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 三起纠纷
吃早饭时,又与户主汤某谈起村民的生产与生活情况。他说:“村里的绝大部分劳动力还是集中在农业上,不是不想出去挣钱,而是出不去。一是俺村的土地较多,一年到头好像有忙不完的活似的。二是外面人生地不熟的,到哪里去找活干。靠农业为主,收入只有两个来源:一是地里种的,二是家里养的。关键是把地种好,图个温饱是没有问题的。农民嘛,还不就是图个温饱。农民种地,在你们看来是个粗活,力气活。在我看来也有学问。善不善于动脑筋,对产量有很大影响。昨晚访问的那对夫妇,年轻力壮,整天看他们忙忙碌碌的,很能吃苦,但产量就是比别人的低。他们说是土地位置不好,两排树林挡住了阳光,影响了产量,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经营管理上有问题。像他们那样,只肯苦干,不能巧干的农户,在村里还真不少呢。如果因懒惰而不想苦干,或因残缺、疾病而无力苦干,那真的连饭也吃不上了。在俺汤庄四五百户农户中间,缺粮户有一二十户。”
于是我问及他去年种养业及收入情况。他说:“去年夏粮,12亩小麦平均亩产五六百斤,麦秆全部用来喂牛,差不多够养三头牛。棉花喷药,采摘分拣,很费工时,我只有两个劳动力,只能种5亩,收三四百斤皮棉。棉秆可当柴烧。另种5亩玉米,1亩红薯,1亩大豆。5亩玉米收三四千斤;1亩红薯近2 000斤;1亩大豆二三百斤。红薯、大豆主要留在家里吃。如今吃红薯是为了调剂胃口,我家喜欢吃,大豆可以到集市上去换油、换豆制品。如果也像你们昨天的那个算法,我估计去年全年的纯收入要超过1万元。”我问:“你家的收入在村里占个怎样的位置呢?”他说:“中等偏上吧。”又补充说:“全村十五六个组,各组人均耕地面积各不相同,最少的只有一亩多一点,俺组人均耕地算是最多的。”我又问:“像你家这样,收支平衡,略有积余的农户全村占多少呢?”他略思片刻说:“占四分之一左右吧。”(我知道他家实际4口人耕种6人的承包地。长女在县城教书,父亲已故,但承包地未除。)我说:“你有12亩耕地,为什么不买一辆手扶拖拉机呢?”他说:“耕地用牛就可以了。也可请别人来耕。如今孩子长大了,总得积点钱给他盖房子,娶媳妇啊。农民嘛,一生积累,只为了盖房、娶亲这两件事。”
这位年近60岁的庄稼汉,还真是位农民哲学家呢。“一图温饱,二替儿子盖房娶亲”,他用朴实的语言,概括了中国历代农民的生存目标与生活意义。
雨时停时续,这等于给刚播下的玉米地浇了一遍透水,也给忙碌了10余天的村民一个休息日。汤某决定陪同我们再走访几家农户。刚要出门,一位年近50岁,神情沮丧的村民匆匆赶来找汤老师,说是要请汤老师替他写一状子(起诉书),状告拐其妻外逃的邻乡一村民。于是上午的走访活动,从他家开始。
一、该农户显示出来的贫困状况令我吃惊:低矮的土墙围成的院落狭小且肮脏。院内不畜牛羊鸡鸭,也没有多数农户必备的手提式压水井。只有三间旧式土坯瓦顶房,阴暗狭窄。一间同样用土坯垒成的厨房间。三间土坯屋内,右间卧室有一土炕,一床破被,一根长绳上挂着全家替换的衣裤。客厅内有两张简陋的绳床,一张矮方桌,上有一碗豆酱,苍蝇成群。里间倒有两只木箱,一排长柜,这两件较新的家具似与周围环境大不协调。
我问:“木箱、长柜是什么时候打制的?”户主说:“前几年,家里正好有点木料,是我自己打制的,将来可给儿子用。”又问:“黄河以南的农民都不睡土炕,你怎么睡土炕呢?”他答:“前些年在甘肃、山西一带做木工时,看样子学来的,冬天可以省被子。”又问:“你农忙季节,全家就吃这个豆酱吗?”他答:“我家穷得连这个都吃不起,是一个亲戚送来的。”然后坐定,听他的诉说。
70年代初,家里的粮食不够吃。他凭借木工手艺到甘肃、山西一带去闯荡,挨村找木工活。在甘肃甘山村与现在外逃的妻子相识,比他小15岁的姑娘羡慕做木工的有饭吃,且有几个钱,于是跟着他走南闯北。未办理正式结婚手续,算是事实婚姻。1982年他夫妇回村分承包土地时,已生有一子。后又生一男一女,全家共5人,但只有4人承包土地,共约8亩。幼子属超生,未报,算是“黑孩子”。村里知道他家穷,无款可罚,也睁一眼,闭一眼。如今长子已读初中,次子在上小学。
