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战斗士
1857年,在霍姆斯16岁的时候,最高法院作出了“斯科特案”判决,堪称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中最臭名昭著的一个。它维护了奴隶制,激化了本来已尖锐对立的南北争执,刺激了南北战争的爆发。当南北战争最终因为林肯当选、南方退出联邦而爆发时,霍姆斯还是一名哈佛大学的大四学生。他放弃了即将到手的毕业证书,毅然投笔从戎,加入联邦军,成为马萨诸塞州第二十步兵团的一员。和他同时代的许多热血青年一样,霍姆斯勇敢地承担起了维护联邦、结束奴隶制的重任。
在奔赴前线之际,霍姆斯被任命为陆军中尉。1861年10月,霍姆斯参加了一场血战,布尔斯悬崖战役。是役,第二十步兵团1700人损失过半。霍姆斯本人胸部中弹,受伤位置靠近心脏,差一点丧命。就像1981年里根所中的子弹一样,这颗子弹也差点改变了司法历史。但是,霍姆斯大难不死,经过几个月的修养,逐渐康复,重返战场。一年后,在著名的安提塔姆战役中,已升为上尉的霍姆斯再次受伤,这一次子弹打穿了他的颈部。得知霍姆斯负伤后,老霍姆斯立即丢下手边繁忙的工作,近乎发狂地寻找和搭救这位年轻的英雄。后来,他在《大西洋月刊》上向他的读者叙述了自己“寻找上尉”的故事。两次负伤,并没有让年轻的霍姆斯有丝毫的退缩。在波士顿修养康复后,霍姆斯重返前线。第二年的春天,霍姆斯第三次受伤,一枚弹片击中了他的脚后跟,他再次回到波士顿疗伤。1864年1月,霍姆斯痊愈返回部队,被任命为团首长赖特准将的副官。他在战斗中表现得无比勇敢,但绝不是有勇无谋。当时流传着一个著名的故事。1864年7月,华盛顿保卫战中,林肯前往前线视察,在枪林弹雨中,霍姆斯对林肯大喊:“趴下,你这个白痴。”[20]至于霍姆斯是否真的说了这句话,就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两个身材瘦长的人都没有中弹。遗憾的是,在此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林肯就被暗杀了。
在战场上的残酷经历,让霍姆斯对人生和人性有了新的认识。战争中,他从没有放弃他的信念:战争对于维护联邦完整和结束奴隶制是必要的。他坚持认为人类行为的最基本的动机,有时是唯一的动机,就是为了生存。30年后,在一篇题为“士兵的信念”的演讲中,他指出:“战争和痛苦依然是人的命运。”“生命的抗争是世界的规则,在此,烦恼也是徒劳。”[21]对于没有完成学业的霍姆斯来说,战场成了真正的大学。他亲眼看到身边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个倒下,懂得了“只要人居住在地球上,他的命运就是战斗,而且不得不冒着战争的危险”[22]。
内战的经历给霍姆斯留下的影响,远比他后来在法学院学到的法律原则和案例对他的影响要大。“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争结果,加深了霍姆斯对达尔文进化论在人类社会的适用,他开始强调生存竞争。内战的生死经验,让原本一介书生的霍姆斯变得无比坚强。霍姆斯在退役后志愿攻读法律,以及在他以后任马萨诸塞州法官和最高法院法官时期,面对着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保守派,孤军奋斗,绝不言败,写下不少具有历史意义的反对意见,这不能不说与其内战经验密切相关。
三年的血腥战争,让霍姆斯筋疲力尽,他决定三年服役期满后离开军队。尽管父母都劝他继续留在部队中,因为他已经在军中崭露头角,但他还是毅然在1864年7月退伍回到波士顿。这时,霍姆斯来到了人生的关头:对未来职业的抉择。早在1861年7月,霍姆斯曾经写道,如果他能够在战争中生还,会选择法律作为他的职业,“或者至少作为一个新的起点”[23]。但到了选择的时刻,霍姆斯依然感到困惑和苦恼。霍姆斯后来(1932年)回忆说,刚从战场返回的他,对未来的职业没有作任何决定,文学、哲学和医学似乎都有可能。然而,他说,我的“主人”却没有听到这些可能性,“促使我走向法学院——我的意思是它强制地施加了它的判断权威”[24]。最终,霍姆斯选择了终生与法律为伴。原因正像他1885年一次演讲中指出的那样:“毫无疑问,如果思考并去理解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任何事情都饶有趣味。当你不懈地追求,每一种职业都很了不起。但任何职业都不能像法律那样给予如此开阔的眼界,去感受人类灵魂内在的能量,去深刻体验生命的激流。它能够让它的从业者以目击者和参与者的身份,去分享生命的情感、奋斗、失望和凯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