兴社”的可能年代。
如今当事诸公俱已作古。那些力未通天的“蓝衣社”社史家也找不到证据来证明蒋氏是否是个“社员”,这件事,可能就永远是民国史上的疑案了。
一三
晚年胡适之先生不但对空洞的大政治有兴趣,他对空洞的小政治也有兴趣。他在1952年访台之后,一直要我们这些学文法科的留学生“替雷儆寰写写文章”,后来儆寰先生辱书征稿,笔者不自量力,也真的替《自由中国》写了些不成熟的文章,一直写到雷先生坐牢而后已。
那时胡先生并且鼓励我们在海外自办报刊。在他老人家感召之下,我们一小撮“文法科留学生”真的也就办了个小月刊曰《海外论坛》,在纽约编辑,香港印刷。我们的经费、稿源、发行、销路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偶尔一两篇哗众之作也颇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胡先生对我们这一小刊物的问世,真有欣喜若狂的反应。他居然纡尊降贵地替我们写了一篇相当有分量的文章,讨论那时大陆上刚影印出来的“曹雪芹小像”。胡先生认为那“小像”上的“雪琴先生”不姓曹。[5]
胡先生这篇“尾巴摇狗”的文章,竟然引起那些坚持“雪琴先生”姓曹的《人民日报》,对我们这个“海外某刊物”里面的“某作家”大加抨击。
“雪琴先生”究竟姓不姓曹呢?今后的“红学家”们对我们那个“海外某刊物”里“某作家”的笔墨官司,恐怕还得继续打下去。“有九分证据不能说十分话!”目前的定论还是下不得的!
《海外论坛》那个小刊物一诞生就患了心脏衰弱。带病延年,拖了三年也就倒下去了。它的垮,不是因为客观条件不足,而是主观的由于出不了中国知识分子搞企业组织所必需的“领袖”,十五位硕士、博士之中,就出不了一位雷儆寰、萧孟能、刘绍唐或胡菊人。他们“轮编”,但不同的意见却“轮编”不掉,所以出了一期“纪念胡适专号”以后就陪胡赞助人一起长眠地下了。
《海外论坛》的关门对社内许多人,包括笔者在内,都有很大的启发。我们这批传统包袱甚重的知识分子,谈大政治,学问不够;谈小政治,体验不足;瞎吹民主、自由,而在民主圣人胡适的赞助之下,在杜威铜像之前,尚且民主不起来,哪里还有脸皮向祖国同胞说教呢?一念及此汗从颊下,笔者自己也深深自知肤浅,再不敢在祖国报刊上瞎写文章!一搁笔就已二十来年了。
一四
晚年的胡适之不但对动口的小政治有兴趣,他对动手的小政治也有兴趣。
50年代的中期,台湾、香港两地的政治社会都还算安定,因而中国留学生又继续出国,哥大校园内久已绝代的“中国同学会”又恢复活动。这时出国的同学很多都已是政学两界的中级负责人,他们对政治的兴趣本就是从国内带来的;有高度政治诱惑力的胡公馆,这时也就更形热闹了。他们听过胡适的传教以后,也要来个促进民主政治的小组织。胡先生对他们期望甚大,因为他们都是起而行的少壮派。胡先生并为他们的小团体取了个名字曰“晨社”(Morningside Society)。取名人是三句不离本行的。晨社之名是他依据哥大校址所在地的“晨边高”(Morningside Heights)而起的。笔者是时虽未尝涉足台湾,但却住在晨边高,所以也应邀参加,并随群贤之后集体到胡家去“请训”。其后做社长的李和生会照相,他曾替胡氏照了一张后来流行相当广的照片。《传记文学》第一六八期第一六页上所刊的那一张便是和生照的。后来许多报刊复印时都误传那是胡先生做大使时的照片。
1957年初“晨社”开成立大会时,胡先生“亲临指导”,参加聚餐,并讲了几个钟头有关民主政治的大道理。我个人因所听已多,未终席就溜出会场与一些年轻人一起去哥大参加中国同学会的“春节联欢会”去了。时过午夜,胡先生还一再询问:“为什么唐老先生还不回来?”惭愧的是,在衣香鬓影中,我这位“唐老先生”早已把他那位“胡老先生”忘得一干二净了。
此后不久,胡先生又病倒住院了。晨社的李社长通电要率领我们去集体探病。我说人家害的是心脏病,你如何能集体探得?和生又要醵巨资,购大束鲜花送去。我说胡公病房太小,哪里放得了那么多“大束鲜花”!最后我建议他去买一张探病卡片,由我来替他做一首“桑籁体”的十四行打油诗送去。这种“秀才人情”才是那位老秀才之所好!
事隔数日,我碰到那位探病归来的林征祁。征祁告诉我说胡先生病房内的花太多了。后送的都放在走廊上。他又说胡先生看到你们的新诗,大为高兴云云。
下面便是录在我1957年2月27日日记上的那首打油诗:
慰问胡适之先生
适之先生,
自从你进了病院,
亚洲、美洲、欧洲……
乃至全世界的人,都在
为你祝福,
替你焦心!
但是我们——
“五四”以后才出生的一群,
知道你没有病。
你只遇着了一点小灾星。
因为你,
抵抗力最坚强;
永远站在时代的前面;
和我们一样年轻!
四十年来,
你从葫芦里,
放出了多少小鬼!
这些小鬼,
现在翻说你是妖精!
漫山遍野,看!
他们正在追捕“胡适底幽灵”!
还有,
恭维你的朋友们,
曾替你塑了一尊像,
抬起来到处游行。
不抬着这个像,
躲在后面的朋友,
就立刻要暴露原形!
但是我们——
你学生底学生,
做工、读书,
不声不响的年轻人,
一直在追随着你,
追随你做个“人”!
你不谈主义,不谈革命,
你却创造了一个时代;
又替另一个时代播了种,
我们正在努力耕耘。
胡老师:好好休养!快快出院!
没有你走在前面,
我们真要变成,
三十来岁的“老先生”!
注释
[1] Charles Austin Beard,President Roosevelt and the Coming of the War.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48.p.514.
[2] Lewis Henry Morgan,Houses and House-life of the American Aborigines.Washington: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881,pp.281.后来恩格斯的《家族、私产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便是根据摩氏的观点发挥的。
[3] 罗尔纲著《师门辱教记》,原版于1944年由桂林建设书店印刷发行,旋毁于战火。翌年再由重庆独立出版社重印未果。1959年始由胡适出资在台北重印,改名《师门五年记》,为非卖品。
[4] 笔者曾经把当年和胡先生所讨论过的谈杜威札记大意缩写成一短文曰《实验主义新诠》,载于《海外论坛》月刊,1961年2月出版的第二卷第二期,第五至八页。
[5] 胡适著《所谓“曹雪芹小像”的谜》,《海外论坛》月刊,1961年1月,第二卷第二期,第二至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