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 “有白馍吃,我们都心满意足了”
汤某的庭院占地近半亩。在简陋的门楼与土坯围成的院墙内有两栋呈“L”型布局的平房。朝南的正屋作客厅与卧室之用,西向的配房作厨房与贮藏室之用。外砖内坯的墙壁,显得特别厚实。户主说:“土坯是自己打制的,砖也是自己烧制的,建房所需的木料是自己栽种的,只有屋顶上的瓦,一部分是购买的,一部分拆自老屋。村里在七八十年代盖的房子都是这样。在六十年代盖的房子中,土坯墙、麦秆顶占大部分。如今这样的坯墙草屋已不多了。”在客厅与卧室之间并无板壁相隔,这或是为了节省材料;后墙不开窗,户主说,这是出于习惯。庭院内养着两头黄牛,一大一小,一只羊,若干鸡,还有几只鸽子,没有养猪。户主说,“养猪耗粮,养牛吃麦秆还能耕地,前几年养牛能赚钱,今年价格下跌了。”院内有一架手压式水井。
汤某全家五口人,一妻二子还有一位84岁的老母亲。长女在杞县小学教书,不常回家。次子正准备今年考高中,如今放假在家,帮家里干点农活。“只要他能考上高中,大学,我们总设法让他读上去。做农民实在太辛苦了。”老汤这样说。他家虽然五人,但承包了六个人的耕地。前几年老父病故,承包地没有重新调整。汤庄人均承包地2亩多一点,比其他村组略高一些。户主说:“俺村土改时人均有五六亩地。”汤庄人均耕地为什么比邻村多呢?“俺村在解放前有四五户地主。最大的一户有土地360余亩。”也正因为该村人均耕地较多,四五十岁以上的这一代人至今仍向土地讨生活,很少向外谋求发展的机会,这恐怕是一个带规律性的现象。江苏省南通、海门一带在公社时期,人均耕地不足半亩的村甚为普遍,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出无数走遍全国的大中型建筑工程队。在全国第一个实行土地承包制的安徽凤阳小岗村,人均耕地有四五亩,据说至今在土地里刨食。汤某全家五口,两个农业劳动力,承包十二三亩耕地,加上家庭饲养业,够他夫妇俩终岁劳碌了。
吃早饭时,我们一边吃红薯片汤与馍馍,一边谈这一带村民的主食问题。
我问汤某:“如今农民生活怎么样?”他说:“生活好多了。”又问:“生活好多了,表现在哪里呢?”他提起手里的馍说:“如今全年能吃上白馍了。”一个上海知识分子若不听完他下面的一席话,是无法理解这一答复的全部意义的。
这位年近六旬的老农说:“解放前,俺村有四五户地主,其中一户有耕地360余亩,其余几户百亩左右。在北方,有360亩土地,算得上大地主了。全村只有这一大地主家才全年吃白馍。他家有七八口人,能全年吃白馍的也只有两人:一是地主本人,一是地主的老娘。他的妻子、儿女也只有在农忙与节日才能吃白馍、喝小米粥。一般农户吃的是红薯干片与高粱窝窝头。农忙时吃三餐,农闲时两餐。高粱窝窝头是连壳打成粉制成的,粗糙难咽。而且,这还是正常年景,一遇水旱之灾,连这也吃不上。
“在土改、合作化期间,社会生活安定了,在吃的方面也有所提高。逢年过节与农忙时能吃上麦粉加高粱粉的馍馍。在1959年到1961年间,吃榆树、柳树、槐树叶,村里饿死不少人,那是三年自然灾害,特殊情况,不去说它。1962年从安徽引进一种高产红薯,一直到80年代初,我们这一带的主食都是红薯。将红薯切片晒干后煮着吃,将薯干磨成粉,做成红薯窝窝头,或制成红薯粉条。在整个六七十年代,全年每人能分配50斤左右小麦。少的年份只有二三十斤,最高的年份(1980年)才90斤。这年小麦特大丰收,每人分到90斤,在全县范围内还是第一次。杞县广播站还为此事作过一次专门报道呢!
