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远不照近的一代文宗
二三
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
在近代中国以白话文做大众传播工具的不始于胡适。在他之前已有陈独秀的《安徽白话报》和吴稚晖等所编的《新世纪》。但是正式把白话文当成一种新的文体来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终于造成一个举国和之的运动,从而为今后千百年的中国文学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那就不能不归功于胡适了。
和胡氏同辈的文人学者,乃至目前文学的史家可能都不承认笔者这一定论。他们不承认的理由固多,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他们距离胡适的时代太近。距离太近,看得太清楚,因而自觉把胡适“看穿了”,便不能承认胡氏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
事实上,那位以提倡古文而被誉为“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也不是唐朝第一个写“古文”的人。他也只是学问好、声名大、文笔犀利,他的倡导与时代的需要又正好配合,所以他就能压倒同俦而独享盛誉。和韩愈同时的一批儒生又何尝承认他“文起八代之衰”呢?!这顶高帽子原是宋朝的大文学家苏轼奉送给他的。既戴之后,一千年来自苏东坡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敢否定韩文公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了。
胡适之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正是如此!如笔者对胡氏的评论有误,那也许是笔者性子太急,把话早说了二百六十八年就是了。
本来,古今中外一切英雄豪杰实在没有哪一个不是时势制造出来的。“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个独享盛誉的革命领袖,他的丰功伟绩正不知是多少无名英雄的努力所促成的呢!革命英雄如此,文化英雄何独不然?
人与人间的聪明才智,贤与不肖,有时是要相差十倍以上的。但是“上智”与“下愚”毕竟都是“人”。彼此相差十倍,已是够多的了。若说上智下愚之间有什么“神鬼之差”或“霄壤之别”,那就违反科学了。不但是胡适,就是任何至圣、大贤、导师、领袖,他们的心脏、头脑、皮骨、神经也和普通人没甚差别;而由这些官能所发放出来的好德、好色、好货的习性——以及一切七情、六欲也和我们差不了太多。但是在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神秘局面之下,这种“领袖”人物的形象就会因距离愈远而愈显得“伟大”。相反的,你如和他愈接近,他那种伟大形象也就渐次消失。
胡适之先生的同乡,那个九华山上的“地藏菩萨”就是有名的“照远不照近”的。宋代理学的开山老祖周敦颐也说荷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其实人类社会生活上的领袖人物,往往都是些“荷花”。对别人,他们可操生杀之权;对自己的床头人,则再也“伟大”不起来。事实上,这种“远观”就伟大,“亵玩”就不伟大,都是人类社会心理上的错觉,二者是同样不真实的。
笔者于抗战末期曾在战时的安徽省政府所在地的立煌县当小职员。斯时适逢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将军来立煌视察。长官驾到之时,那一派刀光剑影、肃静回避的气势,何等森严!晚间大宴时,我等小兵聚立于幽谷彼岸,在悠扬的军乐声中,遥看长官驻节处的灯光人影,乖乖!这长官哪里是个人,他一定是个长着三头六臂的将星下凡哩!
十余年后,一次郭德洁夫人当着我的面抱怨她丈夫“四体不勤”!说他在客人来之前“打扫卫生”也不好好地做,结果还是“见不得人,满屋灰尘”!我这位“客人”因而勇敢地站起来,脱下上衣向男主人提议一起“义务劳动”!尴尬的笑容满面的老主人,也只好找出吸尘器和我一起打扫起来。看了这位和我一起“打扫卫生”的老工友,被老婆管得服服帖帖,那一脸忠厚憨笑的神态,回想起立煌群山里的人影灯光,我实在也忍俊不禁。
在此之前,我有时也陪适之先生去挤公共汽车。看他老人家被挤得东倒西歪的惨状,我真要把那些乱挤的番男番女痛骂一阵:你们这些目无尊长的东西!你们知道你们挤的是谁?!他老人家在敝国几几乎做了总统!他是开我们东方世界今后五百年文化新运、配享太庙的大圣人、文曲星!你们有眼不识泰山!
当我用尽平生之力挤出个空位把胡老师安坐下去之后,再看看这位文曲星还不是和众乘客一样,一个瘦骨嶙峋的脊椎动物。配享太庙,又何如哉?!
人类原是和黄蜂、蚂蚁一样的群居动物。动物群就必然要产生领袖。领袖之形成,原有其“不偶然”的“主观条件”——在幼年时期他们之中有的就真是“异于群儿”!他的聪明才智、品貌德行是可能高出“群儿”十倍以上的。笔者受教育数十年,衷心钦佩的业师和前辈亦不下数十人。但是这些名儒硕彦之中,有胡先生的资质的,大都没有胡先生用功;和胡氏同样用功的人,则多半没有他的天资;先天后天都差可与胡氏相埒的,又没有他的德性好、人缘好、气味好。这些都是胡适之的“过人之处”,都不是“偶然”的!
