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改革和失败的改革
今天我们在这里讲改革,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是改革与革命不断交替的历史。我们当前所处的改革时代从1978年算起,已经有三十多年了,今后怎么走,企业界、学界、民间社会上都感觉有点迷失,好像找不到方向。我跟大家一样,在困惑中试图寻找方向,于是就去读历史。历史虽然不会重复,如同一句流行语所讲的,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忘记了历史,就容易迷失在当下。
历代改革成败
纵观历史,中国的改革事业绵延不断,从战国时期商鞅和秦孝公的变法,一直到当代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
商鞅于公元前356年和前350年两次大规模的变法,为秦国崛起成为战国时期的霸主,乃至后来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之后有西汉末年王莽的托古改制,大约在公元9年到23年之间。王莽的形象在历史上相当负面,这是因为自从儒家被确立为正统的意识形态之后,中国的史学家就脱离了司马迁的传统,不是尽可能客观、如实地去记录历史事件,而把教化作为它的首要功能。后世儒家说:“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写历史的目的是为了让乱臣贼子惧怕,是为了维护现有秩序。史料的选取、真相的记录、历史的研究于是就有了事先设定的指导思想。王莽被认为是乱臣贼子,篡夺西汉政权的野心家,代表了这个反动阶级、那个落后势力等等。客观地讲,王莽其实是一个很想有所作为的大臣,他意识到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试图通过改革来疏解危局,但是这位志大才疏的改革者失败了,既有历史的机缘巧合,也有他个人的原因。
王莽之后的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公元471-499年在位)和冯太后推行了汉化改制,这个改革虽然在历史上留下的资料不多,实际上对后续中国制度的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北魏创立的府兵制、租庸调制、均田制等被后来的隋、唐皇朝所继承。因为北魏是鲜卑族拓拔氏建立起的政权,属于胡人,“五胡乱华”,汉人史学家写这一段的时候似乎有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就像后来明朝人写《元史》一样。元史的篇幅和一个近百年的统一皇朝不相称,因为它是由蒙古族建立的政权。
接下去值得一提的是唐朝德宗年间的“两税法”(公元780年),这是一次重大的财政制度改革,但没有触及政治、军事等其他领域。北宋王安石和宋神宗(公元1067-1085年在位)的变法也以经济为主,时间跨度十几年,从1069年到1085年。明朝张居正的改革,从1572到1582总共十年。对于张居正,史学家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那十年称不上是一次改革,变革的范围与深度和王安石变法无法相比,不过是通过整顿吏治和调整政策,提高明帝国国家机器的运转效率。
具有全局性和制度性意义的是清末光绪帝于1898年推行的戊戌变法,但变法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众所周知,慈禧太后发动宫廷政变,囚禁光绪帝,杀害了主持变法的“六君子”,各种新政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被废除了。1901年慈禧迫于内外压力,以光绪帝名义颁布上谕,重拾戊戌新政的各项主张,有些方面甚至比光绪帝走得更远,但为时已晚,十年后清王朝就在辛亥革命的枪声中倒台了。
最近的是邓小平领导的1978年改革开放。
简短回顾历史,粗略地讲,大概每隔四五百年,中国的历史上就会出现一次改革的高潮。四五百年也许纯粹是时间的偶然,也许因为中华帝国的制度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须通过改革来进行调整。古人有句话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也可以说是五百年必有改革兴。到底是偶然还是必然,这是史学中的一个永恒的正反命题,我们不是专家,在这里不展开讨论,留给将来的研究去回答。
历代改革只有一头一尾成功了,也就是商鞅和秦孝公的变法、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成功了,其余的改革或变法都宣告失败。我在这里用的“改革”和“变法”两个词有着同样的含义,可以互换,虽然习惯上“改革”多用于现代,而“变法”常见于古代。变法成功与否,并不看变法者个人的结局,商鞅的下场很悲惨,秦孝公死后他被抓了起来,遭受车裂之刑,但商鞅所创建的制度保留了下来,因为新制度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有效的,连仇恨他的贵族集团也不愿放弃。所以判断变法是否成功,不看个人的去留荣辱,而要看新制度是否取代了旧制度,长期存续下来。
中国历史上,成功的改革少,成功的革命多。改革虽然没有革命那样波澜壮阔和惊心动魄,但对于社会的发展、对于中华文明的成长、改革给民族和国家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那些成功的革命。那些成功的革命大多是改朝换代,重复循环,没有对中国社会的演进产生实质性影响,而这两次成功的改革却带来了深刻的和实质性的变化。革命和改革的区别从英文词上也可以看出来,“革命”在英文中是revolution,词根是动词revolve,循环、轮回的意思。当然“革命”这个词不是从英文来的,在中文中很早就出现了,比如说汤武革命,商汤取代夏桀,武王推翻商纣,都被称为革命。“改革”的英文是reform,重塑或者重新建造,意味着实质性的变化。
商鞅变法促使中国社会由封建制向集权官僚制转变,这是中国社会的第一次大转型。这个转型始于东周末年,经过春秋战国二三百年的混战,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才宣告完成。说到这里,需要澄清一个事实,我们历史教科书里的一个说法:“秦统一中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开始”,今天的史学界公认是错误的,应当纠正过来。根据学术的定义,典型的封建社会只有西周一朝,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就是这个观点,国外的学者余英时——普林斯顿大学的东方史和东方文化专家,也是这个看法。秦始皇结束而不是开启了封建社会,秦朝开启的是延绵两千年的皇权官僚专制时代,为这个时代揭幕的就是商鞅变法。
