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布鲁克斯兄弟到POWER BOOK
旅居美国之后叫我稍感意外的事情之一,就是在街上东游西逛时也没有特别想买的东西。不知什么缘故,看橱窗也看不出引起占有欲的东西。而我认为自己的物欲近来并未急剧减退。在意大利居住的时候,只要离开家门一步,物欲简直就像鼯鼠一样“呼啦啦”从天外飞来,紧紧贴在背上,在耳边嘀咕着“买呀买呀再买呀”(不知为什么,我认为罗马这地方很适合用大阪方言,确切根据我也道不出),死活不肯离开。这么着,手里的钱不知不觉就不见了。而在美国很难找到想买的东西。本来可以不多花钱,不该发什么牢骚,可我偏偏就像被狐狸迷住了似的,硬是不开窍。
回想起来,过去决不是这样的。虽说是过去,也不必追溯到五六十年代——那时以为美国这个国家是个大宝库,甚至每个角落都堆满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即使十年前来美国的时候,记得上街一走也有很多想买回去的东西,只是考虑到钱包或重量才勉强忍住不买。
以服装来说,布鲁克斯兄弟、保罗·斯图尔特、丁普雷斯——只要一进这种店,心里就喜不自胜。作为清一色穿VAN夹克送走青少年时代的一代人,仅看一眼这些美国东部名校常春藤足球联赛选手专用服饰店的牌子都觉得心怦怦跳,实际上也曾一口气买了许多回来。第一次去美国,走进波士顿布鲁克斯兄弟店挑衬衫时,是一位身穿笔挺的布鲁克斯西装的年老店员接待我的。此人的英语新英格兰味十足,较之服装商店员工,更像是哈佛大学教授。记得虽说是夏天,但以一身轻便服装——T恤加脏运动鞋——进店的我还是深感惶恐,心里不禁大感钦服:到底是原产地厉害,和日本西服店的伙计就是不一样。
遗憾的是,如今即使进纽约或波士顿的布鲁克斯兄弟店也根本找不到想买的东西。款式也好布料也好,大概都和过去没什么两样,但看上去总好像不如过去那般流光溢彩。究其原因,一来也许是整个时代潮流所使然,二来可能由于我在意大利生活了几年,每天每日都在目睹多姿多彩令人兴奋的当地服装。不管怎样,这类东部的老字号服装店已经显得有些呆板沉闷了。当然,这纯属个人喜好领域里的问题,很难从客观角度加以断定。如果有人指责我说得不对,而说现在也有不少人认为美国传统服装新鲜亮丽独领风骚,那也毫不奇怪。我也并不是要攻击那类服装,或要拖喜欢它的人的后腿。不用说,人有自由穿自己喜欢服装的权利。我不过是从个人角度把自己的感受写成文章而已。Don’t take it personal.(1)
不过坦率说来,美国的年轻人基本上不穿此类衣服。我现在属于所谓“东部名校常春藤足球联合会”的大学,在六十年代常春藤风格一代人的眼里犹如麦加圣地。可是实际生活起来往四周一看,这里的学生的穿着全都一塌糊涂。松松垮垮的T恤加一条牛仔裤,没有裤线的粗布裤,大约一年没洗的轻便运动鞋——就这副打扮在地上横躺竖卧。女孩也不化妆,头发只是随便往下一披,或扎个马尾辫。几乎没有人扮俏,或者不如说不讲究穿着倒像成了一种时髦,那意思像是在说忙着学习和运动,没闲工夫为衣装那种多余之物分心(从旁边看来也的确像是忙得令人不忍)。若把他们领进学生们无不打扮得漂漂亮亮整整齐齐的日本大学校园,笃定惨遭周围冷眼。倒不是信奉“清贫的思想”,只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起来,横竖上不来想买新衣服的兴致,顶多偶尔在“无边帽”或“香蕉共和国”等面向年轻人的休闲服装店买件T恤和短裤之类。
这样,来美国后几乎没在衣服方面花钱。而住在意大利的时候,由于街上男女老少全都精心打扮,争奇斗艳,我也相应地跟着注意起衣着来了,搭配衣服的颜色,习惯性地考虑“今天去哪里、哪里该穿什么什么衣服”。有句格言说“在罗马就要像罗马人”,的确如此。可是来到美国就无从提起了,几乎不考虑什么衣着,每天只要悠悠然把放在那里的东西适当穿上一件即可。不过说老实话,再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了。我这人本来就怕麻烦,同这样的生活一拍即合。去年因为工作关系,我落到无论如何得买西装的地步。去纽约转了好多家店,折腾到最后还是买了意大利牌子(再没有比买西装更麻烦的事了。纯属消耗时间。或许世界上也有乐此不疲之人)。好容易来一次美国,本想买美国货,不料实际到店里一看一试,总觉得不可心。不知什么缘故,就是不肯同身体亲和在一起,总觉得有些憋屈——以前没这种情况来着。说起来,我这人一年只穿一两次西装,如此自作聪明地挑三拣四,我也觉得很不应该……
