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續談紅樓夢的避諱
四十年前,我和胡適之先生展開了對《紅樓夢》一場論辯。胡先生根據庚辰本脂硯齋一段評語,斷定《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他在《跋乾隆庚辰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抄本>(胡氏近著第一集)說:
此本有一處注語最可證明曹雪芹是無疑的《紅樓夢》的作者。第五十二回末頁寫晴雯補裘完時,「只聽自鳴鐘已敲了四下。」下有雙行小注云:「案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樣寫法,避諱也。」雪芹是曹寅的孫子,所以避諱「寅」字,此注各本皆已剛去,赖有此本獨存,使我們知此書作者確是曹寅的孫子。(原注:此注大概也是自注;因已託名脂硯齋,故注文不妨塡諱字了。)
看了胡氏這段話,似乎《紅樓夢》作者確是曹雪芹了!但是我認為「鐘鳴四下」並非避諱,只是寫文章的一種手法。而且「庚辰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全書並不避諱「寅」字,如第二十六回,薛蟠對寶玉說看見一張落款「庚黄」的好畫時,對話中把「寅」字又寫又說,又是手犯,又是嘴犯,如果說避諱的寫法,作者便是曹雪芹,那不避諱的寫法,作者就斷不是曹雪芹了。我提出質疑後,胡先生一直不曾作答。經過多年,馮其庸先生在香港《大公報》發表了《論庚辰本>一篇長文,對避諱的寫法又有新的見解。馮先生承認五十二回中的「自鳴鐘已敲了四下」確是避諱的寫法,同時認為第二十六回中的「寅」字,可能缺寫末筆一點,是另一種避諱的方法。我看到馮文後,曾發表《論紅樓夢的避諱>一文(後收入拙著《紅學論集》)。認為馮先生推斷曹雪芹寫小說時,將家諱缺寫末筆,如此便算是避諱,這一新看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全部小說,都出自作者的創造,作者如果把父祖的名諱寫來寫去,不論缺寫末筆與否,都已經是犯諱了。我們知道中國禮俗歷來都極重視避諱,清代也不例外。單看《紅樓夢》第二回,寫黛玉童年剛讀書時,便懂得避她母親的名諱,不但避字形,還避字音。根據這種種事實,《紅樓夢》的作者,應該不是犯祖諱的曹雪芹。我們再進一步觀察,早期的《紅樓夢》抄本,觸處都發現不避諱的事實。同時我們也知道,滿淸政府對漢族知識分子心存疑忌,對避諱要求特別嚴格。試看《東華錄>所載清世宗的一番話,雍正元年十一月乙酉,諭大學士曰:
古制,凡遇廟諱字樣,於本字爲缺末筆,恐未足以伸敬心。朕偶閏時憲曆,二月月令内,見聖祖仁皇帝廟諱上一字,不覺感痛,嗣後中外奏章文移,遇聖諱上一字,則寫元字,遇聖諱下一字,則寫煜字,爾等交與該部即遵奉行。二月月令內有「玄鳥至」的「玄」字,犯了康熙玄燁的諱,縱然缺一筆,仍是觸目驚心,不覺感痛,所以命令將所有「玄」字,都寫作『元」,今天千字文的「天地玄黄」,都變成了「天地元黄」,就是這個原因。還有乾隆朝,舉人王錫侯編撰一部名叫《字貫》的字書,凡例中列舉清帝玄燁、胤禎,弘曆等名字,僅僅缺寫每字的未筆,未將字樣拆開分寫,如弘曆二字,應該寫為:「上一字從弓從ム,下一字從厤從日。」為了寫出本字,雖然照避諱例缺寫末筆一劃,還是興起了一件大大的文字獄。當時諭旨云:「此實大逆不法,為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於誅,即應照大逆律問擬,以申國法,而快人心。」在這樣嚴刑峻法管制的時期,《紅樓夢》却觸處有不避國諱、公誰的文字出現,實在值得重視。現在條舉如後。
一、不避御名諱
《紅樓夢》出現的時期,滿淸統治漢族已經渡歷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按實際情況,這四朝皇帝的名字,無論如何是不能不避的。試檢查幾個主要抄本,却發現這樣的情況(注一:順治名福臨,各本都不諱。康熙名玄燁,甲戌本不避,庚辰本有幾個玄字也不避,有幾個缺末筆作玄,還有絃、眩、炫等字,有避有不避。己卯本是怡親王府的抄本,避得比較嚴格,包括玄、絃、眩等字都缺末筆,但也有個別不避的。戚序本時間較晚,也嚴格地避諱,有改玄為元的,也有缺末筆的。