但是一个人的成就,单靠“主观条件”是不够的。那些“偶然性”很大的“客观条件”也要决定一个领袖人物事业成败的一大半。只有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发生了密切的配合,才能使一个“未来的领袖”逐渐地从“群儿”之中,脱颖而出,从而变成个实际的“领袖”。可是在他一辈子的领导过程中,还要看他“祖坟上的风水”和“命里的八字”。风水不好,八字不佳,他可能只领导一半就被人家抓起来当成“反革命”枪毙了,那他这半生领袖也就白做了。
记得以前为笔者启蒙的那位汉文老师便时常在书房里自言自语说:“才不才,人也!遇不遇,时也!”在他老人家那段“倚人门巷度春秋”的岁月里,他显然是自叹“怀才不遇”!笔者斯时虽然幼小,也深觉“才遇不偶”对我这位秀才老师太不公平了。年长回忆,仍然对他十分同情。等到我后来在海外遇见了我的老上司李司令长官和乡前辈胡适之博士,才知道这世界里毕竟也有才遇双全的!
李长官就一再告诉我,在他那“不如群儿”的幼年,最大的愿望只想做个“上尉”;而胡博士在哥大肄业时也未见得就怎样地“异于群儿”。
胡先生青年时代那几篇划时代的著作——如《文学改良刍议》——原先都不是为《新青年》杂志撰写的。那些文章是他为他自己所主编的《留美学生季报》(中文版)而执笔的。[1]他一稿两投,才把个副本寄投《新青年》。孰知他那先期发表的原稿竟无人理睬,而后来发表的副本却一纸风行,全国哄传。从此胡氏便文星高照,独占鳌头,直到他香槟在口、羽化登仙而后已!那时如果没有陈独秀办个《新青年》杂志,他不能一稿两投,胡氏那几篇徒足哗众的小文章,也不过就是几张覆缶废纸罢了,传世云乎哉!
胡先生在他纪念蔡元培的文章里便把他成功的偶然性说得很清楚。他说他的青年期如果没有蔡先生的着意提挈,他的一生也可能就在二三流报刊编辑的生涯中度过。我国古代儒家的荀卿把这种偶然的际遇便更能说得系统化和概念化。荀子说:“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胡适的生命里如果没有《新青年》、陈独秀、蔡元培和那“首善之区”里的“最高学府”来配合他,那他这个“善假于物”的“君子”恐怕也找不到适当的地方去“登高而招”、“顺风而呼”了!这都是一些偶然的际遇,客观条件配合得好才能使那个主观条件俱备的大才子,扶摇直上,手揽日月!
吾人如试把胡适当年所编的《季报》和王纪五后来所编的《月刊》细细比较,那前者比后者实在也高明得有限。就凭那几篇烂文章,便能煽起一代文风,两朝开继,成佛作祖,这在阮籍看来,就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了!那位善于在文学作品中剥皮抽筋的周策纵先生,便显然与阮氏有同感,认为胡适在文学上的成就,有点名过其实!(请参阅本书附录周先生最近致笔者讨论有关胡适在文学上成就的长信。)
其实周教授是和阮校尉一样地没有把玄学真正读通。他二人也没有把人类的群居生活真正“看得穿”!试问我国历史上“成名”的“英雄”,究有几个是玉皇大帝从南天门里送下来的?文武周公孔子而下,孰非“竖子”?他们也不过是这个群居动物的社会里由于才遇双全、风云际会才腾云驾雾的。如果照周先生那样认真地来剥皮抽筋,则国史上哪个英雄豪杰在九泉之下不感到脸红?!
东汉末年,那批头裹黄巾的好汉们所高唱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预言虽然未必真实,但是在清末民初,如果说“文言已死,白话当立”,读历史的人,今日反顾,倒觉得这预言是个绝对的真理!西学东来,科举已废,文言之死,白话之兴,本是个顺乎天、应乎人的时势。在这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中,天与人归,产生出几个英雄好汉,原是个“客观实在”。胡适便是这“客观实在”里,应运而生的宠儿。他之所以能自白话文运动中脱颖而出,从客观的形势上看,实在不能说不是偶然的。但是就他所具备的主观条件来说,实在也不完全就是个“偶然”!