从甘肃带回的妻子,生性好吃懒做,在全村出了名,整日埋怨丈夫穷,赚钱没能耐。“家里8亩承包地,忙里忙外,主要靠我一人,哪里有时间做木工赚钱呢?”户主如是说。去年初他的妻子与外村一小商贩争吵,被商贩打断了鼻梁,到县医院住院治疗。不料在县医院治疗期间与同县邻乡的一位四五十岁的男子相识,病未愈而双双外逃同居。“我估计她逃回老家,去年秋收后赶到甘肃,他们确曾回过老家,男的因偷窃而被当地村民逐出,我老婆也不知去向。但留下一张双人合影,我从照片上方知是邻乡某村的村民。我曾到他家去过,只找到他的老婆,还有三个孩子。”
汤老师问其告状所要达到的目的。他说:“一是要叫公安局把他抓起来判刑坐牢,二是把老婆叫回来,然后当众赶走。”汤老师说:“如今县里大案要案都忙不过来,未必会审理你的案子,再说,你老婆是自愿跟别人跑的,不是别人拐骗的。另外,打官司,请律师很是花钱的。”他说:“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告他。”
然后说起他家的贫困,他的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他的终年劳累,他的让他丢尽脸面、在村里抬不起头来的“叛逃”老婆。这位几被贫困、劳累与苦闷压垮的庄稼汉不禁潸然泪下。
我明明知道,他既没有钱,又没有精力打下这场官司,县法院即使受理,也不会出现他所要的结果。分田单干后,各顾其家的乡村社会,只有在十分狭小的亲戚范围内,才能提供一种类似“送一碗豆酱”那样的帮助。如今的乡村官员除向他要粮要款外,决不会给他提供什么有益的帮助。面对这位贫困无告的村民,我只能说些宽慰的话。说实在的,我真想资助他三五百元钱,但被汤老师劝止了。
离开他家时,汤老师对我说:“省你几个钱搞调查吧,在农村,该救济的实在太多了。千眼、千手观世音菩萨还忙不过来呢,何况你我。”一席话说得我哑口无言。
二、从这位不幸的农户家出来,已是上午10时,我请汤某陪我们到从新疆打工回来的那个村民家去看看。这位年近30岁的村民正在他家门口修理家用压面机,他的妻子正用缝纫机补衣服。看见汤某陪我们前来串门,立即招呼她的男人取板凳,倒茶水。住在隔壁的老母亲跨过一道低矮的土围墙前来闲聊。
从农户的庭院、房屋结构与室内器具来判断该农户的经济状况,似乎已成为我的职业习惯:三间外砖内坯的瓦房,一定是70年代建造的。室内有大小两张床,一只大衣柜起着间隔卧室与客厅的作用。一绳衣物,客厅内有大小两张方桌,一台缝纫机正在工作。没有电扇与电视这类“现代”之物。左间堆放着一些简单小型农具,十数麻袋刚收上来的小麦。户主汤姓,现年29岁,妻子27岁,是六七年前从邻村嫁过来的,长女五六岁,幼子看上去尚未断乳。如据计划生育政策,此子应属超生。
问及新疆打工一事,这位木讷不善言说的户主说:“去年,听别人说新疆的建筑工程队很缺泥水木工,今年一过春节,我约了村里另外两人到新疆塔石去找工作,工作确实好找。按合同协议,每月800元,月薪不算低。但平时每月只发120元伙食费,其余的钱要到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才跟我们结算。当时我们觉得这样做也蛮好的。平时节省点,到时结算有一笔钱可带回来。我们承包的那个工程5月份完工,问包工头要钱,他说,验收还没有通过,他们没有与他结算,哪有钱给你们。后来我才听说,新疆各建筑公司拖欠包工头钱的事很普遍。包工头拖欠临时工的钱,或用各种借口克扣临时工钱的事也很普遍。但村里夏收就要开始,我们可等不起呀,我好坏问包工头要了200元路费赶回来夏收,随我去的那两个人一分钱都没讨到,只好留在那里等结算呢。”我问:“新疆包工头还欠你多少钱呢?”他说:“将近2 000元。”