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亚拉巴马山乡到华盛顿的大理石神殿
在那些对最高法院和大法官感兴趣的人看来,布莱克大法官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不仅是因为他在临终时命令自己的长子烧掉了自己的私人资料和信件,更是因为在他身上充满了矛盾和冲突。他成长于南北战争后的美国南部腹地,曾是三K党的一员,但却大力支持罗斯福新政,极力维护黑人的宪法权利。他主张,依据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将《权利法案》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纳入联邦的保障范围,使之不仅适用于联邦,也适用于各州,以此来扩大民权的范围,为此一度成为最高法院内自由主义的旗手。但是,到了晚年,面对20世纪60年代日益暴力化的民权运动,他开始脱离了自由派大法官阵营,反对各种示威活动;面对自己昔日密友道格拉斯大法官提出的宪法隐私权,他更是坚决反对。他曾宣称,在美国的每一寸土地上,依据宪法条文,每个被告,都有拥有辩护律师的权利;但是,他又声称,美国人民生活在犯罪行为中,每个人身边都围绕着各种各样的犯罪,因此,为了有效遏制犯罪,对于那些行为恶劣的罪犯,必须杀无赦。这个看上去自相矛盾的人物,却以他的执着、坦诚、智慧,在法官席上赢得了人们的广泛爱戴。
布莱克刚成为大法官,就遇到了一件大麻烦。他曾经是三K党成员,舆论质疑、反对任命他担任大法官。《时代》周刊讽刺道:“雨果不必去买法官长袍了,他可以把他的白袍直接染黑。”[2]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正是这位雨果,在三十几年后又一次成了《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这次却是因为他作为大法官的光辉成绩。在为他写的悼词中,曾经共事十余年的沃伦首席大法官称布莱克的过世为“一位泰坦神陨落了”[3]。在1971年9月布莱克的葬礼上,对最高法院颇有微词的尼克松总统,率其众多阁员高官参加了法官的葬礼,他还下令全美联邦机构一律下半旗致哀。作为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最坚定维护者和自由至上论者,布莱克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平民英雄,备受人们的尊重,同时,他的司法实践深深地影响了美国人对自由的理解。
(一)亚拉巴马时光
布莱克出生于美国南部的一个偏僻的山乡,是家中八个孩子里最小的一个。本来,按照家族习惯,他的名字应该叫作胡斯。但是布莱克出生时,他的一个姐姐正在阅读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作品,她坚持自己的小弟弟应该用雨果这个与众不同的名字。
布莱克的祖先是爱尔兰人,18世纪末,因为在当地闹革命失败而逃亡美国。雨果出生时,布莱克家族已经在亚拉巴马扎根,其父亲威廉·布莱克经营着一家杂货店,同时还向当地农户提供高利息的借贷。在布莱克3岁时,布莱克一家搬到了亚拉巴马州的阿什兰德,一座有350人的小村镇。比起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美国南方山区简直就是蛮荒之地。不过,威廉·布莱克和他的妻子非常重视孩子们的教育,为他们建立了一个不错的图书室,囊括从莎士比亚、马丁·路德到布莱克斯通等的重要人物所著的西方经典。满室的书香,熏陶着布莱克。10岁之前,布莱克在母亲的引导下就阅读了大量超出其年龄阶段的书,同时也养成了对书籍的终身挚爱。其中,布莱克非常推崇古希腊民主,在他为人父后,便不断建议子女阅读古希腊的经典著作;在成为大法官之后,也一直向其法律助手推荐各种阅读书目,闲暇时,他还喜欢在办公室给助手们朗读自己喜欢的章节。直到晚年,他还每天早起准时收看一档讲述希腊历史的讲座节目。
少年时代,布莱克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哼唱自己喜欢的歌曲,是布莱克一生的兴趣,甚至在后来撰写的法律意见中,他偶尔也会引用自己喜欢的歌词。
