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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论积极公民: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公民定位分析
四 一个平衡摆
如上所述,消极自由的吁求不是消极公民的定位,事实恰恰相反。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共和主义的论述对于自由主义就没有意义呢?并非如此。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历史的角度,一个是现实的角度。从历史的角度看,在自由主义的初创阶段,自由主义的思想家是从共和主义那里吸取了很多思想养料的。这些养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共和思想与共和政体。共和主义从这两个不同层面为自由主义提供了现代政治的思想资源与现代政治基本制度设计的框架。从共和思想层面分析,古典共和主义与现代早期共和主义共同秉持的自由观、公民观、民主观与国家观,构成自由主义建构其政治哲学的重要思想资源。按照共和主义者的表述,共和主义的基本思想观念可以概括为,“(a)公民身份作为相互的、共同的联合体和参与集体决策的价值;(b)自由的、独立的和有产的公民作为公共生活之参与者的理想;(c)作为全体公民的普遍性和单个公民的特殊性之整合的城邦(polis)或共和国的理想;(d)作为国内稳定与和谐、保障免于外部威胁之条件的自由理想(亚里士多德的automia)”。 [36] 这些共和主义理念,除开共和主义者自认的共同善与公民美德构成的区别于自由主义个人权利话语之外,共和主义者无法论证两者之间具有绝对差异。而且,正是在自由主义的现代激活努力下,共和主义这些古典理想,才具有了现代活力。恰如论者所指出的那样,“共和主义远不是反自由主义的,它在反对旧世界的斗争中用一套极其重要的公民词汇装备了自由主义”。 [37] 不过,只是由于自由主义将人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两种存在形态既有效区分开来,又有机融汇起来,私人权利与公共参与由此才具有了相互对应的现代性质,也才凸显了共和主义所关注的公共参与之公民所具有的完整的人的形象。“自由主义在其对良善生活的理解中就融合了关于个人独立和爱国主义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共和主义价值。” [38] 可见,共和主义的古典观念构成自由主义的现代性政治理念的重要来源,而自由主义将共和主义的古典观念加以现代激活。两者的依存关系不言而喻。现代新共和主义者试图将自由主义归纳成单纯的个人主义权利话语,将自由主义激活的共和主义古典理念当作反对自由主义的铁证,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说辞。
从共和制度层面探究,共和主义者严厉批评自由主义的程序共和国性质,似乎只有共和主义者自己才伸张了公民以积极参与凸现出来的真正“共和国”的轮廓。毫无疑问,古典共和主义实践并总结的共和主义政体,构成了自由主义设计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框架。自由主义建立在公民个人自由基础上的立宪民主国家,就是典型的现代共和政体形式。古典共和主义重视的公民自治、强调的公民爱国主义热情、看重的公民对共同体共同事务的积极参与,构成了自由主义建国理论与实践的有力支撑点。但自由主义显然将共和主义足以启迪其建构现代国家的诸制度理念与实践方案,放置到了自然权利与宪政法治的平台上。现代共和主义者就此指认,自由主义的自然权利话语掩盖了积极自由、公民身份对于国家建构的重要性,并且以程序性的法律安排遮蔽了公民美德对国家所具有的极端重要价值。因此,现代强势共和主义者主张超越自由主义的程序共和国,回归古典共和主义倡导的自治之谓自由的公民行为模式,从而保证公民认同政治共同体,并且根据公共善的观念来思考和行动,有效培育公民的德行、独立与理解,据此根本保证一种丰富多彩的公民生活,协力为共同体的命运承担起责任。 [39] 当代共和主义者强调的公民对国家的认同、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怀,事实上已经为自由主义容纳到自己的建国实践方案之中。但是不是需要将已经有效融合的建国理念再切分为什么要素是共和主义的、什么要素是自由主义的,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对于温和的当代共和主义者来讲,这是一个完全多余的工夫。只是对强势共和主义者来讲,因为心存超越自由主义的现代国家方案的雄心,因此总是心怀一种断绝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制度关联的意念。只不过从细处看,强势共和主义者自己主张的刚性共同善之作为公民行动的政治指南,确实是自由主义者在建国问题上不会同意的主张,对于共和主义那种热爱国家甚于爱护自己生命的无条件诉求,就更是敬而远之。除此之外,共和主义的建国积极因素,早就被自由主义的建国理论与实践完全容纳到自己的方案之中,而很难区分出国家建构中究竟哪些要素属于共和主义、哪些要素属于自由主义了。但将这些要素结构成一个现代国家,则无疑属于自由主义的功劳——如果将现代共和国的硬指标确立在公民个人自由、法权规则和程序安排这几个支点上的话,断言自由主义才真正有效地保存了古典共和主义的政治遗产,并将之转换为适应大型复杂的工商社会之现代建国要求的话,仍然是一个大致能为人们接受的说法。 [40]
从现实的角度看。致力复兴共和主义的当代思想家对于自由主义的批评和超越企图,提醒自由主义对于自己理论建构和实践方案的精微性加以注意。一方面,共和主义考量的出发点也许是可以认同的。自由主义建立在个人权利基础上的宪政民主共和国,确实对它的社会土壤重视不够,对公民以积极的态度争取消极自由的进路较为忽视,对美德传统与自身的复杂关联说明兴趣不大。但是,自由主义对共和主义将积极自由与积极公民直接接通,并不想予以认取。自由主义会认为,这样的主张对于现代政治生活的解释有效性和弊端克制力都是有限的,甚至蕴含着某种危险性。另一方面,共和主义以自己对现代主流政治哲学的自由主义的挑战甚至替代意图作为先导,对与共和主义相异的其他现代政治哲学的批评与拒斥,给予了自由主义重整自己思想“地盘”的契机。超越自由主义,这是当代(强势)共和主义的理论口号。这个口号其实是不新鲜的。所有的非自由主义政治理论都表达过这样的理论雄心。但是,共和主义认定自己才具有真正超越自由主义的理论实力。正是受到这样的理论雄心的自我鼓舞,共和主义不仅对自由主义展开了全方位的批评,甚至对于接近自己理论边界而又批评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也怀抱一种拒斥态度。譬如,共和主义对社群主义展开的自由主义批评,就颇为不屑。而作为社群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迈克尔·桑德尔后来转向了共和主义的阵营。这些都表明,像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的理论有效性就此遭到降低。当然,共和主义的这些批评不能代替自由主义对相关批评做出的反批评。