在白话文学兴起的过程中,胡适的确不是独一无二的开风气的大师。但是他却是个最有系统、出力最大的一个推波助澜的领导人。陈独秀、吴稚晖诸先生,在这一运动中原是他的前辈,但是陈、吴诸先生采用白话文这一“行为”,则正如齐宣王对孟子所说的:“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与我心有戚戚焉!”后起的胡适就能在这一群“齐宣王”“不得吾心”之际,对白话文学运动说出个“一语道破”的“夫子之言”!白话文学运动,在他画龙点睛之后,才走上正轨;从此四夷宾服,天下大定。胡适所开的风气,真何止于“起八代之衰”!简直是破千年之弊!你能说胡适名过其实?!
50年代中期笔者在哥大考口试。有位教授问我:“林肯是不是奴隶解放者?”我知道这问题不易回答。因为我如说“是”,他一定要引经据典说“不是”;我如说“不是”,他也可用同样渊博的学问来证明他的“是”。不管“是”与“不是”,我都要不及格。这时幸好我情急智生,反问了他一句:“照足下看法,美国史上有没有一个所谓‘奴隶解放者’呢?”这位惯于考人的人,一旦被考,情急智不生,只好马虎地答了个有。因而我再追问他一句:“如果有的话,哪个人比林肯更够资格呢?”想不到我这以问题做答案的问题一出,七位主考和后座一些监考们不觉一阵哄笑。林肯也就变成我的“奴隶解放者”了。
其实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上的胡适,和黑奴解放史中的林肯,其地位亦大致相同。如果近代的中国白话文学也有个开山之祖的话,哪一位大师比胡适更能当之无愧呢?!
二四
胡适在新诗上的地位也是一样的。
谈新诗他就老实不客气地说他是“新诗的老祖宗”。当今的新诗人和新文学史家,恐怕很多人都要说胡适是“唱戏抱屁股”,自捧自。
的确,胡适不是第一个做白话诗的人。那位做“老女不嫁,蹋地唤天”的女诗人,就比胡适早一千多年。青面兽杨志失掉生辰纲时听到白日鼠白胜所朗诵的白话诗,也比“辟克匿克来江边”要早几百年!但是在胡适之前却没有哪个诗人要真的把白话诗当“诗”来做,也没有哪个“诗人”要用白话来“尝试”一下并出个“诗集”。认真着实要把它当作回事来做而推之于“文坛”,胡适之外,还有谁呢?
老实说,中国诗人在7世纪的“王杨卢骆”开个“时体”之后,大家跟着跑了一千多年,现在还在跑。那个生性好与天斗、与地斗、打倒一切、反抗一切的毛泽东,唯独不敢“轻薄为文”来和“王杨卢骆”一斗。敢于挺身而出把纵横千年的“时体”骂得一文不值的,还要靠这位“反动学者”胡适之!
胡适做了一辈子“新诗”,但是他始终没有把旧诗“斗”倒。事实上从胡藏晖到余光中,“新诗”——这个已年逾花甲的“新诗”——就始终没有脱离“尝试”的阶段。那么第一个“尝试”的人,自封为“老祖宗”,又有何不可呢?
当然,严格地说来——正如周策纵先生所分析的——胡先生不是第一流的大诗人,因为胡氏没有做大诗人的禀赋。好的诗人应该是情感多于理智的,而胡氏却适得其反。胡先生的文章是清通、明白、笃实。长于“说理”而拙于“抒情”。我没有读过胡先生的情书。我想胡先生如果也曾写过《爱眉小札》一类的作品,那一定糟糕得令人不忍卒读!但是胡先生却坚持要“做诗如做文”。如果做诗的人不为“抒情”而只为“说理”的话,这种诗一定感人不深。“感人不深”的诗,就不会是太好的诗了。
胡先生也不是个好的文学“作家”。作家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根据这经验所发出的玄妙的幻想和见解。那一直躲在象牙之塔内的胡适之,一未失恋、二未悼亡、三无忧患。他少年翰苑、中年大使、晚年院长,“飞来飞去宰相家”,他的生活经验十分单纯。生活十分单纯的人,断然写不出情节曲折动人的文学作品。
笔者读大学时曾旁听徐仲年先生所授的“文学创作”一类的课;再读徐先生的《双丝网》、《双尾蝎》等名著,看来看去便只能看出徐大少爷生命中的“巴黎街头喝咖啡”,或与玛丽、玫瑰逛公园等等香艳的故事,如此而已。听说当时在西南联大授同样课程的沈从文先生所讲的与仲年先生亦不相上下。适之先生聪明,他老人家不搞散文和小说的创作。搞的话,恐怕也就是仲年、从文之流亚矣!