“1983年实行承包后,全村的主食才由红薯片换上白馍。现在有白馍吃,我们都心满意足了。解放前,只有大地主才能吃上白馍哪。要我说起来,还是改革开放好,还是邓小平的政策好。”
我问:“如今全村的农户都能常年吃白馍吗?”他说:“一般来说,都能吃上白馍。在全村四五百户人家中,真正的缺粮户大约有一二十家。”我说:“人均二亩耕地,怎么还会缺粮呢?”他说:“我们这一带土地比较瘠薄,灌溉条件较差。平常年份亩产五六百斤,也算不错了。有些人家也只有三四百斤。这些人家底子薄,化肥用得少,浇水遍数少,肯定影响产量。有的缺乏劳动力,管理得差。这一二十家贫困户,每年缺粮一两个月或两三个月,要靠亲戚朋友的接济。”
我在北方村落农户的采访中发现,村民尤其是中老年村民大多以“能否吃上白馍,在全年有多少时间吃上白馍”作为衡量解放前后,改革开放前后,生活水平变化的主要标准。每听他们言及“如今能常年吃上白馍”之时,欣喜满意之情都溢于言表。至于视“能常年吃白馍”为当然的乡村年轻一代,他们以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与生活方式,尤其以暴发户的消费方式为参考线,他们的所思所虑所求,与他们的父辈已很不一样了。
早饭之后,汤氏夫妇下地干活。汤老师陪我到村里转了一圈,看看住房状况,与相遇的村民聊上几句。在村头碰到推板车下地干活的年轻村支书,约好下午去拜访他。回来后,与汤老师继续讨论吃的问题。
一、“常年吃小麦”,只是说小麦在北方农村已成为主粮。秋粮中的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还起着辅助粮作用。如何提高小麦的单位产量,依然是北方麦产区的大问题。
二、历史选择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自有它必然的原因。土地承包制使各农户的人均耕地齐一化(当然各组、各村并不相同),但家庭劳力配置状况受许多情况的制约。汤庄四五百户中有近二十户缺粮,同样的耕地,使用效率明显低于一般水平。这些既弱且贫的家庭,无力添置必要的农具,或无钱增加化肥农药的投入,或缺乏必要的劳动投入,致使单位产量低于平均水平,更无力获取农业外收入,成为村里的贫困户。父辈的贫困又会成为子辈贫困的一个原因。对各村皆存在的此类特殊农户如何进行社会救济,也是一大社会问题。
三、从我所调查过的三个村(开封县之任庄,兰考县小靳庄,杞县之汤庄)来看,村民只是“吃饱”而已。绝大多数农户平时所食之菜,只是自制的咸菜与酱两种。食油、蔬菜、肉类,主要集中在三大节日(麦收节、中秋节、春节)与招待来客。汤小平说,开封所辖五县村民所食基本如此。北方各农户很少有专门的菜园子,没有自种蔬菜的习惯。问其所以,有的说怕偷,有的说缺水。1988年末,我到海南省苗黎山村去调查也发现他们没有种食蔬菜的习惯,究其原由,也说怕偷。
四、“大吃大喝”被村民视为一种奢侈性消费行为。在以“吃饱”为目标的生存经济中,“大吃大喝”既是一种富裕的显示,也是一种慷慨待客的礼节。在中国官场内的“吃喝之风”屡禁不止,或与乡村文化内发展出来的这种待客礼仪有关。村民所指责的地方官吏腐败行为,很大一部分是指乡村干部的大吃大喝,但他们所指责的行为,恰恰是他们自己所习惯的行为。
下午,如约往访年近30岁的汤支书。汤支书高考落榜,回家务农,由村团支部书记而升任村党支部书记。访谈记要如下:
一、宗店乡共有15个行政村。汤庄村为全乡第二大村。据1992年人口普查,全村3 152人。现有户数、人口数目,他并不太清楚,因他上任才数月。村辖11个村民小组,共有3个自然村。汤庄自然村,以汤姓为主,占全自然村人数约80%,刘姓约10%,其余五六杂姓不足10%。王魏自然村,魏姓占50%,王姓约40%,其余二三小姓近10%。张广地自然村,张姓占90%以上,余为三四杂姓。各村大姓,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几乎都重修过族谱。“村支书在处理农户间矛盾冲突时,一要秉公办事,二考虑到宗族关系。”农户间的矛盾纠纷,通常不会发展为他们各自所属的两大宗族之间的矛盾,但很有可能成为两大家族(注:这里的家族,指同一祖父母或父母的兄弟姐妹各家庭之总和)之间的冲突。在年轻一代的交往中,感情的深浅似乎比血缘更重要。
二、关于农业剩余劳力向外、向非农转移的情况。汤支书说,宗店乡有若干乡办集体企业,如纺纱厂,织布厂,翻砂厂,砖瓦厂,面粉厂。规模很小,且实行个人承包,吸纳本乡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极其有限。全乡15个行政村,在县、乡政府的一再督促之下,都试办过各种各样的村集体企业,但或由于缺乏资金、技术或产品没销路或内部不团结等原因,皆失败。至今为止,全乡没有村办集体企业。本村前些年集资办集体养猪场,栏舍盖好了,但没钱购买饲料与猪仔,再向村民集资,村民不同意,搁了下来。“如今要办集体公益事业很难,一是要向村民集资,他们不愿意,二是村民对乡村干部普遍不信任”。
汤支书说:“仅汤庄一个自然村,近十年来历届高中生有30余人,初中毕业未考取高中者更多。我们聚在一起,谈论得最多的问题是怎样赚钱,到何处去赚钱。办企业,一是缺乏资金,二是风险太大。前几年我们几个落榜高中生一起商议,想利用村里的池塘养鳖,但一算投资,要七八万元,且技术比较复杂,风险太大,议而未果。村里的中老年人全部从事农业,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也大多从事农业。只是在农闲时,有些人做点化肥、农药或粮食买卖,赚不了几个钱;有些人随乡建筑工程队做泥水木工;有几个人花上二三百元买一台爆米花机,到开封、郑州一带去爆米花。据说还能赚钱。总之,经过初、高中教育的这代年轻村民,都感到窝在村里,守着这么一点土地是不行的。说实在的,土地只能管个肚皮,要花钱,还得找其他门路。但机会很少。在我们村里,光是杂货店就有好几家,你办,我也办,结果大家都赚不了几个钱。