Fashion(时髦)这东西也真是有趣。迈尔斯·戴维斯在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前半期非布鲁克斯兄弟不穿,如今想来,感觉上真可谓不伦不类。当时,布鲁克斯传统西装成了他最hip(潇洒)的时髦打扮。迈尔斯登上爵士乐舞台的四十年代正值比博普(hebop)全盛期,演奏爵士乐的人全都身穿花花绿绿的西装,吹吹打打热火朝天。那里边唯独迈尔斯一人身穿hip的布鲁克斯西装,以冷静的声调吹奏小号。作为知识中产阶级家庭子弟在优裕环境中长大的迈尔斯,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俗不可耐的奇装异服。身边一伙人对他多少有些敬而远之。不久,比博普江河日下,冷爵士乐(Cool Jazz)代之兴起,继而迎来新一代创造的硬博普(hard bop)的鼎盛时代。而这时迈尔斯无论在演奏上还是在服装上都绝对成了主流。也许因为这个缘故,五十年代也不限于迈尔斯,几乎所有爵士乐手都一副英姿飒爽的“常春藤”打扮。无垫肩上衣、三扣衬衣、扣领衬衣、光闪闪的科尔多瓦皮鞋……说实话,高中时代每当我看见花样翻新的爵士乐唱片封套,就不由一阵心跳:原来衣服是可以这样穿的啊!看迈尔斯·戴维斯的自传《迈尔斯》,不难得知他曾经对布鲁克斯兄弟服装怀有多大的憧憬和激情。他年轻时候的偶像是弗雷德·亚斯坦(2)(Fred Astaire)和加利·格兰特(3)(Cary Grant),曾经梦见自己身穿两人那样的衣服。这倒很有意思。
一种服装风格(小说风格也是同样)不是靠理论、道理和宣传普及开来的。只有人们亲眼看到“实例”并且心悦诚服——噢,原来衣服可以这样穿;噢,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才会在世间广为传播。就像迈尔斯在电影院银幕上看见加利·格兰特这个“实例”或别的主人公而决心自己也如法炮制一样,五十年代的年轻爵士乐手们也是在目睹迈尔斯这个光辉“实例”之后才开始穿那种服装的。
以政治家为例,六十年代约翰·肯尼迪和罗伯特·肯尼迪等人的衣装,在同西装之类暂且无缘的十几岁的我的眼里简直潇洒得心惊肉跳。如今想来,其中似乎有一种超越“穿衣服”这一单纯物理行为的更深更重的什么,里面的气味和手感具有穿越空间迎面逼来的冲击力,而那大约就是American establishment(美国体制)自然而然带有的强烈自信。
以电影来说,我在高中时代看了十遍保罗·纽曼(4)的《移动的靶子》。杰克·斯迈特导演的这部电影,作品本身也别具一格,应该列入我所喜欢的十佳电影名单。不过我之所以反反复复看这部电影,其实是为了看保罗·纽曼穿的衣服。那时候我对保罗·纽曼的穿着入迷得如醉如痴。遗憾的是那时候还不存在录像带这便利玩意儿,当然只能跑电影院。记得电影中保罗·纽曼穿的是带有西海岸韵味的约略休闲的传统上装,其轻快潇洒的风度同电影气氛相映生辉,令人心驰神往。虽说穿着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当时保罗·纽曼这种空气般漫不经心的“考究”委实超凡脱俗,夹克的每一颗钮扣、太阳镜的每一种戴法都显得妙造自然。
可是——这也不过是我个人之见——就衣服的穿法、风度这一观点来说,最近的美国似乎已找不到具有往日那种魔力的“英雄”了。不但音乐和电影,政治家尤其如此。布什倒也罢了,本来就古板(square),一股陈腐味儿。不料时下年轻的比尔·克林顿也那副德性。西装倒好像蛮高级,可就是给人一种“被衣服穿”的感觉。当然喽,就算衣服穿得不三不四,也不至于给他作为政治家的职务带来什么不利影响。不过,想起约翰·肯尼迪的风度竟能使那个坂本九(5)的发型为之一变,想起那无风海涛般的传播力,还是多少为之怅然。归根结底,正如美国火车头的乏力直接象征美国经济的地位下降一样,美式服装、着装风格影响力的衰退,恐怕也同美国社会体制自信的衰退有直接关系……也许这样下结论有些牵强附会。
衣服说得太长了,还是回到在美国找不到什么可买之物上面来吧。我逐一回想在这里生活两年半时间里到底都买了什么,结果真的没买了不得的东西。买了几件家具,桌子、椅子、书架之类。我现在住的房子原本是大学教授职员用的配家具住宅,用不着买多少东西,只是根据需要补充一点,无非减价期间在附近家具店买的或在二手家具店买的能凑合着用的东西,一半是伊凯亚(挪威进口……在美国都称为阿伊凯亚)。
汽车前面也写了,买了一辆德国生产的大众。音响装置买了小的天龙,电视买了索尼,录像机买了夏普,这些都是日本造。唱机买了B & O(丹麦造),耳机为德国造。台灯为意大利造。微波炉为松下,咖啡研磨机为德国造。AT & T传真机以为是美国造,背后却写着MADE IN JAPAN。熨斗是德国造。
