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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321字 下载全书
(宋)宋代医院,非专门治疗疾病机构,而为收容安置老残难以自理之人,相当于养老院、孤老所,徽宗崇宁时改名为居养院、安济坊,京师、州、府均设之。清王謇《宋平江城坊考》卷二《平江府署》:“《卢志》安养院,在州钤厅后,旧曰医院。提举林介建改今名。宝庆二年八月陈耆卿为记。”宋施谔《淳祐临安志》卷七《仓场库务》:“养济院:……崇宁三年,降指挥,置居养院、安济坊,以宋朝廷惠养元元之意。至绍兴十三年,奉圣旨,令户部措置。行下临安府,将城内外老疾贫乏,不能自存,及乞丐之人,依条养济。遇有疾病,给药医治。每岁自十一月一日起,支常平钱米,至来年二月终。每名日支米一升,钱一十文,小儿半之。”(金)诸京路、州或统军司、招讨司置医院,与朝廷太医院有别。《金史·百官志》三:“东京、北京、上京、河东东西路、山东东西路、大名、咸平、临潢、陕西统军司、西南招讨司、西北路招讨司、婆速路……隆州、泰州、盖州并同此,皆置医院,医正一人,医工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