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则推动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大转型。关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端,有的史学家认为是1840年的鸦片战争,有的认为是1894年的甲午中日战争,也有人把时间划在1911年辛亥革命。不管有怎样争论,各家一致的看法是自晚清之后,中国社会的传统形态已经保持不住,不得不向现代社会过渡。
两类不同性质的变法
为什么只有一头一尾的改革成功了?这与改革的性质有关。
我们把改革分为两类,一类是“突破型”,另一类是“修补型”。一头一尾的改革都是突破型的,因为敢于突破,建立了新型制度,所以成功了。后一类改革的目的是修补现有体制,无法解决深刻的社会、政治和经济上的矛盾,所以都失败了。
所谓突破型改革就是在保持社会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引入新型制度,新制度带来新的激励机制,在新的激励机制下,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即使资源总量基本不变,效率的提高也能够增加社会总产出。财富增加了,有个比以前更大的蛋糕,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可能受益,实现双赢或者多赢,这在经济学中叫作“帕累托改进”,它的严格定义是“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
在现实中,变法意味着改变现状,“无人受损”是不可能的,最大的受损者无疑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必然会抵制和反对新法,然而突破型变法在提高效率和增加社会总财富的同时,也造就了拥护新法的新生力量,这些新生力量足以抗衡和压制守旧派。商鞅变法中出现的新生力量是城市平民和农民,依靠这些人,秦国君臣克服了贵族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将新法坚持了下来。邓小平的改革为农民、城镇居民提供了全新的激励机制,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大幅度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改革因此获得了民众的广泛支持,在此基础之上,中国政府得以废弃计划体制,成功导入市场经济制度。只要蛋糕做大了,受益者推动改革的力量大于受损者的阻力,就会增加改革的成功概率。
新制度为什么使做大蛋糕成为可能呢?因为激励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不一样了,同样的资源能比过去产生更大的效益。古代中国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比较简单,最重要的资源是土地和人力,土地的产量由人决定,要想提高农业产量,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如何激励农民,如何发展农业生产,就成了历代变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当然了,古代的统治者并不关心臣民的生活,他们想要的是富国强兵,为了富国强兵而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钱有物资,国君可以养更多的士兵和官吏,对外进行战争,征服外族和外国,夺取更多的土地和人口,对内维持现有秩序,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
如果不能做大蛋糕,变法就退化为利益的重新分配,如同历史上的修补型变法那样,有人受益但也有人受损,如果受损者是统治精英中的既得利益者,变法就难逃失败的命运。简单的利益再分配非但不能缓和反而激化社会矛盾,改革者在社会上缺少支持,朝廷里又面临既得利益集团的攻击,内外交困,仅靠皇帝的信任勉强支撑局面。
修补型变法和突破型变法的另一区别是方法论,后者的特点是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新制度来自社会实践;而前者是完全的自上而下,靠宰相做顶层设计,皇帝批准后由官僚体系推进落实。商鞅的新政不是他和秦孝公躲在宫廷里设计的,变法不过是把实践中证明有效的制度加以推广,例如下面我们将展开讨论的郡县制和土地私有制。邓小平的改革吸收了民间的创新,例如农村的包产到户,那是安徽小岗村农民的发明。
王安石是顶层设计的高手,他为官清廉,工作勤奋,用心良苦,计划周密,从智商、人品到职业操守都是当时第一流的,尽管情商低了一些,但是他的方法错了,自以为聪明,大搞顶层设计,用政府取代市场。
政府取代市场会碰到两个问题,第一、政府官员不了解市场的运作,顶层设计的方案往往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第二、激励不协调,用民间的俗话讲,上下左右拧着劲儿,不能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也就不能提高效率和做大蛋糕。王安石的精巧设计在实践中全都碰了壁,不仅没有达到所设想的目标,反而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了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结果社会财富没有增加,变法成了利益再分配的博弈。民众怨声载道,因为他们没有从新法中得到实惠;官员普遍敌视王安石,因为新法伤害了他们的利益,一场经济变法就此转化为政治斗争。
一旦进入到政治斗争阶段,变法就凶多吉少了,这是因为官僚体系天生保守,官员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推行新法,而不敢突破体制的变法者又必须依靠官僚落实各项政策,修补型变法因而落入一个没有解的悖论。当新政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在保守派的攻击面前,变法派很难为自己辩护,他们也没有民间的同盟军,全靠皇帝的信任和支持。随着朝野压力的增加,皇帝开始犹豫动摇,新法的废止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下面我们分析变法成功和失败的具体案例,要说变法的彻底和影响的深远,自然是非商鞅莫属。
