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释“明明德”

【题解】

这章以下的文字,朱子认为是曾子的见解,对孔子的经文做了阐释和发挥,而由曾子的学生记录下来,所以称之为“传”;并将其分为十章,认为“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功夫”。“传”是用来解释“经”的文体,其作用在于阐发“经”的涵义。所以,下面“传”的内容主要是引经据典,对“经”的“三纲八目”依次进行论证。

本章是解释“三纲领”中的第一项内容“明明德”的传文。全章引用《尚书》中《康诰》《太甲》和《尧典》三篇之中的有关文字,旨在论证“明明德”的重要性、必然性和现实性,以期提高人们进行品德修养、追求至善的主体自觉性。人只有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修身的功夫以除去被利欲所引诱而染上的杂念和恶习,从而恢复其人性所固有之明德,使自己的视、听、言、动都能自觉地符合道德规范,才能达到“内圣”的最高道德境界。

【原文】

《康诰》曰[1]:“克明德[2]。”《大甲》曰[3]:“顾天之明命[4]。”《帝典》曰[5]:“克明峻德[6]。”皆自明也。

【注释】

[1]《康诰》:《尚书·周书》中的一篇,是周公封其弟康叔为卫侯时的诰命。《尚书》又名《书》《书经》,主要是唐、虞、夏、商、周至春秋以前的政治文告和历史资料的汇编,内分《虞书》《夏书》《商书》和《周书》。汉代以后,学者把它列为“五经”之一。

[2]克明德:《康诰》原句为:“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周公赞扬文王的话,意在勉励康叔以先考文王为榜样。克,能够。

[3]《大(tài)甲》:《尚书·商书》中的篇名,分上、中、下三篇,传为记录伊尹告诫商王太甲以及太甲的往复之辞,这里指的是《太甲上》。太甲是商汤的嫡长孙,伊尹是商朝初年的大臣。大,同“太”。

[4]顾(shì)天之明命:《太甲》原句为:“伊尹作书曰:先王顾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祇。”史载,商王太甲不明于德,颠覆汤之典刑,故伊尹使太甲居忧于桐宫,要他反省思过,自己代摄国政。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新,于是伊尹又把他迎归复位,终于成为贤王。“先王顾天之明命”就是伊尹告诫太甲的话,意谓先王(指商汤)念念不忘上天授予的光辉命令。顾,回顾,思念。,“是”的古字,此。明命,光辉的命令,也即明德。

[5]《帝典》:即《尧典》,《尚书·虞书》中的一篇,主要记述尧、舜二帝的事迹。

[6]克明峻德:《尧典》原句为:“曰若稽古帝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峻,即“俊”,高大,崇高。

【译文】

《尚书·康诰》篇说:“要能够发扬你自己所固有的光明的德性。”《尚书·太甲》篇说:“要时常顾念着这上天所赋予你的光明的德性。”《尚书·帝典》篇说:“要能够彰明发扬你那伟大而崇高的德性。”以上所说,都在于引导人们能够把自己内心所固有的美德得以自觉地彰显和发扬。


大学第二章 释“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