“要在城市里站住脚跟,谋求发展是十分困难的。能否在城市谋到机会,关键因素是有无社会关系。在全行政村范围内,经过那么多年的努力,只有几家打进城市。一家在开封做小饮食生意,一家在开封做布匹批发兼零售,一家在郑州开小饭馆,一家在郑州某中学承包蒸馍厂。这四家经济生活重心全部转移到城里去了,村里的承包地转给他们的父母或兄弟耕种,也有转包给其他亲友的。村里对这类私下转包并不干涉。反正农业税、提留、统筹款由后者承担。这四家能在城里谋得发展,其实都有亲友的帮忙。一旦他们在城里谋得较固定职业,便租房,接家小,全家搬到城里去。如他们扩大了业务,需要帮手,便到村里来找亲友。到农闲时,村里有好几个人到郑州那家蒸馍厂去做工。”
在我蹲点调查的前两个村中,也曾听到过相同的故事。其实,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业,从乡村向城市的转移,是农村推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最引人注目的社会流动现象。某一乡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与城市转移的方向,规模与速度,一般来说,受制于三大因素:一是人均耕地的多少,二是可资利用的城市社会关系的有无与多少,三是乡村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世居村落,世代务农的中西部广大村落的村民来说,剩余劳动力的这一历史性转移过程是十分艰辛的。在现存的城市户籍制度与住房制度的制约下,能在城市内获得稳定的职业与住所,从而将全家迁往城市的村民,只能是一个极少数。
三、又是一个合作而又散伙的故事。
我问这位年轻的村支书:“经商办企业最大的困难是什么?”他说:“一缺资金,二缺技术。”我说:“缺乏资金,可用合作股份的办法解决。技术嘛,对你们这批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来说,学起来并不太困难。村办企业,又不需要高新技术。”他稍加思考后说:“问题在于很难长久地合作下去。”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个他所亲身经历的故事:
“前几年,豫西的棉花市场开放。我想做棉花生意,资金不足,于是我与村里的几个朋友商议,合伙做生意。当时共四人,商定每人出资2万。一个负责采购,一个分管销售,一人过磅,一人做会计,分工协作,风险共担,利润均分。合作了半年,各生猜忌,互不信任,结果不欢而散。这种事,村里还有多起。没有一个合伙组织能坚持一两年以上的。据我看来,凡合伙做生意,少则两三个月,多则一年,大抵散伙。做生意有亏有赢。亏了,有人不肯赔钱;赚了各争多少。在合伙经营中,明知有人做小动作,起初碍于情面不说,到了忍无可忍,便相互指责,散伙了事。”
我想,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家庭,在农村集市发生的家庭农副产品与工业品的交换过程,主要是个人行为。超出集市范围内的工商经济,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组织,建立新型工商组织的经验确实超出了村民的传统行为习惯。在农村剩余劳力向工商经济转移的过程中,他们需要通过各种尝试、失败、再尝试的学习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私营组织、集体组织与合作组织。在成功的村集体企业组织内部,我们都可以找到一位德才兼备的带头人。而各种类型与规模的合作组织,大抵以散伙为结局。在汤支书所述的合作事例中,我们看到,第一,他们意识到合作对合作者都有利。第二,他们也为合作而协商制定“游戏规则”。那么,已经获得这两点认识的村民为什么会散伙呢?根本原因是他们为各自的眼前小利而随时破坏他们亲自参与制定的“游戏规则”。结果他们也是知道的:他们因而失去了合作可能带来的长远的更大的利益。我想,对亲自参与制定的合作规则的尊重与自觉服从,或是中国村民,乃至中国人最缺乏的现代意识。缺乏这种现代意识的国民,是无法建立现代社会与现代国家的。
四、关于村支书一职。
汤支书就任“村支书”一职才数月。前任是他的父亲。“村支书”可说是他家的“世职”了。在谈到这一职务时,他说:“现在做村干部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一是报酬实在太低。二是吃力不讨好。”这是实情实说。
“做村干部的利少害多,为什么还有人做呢?”事后我问汤某,他说:“有人叫他做他也不做,也有不少人争着要做。俺村四年换了三个村支书,都是他们七八家轮流着做。做村支书明的好处确实不多,但暗的好处不少。村里的账目从来不公开,谁也不知他们得了多少好处。”又说:“在方圆一二百里之内,我敢说孤门独户的人家做不了村支书,兄弟少的当不上村干部。凡能做上村支书的,都是上有靠山、兄弟多、拳头硬的家族。”这是许多农民眼里的村支书。
晚饭后,汤某陪我们逛村落,访若干农户,回家已是9时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