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业生涯
法学院毕业后,凭借出色的成绩,马歇尔得到了哈佛法学院院长提供的奖学金,供他去哈佛法学院读更高的法学学位。那是一个全额奖学金,足够马歇尔和他妻子的生活花费,而且还有剩余。但是,马歇尔放弃了。[18]那时,马歇尔急于证明自己的价值,他要向他的妻子、家庭和他自己证明,他不比任何白人律师差。他迫不及待地想走出学校,用他所掌握的技能在法庭上赢得诉讼,获得金钱,从而证明他自己的价值。
法学院毕业后不久,马歇尔通过了马里兰州律师协会的考试。1933年10月,他宣誓效忠马里兰州、合众国以及合众国宪法,成为马里兰州的律师,并在巴尔的摩建立了自己的小律师事务所。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影响,马歇尔生意惨淡,门可罗雀,有一段时间,吃饭都成了问题,马歇尔和他的秘书不得不轮流从家里带午饭。[19]因为生意惨淡,马歇尔开始与当时小有名气的黑人民权组织——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合作。1935年,马歇尔与已经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任职的休斯敦合作,在“莫里诉皮尔逊案”(Murray v.Pearson) 中,赢得了反对学校种族隔离的首次胜利,将黑人学生莫里(Donald Gaines Murray)送进了全白人的马里兰州大学法学院。[20]这次胜利让马歇尔尤其高兴,因为在几年前,正是这所学校将他拒于大门之外。
由于自己出色的表现,加上休斯敦的推荐,1936年马歇尔在纽约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总部得到一个职位,担任负责法律部门的休斯敦的副手。1938年,休斯敦因病辞职,马歇尔成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部门负责人。[21]那时,可能马歇尔自己都没有想到,他会在这里一干就是26年,并最终成为闻名遐迩的“民权先生”(Mr.Civil Rights)。
在马歇尔当大法官之后,有一位记者采访他时,曾经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当初从法学院毕业时的理想是什么。马歇尔给出的答案令这位记者非常吃惊,他当时的理想是当一名治安法官(Magistrate)[22],马歇尔解释说因为那时候整个美国一共只有两名黑人治安法官。[23]
1960年,由于黑人选民的支持,民主党候选人约翰·肯尼迪打败共和党人尼克松,以微弱优势赢得总统大选。肯尼迪险胜,黑人选民功不可没。据统计,68%的黑人选民将票投给了这位爱尔兰裔天主教徒。[24]当然,黑人也对肯尼迪政府寄予很大期望,他们希望能有更多的黑人参加到新政府中。肯尼迪没有辜负黑人的期望,他任命了一大批黑人官员。总统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时任司法部部长,他打算给马歇尔一个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的差事,然而马歇尔并不领情,因为他想要的是联邦上诉法官的职务。马歇尔调侃说,他脾气太差,缺乏耐性,做不了审判法官,只能当上诉法官,非上诉法官不干。[25]1961年10月23日,经过肯尼迪总统的任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宣布,马歇尔将成为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第一位黑人法官。[26]不过,马歇尔要正式上任,还需等待参议院的批准。
由于南方参议员的阻挠,批准程序遇到了困难。在任命宣布后的前3个月里,参议院消极抵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1962年2月,在宣布任命3个月后,白宫只得再次将任命提交参议院批准。当时,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一个小组委员会负责组织对马歇尔的任命进行听证,而该小组委员会的三个成员中,有两个是种族隔离主义者。他们企图将听证过程尽可能地拖长,从而搜集更多对马歇尔不利的证据,阻止任命的通过。直到1962年5月,迫于来自各方的压力,参议院才举行了第一次听证。接下来几个月的听证过程,时断时续,对马歇尔来说简直就是噩梦。反对者肆意刁难和污蔑他,指责他是黑人种族主义者。面对隔离主义者的进攻,马歇尔没有屈服,他拒绝与反对自己的参议员单独见面,拒绝向他们求情。结果,小组委员会以2 ∶1拒绝批准马歇尔的任命。不过,1962年9月11日,在整个参议院的投票中,马歇尔的任命获得了批准。整个过程,竟用了将近一年时间。