没有丰富的情感和生活经验的人也很难搞文学批评。胡先生就不是个公正的文学批评家。他老人家“入者主之,出者奴之”;他的“批评”是有高度成见的,往往把好的说成坏的,坏的说成好的。
胡先生——正如周策纵先生所指出的——不是个“你死我做和尚”的情种,因而他不欣赏——甚至憎恶——一些“闺怨诗”。
“‘斜倚熏笼坐到明’不是好诗!”胡先生教训我,“你杀我,我也做不出来!”
胡适之是个一生欢乐高兴的人。他自己在熏笼上未坐到9点钟,就要去写文章或睡觉了;哪里能心事重重,啥事不做,“斜倚”他一夜呢?
他的“乐观主义者”的文学批评有时简直“乐观”到可笑的程度。“独留青冢向黄昏”?为什么不向朝阳呢?他老人家就不了解王国维所说的“有我”的境界。一个一辈子赶着“写檄文”、“发宣言”、“贴标语”的忙人,哪有闲心思去体会什么“青冢黄昏”呢?
这样一个实用、乐观的浊世佳公子,因而和那个与他同时、而专门“肠断魂销”的风流和尚苏曼殊就搞不到一起了。苏和尚的文章就只能“抒情”而不能“说理”。二人气味不投,所以尽管曼殊和尚一声“三郎”便能惹千万痴男情女心酸泪落,而胡适偏说《断鸿零雁记》不是文学!
胡先生是搞“红学”的宗师。但是他却一再告诉我“《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为什么呢?胡先生说“因为《红楼梦》里面没有一个plot(有头有尾的故事)”。
“半回‘焚稿断痴情’也就是个小小的plot了!”我说。但是那是不合乎胡先生的文学口味的。这也可看出胡先生是如何忠于他自己的看法——尽管这“看法”大有问题。他是绝对不阿从俗好、人云亦云的!
这些都是胡先生在文学批评上牢不可破的成见,但是这些都不影响他在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新诗老祖宗”的地位。贾府的“老祖宗”就是个文盲。她老人家一辈子只做过一句“头上有青天”的白话诗。但是没有哪个人敢不承认她老人家在荣宁二府里的地位!
二五
大凡天下事,长短、利弊,很多都是相对的。一个人的“短处”,用得其所,往往正是他的“长处”。胡先生在中国文学史上所占有的原是个“宗师”的地位。他是领导一个文化运动,把中国文学从以文言文为主体的古典文学中解放出来,从而创造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文学时代。作为这样一个“划时代的宗师”,他的文体本不应该以“抒情”见长,他的著作自应重在“说理”。他要说出为什么文言之当废、白话之当兴的大道理来。
但是这番大道理,不是可以信口开河的。说的人必须有博大精深的国学基础。他一定要是个包罗万有、融会古今中外的大学者。因而就学问的“宽度”来说,胡适真是个新旧、中西、文言、白话及诗、词、歌、赋,样样都来的“一脚踢”的大材。他的确具备一个“开山大师”的条件,只有像他这样的学者才能纵观古今,盱衡全局,而不至于闭门造车,坐井观天。就这方面说,则梁启超、章太炎、陈独秀诸先生比胡氏皆略逊一筹;王静庵、吴梅、黄侃等对胡氏就只能执鞭随镫。时贤自郐而下,则不足论矣。
再就学问的“深度”来看。蔡孑民说胡氏对汉学的了解,“不让乾嘉”,实在也不是过誉。“文学”原是胡先生的“娱乐”,但是胡适之“娱乐”亦有可观者焉!就以胡氏对《诗经》的研究来说吧。自子夏以后,说《诗》的学者有著作传世亦何止数千人。传统著作中就很少有胡适谈得那样精湛。以他那“新的眼光,好的方法,多的材料”来对《诗经》作个新解说,短短数小时的讲演,即足以发古人千年之所未发!
据胡先生告诉我,他那个终生提倡的所谓“治学方法”,原是他在哥大读书时翻阅《大英百科全书》偶尔发现的。一读之下,至为心折;再读则豁然而悟,以至融会贯通而终身诵之。
其实胡氏那项(在当今社会科学家看来已完全落伍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方法”,当年的欧美留学生,谁人不知、哪人不晓呢?只是别人没有他那样深邃的汉学基础和明察秋毫举一反三的学术眼光罢了。
胡先生终生治学可说都得力于这一妙手偶得之的“科学的”“治学方法”。甚至他研究“文学”所用的也是这个“科学方法”。不用说他对艰深的《诗经》、《楚辞》的分析所用的是这个“方法”,他对那些老妪能解的唐诗、宋词的研究,所用的也是这个“方法”。
笔者在大学时代便听过《全宋词》的编者唐圭璋先生讲宋词。唐先生自诩——也是我们公认的——是以“四声”填词(一般人只分平仄)当代少有乃至仅有的词人。但是唐先生就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填词”为什么要“四声”分明。他纵有解释,亦不能指点诸生升堂睹奥。他老人家只是按照“词谱”上严格的规定,平是平、上是上……一个一个字死“填”进去。“填”得四平八稳,就可以追踪古人了。
后来我在纽约和胡先生聊天,谈到宋词的声韵。胡老师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他一发难收,竟向我谈了一整晚有关宋代词人用韵的问题。一夕之谈,真是胜读十年书!
