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武官
咸丰、同治年间因湘军、淮军的出现,清朝的军队和军事制度出现了很大变化,然而,湘军、淮军在广东影响有限。杜凤治来粤前,湘军左宗棠部曾在粤东与太平军余部作战,蒋益澧任广东巡抚时也带了一些湘军入粤,但时间都不长,蒋益澧被罢免后湘军基本上离开了广东。同治后期到光绪年间,清朝在广东主要的武力是郑绍忠、方耀的勇营,两部与湘、淮军有相似之处,有别于传统的绿营。瑞麟主要依靠郑、方两部兵力维持清朝在广东的统治秩序,大体上郑绍忠部负责粤中、粤北、粤西,方耀部主要负责粤东。杜凤治在日记中写了绿营、勇营的官员,留下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郑绍忠(1834~1896),号心泉,广东三水人,曾参加陈金 的反清武装,率部围攻广宁,同治二年转投清朝。在清剿太平军、洪兵余部以及平息土客大械斗过程中,郑立下战功,受到瑞麟重用,此后郑所部“安勇”逐步扩大,成为同治、光绪年间广东战斗力最强的一支军队。
在杜凤治来粤当年郑绍忠已任副将,记名总兵,不久又实任总兵。广东不少武官是随郑绍忠投降清朝的原洪兵起事参与者。日记说:“武弁皆投诚人,往往行伍、科第所不逮,提、镇、协、参大分位皆此辈居多,其勇往专笃,非人所及,亦自粤匪滋事以来之新事也。” [210]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清朝各种军队因战功得到虚衔、功牌的人数以万计,要变为实职特别是补缺极为困难。但郑绍忠所部得到瑞麟优待,30多员武弁“初次保举即由虚衔保升实职,如都司衔即保参、游实职,守备衔即保都司实职”,杜凤治受郑绍忠之托,为此30人正式得到实职疏通兵部书吏。 [211] 尽管此事拖了很久,但没有妨碍安勇武弁出任军职。如杜凤治在四会任上的同僚江志,“以五品功牌一保即得都司,现署佳缺”。 [212] 郑绍忠本人更是扶摇直上,投降清朝不到十年,就由低级武官实授二品总兵,加从一品提督衔。郑绍忠母、父先后去世,瑞麟两次都“奏请夺情不丁忧”,其实当时广东并无战事与动乱。瑞麟对郑绍忠、方耀的宠信不仅远远优于其他武将,也优于多数文官。瑞麟保奏两人赏穿黄马褂。咸、同以后虽不少武将因军功得此赏赐,但方、郑并无很重大的军功,故日记说:“中堂于方、郑二人可云隆重,凡司道皆不及也。” [213] 这在重文轻武的清朝可谓异数。
其时广东的旗营、绿营,能战的将领与军队甚少,郑绍忠和他的部下有造反和“平乱”两方面的实战经验,不乏好勇斗狠之徒,瑞麟恩威并济,使郑绍忠死心塌地忠于清廷、对自己毕恭毕敬,听从调遣,当出现大股盗匪或较大规模民变时,安勇就是瑞麟的王牌。而郑绍忠秉承瑞麟意旨,只求迅速平定,不惜“一味残酷任性为之”。日记记:灵山县百姓因知县冯询(咨周)贪虐,聚众闹事,烧毁了县衙大堂,郑绍忠带兵去杀“匪”数千人,“以人杀得多为能”,并以此开销弁兵口粮和报功。 [214] 郑绍忠到鹤山剿办“客匪”,滥杀无辜以邀功冒饷,鹤山知县刘驹认为不应小题大做、随意杀人,向布政使密禀,得罪了郑绍忠和同在鹤山主持处置“客匪”的道台齐世熙,乃被撤任。 [215] 张兆栋兼署粤督、刘坤一任粤督时郑绍忠仍果于杀戮,杜凤治议论说,郑绍忠“不过冤杀许多平人为自己立功地,是则中堂实使之,不论真假,愈杀得多愈妙,此事仍然是中堂时旧习”。 [216]