那么,美国产品究竟在哪里呢?睁大眼珠子找了半天,总算找到一辆自行车。尽管部分使用了日本零件,但美国零件占绝大多数。此外就是小玩意了:手册、钱夹。是在附近一家名叫COACH的店里买的。体重秤也应该是美国造。但打量四周,眼睛看到的MADE IN AMERICA也就这么多了。如此看来,就算再经济全球化(globalization),美国经济也怕是多少存在问题的——连我这个相当不懂经济的人都这样想。
写到这里,猛然想起我买过一个大件美国产品。这可以说是灯下黑吧,此刻就在手头上的苹果牌手提电脑POWER BOOK 160/80即是。这是在学校电子计算机中心花两千两百美元买的,是我在美国买的东西里面仅次于汽车的高价物品。不过听说在日本买几乎还要贵一倍,需要更换基础软件才能开通日文打字功能。说麻烦是有点麻烦,但只要解决这点,别无任何问题。如今经济格局犬牙交错,这台苹果牌电脑是否里里外外纯是美国产品,对此我还有所怀疑。不过我想不妨看作MADE IN AMERICA。作为产品相当出色,而且便宜,起码比过去便宜得难以置信。即使在美国也是热门货。
这么着,近来我就用这新电脑写作。程序还不很熟悉,要记的东西非常之多,所以仅就写文章这项作业来说,还是原来的——或者说旧的——电子打字机更为简单好用。但现在离开日本生活,我的工作就是写东西,必须考虑保管和存取原稿,所以今后使用电脑也是势所必然的了。
不过回想起来,六年前写《挪威的森林》时,是用自来水笔或水性圆珠笔在大学笔记本的格子里“吭哧吭哧”填个不休的。当时也在欧洲各地转来转去,着实担心写出的原稿丢失。毕竟是长篇,又是乘兴而写,一旦丢失,重写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哭的份。外出散步时也生怕房间失火,原稿化为灰烬。在饭馆吃饭听到外面消防车笛声也吓得要死要活。在当时的雅典和罗马,复印大量原稿比登天还难(如今多少好一些了?),而保管所有的复印稿也非易事。如今转眼之间就能存进软盘,在邮局寄走,让对方保管,对出版社来说这样也是再方便不过的。直到前不久(仅仅六年前)还用普通笔在普通纸上写普通字,并对此无任何怀疑——想到这点,实在为变化之快惊讶不已。不过细想之下,也不光我,差不多所有日本人都在明治维新以来一百多年时间里持续“用钢笔或铅笔写字”,对这一行为也没有什么疑问。
常有人问“改用电子打字机或电脑之后行文风格会发生变化吗?”坦率地说,我也不太清楚。因为,即使手拿笔写的时候,行文风格也是经常变化的。当然,五六年来我的风格我想也有不小的变化,但风格变化本身对于我莫如说是理所当然的事。至于何种程度上同电子器材有关、何种程度上无关,我也无从判断,一如回答不好“由圆珠笔改用自来水笔是否会带来行文风格的改变”的提问一样。所以,被人这么一问,老实说有点儿“又来了”那样的厌烦感。
但是有一点可以断言:夏目漱石、谷崎润一郎和三岛由纪夫的文章或者吉行淳之介(吉行先生还在写作,不好确定)的文章是用电子打字机、电脑所写不出来的——或者说写出来十分不容易。在这个意义上,由于近年出现的记载工具革命,日语难免经历一次“软件更换”或被重新认证。这不是好坏的问题,也不是承认不承认的问题,而是像冷战体制瓦解和农业人口减少一样,只是“就在那里”的现实。请不要因此指责我。Don’t take it personal.
后日附记
后来更需要电脑了,就买了苹果LCⅢ。又要显示屏又要激光打印机,好一场折腾。以前只要有笔、原稿纸和纸壳箱就够了,无论在哪里都能兴冲冲做事,而现在则必须有一大堆行李。不久的将来,没准写小说还必须有大口径功率放大器和重量级发射机呢。
我倒是一无所知,原来COACH即使在日本也似乎是名闻遐迩的厂家。日前去哈佛广场一家鞋店,店员问我:“日本游客一来这里就都嚷着要COACH、COACH,COACH在日本就那么有名么?”如此说来,波士顿市中心的科普里广场的Coach Shop的店员对美国顾客笑容可掬,而对日本人却高傲得不可一世,活像对待猴子。我不知内情,心想这家商店态度委实恶劣至极(这本书的责任编辑木下阳子[虚拟名]也在那里遭遇同样场景,并非我一人的误会)。而相比之下,普林斯顿的Coach Shop不但品种齐全,而且态度极好。我在此买了一九九四年度手册的替换纸——倒是觉得替换纸就要十二美元未免赚过头了。
(1) 意为“不是干涉别人的私生活”。
(2) 亚斯坦:美国电影演员(1899—1987)。曾主演《乐车队》等。
(3) 格兰特:美国电影演员(1904—1986)。曾主演《深闺疑云》等。
(4) 纽曼:美国电影演员(1925— )。曾主演《圣处女》等。
(5) 坂本九:日本著名歌手,常去欧美演出。死于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