声音本发乎天籁。沈约之前的诗人们就不管什么平仄,但细读他们的作品,则平仄自在其中。“词”之为道,有些地方但能平仄无讹,就不必死钉住“四声”。但是也有些地方不但要四声分明,四声之中还要在唇齿喉舌鼻诸“音”中作不同的选择。有时因上下音节的限制,某字不能有鼻音或喉音,则“填”词时,对这同一“声”中的鼻喉之“音”就得回避。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有天分、有功夫的词人,咿唔之下,自能得心应手!“曲有误,周郎顾。”这位使枪弄棍的“周郎”,为什么要专找唱曲子人的麻烦呢?因为四声不洽的曲子,乃至诗词,听起来实在令人受不了!
这些本是词客们“说来容易”的老生常谈。难得的是胡先生随口念出的百十条例子。他在美成、白石、三变、八叉……晚唐、五代、两宋诸朝中的大小词人的作品中,信手拈来,无不贴切。真是倒背《花间》而能融会贯通之!他举出、念出、指出诸家词的异同优劣,行云流水,如数家珍,使我这沙发斜倚、手捧咖啡的学生听来,真有天花乱坠、落英缤纷之感。瞠目结舌之余,我也觉得二十多年来,教过我的文学老师,以及学界前辈,乃至朋辈间所有的才子佳人,没有一个和胡适比不显得灰溜溜的。胡适之那种盖世才华,真是人间少有,天下无双!那个毫无文采的杜威和他这个风流倜傥的大弟子一比,简直是俗不可耐!
有时我更想起时下许多文人学者和党政理论家们,酸溜溜地搞了一辈子;偶有愚者一得,动不动就把胡适请出来,骂一通以为得意。那真是蓬间之雀,诅咒鲲鹏!骂人的人与被骂的人之间,如果距离太大的话,骂人的往往却是替被骂者作义务宣传!50年代里,大陆上举国若狂的“批胡”运动,结果胡适被他们愈批愈红,也就是这个道理!
其后我看住在纽约的国剧票友们改编旧剧,使我对胡氏有关词曲的理论得到更进一步的佐证。友人中有妻为票友、夫为词人者。这位先生嫌他太太唱词太俗,要把她戏词改“雅”。但是既“雅”之后,太太上台却“唱”不出来。最后只好再找个家庭琴师,他们三人且拉、且唱、且改,最后才能勉强登台的。
这小故事也帮助我了解旧剧的音韵。京戏戏词里最俚俗莫过于《二进宫》这出戏了。但是老生戏中,唱者、听者“最过瘾的”,也莫过于《二进宫》。这才使我想到《二进宫》原是那些只会唱戏、而没有“文采”的“戏子”们所自编、自拉、自唱出来的。它没有经过像齐如山一流的“文人”改编过,所以唱起来特别好听。“听”戏的人,就“听”它一下好了,何必自找麻烦,偏要去“看”字幕,而“徒移我情”呢?!
胡适之真是绝顶聪明!关于宋元词曲的音韵,他并无“师授”。那都是他读破万卷之后,自己理解出来,卒成一家之言的。唐圭璋先生抱着个谱子去死“填”,就没有胡氏的才华了。可惜胡先生还是舌头硬了点,他不会吹笛子、唱曲子。否则他对词曲的了解,当更有创见!
二六
读古书,胡先生总是鼓励我们“大胆地思考”,不要为古人迂腐的解释所蒙蔽!在他的鼓励之下,我们有时也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把胡适论学著作里“迂腐的解释”找出来,和他辩论一番。胡先生是不认输的。但是他对善意的反驳亦不以为忤。他那在英美学派里所涵养出的“容忍”气量,不但足使章炳麟、黄季刚等在阴间汗颜;就是当今在港、台、北美的尖端学人,皆不能和他相比。
在长期“大胆思考”之后,有一次笔者便斗胆与胡老师为着他对《诗经》的“新解释”辩论了许久。
我个人就认为“孔子删诗”这句古话不全是胡说;《国风》也未必就完全是“各地散传的歌谣”;全部《诗经》也未始就不是“儒家的经典”!
