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力旺盛的女人们的考察
同美国人相识后天南海北聊天当中,十之八九——即使达不到十分之十——都要问这么几点:
(1)在美国生活感觉如何?——很好很好。
(2)将来不打算用英语写小说?——NO.写不出来。
(3)太太做什么?
主要是以上三问。对方倘若是女性,基本可以保证必有第三问。但给予简洁而正确的回答并不容易。这是因为,我的太太并没有为社会“做什么”。所以,最初我就直说“啊什么也没做仅仅是家庭主妇”,可是看到对方听后露出的硬板板的表情,我渐渐明白这里期待的不是这样的回答。于是我转而回答得长些耐心些:
“首先,她要做我私人编辑兼秘书那样的工作,看我写的文章并且校对,发表感想,加以整理。接电话(我一般不接电话),写回信。在美国也做同一种工作,因此还去学校学英语。”
这已是我相当诚实而准确的情况介绍了,若在日本,百分之九十的人想必都表示理解,道一声“原来是这样”。然而这里的人没那么简单,多数不予理解,往往等待着下文,脸上好像在说:不止这些吧?此外还做别的什么吧?说穿了,她们(做出这种脸色的几乎全是女人,姑且让我使用她们这个代名词)认为仅仅这样,不等于从属性地给丈夫当助手了!即便我解释说“如果她不做这些我就无法集中精力工作所以对我帮助很大有的部分接近于协同作业”,她们也还是报以这样的脸色:哼,千说万说,说到底书皮上写的还不是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说的确也是事实,我无从反驳。
万般无奈,我使出了最后一手,告诉对方“实际上她在搞摄影”。旅居欧洲期间,我的太太在我写游记时担任现场摄影师那样的角色,后来被人看到,出过一本不大的摄影集——我把这点端了出来。其实她本人嫌照相机和替换镜头什么的又多又重,加之懒得一一考虑胶卷的感光度啦焦距啦这个那个啦,时下已不再照相了,“想利利索索自由自在旅行”。当然,这些我瞒下了没说。
但不管怎样,熬到我端出摄影这个地步,她们好歹表示理解了,或者说总算放下心来了。“这倒的确是一件好事,往后你俩也这么一起工作好了。”如此说罢,才莞尔一笑。在美国自我介绍实在费力,那里有一个“理想答案”,若不准确地在那上面着陆,就不能取得理解。反过来,一旦恰到好处嵌入所期待的版式,一般的事情就会网开一面。如此情形体验过几次之后,我切实感到美国这个国家虽然标榜是自由国度,可还是有着不无僵硬的框框(原则),相比之下,欧洲社会不管怎么说——说老奸巨猾也好——终究具有圆融无碍的柔软性。当然,这种倾向也可能在美国东部知识阶层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例如,我如果说“我太太来美国后对流浪汉(homeless)问题发生兴趣每天在流浪汉供食中心参加服务活动还每星期去两次希伯来语学习班准备将来把希伯来文学介绍到日本去”,众人就会大为理解,说“那太好了你必须为有这样的太太感到自豪”(对于帮助流浪汉和学习希伯来文学,我当然没有任何异议,同样认为那是很好的事……但这终究是个例子)。在我的印象中,美国女人好像都能明确说出自己在做什么什么事,都备有一两个任何人听来大体上都会点头称是的那种具体的什么,我从个人角度称之为PC(Politically Correct,政治正确)标志(token)。
以她们的眼光看,我应该雇别人当秘书,我工作上的事交给秘书办,而我的太太应该从事有助于增加履历的工作或某种自发自觉自愿性质的志愿者服务队那样的事。只有这样,女性才能摆脱丈夫的阴影,获得精神自立。
尽管我未尝不觉得这样的工作方式有些像bucket relay(传水桶救火),但若说是正论倒的确算一种正论。如果这样能使女性幸福,那么我对她们以如此形式自立下去没有任何意见。但另一方面,人各有自己的情况,也大可不必全世界所有女性都活成一个模式。尤其我这人生活中始终贯彻“自己是自己他人是他人”的想法,若如此这般变得千篇一律,便不能不多少生出疑问:事情真是这个样子的?例如,倘我太太提出她要认认真真搞摄影(或者想研究流浪汉问题抑或学希伯来语),而不再为我帮忙,提出“我的人生是我的人生,我并非为他人服务而降生的,你自己的事自己一个人干,我干我想干的事”,那么我当然不会反对。作为结果,我势必自己处理各种各样的日常杂务,为此花费时间,并为没人校对自己的文章伤脑筋,但最终我想一个人还是可以折腾下去的。可是时下她并没有这样的表示,我也就姑且得以继续现在这种形式的生活。如果说这样不对,那或许真的不对。不过,倒不是我翻脸不认账——到底谁的人生是对的呢?有谁能拍着胸膛一口咬定别人的人生对不对呢?