雍正名允頑,這頑字與禎字形似,一般連禎字也避。可是,甲戌本上却出現一個禎字。其餘各本,有的改為貞字,有的乾脆把句子完全改了。
乾隆名弘曆,甲戌本上沒有這兩個字,其他各本弘字缺未筆。另外,時憲曆改為時憲書,這是全國性的統一的避法,而且已經成為專有名詞,就很難說是避諱了。
上述情況,說明了《紅樓夢》裡的避諱問題,是在流傳過程中逐漸嚴格起來的。這裹値得注意的是,最早的甲戌本沒有絲毫避諱的痕跡。如果說,《紅樓夢》的原稿是避諱的,那麽很難想像抄手
敢于違背原著,膽大妄為而又獨出心裁地不避諱。唯一的解釋,該是原稿本來沒有避諱,而抄手忠實于原稿,因而在各種版本中保留了這個獨特的不避諱的現象,這眞是難能可貴的眞跡。庚辰本有一半以上的玄字不避諱,也說明祖本就是這樣,抄手有時疏忽大意,照錄原樣:有時發覺了,又避起來了。總之,這些倖存下來的不避諱的現象,都只能來源于原稿。
二、不避太子的名字
乾隆次子名永璉,乾隆即位後,即密旨定永璉為皇太子,不料乾隆三年逝世,溢皇太子永璉爲端慧皇太子。按理,這個公開的皇太子的諱也需要避的。乾隆九年的旨還規定,宗室命名不得僭用內廷擬定字,《紅樓夢》裡賈二爺賈璉的璉字却偏偏與皇太子永璉的璉字相同,竟像是故意冒犯似的,這是極其耐人尋味的事情。
三、不避親王的名字
清廷規定,凡内外小臣,名與諸王大臣同者,酌量改易(見《永憲錄》)。乾隆二十六年,發生了一椿沈德潛選輯國朝詩別裁集案。乾隆親下諭旨,嚴加譴責,其中一條罪狀就是:又如愼郡王,以親藩貴介,乃直書其名,至為非體。」這就是說,遇到郡王(更不用說親王)名字,是要敬避的。無獨有偶,《紅樓夢》第二回介紹賈府祖宗時出現了一個賈代善。這代善二字,恰恰是清太祖努爾哈赤次子禮親王的名字。這種安排,也是令人驚愕的。
四、不避與皇帝稱號有關係的字樣
按避諱的規定,不但皇帝的名字必須敬避,就連與皇帝有些關聯的文字,或者他們引以為諱的文字,也都不可觸犯。清代文字獄中也有類似的事例。雍正四年,禮部侍郎査嗣庭主考江西,出試题曰「維民所止」(語出《詩經商頌玄鳥》)。被人告發,說「維」、「止」二字隱寓雍正砍頭,結果「照大逆罪凌遲處死」。雖査嗣庭已病死獄中,還要「戮尸梟示」,兄弟子侄或處死,或流放三千里外,無一幸免。這案件轟動一時,嚇得一般文士無不引以為戒。
可是,《紅樓夢》第八十四回,寫賈政在學政任上出過一個試題叫做「惟士為能」(語出《孟子梁惠王》)。這「惟士」二字,也有些像「雍正砍頭」(惟字與維字通)。這一險筆,也夠危險的了。還有一例,乾隆在即位之前,原封為「寶親王」;即位之後,也可以說是「寶皇帝」了。《紅樓夢》第四十六回,借鴛鴦之口寫道:「我這一輩子莫說是寶玉,便是寶金、寶銀、寶天王、寶皇帝,我横豎不嫁人就完了。」嚴格地說,這寶皇帝三字也是有風險的。五、不避皇帝專用的字縱然不是皇帝的名字、稱號,但使用皇帝專用的詞語,也是僭越的。乾隆年間,有一個文墨欠通的廩生名叫韋玉振,他在刊刻他父親的行述裡有「于佃戶之貧者,赦不加息,並赦屢年積欠」等語,被地方官告發「殊屬狂妄」,興獄嚴訊。原來在專制時代,只有皇帝才有資格用這個赦字,所謂「皇恩大赦」是也。奇怪的是,《紅樓夢》裡竟有一個賈赦,字恩侯,這個名字也是取得大膽妄為,很有不敬的味道。
六、不避大明
清代文字獄中,在「明」、「清」兩字上遭殺身之禍的比比皆是。滿清統治者害怕漢族知識份子追念「先朝」,詆毀「聖朝」,因此強迫要求把清朝的國號抬寫,而對「明」字更不許與頌揚的字聯在一起。例如李驎《虬峰集》有「杞人驚轉切,翹首待重明」之句,戴昆《約亭遺詩》裡有「長明寧易得」之句,徐述夔《一柱樓詩稿》裡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之句,還有呂留良「清風雖細難吹我,明月何嘗不照人」之句,都被認爲是「反清復明」,罪大惡極。《紅樓夢》裡却赫然出現了「大明宮」,庚辰本第十八回:
賈母忙接入問其消息。太監道:早多著呢!未初用遇晚膳,未正二刻還到寶靈宮拜佛。酉初進「大明宮」领宴看燈,方請旨,只怕戌初纔起身呢!