由上可见,古典及现代早期的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方案制订,以及其后的理论修正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人们不能由此推导出共和主义可能成功取代自由主义而一跃成为现代政治理论的主流。这样的断言,不在于维护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独大地位,也不在于强调自由主义对现代政治实践的唯一针对性和整体有效性,更不在于排斥非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所做修正的理论效用和实践益处。对自由主义来讲,如何与其他政治的完备论说与替代尝试协调,并从中吸取自我矫正的理论营养,始终是自由主义如何恰当自处的需要。对像共和主义这样的自由主义批评者而言,由于它对自由主义并不构成像某些旨在颠覆的批判那样的对峙关系,因此,自由主义应当从历史机缘与现实需要的角度,予以理论的反思平衡,就此将有利于自身成熟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加以吸纳。
相对于当代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而言,自由主义对共和主义可以巧妙的理论平衡来实现思想的超然性和实践的包容性。在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之间存在的、由自由主义掌握的平衡摆,成为自由主义因应共和主义批评而重建其政治理论主流地位的关键。自由主义关于公民问题思考所具有的平衡能力,是因为自由主义体现出了论及公民问题的诸边际的平衡性特质,从而在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消极公民与积极公民之间形成了一个平衡摆。正是由于这样的平衡摆,自由主义才得以表现出不流一偏的思想特征。因此,共和主义指责的自由主义的基本缺陷,就此不见得能够成立。其一,自由主义是否没有对于共同善的关注?对共和主义者来讲,这似乎是一个不容置疑地会给出肯定答案的问题。其实,自由主义只是不赞同给定的共同善,不管这样的给定是基于历史的、民族的还是政治的缘故。自由主义仅仅只是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基点上强调政治共同体的趋善性。这是一种承诺个人自由基础上的共同善理念。它完全不同于建立在长久的共同生活经验基础上的共和主义者的共同善。一些自由主义者将之命名为“自由主义的人文主义”之善。 [41] 其二,自由主义是否不关心公民德性?这一问题对共和主义者来讲几乎也是不言而喻的。其实自由主义高度关注公民德性,只不过它不像共和主义者那样直接将公民的社会品德、心灵习性作为政治道德和参与动力来对待。在自由主义的公私领域划分、国家与社会分流而治的状态中,拒绝将私人德性与公共道德直接打通,不愿将社会德性直接作为政治伦理。但在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建构中,公民美德正正是维护自由的一个重要条件。不过这样的公民美德并不通向共和主义者所持的那种似乎是无条件的爱国主义。自由主义认定,公民爱国是与国爱公民对等互动的结果。 [42] 其三,自由主义是否仅仅是警惕国家而对于国家没有感情?共和主义者对此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们认定自由主义者对国家缺乏执着、内在、热烈和深沉的感情,因为自由主义式的国家只是一个中立性的建制,它对良善生活问题保持中立性的结果,势必疏远公民对国家的感情。其实,自由主义者只是不同意共和主义者将爱国情感依附于某种特定的文化背景、政治传统和生活经验。它要求将爱国主义升华为超越一切文化、哲学、道德与宗教传统局限但对之均有效的理性情感。 [43] 所谓“宪政爱国主义(constitutional patriotism)”的阐释,就正是对爱国主义的最佳诠释。 [44] 除此之外,一切关于爱国主义的要求,就变成了历史的、褊狭的政治主张甚至是政治强制。
自由主义之所以能够在自己与共和主义的主张之间,也就是在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之间掌握好平衡关系,是因为自由主义在边际之间动态地维持着政治的平衡摆。维持这一平衡摆动态地摆动,不仅有利于自由主义吸取其他意识形态的思想资源,而且有利于自由主义紧密跟踪政治时势发生的变化,从而保持其现代主流政治思想与实践方案的地位。理解这一平衡摆,需要注意的重要构成面有:第一,这一平衡摆具有三个支点。它们是——自由观的积极与消极内涵对接,宪政民主的参与与拒斥对接,共同体生活的共同善与多元善对接。第二,这一平衡摆的平衡器是三重政治关系相互制衡的稳定政治结构:公民与国家、公民与社会、公民与自身的相互平衡和互动。这就撑开了人类政治社会的立体结构。在这里,共和主义的关注仅仅收缩为公民与政治共同体(城邦、共和国、民族国家)的单一维度了,似乎不足以平衡政治社会即国家的多边主体关系。第三,这一平衡摆的制度精神,呈现为以政治自由主义的“重叠共识”促成“公共理性”,建立宪政民主的基本制度架构,以自由的优先实现基本正义。这样的制度安排,兼得不同于共和主义的共同善和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第四,这一平衡摆的政治生活需求是由多元论支持的政治生活与整全的宗教、道德、哲学适度分离的生活状态。在公共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私人生活适度分离的前提条件下,促成积极的互动,从而为维护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共识和基本制度延续,提供深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