说出来很难让人相信,最吸引少年布莱克的事情居然是法律和政治。6岁左右,布莱克就喜欢待在父亲的商店里或者广场上听人们讨论法庭上的事,这是他最好的童话故事。稍大一些,他就会在法庭开庭时跑去旁听。那时,县法庭每月只有一个下午开庭;而巡回法庭每六个月只开庭两周。每到开庭期,他便会静静地坐在法庭的最后一排,听着律师们询问、辩论,想象着如果自己是那位律师应该如何做,怎样做才能更好,这时他已经完全把自己想象成了一名大律师,与那些当时的大律师进行着默默的辩论。庭间休息时,他还会向律师追问:“下一步要怎么做呢?”于是,布莱克得了个“法院里的小鬼”的称号。[4]他也曾郑重向家人宣布,长大后他要做一名律师。
同样,政治活动也深深吸引着小布莱克的注意力。当时,美国出现了一个具有民粹主义色彩的平民党(Populist Party),为社会下层,特别是农民的利益奔走呼号。布莱克聆听了几乎所有平民党政治集会中的演讲,触发了他对广大下层人民的理解和同情。此外,在每次选举期间,布莱克都要到当地投票点,一直待到最后一张选票被统计完毕,最终的胜负结果出现。有一次,年仅10岁的他,居然为此熬到第二天早上7点钟。
17岁时,在家人的敦促下,布莱克同他的一位哥哥当年一样,进入伯明翰医学院学习。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他就顺利地完成了医学院两年的课程。暑假时,布莱克来到哥哥的诊所实习。但是,布莱克无法忍受病人大量的流血,更无法面对一位难产妇女及其婴儿的死亡。于是他决定弃医学法,实现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1904年9月,布莱克来到了亚拉巴马大学法学院,跟随着学院仅有的两位法学教授学习法律。在两年的学习中,布莱克学到的是形式主义的法律条文,而不是新式的法律推理方法。为了弥补自己知识上的不足,布莱克还选修了历史、政治经济学以及文学,学会了如何尽量用简洁精短的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1906年5月,20岁的布莱克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他的法律学位,从此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
(二)伯明翰生活
布莱克选择家乡阿什兰德作为自己的事业起点。在回忆录中,布莱克解释了自己的选择:“乡亲们是如此的纯朴、诚实、坚毅并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我希望自己从业初期生活在他们中间,学习、吸收他们的优秀品质,并使之成为我宝贵财富的一部分。”[5]不过,他的最终目标是到纽约从业,其野心勃勃的计划是,在家乡干5年后,积累些经验和资金,然后去伯明翰,在那通过竞选进入国会或者是到纽约做律师。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顺利。首先,在街坊邻居眼里,布莱克依然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而非干练的律师,因此,他的业务相当冷淡。布莱克没有让这段时间虚度,他利用空闲时间进一步学习,继续练习用精简的语言表达思想。为此,他开始给法学院的同学写信。在他的回忆录里,布莱克谈道:“那些信与其说是对琐碎的日常生活的叙述,还不如说是一篇篇的命题作文。”[6]1907年2月的一场大火烧毁了布莱克的办公室,打破了他的5年预期,也结束了他在阿什兰德轻松的律师生活。经过思考后,布莱克决定去伯明翰,随身仅有不足十美元。朋友们想帮他,但布莱克拒绝了,他说:“我自己可以应付。”[7]当时,伯明翰是一座正在蓬勃发展的南方新城,以煤铁工业见长。城市两极分化严重,一边是骄奢淫逸的产业富豪,一边是每周要工作60或70个小时的苦力。除了两极分化外,这座城市中的种族隔离现象也触目惊心,占人口总数43%的黑人,受制于各种隔离法律。当时,这座蓬勃发展的新兴工业城市又被称为“世界犯罪之都”[8]。
