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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 制度下乡
九 合村并组
当前正在一些省市试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村一级的收入。据典型调查,村级收入在税费改革后普遍减少1/3甚至1/2还多。为了应对村级收入减少后村级组织运转的困境,合村并组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被提了出来。
合村并组的直接目的是减少村组干部的人数,从而减少用于村组干部报酬的支出。从实践来看,不少地方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将两村合并为一村,两组合并为一组,还有的地方取消了专职村民小组长一职,而由村干部兼任村民小组长或不再设村民小组长一职。因为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有所减轻,村干部的工作难度大为下降,两村并为一村,村干部人数减少了一半,但村里的工作还可以继续做下去,说明合村并组是有效果的。
不过,合村并组在考虑节约村组干部报酬支出的同时,也有很多负面的后果。其严重者有二:
一是合村涉及财产的合并和村组债权债务的合并。作为一级法人实体,当前村一级普遍存在严重的村级债务,不同村的债务情况大不相同,在合村的过程中,如何做好村集体财产的分割,极其重要。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说法,产权是形成的而不是规定的,村组合并再次中断了村一级产权的形成过程,村民对村这个法人实体的认可程度大大降低,这会从长远影响村一级的发展。
二是村民小组事实上不只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行政建制,而且是一个真正的熟人社会。在这个熟人社会中,村民共享一种村落文化,共同参与人情往来。正是在村民小组这样一个层次中,村民获得了文化上和社会上的大部分规定和存在。因此,村民小组还自下而上构成了农村社会的基础。
合村并组在减少村组干部的同时,也会因为管理地域的扩大和管理人口的增多,而增加工作的难度。要保持村组干部在合村并组前的积极性,要么增加村组干部的报酬,要么增加村组的其他管理成本。两者都需要支出,这个支出很快就会抵消因为村组干部人数减少所可以降低的村组干部报酬的支出。
即使合村并组可以大大降低村组干部的报酬支出,也必须考虑合村并组的其他损失。合村并组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减少村组开支,但为了这个简单的目的,而采取了损害构成农村社会基础和形成产权基础的办法,会得不偿失。
合村并组的预设以为村组都是些可以随意拆来并去的机械因子,没有认识到村民都是些活生生的人,村组都是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的聚落。村民在一个村和一个组内进行着不同层次的活动。合村并组改变了村民已经习惯的各种资源的活动范围,不同的活动层次强拉在一起,不仅会增加村组的管理成本和村民的交往成本,而且会破坏当前本来就不多的村庄本土资源。在当前农村严峻的经济形势下,这种不顾农村社会和产权基础的改革,大多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2002年6月8日
修订关键词 制度的保守性制度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建制调整以及行政区划调整十分频繁。一方面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变迁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急于求成。结果,在缺少对体制和机制深入研究和深刻把握的情况下,农村基层建制改革变成了大拆大建,拆了再建,建了又拆。这太成问题了。
一项成功的改革应该是重在内容而非形式。可以用旧瓶装新酒的办法,在现有形式下逐步灌注实质性的新内容,这样既可保持形式的延续性,又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体制和区划本身的延续性是重要的力量,保持这种延续性是改革可以低成本成功的关键。本质上,改革应有保守的形式。体制、制度和法律只有在不断累积的基础上实现自我演进,才可以获得权威,才可能产生力量。
2012年1月26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