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劉歆元韶賣國不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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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之劉歆,魏之元韶,賣宗國以徼利,而身亦不免。小人可以戒矣!
【閻按】元韶事不見魏書列傳,見北齊書及北史。
【全云】此切齒於趙孟傳之輩也。
【元圻案】劉歆爲王莽腹心,封歆爲國師、嘉新公。後歆怨莽殺其三子,與王涉、董忠謀泄自殺。事詳王莽傳。〇北齊書文宣紀:「魏帝以天人之望有歸,下詔歸帝位於齊,使彭城王元韶奉皇帝璽綬,禪代之禮一依漢、魏故事。」又元韶傳:「韶,魏孝莊之侄〔一〕,襲封彭城王。齊天保元年,降爵爲公。文宣謂韶曰:『光武何故中興?』韶曰:『爲誅諸劉不盡。』於是乃誅諸元以厭之。韶幽於京畿地牢,絶食,啗衣袖而死。」
〔一〕「侄」,原作「後」,據中華本北齊書卷二八元韶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