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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佛山人札记小说 - (清)吴趼人 >
- 卷一
奇女子
粤妇某氏,育一女,貌娇好,喜弄翰墨。妇佣于某巨室,挈其女偕。巨室子瞰女美,啖妇八百金,欲乱之。妇持以商女,女曰:“母得其巨金,即嫁之可也,乱胡为?”妇强之,女无奈,从焉。入侍巨室子,将一月,复遣之出,仍依母而居。自是郁郁,若有所思。
会有梁某者,拟纳妾,妇欲以女嫁之。女不可,曰:“从一而终,女子之道也。且母已得人八百金,是儿已报母矣。而必使儿再适人,非儿志也。”妇曰:“痴儿,是特桑濮之行耳,世乌有窬墙穴隙而为之守节者?”女曰:“儿非窬墙穴隙之流,当日既奉母命,儿即为夫己氏之妇。彼既乱而弃之,是彼之不义耳,儿顾不可以不贞。”妇怒,强迫之,不俟女之首肯,即使媒说合。梁亲来相女,见而大悦。粤俗,凡买妾者,说既定,必使女亲受定金,女有不乐嫁其人者,可却而勿受。至是梁出定金,女含涕受之。
嫁之夕,梁细察其举止,疑非处女,遂别室居之。凡娶妇买妾,皆以不贞为大戒,洞房之夕,审其非处女者,明即逐之,此亦粤俗也。梁故长者,故不为强暴之行,仅处以别室,使他妾侦之确,乃进而谓之曰:“吾将经商他出,汝宜暂归宁,俟吾返,再商所以取汝者。且汝终身事,当自好为之,吾不尔责也。”女闻言大哭曰:“君今之君子也,妾不敢怨君,所苦者妾命耳!君犹记妾受定日耶?泪盈双睫,君未之察也。生命不犹,实逼处此,妾知所感矣!虽然,君既行此大德,复能赐妾以百金否?”梁曰:“是不难,将去可也。”女曰:“毋然,俟妾去后,当使妾母来拜领也。”入室作书,怀之出,叩首别梁曰:“妾行矣,荷君子厚恩,所以衔结者,当期于来世。”遂行返家,见母不作一语,长跪而泣。泣已突出短刃,自刎死。妇大惊,号救不及。搜其身,得遗书曰:
“两负不贞名,所以觍然人世者,期有谅我者耳。今已矣!指点黄泉,或幽居之可托;凄凉碧血,问凭吊以何人?撒手一朝,伤心千古,儿固不敢有所怨也。梁君,君子也,既委曲全儿面目,复慷慨助我金钱。儿死,母当亲赴告,必有所赠,为儿丧葬费。此儿生前乞得之恩,不欲更以不洁之遗骸累母也。
妇得书,持以哭赴于梁。梁大骇,顿足惋惜,厚治其丧,终身引为憾事。
若此女者,得谓之贞耶?曰不贞。得谓之节耶?曰非节。然而烈矣。此常人之论也。吾则谓不然。彼其两负不贞之名,非其罪也,母实为之也。观其始终不怼母一词,惟一死以见志,虽谓之完人可也。若而人者,求之士大夫中,且不可多得,而犹得曰不贞、非节也耶?因谥之曰“奇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