初来乍到的第一年,布莱克靠给人撰写人寿保险申请书维持生计。但他还是摸到了开展业务的门道,就是“结交尽可能多的朋友,认识尽可能多的人”[9]。广泛的社会网络,帮助他开始崭露头角。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高,1911年4月他开始担任当地的兼职治安法官。在这个相当于中国社区警察的位置上,布莱克干得相当出色。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律师业务,他把每天的开庭时间定为早上的8:30,在上午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通常要处理30件小的刑事和民事案子。他不仅工作效率高,而且能令当事人心服口服。布莱克的事迹,经过一位作家朋友查尔斯·曼迪在小报上的妙笔渲染,备受当地读者欢迎,使他成为当地的一位传奇人物。布莱克后来说:“曼迪开启我的政治生涯。”同时,雨果也承认,这段经历是珍贵的财富:“这是一段很有价值的经历,使我透彻地了解到了人类的本质。”[10]
治安法官的经历为布莱克的从政提供了经验和信心。1914年春,他竞选杰弗逊县的检察官获胜。在回忆录中,布莱克难掩兴奋、激动地写道:“在到达伯明翰七年后,这个来自山里的年轻人,在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地方,在亚拉巴马州人口最多的县,被选为了检察官。”[11]在这一新的岗位上,布莱克工作的高效率不仅再次得到了证实,而且布莱克还初次展现了他改革家的热情。
在他接手检察官一职时,有3000多件刑事案件等着审讯,其中凶杀案就达100多个。布莱克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将这些凶杀案处理完毕。此外,他还向南方普遍存在的私刑现象提出了挑战,并获得了成功。在一个案件中,四名白人警察将一名70岁的黑人关在一间房子里,并用拳头、棍棒、椅子等殴打这位老人,其中的一名警察供认,“用了一切我们能找到的东西”来殴打。[12]这四名白人警察实施了如此暴行却毫无负罪感,因为在南方他们的同事们都是这么做的。但新任检察官布莱克却要挑战这一陋习。在报告中,布莱克写道:“他(那位被殴打的黑人老人)的基本人权不能因为被怀疑犯了某一罪行而被侵犯,相反,在他被拘留期间,他的合法权利应该受到保护。”大陪审团接受了他的报告,并禁止警察如此滥用职权。1917年,当布莱克辞去杰弗逊县检察官时,伯明翰的一家报纸评价道:“布莱克先生在杰弗逊县完美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他清空了县里的监狱;清除了该县的乱收费现象,并且引起了人们关注该县一些陋习。”[13]
(三)通向最高法院之路
布莱克之所以辞职,是为了从军参战——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经过三个月的集训,布莱克成为陆军炮兵上尉。等到他所在的部队接到命令开赴法国时,战争刚好结束。于是,在未向敌人开一枪的情况下,布莱克上尉就光荣退伍了。退伍后,布莱克继续自己的律师事业,成为伯明翰有名的个人损害赔偿案律师,并在1921年与约瑟芬·福斯特结婚。在拥有了幸福的家庭和成功的事业之后,布莱克开始追求自己的政治抱负。1925年,一位现任联邦参议员决定退休,布莱克决定抓住机会,竞选参议员。虽然布莱克已经是位小有名气的大律师,但毕竟只做过一个县的检察官。现在,直接竞选权力极大的联邦参议员,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但布莱克深深懂得“早起的鸟儿有食吃”的道理,比其他候选人整整早6个月开始了自己的竞选活动,走遍了亚拉巴马州的大城小镇,有个地方他竟去了25次之多。他把自己定位为下层人民的候选人,声称:“我永远不可能代表大公司的利益。”[14]②
△ 1935年8月26日《时代》封面上的布莱克[15]