笔者向胡先生举出“我们安徽”(这是胡氏的口头禅)的“凤阳花鼓”为例。我认为《国风》纵使是“民谣”,那这民谣也一定是经过如胡适之、齐如山等“文人雅士”“删改”和“润色”过的。否则它只是一本“凤阳花鼓词”,绝不能成为典雅的《诗经》!
我再举出“我们安徽”一支秧歌为例。那歌词是:
天上大星朗朗稀;
莫笑穷人穿破衣。
哪有穷人穷到底?
看!臭粪堆也有发热时。
“臭粪堆”是安徽农人把农作物废料,和粪土堆在一起,然后加以焚化的肥料“堆”。它是经常冒烟“发热”的。
这首歌的第四句,原有两种唱法。第二种唱法则是:“哪有富人富千年?”
如果照第二种唱法,这首秧歌实在俚俗不堪;但是如照第一种唱法,则这首民谣可置诸“三百首”中,而无愧色。它以“朗朗大星”来起“兴”,以“臭粪堆”自“比”,而“赋”出穷人绝不会“穷到底”的未来希望。“赋、比、兴”三者都有其自然的流露,实在是一首天衣无缝的好诗!
先父是个安徽地主。当他在农村田埂上散步时听到这秧歌,他就力劝农夫只唱前一种,因为前一种“很雅”,一定是经过什么“好事的文人修改过的”!
其实三百篇的《诗经》——尤其是《国风》,如果起源于民谣的话,那么每篇也一定经过一些“好事的文人”“臭粪堆”“臭”过一番的。甚至是在数千篇中“沙里淘金”,“删”过、“选”过的。但是这些“好事的文人”是谁呢?古书里不早有交代说他就是那个农村知识分子孔二先生吗?顽固的胡藏晖为什么偏说他不是呢?
孔二先生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思无邪”三字实在是对“三百篇”最恰当的评话。《诗序》也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吾人如细读《国风》、《小雅》,也觉得这两句确是实情。本来,“哪个少年不会钟情?哪个少女不会怀春?”年纪轻轻的,钟一下情,怀一下春,有何不好?所以那个极近人情而毫无宋、明、民国诸儒之臭道学气味的哲学家孔仲尼先生说是“思无邪”,这才真是圣人的伟大!
同时我还把“我们安徽”的另一首民谣《叹五更》念给胡先生听。幸好敝省工业落伍,如果我们也有个“好莱坞”或“邵氏”的话,那这《叹五更》不就是最好“×级”的电影题材了吗?怎能说品德高尚的贫下中农们所唱的情歌就一定“好色而不淫”呢?
再者,宋太公的儿子也是个农村知识分子,你看他在浔阳楼上酒醉后的咏怀之作:“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是何等的“怨诽而乱”!为什么我们这些“呦呦鹿鸣,荷叶浮萍”的作者,却个个都能“怨诽而不乱”呢?
所以以笔者的愚见,“诗三百”不但是经过他们孔家店师徒们选过的改过的,他们选改的标准还要以他们的儒党的“思想体系”为依归!他们是利用民歌来替他们贵党的“温柔敦厚主义”来传教!这和胡适之利用对《红楼梦》、《水浒传》等大众读物的“考证”,来传播其“科学的治学方法”是同一个道理。这也是胡适亲口告我,他“考证”《红楼》、《水浒》的真正“动机”之所在。所以那个经孔家师徒改头换面的《诗经》,倒正是不折不扣的“儒家经典”呢!
我并且大胆的假设:我国古代公共集会——如婚丧祭祀宴飨等等——可能也有和基督徒一样“唱诗”的习惯。[2]钟盘一响,大家就引吭高歌!仲尼弟子就说:“子闻哭,则不歌!”孔子不是殡仪馆老板,他老人家平时“闻哭”的机会也不会太多。如果子不闻哭,那他不就“大歌特歌”了吗?孔二先生平时唱的究竟是些什么“歌”呢?“滚石歌”?“人不风流枉少年”?我怀疑《诗经》可能也就是我国古代的“赞美诗”(hymn)。大家“哈呢呶呀”唱久了,不论识字与不识字,每个人都能背诵若干。所以春秋战国时代,纵使一些狗屁不通的人,动不动也可引他两句“诗曰”,而今日有许多授中国文学的教授反而不能,或许也就是这个道理!