商鞅变法的全面突破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经济上的,另一个是政治上的。经济上最重要的是土地所有制改革,“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化。
井田制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土地国有制下的集体经济,当然,会有历史学家不同意我的这个现代注释4。井田制的问题和集体经济的一样,激励弱,效率低。我自己有过集体经济的亲身经历,“文革”时被送到农村当知青,人民公社大锅饭,农民一起干活,到年底共同分享劳动成果,个人的努力和回报没有直接挂钩,激励不足,结果是出工不出力,农业生产效率长期处于低水平。那时除了生产队的地,每个农民家庭还有一小块自留地,自留地上的收成都归自己,这就看出区别来了。爬到陕北的山峁上放眼望去,哪片是公社的地,哪片是自留地,不用村民告诉你,一看就知道。玉米、谷子长得绿油油的肯定是自留地,蔫黄、无精打采的保证是公社的地。生产队种不出好庄稼,公社土地的收成就是没有自留地里的高。
商鞅废除了井田制,取消公田,把土地分给农民个人,虽然去世后要交还,由国家根据人口另行分配,农民毕竟获得了土地的经营权和纳税之后的收益权,相当于古代版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商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井田制的效率实在太低了。井田制下分公田和私田,农民无偿为贵族领主耕种公田5,收成全都属于领主,私田上的产出在缴租之后才归农民自己支配,可以想象农民在公田上怎样种庄稼。商鞅不仅给农民分地,而且鼓励他们开垦荒地,政府给奖赏,扩大生产规模。过去农民不可以开荒,因为都是“王土”,公有土地不能动。“开阡陌”就是把分隔公田、私田的土埂全都铲平,土地重新分配,并且可以在阡陌之外开荒垦殖。土地制度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经济学原理的角度看,和我们1978年农村改革的作用是相同的。
井田一废,封建领主制就解体了,经济改革带动了政治改革,削弱封建领主的力量本来就是变法的一个重要目的。过去农业生产剩余掌握在大大小小的领主手里,秦国国君的财政收入仅靠他自己的领地和通过战争兼并的别国土地。变法就是“去中间化”,剥夺各级领主对农民的支配权和土地收益权,国家直接向农民征收赋税,国君的财政收入大大增加。凭借雄厚的财政实力,秦国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攻伐征战,统一了中国。商鞅之前的魏国、吴国也搞过变法,但不像秦国这么彻底,没有触动贵族领主阶层,结果都是昙花一现,主张变法的大臣不是被赶走就是被守旧派杀掉。
在政治上商鞅还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代之以军功爵位制。封建制下的爵位和官位都是贵族家庭世袭的,个人再能干没有用,要会投胎,今天人们讲投胎是个技术活,那个时代更是。封建制讲究人的身份,而不是才能,只有贵族和他们的子弟才能做官,才能带兵打仗。在新的军功爵位制下,不问出身,凭战功升迁,杀敌甲士一人,赐爵一级,赐田一顷,赐宅一亩,付出和回报直接挂钩,只要打仗勇敢,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就都有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仅士兵打仗拼命,按军功提拔军官,秦国将领也能征善战。名将白起是一介布衣,15岁从军,经历大小七十多场战斗,其中包括攻击赵国的著名战役——长平之战(公元前260年),结果赵军大败,四十万降卒被秦军坑杀。赵军统帅是赵括,没打过仗,只会纸上谈兵,因为出身军事贵族世家,被任命为三军司令。战国时期的秦军号称虎狼之师,令人生畏的战斗力背后是竞争性的用人制度,以及制度决定的强大激励,说得低俗一点就是高官厚禄和良田美宅。
由于实行不拘一格、唯才是举的用人制度,秦国的统治精英带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平民多和外国人多。商鞅不是秦国人,原名叫卫鞅,是卫国人;秦国的宰相李斯原本是楚国的小吏,师从荀子,学成后投奔秦国。能人为什么都汇集到秦国去了?因为山东六国还在讲出身,讲血统,有才干的平民得不到施展的机会,人往高处走,都跑到秦国谋出路。外国人在秦国封侯拜将,秦国的贵族当然不高兴,于是鼓动秦王下逐客令。名曰仇外,实则惧内。李斯闻讯大惊,急忙上奏,写了一篇著名的《谏逐客书》,秦王收回成命,打消了自毁长城的愚蠢念头。
商鞅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深刻和广泛的,为了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治理能力,秦国建立了集权的官僚体制,“废封建,立郡县”,在乡和乡以下推行保甲连坐制。我们想强调的是,这一套制度并不是商鞅的顶层设计,在商鞅变法之前,郡县制在各国已经存在了二百年,是国君治理新征服地区的通行办法,商鞅所做的只不过是立法,将这个行之有效的制度推广到全国。土地私有制也不是商鞅的发明,早在公元前594年鲁国就开始“初税亩”,废除井田制,取消公田、私田的划分和相应的收益分配规则,改为农民按土地面积交税,比商鞅变法早了二百多年。商鞅在前人的基础上又向前进了一步:将这些局部性的创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商鞅在变法的策略上也是非常成功的,先做思想准备,形成共识,减少变法的阻力。司马迁在《史记》中有记载,商鞅和守旧派大臣在秦孝公面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到底要不要变法?商鞅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守旧派说你想更改祖制,你再高明,能超过祖宗吗?我们能守住祖宗的制度就不错了,不要再想改变什么。商鞅针锋相对,认为时代不一样,治理国家的方法也不一样,“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论战的结果是商鞅胜出,最后秦孝公站在了他一边。
