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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数不可靠
我向来反对分数,认为不足以代表学生真正的学力,虽然同时认为此非注重个人教育之学制,分数是不能避免的。惟我认为真正学力的考试可凭论文,由论文可以看出一学生文字、学问及思想之进步。我的理由很简单,一人的学问是花树式的,逐渐滋长的,不是积木式,偶然堆放而成的。一人的思想学问,是由动了灵机,继续发育其本性,对事对物渐渐得一种见解,故是一贯的、整个的。故凭其论文,便可知他思想教育的程度。各人有各人之本性、趣味,故各人有各人发育之过程,或偏此偏彼,不能勉强。在现今完全忽略学生个性整个发展的教育,教育家认为各人读同页数的书,答同样的问,将一科一科知识灌注学生脑中便可成为学人,故只须分科考试其强记的知识,便足看出一人的学问。谁也知道,这种考试出来的学问是强记而不生根的。既然不生根,当然无用。
考试之分数,也不一定是标准的。西洋教育家早已知道,一级中两班学生受两位教员定分数,结果每每不同。也有人反对百分制,认为这是无意义。这百分制作一绝对的假定,以学生所答与问题之正确答语相比。真正的学分应该是比较的,只能将一班的考卷就学生与学生相比。一百人中总有五十人是“中材”,他们的平均答案,才可为标准,其余的廿人比平均好为“上等”,廿人比平均坏为“下等”,又约有五人为“上上”五人为“下下”。假如某次考试全班多半得四十分,便是四十分及格。所以说这些话,不过叫大家知道百分制不是“天经地义”。
假如我做教员,只有两条路可走。倘使我只在大学讲堂演讲,一班五六十个学生,多半见面而不知名,少半连面都认不得,到了学期终叫我出十个考题给他们考,而凭这十个考题,订他们及格不及格,打死我我也不肯。因为如果“及格”是说某生十个答案答得好,可以;若说某生某门学问真懂了,我没有这样傻。第二条路,假如我与诸生有朝夕接近的机会,常常谈谈学问、书本,到了学期终,我的订分没有什么八十七、七十八,大概某生“不错”,某生“过得去”,某生“肯用功”,某生“杂书看得不少”,某生“不行”,某生“的确好”,某生“文字好,思想差一点”,某生有“奇气”。这些考语是有意义的,至少比“某生历史八十七点五”有意义。但是要叫我把这些考语,改为“甲,乙,丙”我改不来,通共有几种,我也莫名其妙,大概随时看人而定。所谓“看人而定”是说人有个性,不能变为一个甲等生、乙等生,或是九十分生、八十分生。至于这考语写在那里,我想没有关系,有古雅信笺时写在古雅信笺;无古雅信笺时就写在草纸、信封背上……
今天看见外报一段新闻,使我欢喜,证明我的意见不错。英国新出一本小册,名为《考试之考试》(An Examination of Examinations),这是一个教育委员会实验考试制度的报告。委员是有名的大学教授及教育家如Graham Wallas等。考试的是利用英国公学同一套的真正考卷,先后分与各不同的专家去订分,看他们订出及格不及格的成绩比较如何。最可惊异的是历史毕业考试的试卷。试验的结果是:把十五张考卷给十四位经验丰富的教员订分,结果有四十种不同的分等。再使这几位阅卷人隔十二月至十九月之后,重新订同一考卷的分数,他们自己先后不同,其二百零十张考卷中“及格”“不及格”及“优等”的分配,有九十二张前后不同。不及格的变为及格,及格的变为不及格。所以这报告的结论是:“很明显的,这种的考试不能叫人放心。”又说:“依据现此制度,颁给许多人所赖为终身职业的毕业证书时,取与不取之决定中,含有极大的‘侥幸’成分。……有许多人应该取得毕业证书而误为落第,有人不应取得证书反偶然取了。”
其实以前科举何尝不这样,所以“房师”的恩德实在不小。这报告也认为在现此制度之下,考试不能避免。不过能打破分数的迷信,不要奉为圭臬,就是学问上见解上的一种进步。
(《宇宙风》第10期,193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