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马歇尔
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瑟古德·马歇尔这个名字还很陌生,但对于生活在20世纪中后期的美国人,尤其是黑人来说,这可是个妇孺皆知的名字。马歇尔的成功是时代造就的,没有20世纪轰轰烈烈的黑人民权运动,就不会有20世纪美国宪法史上的马歇尔,但同时,独特的家庭和教育背景也对他的成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908年,瑟古德·马歇尔出生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古老家族”。[1]他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当地的著名人物。马歇尔的祖父瑟尼·马歇尔是这个家族中的传奇人物,也曾是马歇尔四位(外)祖父母中唯一的非自由人。1861年美国内战开始时,瑟尼只有12岁,是弗吉尼亚东海岸一个种植园的奴隶。在内战的纷乱中,瑟尼摆脱了奴役,成为自由人。战后他参加美国陆军,去西部驻守边疆,在军队中表现出色。退伍后,他成为一名侍者,并在家里开了一间小杂货店,在当地颇有声望。马歇尔的外祖父以赛亚·威廉姆斯是自由黑人,内战打响后,他参加了北方的军队。战后,因渴望冒险,他又参加海军,跟随舰队环游世界,阅历丰富。退伍后,以赛亚在巴尔的摩经营食品杂货店,非常成功,成为社区黑人中的领袖人物。[2]
马歇尔的父亲威廉·马歇尔是瑟尼的长子,小时候非常顽皮。上小学时,他总是给老师和同学制造各种各样的麻烦。一天,老师把威廉的所作所为告诉了瑟尼。第二天,瑟尼找到威廉所在的班级,在全班同学的面前,他抽出自己的皮带,把威廉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威廉的学生生涯就此结束,他再也没有回到学校,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奇耻大辱。
马歇尔的母亲诺玛·威廉姆斯是小学老师。她的母亲和姐姐也是老师,受她们的影响,诺玛高中毕业后进入巴尔的摩的一所师范学院学习。但是,还没等毕业,诺玛就怀上了威廉的孩子,这个孩子不是瑟古德,而是他的哥哥奥布里。1905年两人结婚,诺玛继续读书,而威廉则继续在火车站做搬运工。
1908年,马歇尔出生。马歇尔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婴儿,有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据他姑姑回忆,马歇尔小时候非常胆小,爱哭,但是大约在5岁的时候,他突然停止了哭鼻子,成为一个“相当顽皮的家伙”。[3]
马歇尔的父母很重视孩子的教育,想尽办法为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条件。6岁时,马歇尔进入巴尔的摩最好的黑人小学读书。他所在的班被称为“公主班”[4],因为除了马歇尔和他的一个好伙伴,其他成员都是女生。两个家伙经常在一起欺负女同学,给“受害者”留下了深刻印象。马歇尔是一个精力旺盛的孩子,非常贪玩,因此他总是被安排在教室第一排的第一个位置上。
1921年,马歇尔开始读高中,所在的学校是巴尔的摩成立最早的黑人高中。这个学校是一座两层小楼,共有六间教室,没有图书馆,没有食堂,也没有体育馆,条件十分简陋。马歇尔的成绩还算可以,但他顽劣的本性却让人头疼,在老师们眼里,他是一个相当难管理的学生。为此,他也经常遭到惩罚。当时学校有一种惩罚学生的好办法:关到地下室,让他们背宪法条款。马歇尔回忆说,当他读到高三时,已经可以将整部宪法倒背如流了。[5]对宪法的了解,使马歇尔认识到宪法的理想与美国的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
马歇尔所在的黑人高中紧挨着一个警察局,坐在二楼的教室里,他可以将警察局尽收眼底。他经常看到白人警察押着犯罪嫌疑人进警察局,而这些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是黑人。马歇尔回忆说:“我们可以听到警察在那里拷打犯人,嘴里说:‘伙计,为什么不闭上你那张臭嘴,不久你就能坐上电椅了。’”[6]
出身黑人的家庭背景培育了马歇尔很强的自尊心。父亲威廉曾经告诉他:“如果有任何人叫你‘黑鬼’,我不仅允许你揍他,而且命令你揍他。”[7]对于父亲的教诲,马歇尔铭记在心。14岁那年,马歇尔在一个帽子作坊打工。有一天他去送货,当他抱着一堆包装好的帽子正要挤上公交车时,一个愤怒的声音叫道:“黑鬼,绝不允许你在一个白人女士面前推攘。”那人一只手猛地把他拉了回来,使他失去平衡,几乎跌倒。马歇尔怒火中烧,他扔掉手中的帽子,转过身来一拳向那个白人脸上打去,两个人立刻扭打在一起。[8]在20世纪早期,对南方的黑人来说,跟白人争吵或者打架是非常危险和不明智的。他们很有可能遭到毒打或者判刑,甚至更糟。幸运的是,处理这起事件的白人警察碰巧不是种族主义者,这场打架得到了妥善解决。
和父亲耿直暴烈的性格不同,为了达到目的,马歇尔有时候也会委曲求全。打架事件后不久,为了筹集学费,马歇尔在火车餐车上找到了一份假期工。第一天去工作时,领班发给他一条裤子作为工作服。马歇尔身材高大,这条裤子实在是太短了,于是,他便去找领班,要求换一条合适的。领班看了看马歇尔,说:“孩子,我们找一个适合这条裤子的人,要比给你找一条合适的裤子容易多了。你为什么不往里缩一缩呢?”[9]为了保住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马歇尔不得不接受了这条裤子。