并不是所有的变法者都像商鞅那样幸运,由于“祖制”也就是现行制度和正统意识形态密切契合,改变现行制度不可避免地要和正统意识形态发生冲突,而所有的变法者在这道障碍面前都不幸地处于下风。不仅既得利益者以卫道士自居,占据道德高地,冠冕堂皇地反对新政,而且民众也因为习惯性思维作怪,不愿面对新法带来的不确定性,若不修正意识形态,变法就不能进行下去。王莽要恢复周礼,“托古改制”,借周公的名义推行新政。王安石说他的新法和尧舜禹圣王之道相符合,以此抵挡守旧派的攻击。清末康有为写了《孔子改制考》,把孔子描绘成主张改革的圣人,从儒学的源头上论证变法的正当性。20世纪七八十年代,邓小平要改革,马上就招来“姓资还是姓社”的质疑,小平同志讲不要争论姓资姓社,要看实际效果,这就是著名的“黑猫白猫论”。这个策略很明智,因为一旦争论起来,恐怕多半是改革者被动挨打。
不争论并不表明大家都认同,只有得到认同——无论自愿的还是被迫的——的政策才有执行力度,这就是改革的公信力问题。如果官员和民众不相信朝廷的决心,或者不相信新法的效果,就算国君下令,臣民也会假装没听见,皇上若认真追究起来,他们就阳奉阴违,敷衍了事。为了强化法令的公信力,商鞅在都城中竖立了一根木头,发布公告,谁把木头扛到南门,赏赐十金。百姓不信,因为当时的都城不大,南门到北门据说只有三华里,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能赏这么多吗?赏金逐步加码到五十,终于有一位从人群中走出来,完成了这桩看上去是很荒唐的任务,结果还真得了赏金五十,这就是立木为信的故事。秦人从此知道,商鞅令出必行。守法有奖,违法必惩,太子犯法了,商鞅也不宽恕,考虑到储君不宜施刑,令太子的师傅公子虔代为受过,结果公子虔被削去了鼻子。
改革的公信力最根本的还是看实际效果。商鞅在第一次变法之后就带领秦国和赵国联军和魏国打了一仗,战争以联军的胜利而告结束,秦国一举收回了以前割让给魏国的河西之地,商鞅用抓住老鼠来平息关于黑猫白猫的争论,大大增强了新法的公信力。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商鞅变法的成功在于通过改变激励机制,提高了古代中国两个最要资源——土地和人力的使用效率。废除井田制,土地私有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政治上采用军功爵位制,打破贵族阶层对国家治理的垄断,选拔和吸引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充实军队和政府。人尽其才,地尽其力,秦国在很短的时间里得以富国强兵,到了这一步,新法甚至对初期的受损者——贵族阶层来说也是有益的了。商鞅没有动用暴力手段铲除贵族阶层,而是一方面通过扶持新生力量,不断降低贵族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中的相对重要性;另一方面,在允许贵族保留土地的同时,将他们排除在政府和军队之外,必须有战功才能任职。贵族阶层也认识到,如果继续因循守旧,秦国就会在对外战争中失败,国土面积越来越小,就像变法前的历史已证明了的那样,一旦亡国,贵族失去一切,不是遭到屠杀,就是沦为奴隶。外部竞争的压力使秦国贵族即使有机会,也不敢回归旧制度。秦孝公死后,继位的太子和公子虔杀了商鞅,但没有改动商鞅设立的各项新法。
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商鞅变法通过提高经济和国家治理的效率,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而成功。二千年后,我们从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总结出同样的原理。
邓小平:“发展是硬道理”
在1978年开始的农业改革中,我们解散了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激励机制,其作用和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是相似的,效果也是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城镇经济改革和鼓励民营企业的着眼点同样在激励机制,由利润驱动企业家,由绩效工资激励工人,同时对外、对内开放,允许资源较为自由地流动。通常我们对“开放”的理解是对外开放,其实对内开放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对外开放。取消国家计划委员会,取消指令性计划后,资源摆脱了行政部门的束缚,在市场价格信号的指导下,朝着最有效率的地方配置,从低效的农业流入高效的城镇工商业,从低效的国有部门流入高效的民营企业。激励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带来了总体经济效率的提高,表现为GDP的高速增长(参考《两个中国模式》一文)。
提高效率,做大蛋糕,社会的各个阶层都从改革获益,经商的发了财,农民进城找到工作,工人涨了工资,民众改善了生活,共产党巩固了执政地位,改革是一场多赢的博弈。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不管我们在政治上和利益分配上有怎样不同的观点,如果说再退回到中央计划,恐怕没有人赞成,就像商鞅死后,如果说再回到旧的封建制,秦国也没有人赞成,效率的提高使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新制度的优越性。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发展经济才能人人受益,大家受益才能坚持市场化的方向,才不会开倒车,道理硬就硬在这里。
邓小平的改革也是思想观念先行一步,从真理检验标准的讨论开始,形成关于改革的社会共识。改革要触动政府部门的利益,有阻力怎么办?成立独立的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摆脱部门利益的掣肘,直接向中央汇报;另一方面,依靠民间的创造突破计划体制。
在改革的具体方法上,虽然也有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更多的是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来自于基层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农村改革不是邓小平设计的,而是小岗村的农民先干出来的,再由党中央给予充分肯定,变成全国的政策和法律。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实际上违反了当时的法律,中央没有因为他们违法而打压,因为可以发展农村经济啊,看了一段时间,发现效果不错,就发了中央一号文件予以推广。直到1989年修改宪法的时候,才承认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才给予合法地位,距离小岗村农民的自发改革已经过去了十几年。