又问:“你是否还到新疆去要这笔钱呢?”他说:“我不去了,请他们代领,但看样子是领不到钱了,算是替他们白干了。”我说:“你们不可以去打官司吗?”他答:“这种事在新疆多得是,再说,在新疆举目无亲,找谁去打官司。自认霉气算了。”我又问:“你麦收后是否再外出打工呢?”他说:“谁还敢盲目往外跑呢?再说,跑来跑去的,两头都荒废了。”说到承包地,正在屋里给孩子喂奶的妻子就来气。她说:“我一家四口,只有一人的承包地,是否还让人吃饭?”我问其故。原来该村的承包地自1988年调整过后没有重新调整。他们是1990年结婚的,虽然娶了妻子,生了孩子,但只有丈夫一人的承包地。他们曾多次找村支书,要求给承包地,但村里说,中央有文件,承包地一定30年不变。我问他们是如何解决这一家四口吃饭问题的。站在一旁的老母亲替他作了回答,她说,她家有三份承包地(她夫妇两人与她的现年84岁的婆婆),转一份给她的儿子。另外,她媳妇在其父母处还有承包地,农忙时回娘家去帮忙,到时去拿几百斤麦子回来。汤某说:“村里1988年以后结婚的农户,都存在同样的问题。”
承包地一定30年不动,是中央前几年出台的政策。其目的有两个,一是促使农户增加土地投入,防止对耕地掠夺性使用,二是抑制农户超生行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政策的执行或不执行的权力,主要操在行政村干部手中。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未必能达到。
三、时近中午,回家吃饭,路经一院落,但见其内门墙倾斜,屋顶掀毁,问其故,汤某说:“表面上是惩罚超生,实则是家族之间恃强凌弱的结果。”于是说出一段令人酸鼻的故事:
汤甲(被毁之屋的户主,隐其名)与汤乙属同宗同支,比邻而居。汤乙家出入不甚方便,想开一条通往村内的小路,但须通过汤甲的庭院,汤甲不允。于是汤乙强行拆墙筑路,争端由此而起。
汤乙家族人丁兴旺:汤乙有兄弟四人,堂兄弟三人,(其亲叔之子)共兄弟七人皆分家。另有姐妹五人(其中三人是堂姐妹),全部出嫁。汤乙有一亲嫂的兄弟在杞县某局任局长,朝中有人。兄弟七人,在村有“拳”势;在县有局长,在朝有“权”势。相反汤甲一支,至其祖父,数代单传,祖父生二子,然汤甲之亲叔早死,无后,等于单传。汤甲兄弟二人,已各分家。在汤宗族内,汤甲一支只有两家,孤门独户,势单力薄,且朝中无人。
汤乙强行破墙开路,引起一场官司。村里不敢出面调解,汤甲只得将官司打到杞县法院,但杞县法院拖延不加处理。其中缘由,不言而喻。汤甲只得将官司由县法院打到开封市法院,最后打到郑州省法院。其中曲折艰辛,汤某语焉不详。他只知道结果:省法院责令市、县法院受理此案,并判汤甲胜诉。开墙筑路之事遂告平息。然而,汤乙虽败,怨毒之气未消。
汤乙终于找到了报复的良机。
原来汤甲兄弟两人,头胎皆生女孩,为了不使这一支在他们这一代绝后,设法再生一胎。汤甲现年26岁。据说按政策规定,按他家的情况,头胎生女,四年后能再生一胎。然在第三年其妻怀孕,还据说是一男胎。乡村生计办多次来人,令其打胎。汤甲为保男婴,携妻外逃。乡计生委闻讯,带民警前来搬走汤甲的全部家具,并拆墙取砖瓦,移作村小学校舍的建材。汤甲因超生在先,再也不敢上告,然无家可归,只得携妻带子远走他乡。此事发生在1991年。据说汤甲如今因祸得福,在新疆塔什经过数年奋斗,如今当任某公司副总经理。
汤乙在拆屋毁家事件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内情不得而知。据村里传闻,乡村干部是迫于“上面”压力才这样干的。这个“上头”暗指汤乙家族在朝中的官。传闻猜测的理由是:一、村里超生一胎者比比皆是,超生二胎,甚至三胎者不乏其人,为什么他们没有受到如此严酷的处罚。二、汤甲数世单传,按规定可生二胎,虽超前一年,但不属超生,即令罚款,也得从轻发落,何致如此“家破人逃”。
