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穷病与富病
开封党校的汤老师定于19日陪同我到他杞县老家蹲点调查。今明两天,河大学生处处长老孟与开封党校科研处处长田野分别设宴请客。中原人士,特别重情好客。
中午赴老孟家宴。同请的有老孟的世交,也是我的同学徐义明,还有两位刚从驻马店来访的客人:一位是老孟的王表弟,30余岁,原在商业局某办公室工作,前年挂职下海,经办私营企业。一位是某县法院的张法官。五人一席,席间所谈有不少我所感兴趣的“社会事实”可供记述。
一、关于私营小企业的组织、管理与劳资状况。
王表弟说,在商业局机关端铁饭碗虽然安全,但月薪低,又无所事事,年轻人嘛,应趁这个机会出去锻炼锻炼,发财倒是一个次要目的。1995年初,他挂职下海,在离驻马店市数十公里外办起一家私营采石企业。当初为什么想到办采石企业呢?一是投资比较少,总投资20来万。二是技术不复杂,极易掌握,说实在的,看一看就会了。用雷管将山石炸开,搬到粉碎机上加工成小石子,便是成品。三是销路不错。当时估计一两年就能收回投资。但一年多辛苦下来,几乎没有赢利。
产品既有销路,资金回收状况良好,为什么没有什么赢利呢?王表弟说是“管理不善”。我问:“只有一二十人的小企业,哪会管理不善呢?”他叹了口气说:“农民工实在太难管理了。施‘威’则一走了之,使企业停产,损失的是我;施‘恩’,徒增他们的胃口,我是小本经营,付不起更高的工资。从前在书上读到,是老板剥削工人,工人乖乖地听老板的话,忍受老板的剥削。如今自己做了小老板,发现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如今的农民工不是看老板的脸色行事,而是老板们给工人说好话。我对这批恩威不吃、自由散漫的农民工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问:“在其他采石企业中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呢?”他说:“那还用说,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又问:“既然是同类企业都面临的共同问题,那么老板们是否在一起议论过这一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呢?”他说:“在整个采石场,每隔40米就是一家企业。总共有二三百家,职工人数从一二十人到四五十人不等。私人企业嘛,各自为政。有谁来组织他们开会讨论呢?但在几个同行朋友间还是经常议论此事的。如何使各企业的职工固定下来,接受统一的工资,服从统一的劳动纪律,但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好法子。”
我说:“农民的流动性大,或与土地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民工的工作动机有关。如今的农民工,在家乡都有承包土地,依靠土地,温饱问题基本上是能解决的。在农闲时间外出打工,是在温饱问题解决后追求更多一点货币收入。他们可不是解放前失去土地的农民,只能靠老板提供给他们的职业与工资为生。因此,土地承包制下的农民工与企业老板的关系与解放前的工人与老板关系是不一样的。要使农民工能固定下来,并努力工作,是否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想办法:一是变固定工资制为工资加奖金的分配制度,严格实行多劳多得。至于奖金总额占利润比例的高低,则视经营状况而定。二是使用外地的农民工。外地农民工在此举目无亲,更多地依赖老板,加以善待他们,报酬合理,并关心他们的生活,他们是会替企业好好干的。”王说:“有的老板也想到这一层了,他们到四川贫困山区去招农民工,效果不错。听曹老师这么一分析,我决定今年下半年也到四川去招民工。”
我又对王表弟说:“一个采石场,有二三百个企业,职工少则一二十人,多则四五十人,各自为政,规模太小,管理、经营、销售的成本太高,你们为什么不联合起来搞规模经营呢?这样不就能大大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工人的工资也可得到提高,职工队伍不也可以稳定些了吗?”他回答说:“采取股份合作制,扩大经营规模,对大家都是有利的,这一点我们不是不知道。事实上,在创办企业时,有不少人采取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但合伙、股份制企业差不多有一个共同的结局:闹翻、散伙。合伙干实在太难了。有的只合作了五六个月,最长的合作不足一年,就散了伙。中国人搞合作,共苦尚可以,同甘往往不行。合股各方都以为自己干得多,拿得少,甚至怀疑对方暗中搞小动作。先是忍耐,后是争吵翻脸。称兄道弟的朋友,往往成了相互指责的敌人,闹得不欢而散,甚至大动干戈。这种事例在我们采石场有好多起。”
我想,无论是分散经营的农业,还是各自为政的私营企业,都存在着协商合作的现实需要。然而在农业方面,我很少看到村民自发的联合;在乡村小企业中,有过不少合作的尝试,但绝大多数以散伙而告终。这说明我们的农民缺少一种平等协商合作的精神与经验。在经济活动方面是如此,在解决社区公共事务方面更是如此。在成功的乡镇集体企业(如南街、竹林)中,其组织原则也不是什么平等协商,而是有一个能认识并实现共同利益的“带头人”。这个“带头人”与集体成员的关系,更多的是“保护与依附”、“施恩与效忠”的传统伦理关系。值此社会转型时期,个人利益已逐渐分化。一方面传统的信义精神日渐稀缺,另一方面又发展出一种以理性契约为原则的新的人际联合精神与经验。这又导致如下两个后果,一是在农业家庭经营与小企业的私人经营基础上无法产生各种有效的经济联合体,以扩大经营规模与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在已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内,管理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由此我想,一个民族的经济理性主义是从何处产生的呢?是先从宗教伦理内产生而后注入到经济活动中去,还是在经济活动的紧迫需要中,通过尝试——失败,再尝试——再失败,直至成功的漫长探索而逐渐积累与发展出来的呢?