依靠这些竞选策略,布莱克最终赢得了参议员的席位,在担任一届六年之后,又成功连任。面对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布莱克积极支持罗斯福总统的“新政”,成为民主党紧急新政立法小组的成员,协助新政立法顺利在国会通过。他还领导了参议院对院外集团的调查,这些行为回应了人们的改革呼声,有力地支持了罗斯福的新政。当最高法院以违宪为名一再将新政立法置于死地时,布莱克表达了自己对最高法院的强烈不满:“对案件的研究使我确信,大多数大法官多年来一直在篡夺宪法所从未打算给予最高法院的权力。”[16]为了使新政措施能够顺利实施,1937年3月,罗斯福总统不得不提出“最高法院填充计划”,即当某位现任大法官年满70岁时,总统可以再任命一名大法官。这一改组最高法院的计划,可谓石破天惊,遭到普遍的反对,但布莱克却积极响应。布莱克认为:“无论是为了迅速、有效的司法运作,还是为了保护这个国家的人民,以防司法越权,总统的计划都是明智的。”[17]尽管布莱克为罗斯福的计划殚精竭虑,但还是无法挽救它在参议院失败的命运。但是,布莱克的诚心实意却赢得了罗斯福总统的信任。当罗斯福政府任内第一位大法官宣布退休后,罗斯福将这个机会给了布莱克。本来,布莱克是最高法院最激烈的批评者,由他来做大法官颇有讽刺意味。但罗斯福就需要这样的人,而且他也清楚,参议员们是不可能拒绝自己原来的同事的。1937年8月17日,参议院以63票赞成、16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对布莱克的提名。
在宣誓就职后,布莱克便去欧洲休假了。这期间,《匹兹堡邮报》连续五天刊登了揭露布莱克参加过三K党的文章,在美国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布莱克度假归来时,在码头迎接他不仅有亲朋好友,还有100多名记者。
事到如今,布莱克决定来个“竹筒倒豆子”,即通过广播电台向全国澄清事实。1937年10月1日晚上9:30,全美可谓万人空巷,人们守候在收音机前,等待着这位大法官的“坦白交代”。在一家餐厅里,面对着众多麦克风,布莱克开始了自己1054字的广播演讲。布莱克承认,自己在20年代曾经加入过三K党。“但据此说我有种族和宗教偏见是不公正的。……在成为参议员之前,我就停止了与三K党的来往。从那时起我就与它没有关系了。”[18]在演讲的结尾,布莱克说:“在结束这项声明时,我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也就终止了。”[19]在短短11分钟的广播中,布莱克使人们体会到了他的坦率,他得到了人们的谅解,这一事件便逐渐平息。后来,面对众多对其参加三K党动因的猜测,布莱克从未给出过正面、清楚的回应;在私下里,他曾经告诉他的第二任妻子伊丽莎白:“大家都说我是因为政治野心加入三K党的,这是不对的,我是为了自己在出庭时得到公正的对待才加入的,因为那时在亚拉巴马,无论是法官还是陪审团都是三K党成员。”[20]
事态平息后,自1937年10月始,布莱克坐上大法官席,这一坐就是34年,直到1971年逝世前10天才退休。作为美国第75位大法官,布莱克与5位首席大法官、28位大法官共过事,几乎占了到那时为止美国有史以来大法官总数的1/3。另外,布莱克在大法官任内写了近千份(969)意见书,其中不乏经典之作。
布莱克就职最高法院的34年,也是美国社会波澜壮阔的一段时期。20世纪40年代,大萧条的阴影尚未走远,珍珠港事件接踵而至,从此美国全面卷入了“二战”。“二战”的炮声刚息,美国又陷入与苏联的“冷战”,在核战争的阴影中,全美上下因恐惧共产党而引发的麦卡锡主义猖獗一时,社会躁动不安。20世纪60年代,美国开始逐步陷入越战的泥潭,国内黑人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蓬勃发展。这些都强烈冲击着美国社会,同时也使最高法院面临着新的挑战。其中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维护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使个人免受政府的损害。
布莱克来到最高法院时,恰巧是“1937年司法革命”的关键时期。这一年,保守的范德文特大法官宣布退休,由布莱克接任,再加上原有的三名比较开通的大法官——布兰代斯、斯通、休斯以及不断滑向自由派一端的罗伯茨大法官,最高法院中自由派的力量在不断增强。作为罗斯福总统任命的第一位大法官,罗斯福对布莱克寄予厚望,期待他参与到最高法院的变革之中。布莱克也不负众望,逐渐成为最高法院自由派旗手,在维护被告权利、取消种族歧视、维护个人宗教信仰自由及言论或出版自由等方面做出了建设性的贡献,大大改变了美国人民的社会生活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