胡先生对我反驳他的话不以为忤。但是他总是说:“你的看法有问题!有问题!”可是他又说:“有点新意思,有点新意思。”
二七
胡适之是个极其通达的人。同他谈话每使我想起幼年所读的《论语》。《论语》里面师徒对话所反映出来的孔子,也是个极其通达的老师。他的行为被学生们误会了,他可以对天发誓。学生们对他思想里迂腐的地方,也可开门见山地说:“啊呀!你老夫子太迂腐了。”(“甚矣!子之迂也。”)胡先生正是如此,但是在学术上他却很难接受不同的意见。最初我以为胡老夫子执拗,过久了我才知道,胡先生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
胡适成名太早。二十几岁就已树立了一个学术宗派。弟子以次相授业,他这个宗派已传了好几代。因而到了晚年纵使他思想上稍有改变,在学术上要“与昨日之我挑战”,他也不愿公之于世界了,牵涉太大,还是将错就错罢!
60年代初期,胡先生逝世之后,哥大当局要我把先生口述英文遗稿写个“总评”。在那短评里我就说:“就内容看,这份口述稿实无‘新鲜材料’之可言。但是就研究胡适思想的变迁来看,这稿子却证明了晚年胡适的思想,倒是与青年胡适的思想是前后一致的。”哥大当局后来也就把我这“总评”的要点写入他们的出版说明书。
笔者之所以持此说,第一,是从胡氏思想全局着眼。大体上说胡适思想前后是没有太大矛盾的。第二,是就稿子论稿子。我所说的只限于这份英文稿,未及其他。
其实晚年胡适的思想,你要和他“谈”才知道;只去“读”他的书,是不够的。胡氏是搞“打倒孔家店”起家的。那时的“孔家店”是搞“垄断贸易”的大企业,声势显赫,不打倒它,如何革命?!可是事隔五十年,可怜的孔家店只剩下几间土门面,比贩卖中西文具的“胡开文老店”差得多了;孔二老板也早已变成头秃齿豁、灰溜溜的老头子,好汉们手下留情吧!再去踢他老人家两脚,也实在犯不着了。胡适之晚年已洗尽铅华,恢复他原来儒生的真面目;平时衡文论史,对孔老师恕辞尤多。但是孔孟学会的会长他还是不做的。不做的原因:第一,孔孟学会内众夫子所搞的“孔孟”不一定就是胡氏心目中“再造文明”里的“孔孟”;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搞“打倒孔家店”的文化革命家,岂可前后不一致呢?
再说白话文吧。胡氏反对文言文时,正是佶屈聱牙的章太炎体的古文得势之时,纵迟至笔者这一辈也还有个小章太炎写情书说“仆少有大志,七岁能文,先大父爱如掌珠……”而把爱情搞吹了的。所以在那时要扫除“桐城谬种”,“还我神奇”!真是一针见血的革命口号。但是五十年后的中国语言,已经由文言和白话的问题,转为适用与不适用的问题了。就适用而言,则“的了吗呀”就不一定比“之乎也者”更适用。
胡适的大著《丁文江的传记》这个书名,就不一定比《丁文江之传记》更适用更清楚,更不如《丁文江传记》简洁,尤不如文言文的书名《丁文江传》的明白、通俗、适用。请问胡大师,取个书名为什么一定要舍简就繁,唆唆用个“白话”,而不用个简单、明了、通俗、适用的“文言”呢?!
为着词句表达的简洁有力,胡先生说起话来也时常是“文乎,文乎”的。但是写起文章来却偏要用一些既不适用、又不清楚而念起来别别扭扭的“白话”!何也!(恕我未用“这是什么意思呢?”)一言以蔽之,提倡白话文的祖师爷,写起传世文章来,岂可自犯其清规戒律呢?!这是个祖师爷的形象(image)的问题。适用不适用,自当别论。所以他就木匠顶枷,自作自受了。
可是“说话”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施耐庵先生说:“快意之事莫若友,快友之快莫若谈!”胡适之是个最好的“教书匠”,也是最能“快友”的谈友。他的文章写得已经够好,他讲得比写得更好!老博士一肚皮学问,满头脑真知灼见,再加上个能说会讲的嘴巴,他肚皮里的东西不讲出来,老胡适真要活活闷死的。我可以想象胡适当年,在北京大学红楼之内,聚天下英才而讲演之。三山五岳,古今中外……闭着眼睛吹起来,吹得讲台之上,天花乱坠,讲台之下,欢笑四起,掌声如雷;胡博士好不乐煞人也么哥!这样讲起来,一定要言成法立,文言白话,出口成章才过瘾!每句话都在“八不”规律之内,“讲”个别别扭扭的白话“演”,岂不难过?所以老胡适对学生讲起课来,与朋友吹起牛来,白话不白话,哪还管得了许多?张君瑞说得好:“红娘姐,这时我顾不得你了!”胡博士这时也顾不得白话了。
有一次胡先生告诉我一个有关梁启超的故事:梁氏遗墨真迹今日仍可稽考者约有三万件,而件件足珍,其中没有一件是“苟且落笔的”!何以故呢?胡先生说因为梁氏成名太早,他知道他的片纸只字都会有人收藏的,所以他连个小纸条也不乱写!