城镇的民营企业也不是邓小平的设计,民营企业源于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乡镇企业。年广久办了个“傻子瓜子”公司,雇了几十个人卖瓜子,县政府说他走资本主义道路,把他抓起来,小平同志过问后才放了出来。中国的民营企业在很困难的环境中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没有什么顶层设计。顶层放开,下面自然有办法。顶层要做的是尊重和发挥基层的创造力,及时调整政策和法律,实施推广,邓小平的伟大之处也正在这里。
为什么改革要强调基层创新?因为基层民众贴近市场,他们的制度创新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第二,基层的创新是“激励协调”的,他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没利的不做,包产到户要是没利的话,小岗村农民不会冒着危险,私下分了生产队的地。激励协调的制度是自动执行的,用不着政府监督和管控。对比下面我们要讲的王安石的变法,区别非常明显。王安石精心设计了新政策,但没有想到也不可能想到激励的问题,特别是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激励问题,结果他的政策在实践中要么无法执行,要么事与愿违,给民间的生产和生活增加了困扰。
我们讲改革的策略不能单纯强调顶层设计,应该是顶层放开,加上基层创新。由顶层及时总结基层的经验,把基层的经验变成政策和法律在全国推广,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一直是这样做的。在制度创新面前,回避意识形态的争论,以实际的经济效率为判断依据,只要能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就允许去试,不问姓资姓社,这是他改革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条经验。
宰相拗不过市场
下面我们来看失败的变法,重点分析王安石,顺带也讲讲王莽。
王莽改制可以看成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早期尝试,和商鞅正好相反,他把已经实行了几百年的土地私有制改回到国有制,模仿西周,更名天下土地为王田,对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田不准买卖。王莽这样做是为了抑制西汉末年愈演愈烈的土地兼并,大官僚、大地主良田千顷,小农无立锥之地,生活贫苦。中国历代王朝之所以都站在小农的立场上抑制豪强,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小农,或者接受了儒家宣扬的仁政,而是出于财政的考虑。皇权专制国家从官僚地主、豪门大户那里收不上税来,权贵们有合法的减免赋税的特权,非法逃税的方法也很多,从瞒报到贿赂税务官员。这样一来,税赋的大部分就由小农来承担,小农要是大面积破产的话,朝廷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保护小农就是保护皇朝的税源。王莽深知这一点,于是宣布土地国有化,由政府重新分配,分配的不是土地所有权,而是使用权,一户授田百亩,缓解土地兼并所造成的农户破产,缓解贫富悬殊所带来的社会矛盾。王莽的土地国有化政策没有公信力,靠官僚打击豪强,而豪强就是官僚自己,怎么可能真打呢?
在工商业方面,王莽推行全面的国家经营,叫作“五均六筦”。所谓“五均”就是均物价,为此成立了官营的商业机构,统购统销,按成本收购商品,按官价出售,防止市场价格过高。“六筦”就是政府垄断经营,管盐、管酒、管铁、管山泽之货、管铜铁,前面那个铁指的是铁器、铁制工具,后面的铜铁指铜钱和铁钱。因为缺铜,王莽发行过铁钱,他的货币改革混乱不堪,但新朝所发行的铜铁钱品质好,今天成了收藏界的珍品。
王莽所有的这些改革最后全都失败,最根本的原因是豪门权贵的坚决反对,甚至不惜以宫廷政变和军事暴动来制止他。王莽压不住阵脚,干脆自己当皇帝,儒家史官因此骂他是野心家。实际王莽有他的苦衷,猜测他篡夺帝位的一个动机是用皇帝的权威来推行新政。当然王莽的顶层设计问题太多,志大才疏,他的新政越搞越荒唐,最后自己也在贵族的暴动中丢了性命。
根据梁启超的观点,王安石变法也是搞国家社会主义,我认为梁启超的定性比较准确,也许可以叫作国家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王安石同样用政府替代市场,相信他的新法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还不必加重老百姓的负担,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符合帕累托改进的原则。保守派的首领司马光反驳他,说国家增收必将取之于民,而与民争利不是儒家倡导的仁政。王安石坚信可以双赢,国库充实了就能强兵,扭转北宋多年的积贫积弱局面。北宋开国之后,外患不断,对北边的辽国屡战屡败,只好花钱买和平。党项人李元昊在西北建立西夏,人口不多,经济远不如北宋,居然也把宋军打得焦头烂额。
王安石的新法集中在经济方面,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等等,另外一些涉及政治和军事制度,比如保甲法和置将法。这是一个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连他政治上的死对头司马光也承认他的用心良苦。王安石死后,司马光上书皇帝,说王一生为国,朝廷应追赠谥号,优礼抚恤。北宋新党和旧党之间,争理不争利,主要是观念之争,王安石有坚定的信念,两次担任宰相,不遗余力地推行新政,又两次因新法的问题而被罢官,但仍不改初衷,人称“拗相公”。司马光也没有在扳倒王安石的过程中谋什么个人利益,两个人都没有在宰相的位置上搞子女经商和腐败寻租的事。
诸项新法中,青苗法的实质是官办农业金融。王安石有基层工作经验,他在浙江做县令,看到小农的破产往往在青黄不接的时候,青苗长出来还没有成熟,旧粮已经用完,上下两季接不上,农民只好去借高利贷,富商囤积居奇,借机盘剥,利率高达100%到200%,农户无力还债,典当土地以至于破产。王安石设想用官办金融取代高利贷,以解农民的燃眉之急,真是个为民着想的好官。当然,保小农的终极目的还是为了保国家财政。政府在春播时发放贷款,官定利息20%,秋天收获季节敛取本息。用今天的标准衡量,20%是高利贷了,但和100%的市场利率相比,农民得到很大的优惠。这个用心良苦的顶层设计为什么在实践中碰了壁呢?