初为法官的马歇尔,面对一个全新的工作,如履薄冰。作为新手法官,他没有权力挑选自己熟悉的民权案件,而是被分配处理有关大公司和利益集团的案件。作为一个民权律师,他相对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1965年,司法部的一位律师透露:“在早期一些涉及税收的案件中,马歇尔相关知识的贫乏让人非常尴尬,我记得在一个案件中,马歇尔提的问题表明他根本不懂‘法人’的概念。但是,他的进步是显著的。”[27]因为缺乏民权以外领域的法律经验,马歇尔遭到许多批评。为此,他不得不依赖助手来弥补自己经验的不足,这些助手几乎全是来自耶鲁、哈佛等名校的优等生。
截至1965年6月,马歇尔在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共写了98份多数意见书,8个附议意见书和12个异议意见书。[28]其中,98份多数意见书全部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无一例被推翻。[29]与其他法官相比,马歇尔的异议倾向于扩大宪法保护的范围。他最著名的一个反对意见,是在1965年的“纽约人民诉加拉米森案”(People of New York v.Galamison)中提出的。当时,一些示威者为改善住房条件和争取工作机会而举行游行,因为堵塞了纽约世界博览会的主要入口而被起诉。在异议中,马歇尔指出,示威者的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即便他们一度违反了交通规则。在1965年的另一个案件中,马歇尔表现出他对维护个人权利的坚定信念,他书写的多数意见,禁止纽约州门罗县地方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同一罪行进行二次审判。这是联邦禁止“一罪两罚”的宪法原则第一次延伸到地方法院,在后来的“本顿诉马里兰案”(Benton v.Maryland)中,最高法院确认了他的这一意见。
在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马歇尔并不是最优秀的法官,但是他的勤奋使他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同事考夫曼(Irving R .Kaufman)法官给予马歇尔很高评价,考夫曼在后来的回忆中指出:“作为一个律师,马歇尔强调案件的人性化审理;作为一个法官,他维护了公民的个人权利。”[30]虽然马歇尔并不太喜欢法官单调的工作,但在法院工作了4年后,他已基本上习惯了法官的生活。作为一个上诉法官,与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时相比,他虽然一样忙于案件,但是却不再受地方法官和其他官员的威胁,也免除了奔波之苦。“我喜欢现在精致办公桌前的慢节奏,但是我也怀念从前的激情。”[31]他对自己的收入还算满意,家庭生活也让他感到非常幸福。对马歇尔来说,生活从来没这么好过。就在这时,他接到了一个电话,并由此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1965年7月的一天,马歇尔正在法院的餐厅用餐,工作人员急匆匆跑进来,对他说:“先生,长官(President)要和您通话。”马歇尔困惑不解的问:“哪个长官?”工作人员答:“美利坚合众国总统!”[32]马歇尔感到非常意外,他怀疑是不是工作人员搞错了。当他拿起电话时,发现电话那头果然是约翰逊总统。
“我想让你做我的总检察官(Solicitor General)!”[33]几句寒暄之后,约翰逊开门见山地说明了自己的目的。总统的突然任命使马歇尔感到非常意外。他心里禁不住掠过一阵狂喜,但马歇尔还是镇定地表示要考虑一下。马歇尔的犹豫是正常的。虽然马歇尔不太喜欢法官单调的工作,而担任总检察官给了他摆脱这种生活的机会,但是,马歇尔还需要计算实际利益的得失。上诉法院法官有着不错的待遇,而且终身任职;总检察官虽然手握重权,但这一职业属于“飞鸽牌”而非“永久牌”,随总统而进退,而且工资也略少于法官。不过,马歇尔还是欣然接受了任命,毕竟,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检察官的诱惑无人可以抵挡。
1965年8月11日,参议院批准了马歇尔的任命。8月24日,马歇尔宣誓就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检察官。总检察官是美国司法部第三号人物,地位低于正副司法部部长,但是总检察官的出镜率却是最高的,因为几乎所有以联邦政府为一方的或者联邦政府感兴趣的案件,都要由总检察官来选择和处理。
约翰逊任命马歇尔为总检察官自有其小算盘。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风起云涌,黑人暴动接二连三。在全国一片混乱的情况下,马歇尔的任命有巨大象征意义。作为强调法律与秩序的黑人领袖,马歇尔成为美国政府有能力实现种族和睦与共存的象征。约翰逊知道,在波涛汹涌的黑人民权运动中,由一个黑人在最高法院出面为联邦政府辩护,要比一个白人好得多。
