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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 乡村治理
四 干群关系
近几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是普遍的,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收粮派款;二是计划生育。收粮派款和计划生育是国家要求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干群矛盾的实质是国家与农民的矛盾,表现为执行国家任务的乡村干部与农民群众的矛盾。其中村干部与村民的矛盾以及乡镇政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在不同地区农村有不同表现,值得专门做些讨论。
依徐勇的说法,村干部有双重身份:一是村民的当家人;二是乡镇政府的代理人。作为当家人,村干部需要站在村民利益的立场说话、办事、想问题。作为代理人,村干部需要完成乡镇在村里的政务即收粮派款和计划生育任务。其实,村干部除了以上双重身份,还有一种身份,就是谋取自身利益。村干部也是人,他们有独立于以上双重身份的个人利益所在。正是村干部谋取独立利益的行为,复杂化了干群关系,并使干群关系的区域特征显示了出来。
计划生育作为国策,自1980年代以来即强制实行,这种强制实行的国策与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结合起来,在一些地区很快见到了效果,以至于在全国相当多数农村,计划生育已不成为问题,因为计划生育而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让位于因为收粮派款所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因为收粮派款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首先表现为村干部与村民关系的紧张。
在农村税费改革前,收粮派款一般由村干部向村民收取,村民“皇粮国税”意识普遍都有,但1990年代以来农民负担太重而负担不起,村民想方设法拒绝交粮或拖欠税费。中央知道农民负担过重,一再下发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这些文件精神通过报纸杂志和电视新闻很快为村民所知道,他们因此有了抵制乡村干部收粮派款的“尚方宝剑”。“皇粮国税”还是要交的,但不能有这么高,之所以现在收这么多钱粮,是乡村干部任意加重农民负担来为自己谋取好处,因此,农民不满的矛头对准着乡村两级。
乡村两级离农民近,他们的不良行为可以很好地为农民找到发泄不满的理由。到目前为止,收粮派款还离不开村干部,村干部不是国家干部,他们生活在村庄中,他们不愿意得罪村民去收那些村民不愿交的粮款。乡镇一级是基层政权所在,作为国家干部的乡镇干部必须完成收粮派款的任务,他们为了让村干部愿意去收那些农民不愿交的粮款,就需要给村干部一些压力,先是行政上的压力,比如对完不成收款任务的村干部进行批评乃至免职。再给村干部以私人感情上的压力,让村干部看在某个乡镇干部的面子上去收钱。当这种行政压力和感情压力都失去作用时,乡镇干部通过两种新的办法来让村干部为完成收粮派款任务而努力:一是让那些地痞式人物出任村干部,这些人不怕得罪村民,也不太顾及村庄舆论的压力,而敢于向村民收取税费。二是给村干部一些特别的好处,让村干部在收款造成村民不满的损失中获得经济的补偿。比如将收上来的税费按一定比例作为村干部的奖金,允许村干部在上级下达任务以外加收一些款项,对村干部的贪污和吃喝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尤其是那些地痞式人物当村干部后,他们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来向村民收取超过上级安排的税费。
地痞式村干部的吃喝贪占成为村民解释自己负担过重的首要理由。若村庄组织能力还有,村庄社会关联尚未完全解体,就会有一些村民联合起来上访。这种上访到了乡镇,乡镇装模作样到村里做些调查,然后不了了之。村民不满,而越级上访到县市。若县市仍然不解决,村民又有组织起来的足够能力,他们会进一步找到省甚至中央,或者“焦点访谈”与新闻媒体。这样的上访有作用,上级到村里调查,村干部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和吃喝贪占的问题暴露出来,因此职务被免。那些上访成功的村民成为村里的英雄,他们被任命或选举为村干部。这些被任命或选举为村干部的上访英雄也食人间烟火,他们当上村干部后也不会仅仅工作而不拿报酬,他们也希望有更多的与他们工作难度相一致的报酬。收粮派款的事情他们还得去做,农民负担并未从根本上减轻,村民依然不满。他们因此也需要有与村民对他们不满意所造成精神损失相应的经济补偿,乡镇仍然关注于村干部完成收粮派款的任务,而对村干部想得到额外好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上访英雄终于有一日忍不住向村民多收一些钱来提高自己过低的报酬。而那些被他们上访告下去的村干部仍然在村里,他们不是傻瓜,他们也会去上访。最终,这个村的工作就开展不起来,钱粮就收不上去,村级组织就瘫痪掉了。
以上因为村干部加重农民负担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以至于村级组织瘫痪的例子,在安徽阜阳十分普遍。从报纸上的报道看,河南农村村级组织瘫痪的过程与之十分相似。这类村庄中,一方面是农民还可以组织起来上访,小群体的行动能力是存在的;另一方面是村庄的社会关联已经解体,村干部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惜破坏与村民生存相依的关系。在这一类村庄,当前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会有效果,因为税费改革将国家向农民收取钱粮的项目极大地简化了,这种简化使乡村两级不再有浑水摸鱼加重农民负担的空间,或者说,税费改革使村民很容易知道自己应该交多少税,对乡村干部在应交税以外的摊派,村民可以一眼看破,这些可以在小群体内组织起来行动的村民群体很快向上级报告说乡村两级加重了农民负担。乡村两级也知道村民会上访,告他们明目张胆地摊派,他们因此不敢在农民应交税以外加重农民负担。
但是,有些地方的农民甚至已经不再存在小群体内组织起来的行动能力,在这样的农村,乡村干部在税费改革后,仍然敢明目张胆地加重农民负担,这样农村的税费改革会成功吗?农村干群关系会得到缓解吗?
2002年5月25日
修订关键词 群众路线
(一)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干群关系发生根本逆转,即由过去“打成一片”变得互不相干。广西富川县县委书记廖立勇发现乡镇干部不愿下到农村与农民交流,其中一个原因是干部下乡没有什么事情,也帮不了农民。过去向农民收税,也同时帮农民解决问题,干部与农民的关系是密切的。现在不再需要下去收税,乡镇干部手上也没有资源,就是有好心下去帮农民解决问题也解决不了。下去不是自讨没趣,自寻烦恼?久而久之,乡镇干部与农民之间久无联系,关系变得生疏起来。
怎么办?廖书记想了一个办法,即要求乡镇干部必须夜访农户,且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夜访资金,乡镇干部在夜访中发现了农民的实际需求,就可以申请夜访资金。这个办法采用后,乡镇干部有了极大的夜访农户的积极性,农户也很愿意与乡镇干部交流。1000万元小额资金解决了农村大量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廖书记试图通过设立夜访资金来重建取消农业税后干群之间脱节的联系,这是一个好办法,但不是唯一办法。近些年来,各地、各行业开展了各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比如重庆的“三进三同”活动、湖北的“三万”活动、新闻领域的“走基层”活动,效果有待观察。
(二)
群众路线既是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根本的组织路线,它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接近群众,关心群众生活;依靠群众,注意工作方法。税费改革前,群众路线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基层干部工作方法不得当,官僚主义泛滥,干群之间“打成一片”,关系紧张。税费改革后,群众路线的问题更为严重,主要表现为基层干部已经脱离群众,干群之间的关系看似得到了缓和,实际上是相互之间已无联系。没有关系是最糟糕的关系。
如何在新形势下重建干部与农民之间的血肉联系,真正实现毛主席所说的“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是考验各级领导干部智慧的大事。
2013年1月15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