这一措施的本金哪里来?王安石瞄上了国家的粮食储备。储备粮本来是作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用的,遇到天灾,粮食歉收,农民离家外出寻找生计或者乞讨,变成流民,威胁社会稳定,所以历代王朝都储备粮食用于赈济灾民。王安石盘算,粮食存在仓库里平时也没用,何不拿来当本钱放贷,既帮助了农民,政府还赚取了利息收入,这不是双赢吗?
动用国家的粮食储备,当然不许亏本,官员在发放青苗钱时,一定要判断农户的信用,也就是欠债不还的风险,但官员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做。于是王安石下达更为具体的指令,让官员下去清点农户的财产,从富到贫分成几级,用农户的财产作为抵押来放贷,根据财产多寡决定信贷数量。听起来又是一个完美的顶层设计方案,但在实践中变了味道,富农贿赂官员,虚报资产,骗取官方的低息贷款,然后按市场利率转贷给贫户。贫农没有什么财产能做抵押,从政府那里借不到钱,真有急需,只能从富裕农户那里借,而富户一转借利率就不是20%了。反对青苗法的大臣上书皇帝,说富户转贷或者担保的贷款利率实际是80%到100%,和市场上高利贷没差多少,农民没受益,政府的利息收入也只有20%,倒是官员和富豪从转贷中大赚了一把。
青苗法在执行中弊端丛生,推行不下去了,于是王安石派出41位朝廷大员分赴各省督导,强行摊派,搞得下面鸡飞狗跳,朝廷上一片反对声,闹得皇帝不得不出面,下诏禁止强行贷款,坚持自愿原则。然而自愿的结果就是贷不起的仍然贷不起,能贷到的利率跟市场上的差不多,最后获利的还是经办官员和豪门大户。连盛赞王安石的梁启超在八百年后也承认,政府办不了金融,金融只能靠民间来办。
“市易法”用官办的批发、零售网络替代市场,由官员到丰收地区低价购买粮食,运到歉收地区,增加那里的供应,平抑粮价。但像青苗法一样,市易法也面临难以克服的信息问题,官员并不知道哪里丰收,哪里歉收,他们依靠商人提供信息,或者委托甚至雇用商人经办,结果又是官商勾结,从中牟利。为什么官员不能学学商人,四处调查研究,了解各地粮食供应和需求的情况呢?因为官员没有足够的激励。商人积极寻找供需缺口,倒买倒卖,赚钱归自己,官员这么做得不到任何好处,谁愿意吃这个苦、受这个累啊?王安石设计的所有新法都绕不过信息和激励这两个问题,青苗法和市易法也都栽在这上面。
官员和宰相的激励不一致。宰相要安邦定国,名垂青史;官员只想升官发财,封妻荫子。皇帝、宰相变法的目的是抑制豪强,而豪强正是大小官员,他们怎么可能拥护和推行新法呢?宋神宗发现了这个问题,说为什么士大夫都反对变法,而不问新法对百姓有什么好处呢?守旧派大臣文彦博反问:皇上您和士大夫共治天下还是和百姓共治天下?话说得很直白,你到底应该以谁为重。变法伤害官员的利益,依靠官僚体系推动改革,本身就是个悖论,他们不会有积极性。
依靠官僚体系变法,失败的第二个原因是信息不对称。若想执行王安石的国家社会主义新法,要求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掌握足够的信息,青苗法需要每个农户的生产和财务信息,市易法需要各个地区、各种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信息,现代的行政官僚体系都做不到,别说技术落后的古代了。更糟糕的是,官僚体系还制度性地扭曲信息,阻塞信息的传递,下情不能如实上达。面对众人攻击青苗法,宋神宗的头脑还比较清醒,认为这些人有自己的政治目的,不予理睬。但当退休宰相韩琦上书时,宋神宗高度重视,韩琦已经退休了,他说青苗法的坏话应该没有政治或利益动机。神宗于是派了两个心腹太监下去调查情况,这两位接受任务后就琢磨开了,深知皇帝信任王安石,正锐意变法,“拗相公”宰相对不同政见者的打击也毫不留情,如果说青苗法不好,会有什么后果?两个太监思前想后,回来写了一个报告,声称青苗法深得人心,百姓大悦。宋神宗一看,坚定了推行青苗法的决心,实际上是被揣摩上意的太监误导了。你不能说太监滑头,他们是理性的,如实禀报恐怕没有好果子吃,宁可犯欺君之罪,也不给皇上真实信息。非理性的是制度,非理性制度下的理性行为看上去就显得荒唐。这样的事在中国历史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20世纪“大跃进”时期,下面就曾谎报亩产万斤。
依靠官僚体系变法,不能成功的第三个原因是缺少新的社会共识。更改祖宗之法,必然触及祖宗树立的正统意识形态,动摇原有社会共识的基础。除了显示新法的实际效果,变法者很难证明其政策的正确性,很难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拥护。而由于上面所讲的信息和激励的问题,新法又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不能发展经济,做大蛋糕,而只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把豪富利益的一部分转移给小农,把高利贷和商业利润转移到政府手中。有人受益但也有人受损,搞不好是有人受损而无人受益,变法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政治斗争,没有民间的支持,变法成功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讲到这里,我们对比商鞅和王安石做一个小结。这两个改革家在人品、能力和权威上没有实质性区别,变法的性质则截然不同,商鞅变法是突破式的,而王安石变法是修补式的。王安石变法完全依靠官僚体系,商鞅依靠平民和农民,邓小平依靠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家。王安石变法是纯粹的顶层设计,商鞅和邓小平的改革则是顶层放开加上基层创新。王安石变法的实质是官僚、商人、高利贷者、农民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而商鞅和邓小平的改革增加了产出,提高了效率,大体做到了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得到社会各个阶层的支持,变法成功,新制度得以存续下去。