又第五十三回云:
大觀園正門上也挑著大明角燈,兩溜高照,各處皆有路燈,上下人等皆打扮的花團錦簇。這兩處不僅「大明」二字觸犯忌諱,而且有大觀園即大明的宮殿的暗示。
所以《紅樓夢》的底本都犯了「大明」的忌諱,曹雪芹、脂硯齋等均照抄不改。程、高付刻前還刪改不盡。到百二十回刻本時纔將「大明」二字全部刪去。但第十四回庚辰本說:「鳳姐出至■前,上了車,前面打了一對明角燈,大書榮國府三個大字。」抄本刻本都還保存「明角燈」字樣未改。嚴格講來,這一「明」字也是應當刪去的。
七、不避夷夏
《紅樓夢》庚辰本第六十三回,寫芳官番裝,寶玉給她起個番名叫耶律雄奴(後來索性叫野驢子)。接著,發了一番議論,以「大舜之正裔」自居,大談其匈奴、犬戎,「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等等。這段文字戚本亦有。兪平伯《紅樓夢辨》(注二)曾斷言:以作者(案:指曹雪芹)底身世環境及所處的時代而論,絕不容易發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當時森嚴的文禁之下也不會寫得如此顯露,以作者底心靈手敏,又不會寫得如此拙劣。我以爲這三層揣想寧認為高本爲較近美的,成本所作是經過後人改竄的。我疑心竟許是有正書局印行時所加入的。因爲戚本出世底時代,正當民國元年,这時候民族思想正瀰漫於社會。有正書局底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
兪先生寫《紅樓夢辨》時,《紅樓夢》甲戌、己卯、庚辰等抄本都未面世,兪先生只看見有正書局印行的戚蓼生抄本,因此懷疑有正老板作偽加入。但是比有正更早的己卯本、庚辰本赫然都有同樣的這段文字。可見這是《紅樓夢》底本的原文,不是有正老板的僞作:《紅樓夢》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反清的漢族志士。這段文字在廣大漢族人民深受滿清統治者血腥鎭壓的時候,它却像一柄利劍刺向當朝天子,具有無比的反抗精神。誰都知道淸代的文字獄,最早就是從莊廷■明史案開始的。以後呂留良、曾靜案,戴名世案等等,都因為牽涉到「夷夏之防」,對北方少數民族,包括滿族用了一些貶低性侮辱性的稱號,結果大獄迭起,株連無算。雍正十一年,清廷為此重申禁令,凡刊寫書籍,一律避胡虜夷狄等字,再犯者照「大不敬」律治罪。到乾隆年間,甚至連宋人罵遼、金,明人罵元的書籍都要一律焚毀。如果《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他為什麽要不顧性命寫這類犯忌諱的文字呢!
八、不避地名諱
《紅樓夢》(庚辰本)第二回說:
去歲我到金陵地界,因欲遊覽六朝遺跡,那日進了石頭城,從老宅門前,經過街東是寧國府,街西是榮國府,二宅相連,竟將大半條街占了。
庚辰本第三回:有日到了都中,進入神京,雨村先整了衣冠,帶了小童,拿了宗侄的名帖,至榮府的門前投了。彼時賈政已看了妹丈之書,即忙入廂會見。雨村相貌魁偉,言語不俗,且這贾政最喜讀書人禮賢下士,濟弱扶危,大有祖風。況又係妹丈致意,因此優待雨村,更又不同。
便竭力内中協助。题奏之日,輕輕謀了一個復職候缺,不上兩個月,金陵應天府缺出,便-159-諱避的夢樓紅談續謀補了此缺,拜辭了賈政,擇日上任去了。我們知道應天府乃明初建都的地方,是南京在明初的舊稱。元至正十六年(一三五六),朱元璋攻克建康,將建康路改為應天府,治所仍為上元、江寧,轄境還包括句容、溧水等縣,明初定都于此。永樂十九年改稱南京,清初將應天府改稱江寧府。《紅樓夢》明明把賈府安置在南京府,特別點出「賈蓉原籍江南江寧府江寧縣」。但賈政極力關照賈雨村候缺復職却是金陵應天府,這種有意的安排,能說《紅樓夢》的作者沒有反清的意義嗎?
綜觀以上列舉《紅樓夢》不避清朝國諱公諱的種種事實,《紅樓夢》的作者似非旗人曹雪芹,而是像顧炎武、王夫之一流的人物。他構成一部最美妙的言情小說,把反清復明的眞意隱藏在裡面,讓一般人沈醉在戀情小說之中;却含著辛酸熱淚,希望有心的讀者透視作者的隱語苦心,共同奮起來作拯救中華民族的工作。千百世以下的讀者眞不該辜負作者的苦心啊!
注一請參閱陳詔紅樓夢不避諱論》,(《紅樓夢研究集刊》第六輯,一九八一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本文引陳文處不一一列舉。
注二兪平伯《樓夢辨》上卷(頁一七0,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