据汤某说,类似汤甲之事,就汤庄自然村还另有两起,发生在1990年、1991年间。(这两家被毁的“遗址”,我与汤老师都去看过。但没有汤甲之屋毁得彻底。)据说一家迁往商丘县,在那里开起一家小商店,生活比在村里强得多,另一家至今下落不明。“乡村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专捡孤门独户,势单力薄的欺,对人丁兴旺的大家族,最多罚款,怎敢牵牛羊、搬粮食、拆房屋?至于村干部本人,他们能拿到生育指标,超生也就合法了。”这是村民的一些议论。“1993年后,附近村庄已不闻有毁房拆屋之事了。但罚款越来越重,”汤补充说。
如果我们将同一祖父母之内的血缘、亲缘共同体称为家族的话,那么在乡村社会学分析上,家族至今依然是一个有意义的分析单元。所谓的宗族,往往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了。
中饭后,汤某帮我们请来四五位村民,在他家开一小型座谈会,想就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干群关系,贫富分化,农民负担诸问题,听取他们的一些议论。
一、关于土地承包责任制。
他们一致认为,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比集体耕作制好。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如今农民自由了。他们理解的自由是:你想什么时候出工就什么时候出工,你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不再有人来管他们了。二是农业劳动的时间比过去减少了,但产量与生活水平都提高了。还是那句话,“如今农民能常年吃上白馍了”。
当问及“承包土地一定30年不变”的政策时,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但多数意见认为,最好每隔七八年要重新调整一次。因为各农户间因自然死亡、婚嫁、生育等情况的变化而使每户的人均耕地发生变化。有的农户四人只耕种一人的承包地,有的农户三四人耕种五六人的耕地。再说地块的质量也各不相同。过五六年或七八年调整一次,使耕地分配更平均一点。这在绝大多数农民依然以土地为生的乡村,是十分重要的。
我问:“承包地的所有权属于谁呢?”他们一致回答:“那当然是国家的。”当我问到目前土地家庭承包制有何缺陷及改进方法时,他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很显然,他们从来没有感觉到承包制的缺陷问题。
二、关于计划生育。
他们一致认为中央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好的:全村耕地就那么一点,人口无限扩张下去,总有一天没饭吃,这个道理农民谁都清楚。但农民嘛,生一个女孩,总得再生一个男孩。他们所提出的理由,一是农业劳动需要男劳力,二是继承遗产,赡养父母需要男孩。其中一个村民说:“女孩要出嫁,只有男孩才能支撑家庭门面。”即使生了两个女孩给结扎了,农民也得想方设法去领养一个男孩,汤庄有好几起这样的事例。另外,他们对乡村干部不能一视同仁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颇感不满。当问及本村“黑孩子”的数量时,一个说“不清楚”,一个说“各村都有”。不知他们确实是不太清楚,还是不肯实说。
三、关于农民负担。