·问与答·
问:清末的新政本是顺应历史大势的改革,但中央权威的不足使改革成为利益争夺的工具,改革也为革命创造了条件,那么进行改革的必备条件和最佳时机,您认为是什么?
改革的条件和时机问题是我无法回答的,我相信也没有人能够回答。我们现在是回过头来看历史,事后诸葛亮,如果身处其境,如果是当事人的话,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了。历史的展开不可能遵循人的周密计划,商鞅变法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有一个蓝图,有很好的设计。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也不可能靠一群聪明才学之士,设计出一个蓝图,按照计划一步一步走过去。
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历史?目的不是根据历史的规律,设计和铺就通往理想社会的康庄大道。正好相反,读历史是要理解,社会的发展不可能用工程师的或者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从研究、设计到执行和调控,历史从来就不是根据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设想展开的,而是在多种力量交叉、冲突、平衡又失衡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些力量是我们所无法预测甚至无法理解的,在这个过程中,偶然的事件可以改变历史的路径。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历史充满了偶然,因而无法预测,那么研究历史还有什么意义呢?确实,“历史不会重复”,但历史背后的逻辑有可能重复,世界各国的历史不同,但可能存在共同的逻辑。我们无法准确预测历史的轨迹,但是我们可以从世界各民族和我们自己的历史中能够看到一些逻辑关系,比如今天我们在这里试图说明的,改革成功的条件有哪些,我们能做什么促使这些条件成熟。邓小平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他设计了什么,而在于他看到了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各个民族一样,都要走市场经济的道路。
于是我们取消了中央计划,开放市场,让农民自己决定种什么庄稼,什么时候收割;让企业自己决定投资什么项目,生产什么产品,政府不再管了,经济就发展起来了。邓小平当时恐怕想象不到中国经济可以发展得这么快,也想象不到北京的雾霾会严重到那个程度,他预见不到。我们在历史面前、在自然面前、在市场面前,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局限性,我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所以改革的条件和时机问题,确实是我无法回答的。
问:关于刚才许老师提到一个说法,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对邓小平有个评价,他认为邓小平不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而是总许可师。
这个评价更准确,我完全同意。
问:其实一点也不降低邓小平作为政治家的历史地位。
我觉得总许可师比总设计师的评价高多了。
问:对,我也这么认为。
总许可师是个非常高的评价。如果有人跑来说,我给你设计一个完美的方案,我告诉你应该怎么去做,这样做了保证你成功,或者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协调发展之类的,听起来是永远不会错的真理,但你千万别相信,因为历史告诉我们,事实不是这样的。
问:有位网友问,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如何解决由经济改革扩展并深化到政治改革这样一道中国式的难题?
王安石变法我们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变法集中在经济领域,所以不能成功。商鞅变法不仅仅是经济领域,而且包括了政治体制改革,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军功爵位制,打破封建贵族对于政治的垄断,引入和新生力量。离开政治体制改革,单纯从经济体制上取得突破,历史上有先例,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先例。例如十九世纪下半叶德国的崛起,俾斯麦发展经济而不动政治体制,日本也是这样,最后什么结果?大家都了解。
问:首先感谢许老师近三个小时体力和脑力的付出,您站在上面一直讲,也没喝一口水。您一直在强调成功的改革中新生力量的作用,张五常教授也说过,旧有的既得利益在改革中也没有绝对受损,只不过是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他们的利益相对缩小。我们现在提到继续深化改革,在下一步改革中能够涌现出来新兴阶层会是社会的哪一部分?另外,怎么能保证在现有既得利益的绝对量不降低的情况下推进改革?