作为总检察官,马歇尔在最高法院的19个案件中为联邦政府进行了辩护,输掉了其中的5个。[34]马歇尔关注的重点仍然是民权案件,但是,他的立场却发生了变化。著名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Miranda v.Arizona)是马歇尔输掉的一个重要案件。在该案中,马歇尔站在联邦政府的立场上指出,告知每个犯罪嫌疑人他的宪法权利,将会极大地降低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但是,最高法院没有采纳马歇尔的意见,大法官们指出,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赋予了被告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被告知”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必须得到维护。[35]马歇尔在该案中的立场和观点表明,他已经完成了从民权律师到政府检察官的身份转变。
马歇尔认为,在总检察官任上,他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成就。但是他觉得,总检察官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过瘾的工作。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由于经费严重缺乏,马歇尔不得不精打细算、数米下锅,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用。由于人手缺乏,他们无法接手很多本该接的案件。而作为联邦政府的总检察官,马歇尔拥有巨大的权力,有充足的经费,足够多的助手,他可以自主挑选自己感兴趣的案件。
1967年6月12日,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汤姆·克拉克退休。谁将成为继任者引起了广泛猜测。其实两年前,当约翰逊将马歇尔招到华盛顿时,就有把他送进最高法院的考虑。现在,机会来了。约翰逊将把自己的名字和第一位黑人大法官的名字一起载入史册。1967年7月13日,约翰逊把马歇尔叫到了椭圆形办公室,告诉他:“瑟古德,我要把你送进最高法院!”马歇尔惊呆了,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约翰逊开玩笑说,他之所以任命马歇尔当大法官,是因为他俩出身很相似,都是穷人家的孩子。
马歇尔的任命引起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自由主义报纸对任命评价积极,称马歇尔将会成为美国种族矛盾公正的仲裁者;马丁·路德·金称赞这一任命是“向无肤色偏见社会迈进的一大步”。然而,种族隔离主义者猛烈攻击马歇尔,利用参议院批准听证的机会,反对派参议员再次刁难马歇尔的人品和业绩。在经过了78天的痛苦等待后,参议院以69 ∶11通过了马歇尔的任命。不过,比起上次出任上诉法官的批准过程,这次要顺利得多,显然,历史在进步,种族主义已经日薄西山。
1967年9月1日,马歇尔正式加入最高法院的法官“兄弟们”中。后者已经很熟悉他了,作为民权律师,马歇尔在最高法院出庭辩护过32个案件;作为总检察官,他在最高法院辩护过19个案件,由于总检察官的重要性,有学者戏称总检察官是最高法院的“第十位大法官”。马歇尔来到最高法院时,正是沃伦法院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马歇尔的加入巩固了自由派法官的多数地位。在这样的氛围中,马歇尔如鱼得水。
但是,好景不长。1972年,随着最高法院组成人员的变化,保守派占据了多数,马歇尔的异议时代来临了。此后,他书写多数意见书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书写异议意见书的次数越来越多。随着最高法院保守倾向的增强,马歇尔等自由派大法官在前一阶段取得的许多成就,也遭到推翻或削弱。对于最高法院的倒退,马歇尔异常愤怒,他开始公开批评最高法院的保守倾向。
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最高法院的工作,马歇尔越来越力不从心,也越来越依赖助手来处理案件。1990年,马歇尔在最高法院最好的伙伴和盟友——布伦南大法官退休,马歇尔更加孤立。1991年6月起,马歇尔的身体每况愈下,他私下告诉其他大法官,他将要退休。马歇尔退休的消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作为20世纪重要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沃伦法院最后一位自由派大法官,马歇尔的退休宣布了一个时代的结束。退休后,马歇尔病情日益恶化,他不得不坐上轮椅。但是,马歇尔仍然试图做些事情,1992年1月,作为访问法官,他在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度过了一周时间。同年8月,美国律师协会授予他最高荣誉奖章。1993年1月24 日,一个寒冷的星期天的下午,马歇尔与世长辞,享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