我和太太是大学时认识的,还是学生时结的婚。毕业出来后东借西借开了一家能听爵士乐的小店。那是七十年代初的事。那时世间还多少残留着“去公司上班等于堕落”那种“全共斗”(1)式的或者反文化(counterculture)式的气氛。我们都认为男女、夫妇这东西基本上是对等的,应该基本对等地劳动。所以,我们大学毕业后没去公司上班,两人设法筹借了一笔钱开店谋生。不妨说,当时我们过的算是较为激进的生活。
店一连开了七年,七年时间里我们的角色平等得近乎完美。工作时间大体相同,工作内容大体相同,家务双方承担,收入当然也平分秋色。但后来我写起了小说,不久横竖想当全职作家,店也就关门大吉了。原打算集中几年时间写东西,生活困难了重操旧业不迟,所幸书卖了出去,我得以成为专业作家。回想起来,店关门的时候,作为作家的收入还比不上开店的效益。但不管怎样,十二年时间里我们基本上是靠我一个人的收入(稿酬和版税)活下来的,同开店时相比,可谓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刚开始那阵子,我家太太时不时抱怨说,这样只靠你的收入吃饭是不是对头?经她一说,我也觉得不无道理,可我又这样思忖——归根结底这是人生的机遇,即使一不小心发生了完全相反的情况,怕也没什么奇怪。如果这样考虑,这大概就属于和男女性别无关的问题了。
有时我也设想,假如我和她彻底换个位置会如何呢?由她当职业作家,两人可以靠她的收入生活(即无需我劳动),我也不特想外出做工,只管在家里料理杂务,为她校阅原稿,算是给她当秘书——果真如此会怎么样呢?英语里把这样的假定叫做“把脚伸进别人的鞋里”。
若真把脚伸进那样的鞋中,我想自己大概会一边为她写作帮忙,一边不声不响做点自己想做的事。不管别人承不承认,我也会出于兴趣搞点翻译什么的。就算有人不时说什么“娶一个能赚钱的太太真不错啊”那样不中听的话,我也未必耿耿于怀,而基本上会以自己的步调自得其乐生活下去。当然这终究是假定,不能断言一定如此,不过我大体上是这样的性格。
但若我家太太果真作为小说家取得成功,而我当她的秘书兼编辑,同时像约翰·列农那样做家务养儿女,那么美国妇女听了想必笑逐颜开,给我以高度评价。可实际情况与此相反,她们就不给我好脸色看了。只是对换了一下男女位置,价值评估就能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来美国生活起来,令人佩服的就是上述对男女平等主义(feminism)的强烈关注,或者不如说男女平等这一视点早已牢牢植根于生活之中。比如用英语交谈时,一不小心把anyone(泛指的“人”)换成he(他),必定有人提醒。这的确是我的疏忽,以后一定注意。但我试问何以把国家和船舶说成she(她)呢,对方回答“大概不久会全部改成it(它)的吧”。言之有理。spokesman(“发言人”,带有男性色彩)改成spokesperson(中性色彩),chairman(“主席”,带有男性色彩)变成chairperson(中性色彩)——这类事情已经成为常识。然而,康涅狄格州一位叫Goodman(“好人”,带有男性色彩)的主妇改名为Goodperson(中性色彩)就未免有点走火入魔了,事情总不宜弄到这个地步,虽说是个别现象。当然喽,改名也好不改名也好,终究是个人自由,别人不应说三道四。
大学的文学研究方面,男女平等主义也方兴未艾。无论哪所大学,“女性文学研究”和“基于男女平等观点的文学批评”之类的讲座都深受学生(无论男女)欢迎。我搞小说翻译(把英语译成日语),在众人面前列举我翻译的作家名字(雷蒙德·卡弗、蒂姆·奥布莱恩、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约翰·欧文、杜鲁门·卡波蒂……)时,必有在座的女性举起手来,劈头盖脑地问我:“你现在举出的作家不都是男的吗?是不是有意这样?干嘛不想翻译女作家的东西?”被她们这么一问,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没有生存价值的不是人的什么。我看小说时也并未区分哪位是女作家哪位是男作家。小说这东西读来有趣、作为作品优秀即可,至于那位作家是穿裙子还是穿裤子,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只不过从结果上看我译的的确全是男作家罢了,何以如此我也不明白。不过那种时候我总是说“我也译过几篇格蕾丝·佩莉的作品”。因为格蕾丝·佩莉从男女平等观点看来基本上是百分之百正确的人选,所以好歹能蒙混过关。必须感谢佩莉才行。但我喜欢格蕾丝·佩莉则不是因为她是女作家或具有男女平等意识之故,无非因为她作为作家很出色,乃文章能手,因为我作为读者对她情不自禁地产生了共鸣。这样的念头是反动的、不自觉的,结果上没准是它把我弄成了男女平等主义的敌人。