其实中国的新生力量自1978年以来已经释放出来了,改革把农民从人民公社下解放出来,可以自由迁徙,自由选择工作,这是巨大的新生力量,没有农民包产到户,中国的农业不可能是今天这个状况,而没有农业的发展也就没有城镇经济的发展。
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来了,强拆、强迁、征地,农民拿不到土地增值的收益,土地收益大部分落在政府口袋里。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不能自由流转,阻碍了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的出现。农民进了城却无法定居,生活非常辛苦,住在集体宿舍,每年回一两次家,过着在座的每个人都难以接受的生活。如何让他们进城后变成真正的市民、变成城镇经济的一部分,要有进一步的改革,土地制度、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改革,要把农民纳入到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里来,要让农民和他们的子女在城里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农民肯定会继续支持改革。
城镇经济中,企业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新生力量,现在不少企业家忙着移民,因为感到不安全。企业家不安心,中国经济怎么发展?据传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讨论一项改革,在地方层面上司法和政府的分离,如果属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把司法从地方政府中剥离出来,统一到中央,否则它总是干预地方司法,社会公正、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
权利的保护不限于财产权,比如说北京的雾霾,呼吸新鲜空气是一项权利,市民没有意识到,也没有保护权利的手段,只有在情况严重时,比如要建化工厂,百姓上街,才能解决问题。实际上市民可以走法律程序,问责官员,人大开会的时候,代表们要求市长做出承诺,北京的空气如果得不到改善,下一届就不批准你当市长了,你看见不见效。有了权利意识,每个人都是推动改革的新生力量。
政府要允许老百姓去试,少设禁区,多开放,让基层进行制度创新,你来总结经验,变成政策法律,这样的改革就有希望。如果总认为你是最高明的,你来设计一切,老百姓只有执行的份儿,这样的改革和变法在历史上没有成功先例,这是我今天要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
问:之前看吴晓波老师在他的新书《历代中国变革得失》中写到,历代中国十次大的变革,除了商鞅、王安石此外,他还提到了像汉武帝、刘晏、陈云和朱镕基,我想问的是,在朱镕基任总理这一段时间,您认为是修补式的改革,还是变革,以及您认为他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是什么?
这是要历史来评价的,个人觉得朱镕基执政时期的改革措施大多属于修补式,当然,会有人不同意这个判断。学术上有不同的观点很正常,大家讨论,不要扣帽子,更不要禁止人家说话。我说朱镕基是修补式的,有人说是突破式的;我说他是计划经济者,有人说他是改革者;不同的观点可以并存,大家用事实和数据来说话。如果让我写史书,我会把他和王安石进行比较。朱总理有一个农产品收购体制的设计,像极了王安石的市易法,不仅失败了,而且失败的原因都一样,试图用统购统销的国营体系来代替市场。论个人能力、责任感和工作作风,朱总理都是令人钦佩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批评他的政策和主张。
问:您刚才提到经济改革跟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分离,您觉得在中国现代的政治体制下,经济改革还有希望吗?
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有作为。举个例子,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起码在有一些地区已经相当严重,随时有可能出现局部的偿付危机。原因是什么呢?一个流行的说法是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20世纪90年代中期实行分税制以后,钱让中央政府拿走了,但地方政府管的事没减少,所以改革要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权。我认为这个说法站不住脚,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税收是少了,但加上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比以前高多了,看看数据就知道,全国的财政开支中,地方政府占了80%,中央政府只有20%,这不是替中央政府说话,事实就是这样的。
在地方可支配财力增加的情况下,为什么钱不够用,又闹出个土地财政?因为地方的事权扩张太快,政府管事太多,不需要管的他到处伸手。财权和事权的确不对称,但对策不是增加财权,而是削减事权。管那么多干什么?市场经济的投资主体是企业,政府为什么到处搞投资?政府的投资冲动来自干部考核中的GDP挂帅,GDP上去了就能升官;第二个原因是投资项目中的寻租机会多。传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取消GDP考核,但不考核GDP考核什么呢?
考核幸福指数,但不是统计局的幸福指数,而是老百姓自己的感觉。我曾提出过一个方案,取消GDP考核,改为群众满意度。18岁以上的公民凭身份证实名制注册一个账户,我们现在搞实名制是轻车熟路,很有经验的,技术上不是问题。到了年底给市长打一个分,0到5分,很满意给5分,很不满意给0分,上级根据市民的评分决定市长的升迁,这样可以吗?
这就是政治体制改革了,如果不改变官员的考核机制,不改变他的激励机制,永远是GDP挂帅,永远是投资冲动,给他多少钱也不够用,特别是当他花别人的钱时,用纳税人的钱升自己的官,激励机制严重扭曲。为了抑制投资冲动,地方的财政支出、地方的发债要有人监督,现在是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监督检查只有纪委,但纪委是事后检查,事前和执行过程中谁来监督?当然应该是纳税人,你花我的钱当然由我来监督,这就需要做实各级人大。人大不是开会、举手和养老的地方,而是有重要的实质性功能。财政改革不可避免地涉及政治体制,如果总是绕着走,会使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也是我今天讲的一个观点,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任何经济上的变法都很难成功。