胡氏说完,我一想这正是胡适之的“夫子自道”!胡适之心到口到,他嘴里可以随便说,但是他却和梁启超一样不愿“苟且落笔”!加以胡氏又是个美国留学生,美国脾气很重。美国佬因为动不动就打官司,所以白纸黑字,他们绝不“苟且落笔”。但是在录音机发明之前,“口说无凭”,所以他们话倒可随便说。这方面也可看出中西文化之异同。我国农业社会里所产生的有为有守的士大夫,照例是“然诺重千金”的;江湖好汉,贫下中农,男子汉大丈夫讲话也照样算话?!
美国佬就不同了,纵是总统、议员、校长、经理、讲座教授……他上午同你说的,下午就可以否认。与美国佬打交道,你和他事无巨细,都得订个契约或合同,因为他们的口头然诺,直如放屁,讲话是照例不算的。中国早期留美的知识分子,未看透老美,往往被他们甜言蜜语,骗得一辈子不能翻身。年轻的华裔知识分子比老辈伶俐多了,美国佬再也骗不了他们,而他们的言行也就美国化了。
胡适之先生这位老辈的老辈,他学会了美国人不苟且落笔的好处;美国佬的坏处他还未体会到,因为他根本未与美国佬共过事。他这个农业社会出身的传统士大夫把他自己为“五鬼”所扰的社会看得很清楚,而对鬼吃鬼的商业化的洋社会则一知半解。可是他老人家见贤思齐,只学好的,未学坏的,他双取骊龙颔下珠,倒颇能得中西之长。所以吾人要了解晚年的胡适思想,只可在胡氏心到口到之际,于私人朋友谈笑之间求之。胡先生没有梁任公那样憨直。对自己思想挑战的文章,在胡氏著作里是找不到的。
二八
正因为胡先生心到口到,胸中别无城府,他老人家实在是天下最好的老师。他既没有中国旧时武师那种“留两手”的坏传统,也没有当今美国学者那种敝帚千金、守秘密、偷情报等等商业化的丑恶习惯。胡氏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其为人又诚恳和善,使你不觉得他是个前辈或师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他和学生一起切磋研究,教学相长。所以向胡先生学习,真是春风坐对,其乐融融。
笔者在大学时代曾上过最近才逝世的方东美老师的课。记得在一个灯光黯淡的教室里,我们咬笔静候。忽然门声一响,方老师拖着个又粗又大的手杖,抱着一大叠考卷,面目森严地走了进来。想起“龙树”,我们早已冷了半截。再经方老师那两只黑白大眼,从那大黑框的眼镜里向我们左右一扫,顿时全场阴风惨惨,教室四周似乎都站满了牛头马面。这时一位漂亮的川籍女同学,忽然大叫一声“哎呀!”自座位上扑倒地下。全场数十人,没一人敢吭一声气。幸好有位胆大的勇士,似乎是李毓澍,轻轻地拉着我们走向前去,抬头抬脚,把那位吓昏了的女同学,像死狗一样地拖出教室,抬回女生宿舍。回来“龙树”未了,我已经周身冷汗涔涔!
方先生是笔者平生获益最多、也是最敬佩的业师之一。他老人家“严师出高徒”的教学方式,和胡老师正是两个极端的对照!
方、胡两位老师都是“我们安徽”登峰造极的大学者,他二位的个性就有这样的不同!
注释
[1] 胡适早年三篇杰作《文学改良刍议》、《尔汝篇》、《吾我篇》原稿同时刊载于“留美中国学生会”所发行的《留学生季报》(中文版),第四卷,春季第一号,1917年3月出版,页一至二五。胡氏为《季报》中文版总编辑,宋子文为英文版总编辑。中文版稿件因由上海商务印书馆承印,海邮往返甚为缓慢,故发稿期较出版期经常相距三五个月之久。
[2] 世界上很多宗教都有朗诵“赞美诗”的仪式,不独基督教为然。初民部落生活中皆有此风俗。各国政党多有其自己的“党歌”,世界各地共产党则唱“国际歌”,也都有远古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