郑绍忠治军也喜怒无常,对部下动辄处死。日记写:“心泉作红头头惯了,在军营惯了,以杀人为常事,曾为马堕桥杀数马夫。” [217] 郑绍忠动辄威胁以军法从事,其部下的军官都很怕他。
郑对杜颇为尊重,杜对郑虽不无看法,但尽力笼络,两人合作良好,并建立了交情。例如,郑绍忠在广宁“欲令绅士于紧要处所设局团练,令其缉匪交匪”,在办理过程中很注意咨询杜凤治的意见。 [218] 在处置黄亚水二投诚等问题上也愿意同杜商量并听杜的意见,已见于前文。杜凤治在署理四会被撤任后还有很多税饷未清,曾打算向郑绍忠“假二竿”(借两千两银),郑借与千金。 [219]
另一个主要将领方耀(1834~1891),号照轩,广东普宁人,行伍出身,其任副将、总兵时间与郑绍忠相近。同治九年,杜凤治奉委到潮阳催粮,其时方耀亦率部在粤东清乡并为催征助力,与杜凤治也有交集。就个人关系而言,杜与郑绍忠更为密切,但对方耀的印象和评价却好些。在催征期间,杜凤治曾与方耀幕僚张权(松谷)谈论郑、方两人。张离去后,杜在日记中写道:
郑镇出身本不甚正,性情诈伪,近又官阶日崇,渐觉骄侈偃蹇,不及照翁,自来未见其有疾言遽色也。照翁年三十八,文雅如书生,性本和平,气局宏敞,不似营中人物。郑之骄恣,数年前已渐萌动,兹得记名提督,照翁犹不及之,李星翁亦与并行又甚谦抑,目中尚惧一中堂。无奈中堂豁达大度,谦恭未遑,遂自以为天下莫与京矣。 [220]
广东官场对方耀有不少议论。同治九年,方耀在潮州清乡,与被委派于该地催征历年粮欠的道台沈映钤不睦,沈向上司报告说:“方镇办乡无有一定纪律,忽尔潮,忽尔揭,忽尔普或澄,此处未办竣,又去而之他。行踪靡定,惝恍游移,又不然,忽回家两三月久居不出。兵勇军饷浩繁,多办一日即多一日费用,非同小可。老师糜饷,有意迁延,实不成事体。” [221] 沈映钤后来又说:“方照轩先则迁延徘徊不肯速蒇事,年来缉匪征粮事毕,又不肯速撤营,不但潮属征旧粮百余万为伊营消磨殆尽,此外潮州府库款项及汕头洋药、厘金等款又用去数十万。中堂宠之愈甚,伊亦恃宠更骄。”沈映钤“言此意颇愤愤”。 [222] 光绪年间,方耀在粤东清乡“过于残忍,冤死不少”,也引起省城一些大绅士的批评,总督刘坤一、巡抚张兆栋因而下札对清乡时“就地正法”的实施予以一定限制。 [223]
光绪三年,方耀到省城,要求落实每月饷银二万两才肯带兵勇到惠州清乡,藩库拿不出这宗巨额军费。刘坤一不敢拒绝方耀,巡抚、按察使又都抱事不关己态度不愿多出主意(按察使周恒祺已升任福建布政使即将离任),广州知府冯端本左右奔走,“向粮道库代善后局借万金”,方耀“又提东莞所存拿获花红及安良局所存花红合成二万两,每月一万”,暂时解决了方耀率部赴惠州的费用。据说方耀“家资近百万,不拔一毛,必坐待得银方归办案”,而其时“惠属亦无大棘手事”。杜凤治对刘坤一等人如此迁就方耀颇为不解。 [224]
日记里的其他武官虽没有郑、方那样跋扈,但战斗力极为低下,腐败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同治十年五月,广州府童生因试卷费问题闹事,闯入广州府署,副将喀郎阿等人率兵丁前去弹压,喀郎阿到后只是对童生说好话,不敢动真格。杜凤治评论:“俨然二品武员,平日养尊处优,庞然自大,见了几十毛童生,即不敢与较,尚何望其攻城杀贼哉!” [225] 光绪三年夏,杜凤治与参将邓安邦约定择期一同下乡缉捕盗匪,但邓怕热,提出等天气凉爽再去,一拖就是两三个月。 [226] 邓安邦又为“省城河面等处著名老鸨”四眼婆半价领回所封房屋,向杜凤治求情。 [227] 同治十二年大阅,杜凤治作为首县知县跟随将军、督抚检阅。杜凤治看了旗营的水陆操演后说:“如看戏法,何益于用?” [228] 待到检阅广州的绿营,杜凤治和其他文官看到平日熟悉的武将“顶盔披甲”的怪样子都大笑不止。校射的箭靶“高宽而近”,“火枪靶更宽阔更近”,因此,不少武将都得到“全红”。 [229]
同治十三年,抚标右营守备李龙安晚间外出赌博时衙署上房失火,而他在上房收藏了大量鞭炮,致使火势一度猛烈,幸而此时下起大雨,火没有蔓延到衙署大堂。李龙安在大堂储存火药二三千斤,倘没有这场及时雨,周边一大片房屋以及南海县署、广粮衙署都会被轰成白地。于此可见武营纪律废弛以及武官的昏庸荒谬。
除郑绍忠、方耀等少数督抚亲信高级武官外,一般武官,尤其是中下级武官地位是不高的。从日记看,游击、都司以下的中下级武官对州县官都毕恭毕敬。武官并无征收、听讼等权力,补缺极难,而且较之文官,武职补缺有更多黑幕。在官场中,文官也看不起中下级武官,省城官员们认为,“武营威权不及县官,唯拿小赌小贼则真能操纵自如,盖其兵丁与赌窃匪无不通也”。 [230]
其时大部分军队的军饷都不能如期发放,广东亦然,有些军队连饭都开不了。杜凤治在广宁任上时,驻守当地的陈、马两名哨官来求,“为年事在即,饷领不到手,有三四月无饷矣,行将绝粮,求借十两八两救急”,杜不可能解决他们的军饷,只好每人赠以八元作为年礼。 [231] 广东各地积欠的军饷达“三百九十余万之多”。 [232] 军队出动剿匪的费用经常不能保证。同治六年七月,广宁城守营千总饶在田率勇缉捕盗匪,杜凤治了解到县署没有给饶支付“夫马价”,饶只好向典史借10元;杜乃给饶“船饭价”8元。 [233] 光绪三年,武营官员拒绝缉捕,说:“不给口粮,勇俱饿跑,一人空拳,能捉贼乎!”经按察使周恒祺、布政使杨庆麟同意,给有缉捕责任的佐杂和武营发放津贴,才暂时解决了问题。 [234]
咸丰、同治年间,是近代中国武器更新换代的一个关键时期。其时广东省外的淮军、湘军,已经大量装备洋枪洋炮,在广东,盗匪也已使用洋枪,但在杜凤治笔下,官兵似乎没有普遍使用洋枪。杜初任广宁时,千总饶在田报告离城三四十里的地方有抢劫事,打算带兵前往督捕,并借抬枪、药袋等物。 [235] 可见,抬枪等较重要的火器保存在县衙,武营缉捕需要时可临时借用。在四会任上的日记也记载了都司江志申请领取武器,但军需局只发给抬枪两杆、鸟枪四杆、藤牌六面、单刀六把,稍后又“在万寿宫道及于协台处取来抬枪、军器若干,火药若干”。 [236]
然而,在穷得叮当响的下级武官中也有颇为富有的人。四会营守备蔡钊(剑臣),竟有妾一二十人,娼妇居多。蔡死后各妾星散,杜凤治的内跟班梁桂娶其第十二房,来嫁时还带有衣饰财物。 [237] 在武官序列中,守备级别很低,而且武营还普遍欠饷,蔡守备为何养得起一二十个妾?日记没有写蔡钊的财产状况,但提到有一次蔡的勇丁携带私盐回县发卖。 [238] 蔡钊与郑绍忠关系不好,却得四会绅商的好感,郑绍忠打算把蔡撤换,四会绅商想挽留,还打算上省公禀。 [239] 蔡的财产很可能是通过贩卖私盐、收受绅商贿赂以及做其他生意等途径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