二、关于赚钱的手段与目的。
王、张说,如今社会一切以赚钱为中心,手段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他们说,驻马店某县农民前几年开始种植罂粟花,在县城内有地下加工厂,提炼鸦片与海洛因,主要销往西安。地方官员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暗中保护。又云:在该县公路边的大小饭店、美容店,大多兼营娼妓业。“没有当地公安,派出所人员的暗中保护,是不可能的。”另外,该县伪造各种名牌香烟的地下工厂,甚为发达。我说,在缺乏地下资源的农业贫困大县,急于暴富的人们往往走上“黄、伪”一路。至于在内地种植罂粟,则前所未闻。我问他们是否亲眼看到种植罂粟,他们说,传闻而已。
谈到伪劣商品,老孟说了一段有趣的故事:前不久,他到巩义市某镇出差。该镇地下矿藏资源极其丰富,大小私营企业很是发达。他们靠生产伪劣的化肥、水泥、耐火砖、电线大发其财。1994年受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曝光。原以为此镇的产品从此失去销路,人人陷入恐慌之中。不料,电视台曝光不久,全国各地商人纷纷前来定货。1995年该镇的产值利润猛增。原来伪劣商品对经商人员而言,意味着廉价与高回扣。廉价与高回扣是中国目前伪劣产品大肆泛滥的经济原因。中央电视台的曝光反而替他们免费做了广告。我说:这样看来,企业主、商人与地方政府结成一个共同经济利益的联盟,利用伪劣产品排挤名优产品,坑害分散、无组织的广大消费者。在这一坚固的经济联盟面前,法律必然显得软弱无力。
老孟说:“该镇凭着它丰富的地下矿藏资源、发达的乡镇企业与伪劣产品而富冠全市。既富之后,吃喝嫖赌之风大盛,管仲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徒虚语耳。”去年春节,大年初一,某富户之子一夜豪赌,输掉18万。其母气急,服毒身亡,成为一大新闻。至于嫖赌而家庭破裂,往往而有。据说夫妇离婚,该镇有一协议价(8万元)。我说:“管仲只道其一,未道其二,既富之后,还有‘思淫欲’的一面。古语云:‘饱暖思淫欲。’人性的这一层,管仲是知道的,只是不说。证据是,齐之临淄,娼妓业与工商业同样发达。中国官办妓院的创始人,据云就是管仲。故而管仲成为历代娼妓的保护神。民众既富之后有两种可能性。故而孔子云‘富之,教之’。既富之后,还需要教育,方能使之知礼节,否则势必流入淫荡一路。我们这代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如今方知,贫困会产生贫困病,富裕也会产生富裕病。这两种病相比较,贫困病好治一点,富裕病反而难治。如今贫富分化,两种病症同时发作,且相互加强,孔夫子复生,不知他老先生何以教导他的民族。”一席话,引起满座感叹。
我继续议论说:“在当前中国,赚钱的目的与手段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变化中的社会风尚似乎自动地培育着各种赚钱手段与目的,很少受到什么伦理精神的调节与制约。我们的法律试图对赚钱手段作出合法与不合法的规定,但十分软弱,且法律并不对目的作出规定。对于早已超出生存与安全需要的少数富裕户来说,赚钱的基本动机便是享受与攀比。他们通过消费来攀比,从而将消费标准逐渐提高到社会一般消费能力之上,并无形中规定着消费的内容与方式。这便成为真正制约人们观念与行为的意识形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前中国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既不在官方手中,也不在知识分子手中,而在先富者的集体无意识之中,即通过享受与攀比形成的消费标准与消费方式中。当然,乡村社会内的这个标准来源于城市。就此而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任务在于能否给出一个为我们民族多数成员真正接受的、关于所谓‘好生活’的标准,这个问题若不加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是一句空话。”一座皆以为然。
晚饭连着中饭。晚8时,王、张两人要赶回驻马店。王建议我到他们采石场去看看,帮他研究一下“管理问题”。因这几天已作了安排,答应有机会一定去拜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