马歇尔的父亲文化水平不高,却对法庭辩论有着浓厚而持久的兴趣,一有时间他就去法庭听审案。回到家后,他经常模仿律师的辩论技巧,和两个儿子在晚饭桌上辩论。正是在自家的饭桌上,马歇尔上了人生第一堂辩论课。后来马歇尔回忆说:“正是在跟父亲辩论时,我有了当律师的念头……,我们辩论的题目无所不包。”[10]马歇尔有着很高的辩论天赋,从高中一年级开始,他便被选为学校辩论队的队长。
上高中时,马歇尔是学校的名人,这不仅因为他出色的辩论才能,而且因为他高大英俊的外表和白皙的皮肤。虽然我们称马歇尔为黑人,但是作为混血儿,他的肤色相当白皙,另外马歇尔身材也十分高大,他的长胳膊和长腿给高中同学留下了深刻印象,背地里同学们都叫他“阿腿”。
马歇尔高中各科平均成绩为B,没有不及格记录,他不认为自己是好学生。虽然已经达到了免试就读林肯大学(当时著名的黑人大学)的条件,但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马歇尔能否去读大学仍然是个未知数。不过,马歇尔的愿望很明确,他毫不犹豫地向林肯大学递交了申请。
为了筹集学费,马歇尔找了一份全职工作,在火车餐车上当侍者。辛苦工作六个月后,他挣够了第一年的学费,进入了自己朝思暮想的林肯大学。林肯大学位于宾夕法尼亚州,有“黑人的普林斯顿”之誉,[11]是培养黑人精英的地方。然而,像很多大一新生一样,马歇尔入学后整天打牌、抽烟、找乐子,几乎从不学习。大二时,马歇尔加入了学校的一个帮会,以欺负新生为乐。有一次东窗事发,马歇尔等26个学生被学校开除。马歇尔和他的难兄难弟们去了纽约,希望能找到一种可以环游世界的差事。然而,没人愿意雇用他们,没办法,他们只好灰溜溜地去了巴尔的摩。两周后,他们主动承认错误,得到了校方的原谅,得以重返学校。[12]
大学期间,马歇尔做了两件值得肯定的事:一是积极参与学校辩论队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辩论水平;二是娶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为妻。马歇尔的妻子薇薇安·布雷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生,两人在费城相识,并于1929年结婚,当时马歇尔正读大四。婚后,马歇尔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开始发奋读书。1930年1月,马歇尔以优异的成绩从林肯大学毕业。这时,他心中已经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考法学院,做律师。马歇尔高中时就确立了做律师的志向,但他母亲却想让他成为一名牙医,因为当时黑人牙医非常缺乏,做牙医收入丰厚。不过,上大学时,因为意见不合,马歇尔得罪了自己的生理学教授,被教授从班上除名。由于没能修完相关的课程,马歇尔当牙医的愿望化为泡影。马歇尔有时候感到后悔,但他也安慰自己,觉得他做不了牙医,因为他的手太大了,没法放到患者的嘴里。
马歇尔一心向往的法学院是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这个法学院离他家只有几个街区之遥。经过多方打探,马歇尔得知,这所奉行种族隔离政策的白人大学自从1890年以来就没有再招收过黑人学生。马歇尔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种族隔离制度扼住了他的喉咙,使他喘不过气来,而在此之前,种族隔离对他来说都只不过是小小的不便,而非致命的阻碍。不得已,马歇尔最终选择了位于首都的霍华德大学法学院(也是一所黑人大学)。马歇尔的母亲变卖了自己的订婚戒指和结婚戒指,为马歇尔凑够了第一学年的学费。当时,霍华德大学是一所三流学校,但是当马歇尔入学时,这个学校的法学院正在发生巨大的转变,从一个社区法律学院转变为一个全日制法学院。副院长查尔斯·休斯敦(Charles Hamilton Houston)想把这里变成黑人民权律师的培养基地,为此,他制订了苛刻的教学计划。在开学典礼上,他开门见山地对学生说:“每个人都看看你左边和右边的人,明年,你们三个人之中将有两个被淘汰!”[13]
在霍华德大学法学院,马歇尔一改林肯大学时的“花花公子”派头,开始发奋读书。他每天早上5点起床,坐火车到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学校,上完一天的课后,傍晚坐最后一班车返回巴尔的摩。晚上跟妻子和父母吃完晚饭后,马歇尔还要学习到深夜。辛苦的学习和工作使马歇尔的体重直线下降,在一年时间里,他的体重从170磅[14]下降到130磅。[15]但是他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第一年结束,一半的学生因成绩不合格而被淘汰,而马歇尔却在考核中成为全班第一,他也因此而得到了法学院图书馆学生助理的职务。[16]凭借这一职务,马歇尔获得了与休斯敦单独接触的机会。马歇尔的勤奋刻苦得到了休斯敦的赞许,两人逐渐建立起密切的私人关系,马歇尔成为休斯敦最满意的学生。1933年6月,马歇尔以第一名的成绩从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毕业,而当初注册入学的36个学生,经过淘汰,只有6个顺利毕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