他们说,农民负担前几年还好一点,夏粮人均一般缴纳百二三十斤或百四五十斤。去年突然增加到人均二百三四十斤,秋后还得交四五十元钱,实在太重了。这样重的农负,使村里不少农户家的口粮都保不住了。问他们“农民负担”包括哪些项目,每个项目各缴多少,他们谁也说不清楚。“村里从来不向农民说明,也从不公布账目,谁知道呢?”其中一人如是说。他们说,村里有15个组,有几个组人均耕地只有一亩多一点,差不多夏粮的一半给政府拿去了,还让农民吃什么。如今农民意见最大的就是这一点。他们问我:“这几年中央老叫要减轻农民负担,为什么我们这里的农民负担却越来越重呢?”我只能用“好经给和尚念坏了”这句话将问题搪塞过去。其实,这本是村民自己的答案,我只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
四、关于贫富分化。
令我惊奇的是,他们对这一问题并不敏感,他们的贫困意识与求富意识似乎同样地比较淡漠,对“常年有白馍吃”似乎表现出一种心满意足的神情。在依然以农业为生的乡村,土地家庭承包制有力地限制了贫富的过度分化。由家庭劳力与资金的投入不同而造成农业产量的高低,使农户的贫富差异只限制在一个狭小的界线之内。于是我请他们列举出全村5户最富裕户与5户最贫困户。
全村5户最贫困户都是一个模式:原本家底薄,兄弟多,父母无力给他们各自盖房娶妻,于是到甘肃、山西一带的贫困山区娶痴呆、残缺姑娘为妻。痴呆残疾妻子只会生孩子,没有劳动能力。丈夫既忙外,又忙里,养活一家数口已不易,农业投入自然减少,这成为亩产低于全村一般水平的原因。也无力从事家庭饲养业,更少一笔可观的货币收入。家庭劳力与智力的“贫困”成为经济贫困的基本原因,然他们所承担的人均农负却与其他村民同样地多,这更是雪上加霜。又由于家徒四壁,无钱粮可罚,故超生无所顾忌,这又成为加重家庭负担的一大原因。在四五百户人家的汤庄自然村内,此类贫困户有近10户之多。
全村5户最富裕户也差不多是同一模式:有2户因承包乡集体企业(砖瓦厂、面粉厂)而致富,2户因经商而致富,1户给杞县等私人公司开车搞运输而致富(该户我去采访过)。这5户的富裕程度,即除农业收入这一块外,另有数千至上万元的年货币收入。据此,他们盖起较新式的砖瓦水泥房(其中两栋是楼房),有砖砌的围墙与门楼。室内有较齐全的家具与家用电器(如电风扇、电视机)。平时也能上街买点菜吃,烟抽得比别人好一点,如此而已。村民对自己周围出现的这样的富裕户,似乎没有表现出过多的羡慕或嫉妒。相反,谁能把田里的庄稼种得比别人好一点,似乎依然受到村民的尊重,至少在中老年村民中是这样。看来,汤庄依然是一个中老年人的世界,一个庄稼汉的世界,虽然向非农经济渴求更多的货币收入与享受的热情已在部分青年村民心中激起,然而依然缺乏实现这一愿望的现实手段。他们向外部世界作过不少的探索与努力,但不少人由于缺乏亲友资助的外部环境而“打道回府”。只有个别青年获得成功。
五、关于党群、干群关系。
他们所说的“干部”主要指的是乡、村两级的干部,而所指的“干部腐败”,主要指的是乡、村两级干部的“大吃大喝”。对乡、村干部组织的公共事业,如盖小学、修路,他们是愿意出钱出力的,对其他集资兴办的公共事务,他们一般抱怀疑态度。当问及目前村民最大的要求时,他们的回答是,“向农民少要一点,对农民少管一点”,这不正是中国古代之农民(及其思想代表)对政府、对国家的基本要求吗?今之农民乃古代农民吗?!然今之政府承担着古代政府不曾有过的繁重而艰辛的任务:带领亿万农民走出传统进入现代化。问题是,今之地方官员乃古代之地方官员吗?!
下午5时30分结束的村民座谈会,替我们这次汤庄村调查划上一个句号。6时30分,汤某叫来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送到106国道,准备搭乘过往客车到杞县城里去。我们要到县宾馆好好地洗个澡,美美地睡上一觉:猖獗的蚊子已使我们三夜不得安寝,实在太疲劳了。
我俩在106国道旁等了半个多小时,从太康开往杞县的大小客车全不理会我们的招手。路边小摊的摊主说,晚6点后,开往杞县的客车大多不停,开往太康的客车多数在此停车。于是决定先南下太康,明晨再北上杞县,便道拜访汤老师的好友——杞县编制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