我倒不是对当地盛极一时的男女平等主义文学批评吹毛求疵,而认为从这新的切入点、新的视角解读文学委实是个有趣的尝试,在批评领域做了几桩蛮不错的事也是事实。我并且认为,这样的观点将给日后小说的写法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
只是我觉得,事物的正确要素(momentum)恐怕是从根本上含有疑念的东西,或者说正当的要素本来就发端于朴素的自然的疑念。从怀疑当中陆续不断地产生诸如“大体固然如此而实际是否这样”、“其实可能这样”的假说,各种各样的假说的聚集将生成一个重要的可变的要素。可是倘若这一个个假说在某个时候固定了、僵化了,失去本来的可变性而变成无人不晓的停滞的命题,那么,其中势必产生某种宿命的斯大林主义(Stalinism)。就文学世界而言,档次不高的人就有可能将这里作为结局死死抓住不放而形成其“蜘蛛网”。我所担心的乃是这种斯大林主义式的细部僵化倾向,而绝非男女平等主义文学批评整体。
不过,美国文学界妇女占的比例的确大得惊人,是日本所无法想象的。例如我在这边与之共事的文艺代理人、出版社和杂志的编辑百分之百都是妇女,都有能力,都很热心,最主要的是精力旺盛。每天忙忙碌碌,累了厌了泄气了的时候我想应该是有的,但每次见面、每次打电话声音都那么开朗快活、积极主动、神采奕奕。我猜想她们大概时不时去卫生间面对镜子自言自语“我今天也精神、今天也精神”。不管怎样,这样的态度实在令人钦佩,和她们在一起工作实在开心。
“编辑中之所以女人多,老实说,是因为美国的编辑工资不高,和日本不一样。”她们中的一个告诉我,“我们干这行不是为了钱,是因为喜欢出版工作。说起经济,一般都有丈夫,钱由他们挣回来。”
即使有那样的具体情况,每当目睹纽约市精力旺盛的阿姨们(或妙龄已过的姐姐们)大有专业人士风度的雷厉风行的工作情景,我仍然深受鼓舞。她们当然都有个人家庭生活,不大可能像同日本编辑打交道那样问一声“怎么样今晚去哪里吃一顿”。一起吃饭基本上是一个小时吃完的工作餐。有时对方也发出邀请:“和太太一起来我家吃晚饭如何?”但这是鲜有其例的。日本如果男编辑也数量骤减,主妇编辑相应增加,那么编辑和作家的关系恐怕也会变得清清爽爽纯属商务性质,而那未尝不是好事。为此需要像美国那样大刀阔斧削减出版社员工的薪水……这个非同小可,我可不敢大声说出来。
我实际目睹如此精力旺盛的女人时,不由深深折服:美国的男女平等主义原来是从这样的地方自下而上茁壮生长出来的。总的说来,较之搬弄理论之人,在倾向上我更容易为实际动手的人——大概因为自己也是实际动手的——所吸引。这样的人一般不至于问我“你干嘛只翻译男作家你这是什么意思?”倒不是说这么问没有意义,但作为我,如果可能的话更想生活在不拘于这种革命法庭审判式的细枝末节的世界里。总之,对于那种依仗什么(无论其高举的思想是否正确)而动辄吆五喝六威风八面之人(无论男女),我基本上是不相信的。这是我的想法,不知尊意以为如何?
后日附记
我想,美国这个国家好像有这样一种倾向:“概念”这东西一旦确立,就会无限膨胀开去,越来越强大,成为理想主义的(and/or)、排他性的东西。常说“自然模仿艺术”,而这里似乎多是“人模仿概念”。将这一概念以Yes·No、Yes·No的方式无比执著而深刻地追求下去,就会发生以正常神经看来无法置信的走火入魔(fanatic)的事情——诸如提倡爱护动物者袭击肉类加工厂妨碍生产、堕胎反对论者枪击医生等等——尽管本人是极为认真的。
我猜想这恐怕是因为这个国家是由种族上和宗教上来源(origin)各所不同的人聚集形成的,以致“共同概念”这个东西和共同语言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其作用大约类似于拢紧木桶的箍。不过坦率地说,交谈起来有时会感到无聊,感觉上就像上高中时在课外学习室里被一个认真的女班委追问为什么“村上君的想法有点儿怪”。果真如此,我真想反唇相讥:“有什么办法呢,天生就怪么!可你那张脸也相当怪的哟!”当然我不好这么说。
安西水丸(2)君说我的脸越来越像他最近画的肖像——没准这也是“人模仿概念”的一个例证。
(1) “全共斗”:1968—1969年日本的学生运动组织,是当时日本全国大学生斗争的主体。
(2) 安西水丸:日本当代画家(1942—)。村上春树的合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